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當局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的香港民主人士喬映瑜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2年8月6日,本網獲悉被中共當局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的香港民主人士喬映瑜的案情及簡歷,現通報如下:
喬映瑜:1980年代出生,原英屬香港籍人,現香港籍人,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簡稱反修例運動)參与者,中共眼中的“港獨”分子,民主派人士,中國在押政治犯。
2020年8月,因不滿中共實施香港“國安法”(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遂與香港民主派人士鄧棨然一起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到台灣,並由鄧棨然購買偷渡的船隻;同年8月23日,其二人分別與具有共同理念和追求的香港公民鄭子豪、張銘裕、張俊富、嚴文謙、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共計10人聯繫,相約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然後駕舟一同逃離香港,前往台灣;
然而不幸的是,其等行蹤很快被廣東省管轄海域的深圳海警局獲悉並查獲,其等12港人旋即被深圳市鹽田區警方以涉嫌“偷越國境罪”刑拘;
同年9月30日,其12港人又被深圳市鹽田區檢察院正式批捕,其中,其被指控因和鄧棨然一同“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以“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故而其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
同年11月27日,其案被深圳市鹽田區警方提交鹽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至12月16日,其中涉案10人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2020年12月29日,其等10人案在深圳市鹽田區法院被公開庭審,並被當庭宣判;其中,其被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刑期至2022年8月22日;與其同案的鄧棨然亦被以同罪名判刑3年,其餘8人被以“偷越邊境罪”統一判刑7個月,現都已刑滿遣返香港;據悉,其家屬為其委託的大陸人權律師曾多次要求與其會見,均遭拒絕,並且被強行辭退私聘律師,轉而讓公派律師為其做有罪辯護。
目前在廣東省從化監獄(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聚豐北路623號. 郵政編碼:510940)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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