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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1年遼寧瀋陽法輪功學員何明英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2024年07月13日 14:38 PDF版 分享轉發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4年7月13日,本網獲悉獲刑1年學員英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何明英:遼寧瀋陽,女,1957年生,現年67歲。2023年11月8日下午,何明英從瀋陽北站乘坐火車前往成都親戚家。何明英剛上列車,數名警察就在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告知緣由的情況下,對她強行搜身、檢查包裹,然後將她劫持到瀋陽北車站。之後她被拘留十五天。2023年11月23日,瀋陽市渾南區以“證據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何明英本應被無條件釋放,可是瀋陽鐵路公安卻在何明英她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2024年3月18日,何明英再次遭警察抓捕。瀋陽市渾南區檢察院於3月22日作出批捕決定,並於2024年3月29日向瀋陽市渾南區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5月16日,瀋陽市渾南區法院對何明英進行庭審。2024年6月6日被瀋陽市渾南區法院判刑1年、罰金兩千元。何明英已於6月14日提起上訴。刑期至:2025年3月2日。

來源:, 文章轉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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