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存在的反智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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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存在的反智倾向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8月29日

马克思认为:人没有先天的东西,“人性就是阶级性”,“全部人类历史不是别的,就是人性的不断改变”。反对费尔巴哈的“自然”人。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壹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这种世界观认为人是利己还是利他是由经济层面的所有制决定的,资本主义必然带来自私跟损人利己,社会主义必然带来利他主义与大公无私。

富人自然会认同资本主义,穷人自然会认同社会主义。事实上观察中国社会就会发现,一个人会认同哪种制度是历史社会条件造就的人格特质决定的,被中共狼性文化洗脑信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流氓无产者普遍都是认同专制的极右派,这些人并不会因为自己不是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就认同社会主义,这些人普遍把民主社会主义当成是邪恶的东西。

出身资产阶级家庭的人也未必就必然发展成右派,那些因为在资产阶级群体中缺少存在感 获得感 自我实现,因为重商文化身心受到压迫,深受基督教文化熏陶的出身资产阶级家庭的人也有可能发展成左派,比如世界各国某些左派政治人物。

在批判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的分工产生的原因“是利己心的缘故”的时候,马克思说“利己心是壹个社会的、历史的范畴,它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这显然违背现代生物学的基因自私原理,事实上即使在传统单一专制计划经济社会,即使是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利用政治特权贪污腐败享受特供的共产党官僚依然是利己的。

一个人的自私程度以及是否会损人利己本质上是历史社会条件决定的,一个人的人格特质是先天基因在社会文化氛围 成长环境 社会制度 个人经历的互动之下的产物。不同的世界观造就的利己方向是不同的,追求物质利益是一种利己,追求自我实现也是一种利己。即使在传统单一专制计划经济的社会里边,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损人利己的事情经常发生。马克思认为先有私有制,后有私利的追求。

恩格斯在研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时说:是利己心瓦解了原始公有制,而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私有制带来了利己心”。

事实上,“利己心”是人的本能,它与所有制毫不相干;相反利他主义是壹种后天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壹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关系又是生产关系决定的。根据这样的逻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公还是私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社会关系的性质是公还是私,从而决定了人的本质是公还是私;所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了劳动者只能“壹心为公”,为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搞共产主义的义务劳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原则在逻辑上行不通。

从理论上看,如果无例外地每个人都奉行此原则,必须将利益出口到月球上去;在实践上,壹部分人奉行此原则时,正好被另壹部分奸诈的人趁机得利。共产极权主义的实践证明:公有制的建立根本不可能丝毫削弱利己心,没有民主制度公有制会演变成党有制,利己心反而带来对名义上的公有财产的疯狂地掠夺与瓜分。

事实证明,人的利己心不受所有制决定,不受“壹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人的本质绝不是“壹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至于根据经济决定论衍生出来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世界观根本不是普遍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世界观认为,一个社会存在怎样的经济状态决定一个社会存在怎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决定根据社会意识形态产生出来的政治制度以及政治思想 法律思想 哲学思想 文艺思想,事实上资本主义制度是经济层面的事物,社会意识形态 政治思想 法律思想 哲学思想 文艺思想是精神层面的事物,民主制度是政治层面的事物,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意识形态跟民主制度没有必然联系,实行市场经济,实行私有制跟雇佣劳动制度的中国并没有因为在经济层面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在政治层面产生出民主制度,就在精神层面产生出跟西方自由主义文化接近的社会意识形态,至于已经民主化的东欧国家,也不是因为之前在经济层面实行了资本主义制度才民主化的,东欧国家民主化之前在经济层面实行的是传统单一专制计划经济,没有实行市场经济,这些国家在产生西方自由主义文化产生有利于民主制度存在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时候在经济层面还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境内的部份红顶商人并不会因为自己在经济上成为资产阶级就认同民主制度,很多没有移民美国,选择待在中国的红顶商人对于民主制度根本没有概念,中国在经济层面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是因为在政治层面邓右击败了毛左,是因为统治阶级内部在精神层面发生了变化,邓右思想击败了毛左思想。

