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娛樂新聞

劉在石打官司8年只為討4個月薪水 原因曝光被贊爆

1月23日報道據台媒報道,雖然現在已經有「國民MC」的地位,但過去也曾受到的不合理對待。近來他終於結束與前公司8年的訴訟,拿回應得的6億907萬。其實這對劉在石只是4個月的,但他堅持討回的原因,卻也讓眾人非常感動。

2005年與經紀公司STORM ENF簽約,但公司在2010年遭遇瓶頸,於是將應發給所屬演出酬勞全部轉給了債券公司。同樣受害的還有劉在錫當時的同門藝人金勇萬,被拖欠9678萬韓元。

STORM ENF在2010年破產,但債權人眾多,結算相當不易,於是就把該支付給劉在石和金勇萬的酬勞抵押給了法院。劉在石和金勇萬曾告STROM ENF獲得勝訴,但卻前公司以「擁有抵押金權力的全部債權人為對象的確定判決」為由拒絕支付。經過8年的長時間訴訟,劉在石和金勇萬終於在22日確定可以拿回這筆被拖欠了8年的演出費。不過以劉在石的身價,這筆金額只是4個月的薪水,但他堅持討回的原因,在於「希望藉此機會作為案例,讓後輩知道即使,還是有機會可以拿回應有的權利和報酬。」如此正直的性格,也讓網友贊道:「不愧是國民MC!」

來源: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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