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著名人權捍衛者黎智英先生今遭香港法院以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判刑20年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6年2月9日,本網獲悉:香港著名人權捍衛者黎智英先生今日遭香港法院以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罪名判刑20年。
黎智英《蘋果日報》案今天上午10時于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先生遭判囚20年,其餘8被告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香港幾年之內已經淪陷成政治犯密度最高的中國城市,香港法院對人權法治的踐踏程度比大陸內地都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昭然之惡行必將被歷史所記錄。
2025年底,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名全部成立。黎智英先生同案其他8名被告已遭還押在獄4至5年。
黎智英等9人判決如下:
1/香港壹傳媒暨《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三項罪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與蘋果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與重光團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成立,判囚20年。
2/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判囚10年;
3//前《蘋果》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判囚10年;
4/前《蘋果》主筆馮偉光判囚10年;
5/ 重光香港」核心成員李宇軒判囚7年3個月;
6/前《蘋果》主筆楊清奇判囚7年3個月;
7/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判囚7年;
8/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判囚6年9個月;
9/ 「重光香港」核心成員陳梓華,判囚6年3個月。
黎智英簡歷:1947年12月8日出生,英文名Jimmy Lai Chee-ying,生於中國廣州市,祖籍廣東省順德市,現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佐丹奴(Giordano)集團公司老闆,香港《蘋果日報》、壹傳媒及《壹周刊》創辦人,香港知名商人,有良知的“攪局者”,中共眼中的”禍港四人幫”之首,香港民主派政黨及組織的重要資助者,社會運動家,中國在押政治犯。
1960年,曾因生活窮困而被迫隨廣東發生的大規模“逃港潮”,借道澳門逃亡香港謀生,后經努力拚搏,於1981年創辦了連鎖服裝品牌佐丹奴(Giordano),並迅速使之成為當時風靡中港台的主要時裝品牌之一;1989年,曾因同情天安門民主運動中的抗議學生,其旗下的佐丹奴印製了大量印有民運口號的T恤供人們遊行抗議時穿著,其本人也發表公開信敦促時任中國總理的李鵬下台謝罪,遂遭到六四鎮壓之後北京對香港商人的首批整肅,佐丹奴集團公司在中國大陸的全部業務被當局封殺,致其公司損失慘重,被迫低價出售股權;自此,其棄商從文,轉而投身傳媒事業,先後創辦了壹傳媒、《壹周刊》和《蘋果日報》,但又因時常抨擊中共時弊而被中國大陸禁止入境,其經手的報刊書籍亦被列入黑名單;長期以來,曾因其是香港民主運動(如香港雨傘運動、香港“反送中”抗議活動等)的重要支持者和資助商,故備受北京當局及香港建制派的批評、斥責,甚至指控其捐款為黑金;2019年7月,曾因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及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委會面,談及香港現狀及未來前途等事宜,而遭到中共當局的極度仇視和要打擊的對象;2020年4月18日,被香港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罪”抓捕,后被釋放;同年8月10日,又被以觸犯香港《國安法》,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拘捕,后暫獲保釋;同年12月3日,又被指控“欺詐罪”而收監逮捕,7天後,再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庭審;后其雖暫獲保釋,但2021年4月16日再度被捕,關押于香港荔枝角收押所,后與同案民主派高層領袖李卓人被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2019年8.18維園“六四集會案”及8.31“港島遊行案”進行宣判,其二人同時被判刑期1年;之後很快其持有的壹傳媒公司股份(市值超過3億元港幣)及對其他三家公司在香港銀行賬戶內所擁有的財產均被香港國安局凍結;2021年5月和12月,又被香港西九龍法院就其2019年“港島遊行案”和2020年“六四集會案”數次庭審宣判,刑期共計1年8個月;2022年12月10日,再被以其名下的力高公司涉嫌違反與特區政府香港科技園公司訂立的地契為由,被特區高等法院以“欺詐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罰款200萬港元(25.69萬美元/179萬元人民幣),取消擔任公司董事資格8年;另有「串通外國勢力」等罪案將推遲9個月再審;2024年11月21日,因其繼續被控涉嫌「陰謀傳播煽動性出版物罪」和「串通外國勢力罪」,再遭續審,但其出庭勇敢自辯:“我無罪”,“我無非為了捍衛自由”;截至2025年1月18日,其仍處於被延後延審狀態;根據港版國安法,「串通外國勢力罪」最高可判囚終身。最終,黎智英《蘋果日報》案2026年2月9日上午10時于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黎智英先生遭判囚20年,其餘8被告被判6年3個月至10年。目前在香港赤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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