综上所述,经济决定论是一种错误的世界观。

在中国接受过党国洗脑教育的人,学过马列辩证法的人,应该都知道所谓的辩证法三大普遍规律,都知道什么是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变化由量变跟质变两个部分组成,量变是为质变做准备,质变是量变的结果。量变是原因,质变是结果。量指的是事物的规模与成都,质指的是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本质。量变指的是本质不变的基础上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以及位移,质变指的是事物的本质发生了变化。事实上质量互变规律并不是普遍规律,很多事情根本无法与质量互变规律相适应,比如用水桶接水的过程,这个过程符合量变的状况,水桶里边的水的数量发生了变化,水在位移,可是即使水桶里边的水装满了,也不会产生质变,水不会变成黄金。可见量变不一定带来质变,至于共匪走狗根据量变到质变的原理所宣扬的关于共匪统治中国时间越久,中国就会民主化的论述是荒唐的,一个国家是否成为民主国家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里边是否民主思想占据上风,是否存在有利于结束专制政权的历史社会条件,比如人民是否普遍因为思想启蒙具备了民主思想,比如历史進程中专制政权是否为自己种下了祸根,比如权力斗争,比如与其他国家交恶,比如社会反抗运动是否激烈是否已经拥有实质冲撞专制统治的可行方法。水无论是被加热还是被冰冻,水无论是变成水蒸气或者冰,本质上还是水,只是从液态的水变成了气态的或者固态的水了,共匪无论实行传统的单一专制计划经济还是实行党国资本主义,本质上都是运用共产专制剥夺自由民主的政治流氓。

至于对立统一规律也是荒唐的,对立统一规律宣称,矛盾是事物内部或者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矛盾是同一性欲斗争性的统一,从而得出事物的矛盾就是事物的发展动力的结论。这种结论是存在逻辑陷阱的,这种逻辑陷阱让已经确定性质的事物可以被灵活的定义,让人可以用自己需要的内涵来定义,最后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传统思维方式认为矛盾本身只有对立性没有统一性,可是在共匪走狗那边就变成了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的事物了,共匪的走狗在解释共匪与中国人民之间的矛盾的时候,在解释官民冲突的时候经常把不可调和的对立性的矛盾解释成存在统一性的矛盾,比如他们会说虽然共匪迫害中国人民,可是共匪毕竟代表秩序,中国人民没有被西方殖民者统治是共匪的功劳,然后用统一性否定对立性,事实上共匪与中国人民的矛盾只有对立性,因为毕竟共匪比殖民者更可恶,毕竟共匪杀的人远远比外国殖民者更多,而且本质上都是不让中国人民充份得到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的统治者,中国人民被本国的共匪统治,还是被外国殖民者统治,都不会改变作为政治奴隶的本质。可是在中国就是有人会用对立统一的诡辩术为共匪辩护,对立统一规律根本就不是普遍规律,这个世界上很少存在互相冲突对立又互相依存互相促進的事物,中国人民不是离开了共匪就无法存活的一种存在,奴隶脱离了奴隶主就会成为自由人,被抢劫的人脱离了土匪就会得到生命财产的充份保障。奴役与被奴役之间没有统一性,只有对立性,没有奴役就没有被奴役者,没有被奴役者就没有奴役,这句话是正确的,可是这句话不应该用来解释奴役行为的合理性。虽然没有共匪就没有中国政治奴隶,没有中国政治奴隶就没有共匪,可是这不表示共匪奴役中国政治奴隶就是合理的,共匪与中国政治奴隶之间也是不存在共同利益的。虽然共匪与中国政治奴隶之间的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是奴役现象存在的必然条件,可是这种关系不应该成为反对中国政治奴隶反共的原因。

马列辩证法还有一个所谓的普遍规律,也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否定之否定的理论认为事物需要经过肯定 否定 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才可以向前发展,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产生的前提,新事物一定比旧事物進步。在中国基本上共匪的走狗会把否定之否定的理论解释成论证共匪取代国民党是一种進步的论述,事实上共匪比国民党还要邪恶。所以否定之否定并非普遍规律,共匪消灭了国民党并不表示中国就成为民主国家了。父亲的死亡不是儿子诞生的前提,而且儿子不一定就比父亲進步,中国民运人士里边有很多人的子女是亲共人士,思想非常反动。面包在中国的产生也并没有让馒头灭亡,两者完全可以共同存在。

马列主义的辩证法要求别人要辩证的看待问题,看待人事物要全面的看待,一分为二的看待。这种世界观在中国已经成为共匪思想维稳的工具,为共匪辩护的人总是要求别人不要只看到共匪的不好,还要看到共匪好的一面,从而为共匪找到奴役中国人民的统治合法性。

这种世界观与人类社会的传统道德观念是严重冲突的,人类社会的传统道德观念都是善恶的看待人事物,是非的看待人事物,而不是凡是都一分为二,忽略现实层面存在的好与坏。

一分为二本来是形而上学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属于逻辑体系,在实际的应用中必须要有逻辑前提,必须在考察确定的事物的过程中才可以正确应用,否则就会产生反智倾向。正常的人类社会的伦理是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马列辩证法的基础上的,中国社会之所以是非颠倒 善恶不分主要是因为马列辩证法的存在。

