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刑事拘留的湖北十堰淋巴癌訪民尹登珍昨被無保人、無保金取保候審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3年7月13日,本網獲悉: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刑事拘留並關押看守所13天的湖北十堰淋巴癌訪民尹登珍,在昨天晚上被該分局以“檢察機關不批捕、需要繼續偵查”為由取保候審,且沒有“保人”和“保金”的取保候審。
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於2023年6月30日對尹登珍作出的刑事拘留決定書中,稱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對涉嫌襲警罪的尹登珍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而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跟襲警罪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中國因為公民連刀具都需要管制、更沒有持槍權的國家,故至今也沒有襲警罪這一罪名,只是在原來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中,經刑法修正增加了襲警行為的處罰,所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對尹登珍的刑事拘留,沒有法律依據。
據肖書君說,2023年6月29日晚八點他坐輪椅和妻子尹登珍行在朝陽區紅寺村最高法3區馬路對面,正往公交車站方向走回北京的暫住地,突然被十幾名身穿黑色衣服帶黑手套的人攔住不讓回家,尹登珍直接被黑衣人撲倒在地(頭部撞擊地面),壓在身上掐住脖子控制手腳,用黑色手套按住口鼻近窒息,現場多名目擊群眾大聲抗議,北京公安說尹登珍涉嫌襲警,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因肖書君有嚴重癲癇史、心臟病,先被120送去醫院急救。尹登珍被強行抬上警車押到小紅門派出所,尹登珍確診有淋巴癌帶重傷,她求民警給她戴上手銬先去急救屢次被拒,她女兒夏貝貝數次撥打救護車和投訴電話,求先送母親去醫院急救,被小紅門派出所民警以”她沒事“為由拒絕,救護車在派出所門外等了近兩小時最終於當晚11點將尹登珍送去私人醫院北京聖馬克醫院,經診斷右側第三、四肋骨有骨折傾向、面部紅腫全身軟組織損傷,因尹登珍腰部、肋骨疼痛難忍、口腔內部有傷淤血失聲、醫院儀器欠缺不能確診,醫生建議轉院治療。
尹登珍女兒確定於6月30日下午3點來京帶母親轉院檢查治療,但2點半尹登珍被小紅門派出所自稱是朝陽分局領導的人以轉院治療名義強行抬走,CT片也被搶走。當天下午,尹登珍女兒趕去小紅門派出所詢問母親情況,等了五個小時也沒有人出面答覆。到7月1日早上,肖書君帶女兒去朝陽分局找妻子尹登珍,直到接近晚上9點才由朝陽分局六里屯派出所告知,尹登珍已被以“襲警”刑事拘留,關押朝陽看守所內。
肖書君說,尹登珍在看守所里沒有得到治療,喉嚨傷吃不下東西給插鼻管打流食,小紅門派出所的警察對尹登珍說無罪釋放,就塞給僅有一口氣的尹登珍一張保人為夏貝貝,卻沒有夏貝貝簽字的取保候審決定書,然而強行抬上一輛出租拉到我們住處扔下……
肖書君電話:1874636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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