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革的基本目标
1 篇帖子
• 分页: 1 / 1
社会变革的基本目标
作者 杜光
中国進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已经几十年了,在这个时期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有严重的缺陷。不但政治体制改革停顿不前,经济体制改革也進入歧途,改革的成果为权贵豪强所攫取,亿万公民不能分享改革创造的好处,却要承担改革缺陷所带来的苦难;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动荡不安;总之,在表面繁荣富强的掩盖下,潜伏著深刻的社会危机。可以说,改革已经進入了壹个狭小逼仄的死胡同,要转身回头,非常困难。
当年人们欢天喜地地迎接由农村的包产到户所引发的改革热潮时,谁能料想到改革会导致这样的局面?
壹、没有明确的目标模式
为要把改革引上健康发展的轨道,首先应该对改革几十年来的成败得失,進行必要的总结,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我认为,改革过程所出现的许多失误和缺陷,原因虽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没有找准改革的目标模式。
当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是不可能有什么明确目标的,因为它起初并不是人们自觉选择的结果。2008年全国纪念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30周年,把它说成是改革开放的开端,这是壹个历史的误会。十壹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功绩不是启动改革,而是把全国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当然,这为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会议的任何文件都没有提到改革。改革的滥觞是农村自发的包产到户,而不是任何官方的政策。
毛泽东壹手导演的文化大革命,把中国社会拖到全面崩溃的边缘。已经沦为农奴的人民公社社员为了活命,冒着生命危险实行包产到户。当时有所谓“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的民间谚语,就因为当时主持四川和安徽工作的赵紫阳、万里,对包产到户采取了允许试验的宽松政策,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而在十壹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里,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在几个月后的壹份文件里,还说包干到户“是壹种倒退”。1979年9月十壹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仍然强调“不许分田单干”,但同时允许“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独户”可以包产到户。1980年开始,包产到户才逐渐得到普遍的认可,并美其名为“农业生产责任制”;1981年底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还承认它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个过程表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源头的农业体制改革,是农民的改革实践壹步步地推动着领导人的改革意识,当然谈不到什么目标模式。
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在使农民丰衣足食之余,还析出富余的劳动力和十分有限的资金,于是出现了最初的私有经济实体——摊贩、游商、个体工商户、以至小规模的村办企业、乡镇企业。在城市里,大量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到城市,为了生活,也摆起了小吃摊、维修点、理发铺、杂货店等等。乡村和城市的这些经济细胞,突破了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壹统天下,为市场经济争取到了最初的阵地。胡耀邦主持推动的平反冤假错案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则为新生的商品经济提供了宽广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使它得以迅速在全国城乡蔓延开来。
市场经济的萌芽和成长,使得死气沈沈的社会经济生活变得生气勃勃,使执政者的目光越出了结构调整、综合平衡、管理体制、关停并转等单纯计划经济的框框,承认商品市场和个体私有经济的积极意义。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政治报告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经过十年的改革跋涉,市场经济终于获得了它在社会发展中的应有地位,这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为市场经济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反而模糊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束缚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我在下面将对这个问题做出進壹步的分析。
在政治领域,由于文化大革命对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摧残迫害,官方和民间对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都有殷切的期待。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愿望。这个报告提出要肃清官僚主义、家长制、权力过分集中、领导职务终身制等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但是,由于这些改革的实施势必动摇“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当政者的既得利益,所以报告过后就偃旗息鼓、无声无息了,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目标模式了。
二、应当确定什么样的改革目标
要确定改革的目标模式,首先要认清改革的性质,弄清楚为什么要改革。
当人们从文化大革命的厄难里苏醒过来的时候,大家普遍意识到,导致文革悲剧的体制,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十分明显,五十年代中期经过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制度。
从实践来看,社会主义制度本来应当是壹个公平、公正、自由、文明的制度,而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却是壹个制造阶级分裂,把数以千万计的无辜公民,包括所谓的“地富反坏右”和他们的家属,作为敌人而肆意迫害的社会;壹个草棺人命,搜刮口粮,两三年内就饿死三千多万人的社会;壹个破坏传统文化和道德,诚信丧尽、人性缺失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是社会主义社会呢?