在马列辩证法的毒害之下,中国把一分为二当成是辩证法的精髓,以为一分为二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马列辩证法成为作恶的人逃避责任的诡辩术。

马列辩证法与传统辩证法不一样,传统辩证法来自于黑格尔的意识形态,马克思号称他的辩证法来自于黑格尔,实际上马克思的辩证法只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進行断章取义的产物。中国人谈到辩证法容易把辩证法解释成认为人类社会存在对立统一,矛盾双方对立面互相转化,通过量达到质变,否定之否定的進化过程的世界观。这种对辩证法的理解已经成为专门为共匪辩护的诡辩术,谈到共匪的罪恶,他们就说世界是对立统一的,中国人民跟共匪之间即存在对立性又存在互相依存性,虽然共匪迫害掠夺中国人民,可是毕竟共匪代表秩序代表稳定,如果共匪垮台了中国人民会成为西方列强的奴隶,所以中国人民不可以反共。而且有量变才有质变,中国的民主化需要依靠共匪在中国的长期统治,然后自上而下的完成。共匪可以推翻国民党的统治,从否定之否定的角度看共匪代表的是進步,所以共匪统治中国是历史的选择,应该支持。

马列辩证法忽略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最核心内容,也就是整体论的世界观跟精神性宇宙观。

黑格尔的主要著作逻辑学是对黑格尔哲学的世界观的概括与总结,他的哲学在黑格尔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的统筹之下完成了本体论 认知论 逻辑学的完美结合,黑格尔的辩证法由整体论 一元论 宇宙生命论 层次演化论 宇宙全息论组成。

黑格尔的政体论把自然 社会 精神当成是一个整体事物的不同阶段或者不同换届,宇宙在整体上是统一的,它的实质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开展与自我实现。把神与人类社会以及自然与精神看成是一个相互演化与自我实现的逻辑整体。西方社会存在信仰与理性的争执,天国与世俗的对立,物质与精神的分裂,现象与本质的鸿沟,黑格尔认为这些事情都可以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中得到解决。

黑格尔的一元论认为宇宙是一个整体,物质与精神并非属于不同的世界,物质与精神是合一的。马列主义认为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属于二元论,强调物质属于第一性,或者意识属于第一性都是把物质与意识分为两大部份的思维方式的产物。黑格尔的一元论认为物质是有意识的,意识是有物质属性的,物质就是意识,与马列主义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在一元论的世界观的指导之下,宇宙被堪称是一个具有精神性特征的存在,在逻辑上表现为从存在到本质再到概括,逐渐显示的一个精神性整体,这个整体的核心就是最后完全表现出来的生命性特征,通过生命性的认识功能认识宇宙达到了把绝对理念的丰富内容完全实现出来的目标,也就是实现了自我认识。只有生命才有认识功能,黑格尔的世界把生命作为绝对理念的一个环节,让生命和绝对理念成为宇宙整体的核心内容,把生命看作是宇宙的最根本特征。

黑格尔的演化论在逻辑上分为存在 本质 概念三个阶段,与次相对应的是逻辑学 自然哲学 精神哲学,这些不同的环节 不同的杰顿不是一种时间上的顺序关系,宇宙在逻辑上包含着存在 本质 概念三个环节的全部,只是它在此时表现出来的只是某个环节的某个部份,宇宙自我显现的程度与层次和时间的先后没有必然联系,而是一种逻辑层面的层次关系,后面的逻辑环节也就是高级阶段,包含着前面的逻辑环节也就是低级阶段。高级的思维阶段可以解释低级的思维阶段,低级的思维阶段无法解释高级的思维阶段,这种思维方式与西方传统哲学中认为的事物表现为时间上的纵向发展 逐步递進的思维方式不一样。

黑格尔的宇宙全息论认为事物的每一个阶段都包含着他的全部,只是每一个阶段显现出来的状态不一样,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存在方式。黑格尔的世界观与东方哲学非常接近,东方哲学的主体与客体是一体的一元思维 认为万物有灵的唯灵论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向下相容的层次演化原则和显现原则 天人合一的宇宙全息论与黑格尔的世界观非常相似。

