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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殘障維權人士梁白端訴鼓樓區南街街道不履職案開庭通報

2022年07月21日 14:57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2年7月21日,本網獲悉:人士梁白端訴鼓樓區南街街道在法定期限內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案,昨日上午九點,在福州晉安區新店法院開庭。由公民代理。

早上九點準時開庭,以庄磊的代理人手續不全,未允許代理,只能旁聽。以下是庄磊與審判長的當庭對話。

庄:向審判長說明一下,今天的庭審不允許旁聽,我之所以能出席是你與當事人梁阿姨電話溝通,了解到她是文盲又是殘障人士,並且社區不給辦理代理人推薦手續的原因,允許梁阿姨讓朋友代為發言,我才來到法庭。如果你不許,那麼我們申請審判長迴避。

審判長:迴避的理由?

庄:梁阿姨不具備能力完成法庭的調查和辯論。這樣的庭審有違公平公正原則。

審判長:迴避我們要向院長彙報。

庄:這是你們的程序和權利,我們沒意見。我提請法庭保障我當事人的權利。

審判長宣布休庭。休庭期間,審判長與庄磊溝通,如果延期開庭需要多長時間辦理代理人手續。庄說:權利在政府手裡,社區很直白的告訴梁阿姨,你是告街道,社區是它下屬部門,怎麼可能給你蓋章。這種現狀你們法院應該很明白,不是老百姓不按程序辦事,而是百姓面對的是無限的阻礙。今天,我陪同梁阿姨到這裏,她不需要同情和憐憫,她需要的是公平公正和做人的尊嚴。你們做為公職人員,尤其是司法部門的法律人,有責任也有義務,讓社會多一點公平公正和溫暖,少一點折騰和傷害。

值的肯定的是,審判長耐心聽取了庄的意見,並做出決定:做為個案處理,同意庄磊代為發言和簡約辯論。

本案事情經過:原告福州殘障梁白端因向各部門投訴控告被南街街道派出所公安任曉丹故意傷害案涉嫌刑事犯罪,而遭至報復。其家于去年2021年8月18日晚,被告鼓樓區南街街道將她騙離房子的情況下,派員非法侵入住宅,盜走梁的錄音播放器等物品。梁于去年12月20日,郵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進入梁白端家的工作人員名單。被告于同年12月22日收到,一直不作答覆。

庄磊告知法院合議庭:直到原告此次起訴到法院后,被告才於今年5月18日匆匆做出答覆,且答覆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由於審判長未同意原告將兩案合併審理,原告將另行起訴被告的行政不作為和違法履職責任)。

本案原告訴求:1.確認被告法定期限內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違法;判令被告于判決作出后7日內作出答覆。

來源:維權網,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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