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網傳的藝人鞠婧禕收入明細引髮網絡熱議,明細涵蓋影視、商務、晚會等多個收入板塊,總金額累計超五千萬元,相關話題持續佔據熱搜榜單,也讓大眾對藝人多元化的收入構成展開熱烈討論。
網傳明細顯示,其收入主要分為四大板塊:影視演藝類以劇集片酬為核心,僅《月鱗綺紀》便斬獲1600萬元片酬;商務合作與代言類包含各類商業合作、品牌推廣及年度品牌代言,合計收入超兩千萬元。
晚會與活動類參与各大平台、衛視晚會及行業盛典,單場合作費用在3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時尚雜誌與特色活動類相關合作也帶來數百萬元收入。
其中最引發熱議的是,她發布的一條含3張照片的廣告博文,便獲得30萬元報酬,相關雜誌合作更疑似分成近千萬元,不過截至目前,這份收入明細的具體數據真實性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在大眾的普遍認知里,影視綜藝與正規商務代言是藝人的主要收入來源,但業內藝人工作人員程程透露,藝人實則存在不少易被忽視的「隱形收入」,最典型的便是類似鞠婧禕此次網傳的社交平台隱性廣告推廣,單條含品牌植入的內容,報酬便可高達數十萬元。
程程還直言,女藝人的這類隱形收入遠高於男藝人,一方面女性可植入的品類更豐富,另一方面女藝人也更願意配合拍攝接單,男藝人則普遍覺得繁瑣不願參与。
而針對網傳的雜誌分成爭議,程程也給出了業內解答,稱藝人參與雜誌合作分成確有其事,但並非普遍現象。「實體雜誌基本不會給藝人分成,只有電子刊合作中,若是雜誌方主動邀約高人氣藝人拍攝,雙方才會商議銷量分成,這類收入本質上還是依靠粉絲付費支持。部分國產品牌代言也會設置銷量保底加分成的合作模式。」
而據程程透露,前不久剛爆火的一位男藝人,就憑藉合作拍雜誌,分賬近千萬。
由此可見,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藝人收入構成越來越多樣化,而這些看似日常的隱性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行業商業生態的複雜與監管的必要性。
來源:李洪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