东方哲学的思维方式认为天人合一,认为物质与意识是一体的,认为物质是有意识的,是有灵性的,宇宙是一个生命体,这种唯灵论与黑格尔的世界观非常相似。东方哲学认为宇宙不但存在灵性而且和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微观层次上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东方人喜欢把天地人作为有机的整体来看待,天地人表示了宇宙德具体层次与具体环节,人与天地相感应,可以通过道法自然达到与天地合一,从而回到生命最初的本源。

既然宇宙是一个整体,那么在这个整体中看待事物就要分层次的看,把每一个层次都堪称是宇宙整体的必然环节和宇宙存在状态的必然表现,另外一方面在宇宙整体中每一个层次都有高低上下的区别,高层次的物理规律包含着低层次的物理规律,高层次的物理规律可以制约低层次的物理规律,低层次的物理规律无法制约高层次的物理规律。

辩证法在西方经历了三个阶段,总共存在三种形态,分别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 马列辩证法,马列辩证法并没有完成逻辑学 本体论 方法论的统一。

苏格拉底经常使用巧妙的对话方式,通过让对话者在为事物下定义的过程中揭露他的语言逻辑矛盾,从而让对话者不断寻求事物的本质,最终在意见与知识中做出区别。这种对话方法的本质在于质疑,通过不断的质疑和否定来寻求真理,后来苏格拉底的这种对话方式被称为辩证法。

后来黑格尔把辩证法的方法论发展成向对立面转化,通过向对立面转化形成现象或者事物的新阶段的过程和途径。黑格尔认为向对立面转化的逻辑形式就是宇宙万物的普遍运动规律。

马列辩证法虽然在方法论层面继承了黑格尔辩证的部份思想,可是却在两个最主要的部份篡改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精神与基本原则,在对立统一规律上把向对立面转化的同一性原则,改成向对立面斗争的斗争性原则,从而建立阶级斗争史观,后来这种对立统一原则又被中国共匪的支持者发展成为共匪专制统治辩护的依据。把马克思论述的资本家与工人虽然相互依存同时又是相互斗争的关系,颠倒过来变成共匪与中国人民虽然尖锐对立然后又互相依存所以不应该反共的诡辩术。马列辩证法把否定之否定的原则改成事物从低级阶段進化到高级阶段的运动规律,从而得出共匪推翻国民党统治中国存在進步性的结论。


黑格尔的对立统一学说揭示了事物在某一个思维阶段包含着两个对立面,这两个对立面的关系是即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可是黑格尔认为这只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消极理性阶段,消极理性阶段的下一个阶段是积极理性阶段,進入积极理性阶段之后事物处于绝对的同一状态,对立面会消除,整个概念会变得很清楚,所有的环节重新成为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自己对自己的完全的认识。对立同一关系只是人类处在消极理性思维阶段的时候的事物显现规律,一分为二的思维状态属于处在消极理性阶段之前的一个环节,属于比消极理性还要低级的知性思维的表现,也就是说一分为二只是孤立的把现象分割为感性和理性 精神和物质 运动的和静止的,抽象的和具体的,没有看到合二为一的存在。

黑格尔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分为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分别为知性思维 消极理性思维 积极理性思维。认为事物在认识主体的头脑中是孤立的,彼此之间没有联系的思维方式属于知性思维。认为认识主体意识到事物之间的联系,看到了对立统一关系的存在,以及矛盾体向对立面转化的事物运动变化过程属于消极理性思维。认为认识主体对事物之间的联系的理解继续升华,超越了对立统一关系这个层次,认识到不同事物之间完全是同一的,不分彼此,从任何一个事物出发,到另一个事物之间的认识环节都是畅通的,甚至认识到认识主体和客体都是同一的,没有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别,整个过程只是一种可以被称为绝对精神的事物对自己的一个认识过程,也就是认识原来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觉醒或者自我回归的一个过程属于积极理性思维。

知性思维的部份特征被马列主义定义为形而上学,马列主义用形而上学表示与马列辩证法相对应的思维方法,马列辩证法不知道在黑格尔哲学中的思维方法不是对立的,而是分高低层次的,消极理性阶段也就是对立统一阶段不是辩证法的最终形态,也不能代表真正的辩证法。

共匪的辩证法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处于知性思维阶段的一分为二思维,就是强调绝对的把事物分为两个方面来看待,忽略合二为一的状态,让别人的思维水平永远保持在低级的阶段,比如宇宙分为物质和意识,物质独立于意识之外,强调意识要反映物质,否认天人合一的关系,瓦解人类社会的宗教信仰。要求别人看待共匪不可以只看到坏的一面,还要看到好的一面,否定别人合二为一的裁判犯罪事实的权利,为共匪建立维持统治合法性的逻辑依据。

