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是否被查 中共管制壓力中的娛樂泡沫

今年5月,范冰冰因為負面新聞登上頭條,時因中國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指控她逃稅,並且作為證據,崔永元在社交媒體上貼出了一個電影合同有兩份合約,中國大陸稱這為“陰陽合同”。
有趣的是,大陸的法律中,這並不是專業的法律用語。而是當事人為了逃避國家稅收等目的,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它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崔永元曝光這件事之後,中國媒體稱,江蘇警方已介入范冰冰的“陰陽合同”案,范冰冰及其弟弟中國大陸新生代娛樂明星范丞丞被限制出境,范冰冰身邊數位工作人員也被警方採取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在最新的報道中,中國貪腐人員郭曉剛在河南林州受審時,當庭舉報其為女星范某代付66萬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46美元)稅款的情況,這個范某被認為是范冰冰。而這一行為被認為遭調查已成事實。
而其男友——中國大陸演員李晨也因在女友受傳聞期間,沒有幫忙發聲,而備受質疑,外界盛傳兩人已分手。大陸媒體在報道李晨時,稱他年少成名,人脈很廣。且李晨是軍二代,家裡人兩代都是軍人出生,母親曾經是軍人,但是對於范冰冰的事情,也沒辦法幫忙。
而這些網上的各路消息,迄今為止,並未得到中共官方的證實。
事情的起因,源於中國明星的高片酬。
中國的官員們在片酬上曾採取行動,2017年9月,中國廣電總局首次明確,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不少中國導演都曾出來譴責明星高片酬的現象,指出現在的市場正走向畸形,其中更有人主動宣布今後不再啟用大牌演員,但可惜市場的主導權不在他們手上,明星的價位依舊居高不下。
在崔永元貼出一份合同里,范冰冰工作四天就獲得了約160萬美元的報酬;在另一份合同中,她又獲得了780萬美元的額外報酬。
在曝光的中國明星片酬中,有媒體拿明星片酬和中國上市公司的利潤對比,而根據數據統計顯示,去年中國有2,400多家上市公司凈利潤不足3億元,佔比接近70%。而范冰冰的超高片酬也令70%的A股上市公司一年凈利不足范冰冰一年的收入。甚至,比中國最優秀上市公司的高官們還要多,比如,去年騰訊控股CEO馬化騰工資為4,594萬元,范冰冰收入是其6.5倍多。
中國官媒新華社評論稱,明星高片酬被認為是造成當下影視市場種種不合理現象的痼疾之一,主要明星片酬佔到一部劇總體投資50%以上已成常態,甚至還有的比例高達80%。
中國觀眾對國內明星高片酬的質疑,還在於對明星本身演技和專業的質疑。儘管范冰冰拿過的獎已經不計其數,在2016年出演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獲得了聖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的銀貝殼獎,不過觀眾對她的質疑從未停止。
范冰冰被稱為“話題女王”,只要和她有關的新聞,都會登上娛樂的頭條,成為老百姓飯後的談資。
香港端傳媒稱“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同時也是台灣綜藝節目《全民大悶鍋》節目里高凌風說的,當一個社會,老百姓過得苦悶,又沒有多少渠道可以發泄的時候,就喜歡看名人出醜。”
眾所周知,中國政府對於言論的管制無處不在,禁區也很多,一不小心就會觸碰紅線,公眾對社會話題參与和表達意見的空間也就變得很小。
范冰冰事件,持續三個月,儘管很多消息都來自猜測,但這並不妨礙一直佔據中國各大娛樂的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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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多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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