马列辩证法把辩证法当成是变化的同义词,认为只要是不断的改变,就遵循了辩证法的原则,让别人重视改变的表象,忽略衡量变化好坏的价值原则,忽略探究变化背后的根源,让别人把中国社会的变化的原因归咎于自然的逻辑规律,让别人认为共匪取代国民党统治中国是历史的选择,让别人误以为否定之否定的变化过程,会自然的产生進步,认为社会的发展自然会纠正共产极权主义统治的错误,让别人放弃搞民运放弃反共,让共匪不受天命与道德以及民意与法律的约束。

黑格尔在讲对立统一关系的时候,也就是思维处在消极理性阶段的时候,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是不可分割的思维整体,是同时出现和存在的整体,这个整体在整体思维过程中在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过程中处于中间阶段,也就是即分且合的阶段,中间阶段的前边的阶段也就是思维的知性阶段衔接的是分的思维,就是事物都是直接显现的,孤立存在的,彼此没有影响,与后边的阶段也就是思维的消极理性阶段衔接的是合的思维,就是思维中的事物各个环节都已经连接成一个整体,各个环节之间的差别已经消失,它的内部达到完全的同一和清楚,而在这个中间阶段也就是消极理性阶段,思维状态是即分且合,就是认识到事物即对立又统一,思维中的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出现,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里边的对立统一关系的真正含义。

马列辩证法只讲一分为二忽略合二为一,让思维退化到知性阶段,如果即讲一分为二又讲合二为一,意味着把二者作为对立统一关系的一对思维范畴同时讲,意味着思维处在消极理性阶段,如果思维可以跨越这个阶段進入绝对的同一的状态,不仅仅是第二阶段中的合二为一的状态,而是对整个思维阶段的整合,意味着思维進入积极理性阶段,此时才意味着达到了对事物的完全认识。

黑格尔的哲学是整体论的产物,他讲的思维阶段是针对人和自然同一的整体世界讲的,因此结识了认知逻辑的普遍规律,任何一种逻辑规律都必须是针对一个特定事物的规律,必须确定一个研究的事物。

如果我们用系统来划分空间,宇宙在任何一个层次上都被分割为三个部分,系统 系统的内部要素 系统的外部环境,也就是系统 要素 环境。宇宙中每一个层次的系统都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和思维的事物,确定研究事物的过程可以分为外中内 上中下 前中后 左中右,在时间上可以划分为过去 现在 未来,可见一分为三就是我们思维中的最初的逻辑步骤,因为思维必然是针对某一个确定的事物的,思维中产生事物的过程就是把时空一分为三的过程,因此一分为三就是思维的第一原理,也就是哲学的第一原理。

确定了事物才可以讨论事物,我们必须知道别人所说的事情是针对哪一个事物而言的,如果两个人对话不知道彼此针对的是同一个事物,双方的逻辑自然无法在同一个领域运行,讨论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社会学的名词都可以有不同的应用层次,而不同的应用层次就会形成不同的思想产品,如果没有一分为三的思维方式,对话就容易产生混乱。比如民运人士与共匪的支持者讨论民主,一旦民运人士说中国不存在民主制度,共匪的支持者很快会说,美国也没有民主制度,美国出兵攻打伊拉克就是专制。显然民运人士讲的民主制度指的是国家内部的政治制度,共匪的支持者讲的民主制度指的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具体方法,共匪的支持者把民主制度偷换概念变成处理国际关系的具体方法,让讨论不断的转移实质的目标,让讨论丧失逻辑的理性价值,让讨论的事情失去原本的意义。

在法庭上法官审理案件的时候,一个罪犯如果以自己曾经是一个好人做了很多好事作为理由要求法官一分为二的看待事情,要求法官不要只看到他的罪行,还要看到他好的一面,要求法官不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正常的法官不会认同这种马列辩证法的观点。

如果我们在时间上一分为三把罪犯的一生划分为三个阶段,犯罪之前 犯罪过程 犯罪之后,对于法官来讲法官裁判的是犯罪过程的性质,根据犯罪过程的好与坏合二为一计算罪犯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一个罪犯参与了刑事犯罪,确实存在抢劫行为,可是因为自己是被别人威胁才参与抢劫行为的,在抢劫的过程中存在消极怠工的行为,犯罪过程结束之后有感到后悔主动自首,法官确实可以对罪犯進行一定程度的减刑,可是绝对不可以根据抢劫行为发生之前罪犯的行为对罪犯一分为二,因为抢劫之前他是好人,所以抢劫过程就可以忽略不计了,法官如果没有一分为三然后一分为二再合二为一進行判决,法官的判决显然是违反公义原则的。

对于共匪的审判,在逻辑上是很清楚的,因为研究德事物是共匪对中国人民的犯罪过程,共匪的犯罪事实早已经被中国人民的苦难证明,欠缺的只是对共匪追究责任。共匪统治中国人将近七十年,这里边包含了大量的犯罪过程,运用一分为三 一分为二 合二为一的思维方式,先划分犯罪之前也就是迫害行为发生之前 犯罪过程也就是统治中国的过程中的犯罪过程迫害的过程 犯罪之后也就是犯罪过程结束之后的态度,然后再一分为二的看待犯罪过程中的好与坏,最后合二为一進行衡量,针对每一次犯罪过程進行分析,基本上共匪在每次犯罪过程中都不存在被迫因素,都是积极主动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一分为二再合二为一的基础,共匪在犯罪过程中只有积极作恶的坏处,没有因为被迫作恶所以消极怠工的好处,而且犯罪之后没有悔意,所以可以直接认定共匪属于罪大恶极。

对于共匪的统治中国的过程即使再怎样一分为二 合二为一共匪都是罪大恶极的,共匪终归是要受到审判的。

理性的人应该明白正常逻辑规律与价值规律,逻辑规律就是自然规律的表达就是哲学规律,是抽象出来的普遍规律,包含了自然和社会的全部现象的共同属性。逻辑规律在社会生活中体现为社会测量,它渗透在社会测量的过程里边,为社会测量提供理论和逻辑依据,社会测量就是社会生活过程中的逻辑判断,通过社会测量人类可以获得基本的社会事实。价值规律是人类社会根据事实判断好坏权衡利弊的社会衡量过程,价值规律支配着人类对自身行为的道德评价与人类对于自身行为以及其他人事物的评价。价值判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普遍人性的原则也就是判断好坏与有理性原则也就是权衡利弊为依据,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好坏与善恶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依据的是普遍人性的原则,对于其他人事物与自身行为的原则与取舍属于有理性评价。人类社会所遵循的基本规律首先是价值规律,也就是价值判断的过程中体现的基本规律,不是逻辑规律,价值规律与人类社会可以直接相互作用,通过价值规律人类的社会生活才可以与最抽象的逻辑规律衔接。人类的社会生活 价值规律 逻辑规律三者之间的正常思维流程是不可以混乱的。

比如一个人喝完矿泉水之后把瓶子扔在地上,后来瓶子被另外一个人捡走用于资源回收事业,对于瓶子本身来讲,确实是存在一分为二的,即存在有用的方面又存在无用的方面,把瓶子仍在地上的人选择了瓶子的无用性,捡走瓶子的人选择了瓶子的有用性,衡量一个事物是有用还是无用对于人类来讲不属于逻辑判断,而是属于价值判断,人类社会普遍使用的衡量有用还是无用的原则是价值原则而不是一分为二的逻辑原则,如果用逻辑原则来衡量,扔掉瓶子与捡走瓶子的人都是偏激的人,因为他们没有一分为二,没有同时看到有用性与无用性。有用性或者无用性不是根据逻辑的标准来衡量的,而是根据价值的标准来衡量的,用错了观测手段与观测体系会产生错误的结论。衡量共匪的好坏需要运用价值判断,无需一分为二的逻辑判断,共匪的存在无异于增進中国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均富,共匪的存在对于中国人民来讲是有害的。

人类在价值判断中生活,价值判断为人类提供生活的原则和目的,另外一方面,在正常的价值判断的体系中,道德评价高于有用性评价,比如不可以因为觉得抢劫对自己有利就认定抢劫行为是好的,价值判断中的有用性不可以替代人权原则,共匪宣扬的价值判断忽略了人权原则,认为为了稳定就可以随便迫害别人,这种价值判断显然不是正常的价值判断。

正常的人类社会运动的是正常的价值判断,在不违反人权原则的基础上衡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人事物,取舍对自己有利的社会行为,在人权原则的基础上使用价值判断建立社会伦理与社会秩序。

辩证法中的一分为二的逻辑环节是逻辑规律的体现,一分为二无法凌驾于价值判断之上,不可以成为专门为罪恶辩护的依据,对于犯罪事实進行价值判断是社会公义的基本表现,共匪的辩证法恰恰否定了社会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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