从理论上看,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名言:“壹个社会制度,在它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之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生产关系,在它借以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母胎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社会上五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任何壹种经济成分的生产力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产生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连影子都没有,更谈不上成熟。也就是说,五十年代的中国,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毛泽东自己就曾经说过:“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正是毛泽东自己,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没有“经过民主主义”,就企图“到达社会主义”,结果没有把中国人民带進社会主义天堂,却把中华大地变成了专制主义的人间地狱。
经过社会主义革命的中国,实现了共产党对社会的全面垄断:经济上垄断生产资料所有权,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在文化领域垄断真理裁判权,在社会领域垄断公民权利。这是典型的专制极权社会,它是我国两千多年来的皇权专制主义的回光返照。
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就是要革除这个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专制主义体制。这是壹百多年来的反专制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在现阶段的主要形式。
但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却跳不出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牢笼,还是把中国社会看做是社会主义社会,把改革说成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同时又承认:“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搞不清楚”(邓小平语)。让“还搞不清楚”的东西去“自我完善”,岂不是壹笔糊涂账吗?所以就只好“摸着石头过河”。
“摸着石头过河”反映了改革指导思想的悖论:改革的历史任务是要革掉专制主义的社会体制,而改革者的思想却又把这个专制体制看做是社会主义体制而加意维护。这个矛盾贯穿于三十年的改革全过程,也是改革中的壹切缺陷和错误的总根源。
这个矛盾还表现在“不争论”的提出上。所谓“不争论”,就是不要去争论改革究竟“姓社”还是“姓资”。它反映了邓小平的尴尬和无奈。因为毛极左派攻击改革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按照斯大林、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理论,改革确实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由于这些改革的领导人走不出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阴影,所以争论起来,他们必败无疑,这才有“不争论”的大政策。
其实,改革派的领导人只要离开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高举我前面引用的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名言,理直气壮地宣告改革就是民主主义革命的继续,是为了“到达社会主义”而必须“经过”的民主主义,就可以驳倒毛派的责难。
理解了改革的性质是现阶段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形式,它的目标是要革除专制主义的体制,我们就不难确定改革的目标模式,那就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
三、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经济市场化
市场在我国的历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商周时代就有“日中为市”的记载。但它作为壹种经济形态,始终只能作为主要经济形态的补充而存在。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市场经济才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形态。
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竞争。亚当•斯密在他的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里指出:“每壹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该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其资本,和任何其他人和其他阶级相竞争。”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在,也是它得以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活力的源泉。因为有竞争,所以企业经营者必须不断改革经营方式,革新生产工具,改善技术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以求在同行业中出奇制胜,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并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竞争必须是自由的,当然是在法律范围内的、理性的自由。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表面上似乎杂乱无序,但由于它必然导致优胜劣汰的后果,所有竞争者都不能不遵从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规律,否则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因而客观上必然会使竞争成为有序的竞争。而没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受到非经济力量干预、控制的市场经济,则会制造竞争者之间的不平等,违反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使市场经济处于壹种病态的无序状态,甚至出现劣胜优汰的现象,阻碍生产力的正常发展。
中国的市场经济,主要是由两股经济洪流汇集而成的,壹股是在个体户小生产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民营经济,壹股是由台港澳和外国投资者兴办的经济实体。至于国有经济,从壹开始就同市场经济若即若离,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所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形态,实际上是由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两大板块构成的。经济市场化,就是要使市场经济成为统御整个经济领域的经济形态。
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经济的繁荣。而民营经济三十年来的发展轨迹却表明,它几乎无时无刻不处在垄断经济和政治权力的挤压、排斥之下。许多企业家被迫讨好权贵官僚和垄断企业,以求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36条”),为民营企业打开了進入垄断行业的大门,但在国有垄断企业和有关利益集团的阻挠下,民营企业要進入垄断行业却困难重重。有人把它形容为“两门现象”:壹是玻璃门,看得见,進不去;壹是弹簧门,好不容易進去了,却被弹了出来。时过5年,不久前国务院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几点意见》(被称为“新36条”),再次强调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垄断领域,改善他们的融资条件,但这个文件是否能够切实贯彻,恐怕前景未可乐观。
2009年的“国進民退”,是垄断经济挤压民有经济的最好例证,也是政治权力支持垄断利益集团压迫民营企业的最好例证,更是市场经济遭到损害的最好例证。
为什么官方文件再三强调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民有经济,实际上却总是贯彻不下去呢?这里固然有既得利益者的私利在支配着决策,但更重要的,还是意识形态的因素。
在官方的文件和媒体的报道里,总是把中国的市场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壹个虚构的、自欺欺人的概念。什么是社会主义?论述社会主义的书籍和文章多如牛毛,在谈到它的基本特征时,所见各有不同,但有两条是论者都承认的,那就是共产党的领导和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两个来自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社会主义特征,不但违背马克思主义,而且是同市场经济相互抵牾、格格不入的。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竞争,把它放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还能有什么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呢?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里,都是壹个需要纠正和澄清的概念。按照马克思的论述,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应该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劳动者对他们用来進行“自由集体劳动”的生产资料享有个人所有权;它是联合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壹:壹方面,生产资料是劳动者联合占有的,任何个人都无权分割或处置;另壹方面,每壹个劳动者都有壹份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可是,在我们国家里,却把国家所有制的垄断经济,说成是公有制,而且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居然要以垄断经济为主体,这岂不是太荒唐了吗?
由此可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不可取的。无论如何,市场经济由壹个政党来领导,以垄断经济为主体,是同它的本质特征相违背的。这样壹个不完善、不健康的市场经济,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
市场经济的主体不是国有垄断经济,而是民有经济。民有经济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公民社会的温床、中产阶级的摇篮、劳动者就业的主要依托、工人阶级有产化的希望所在。三十年来它已经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权力机关和既得利益集团能解除对它的束缚,制止对它的侵害,它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目前中国的经济形态,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各有半壁江山。以市场化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要大力发展民有经济,使以民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形态,在自由竞争的环境里实现优胜劣汰,有效地促進生产力的发展。为此,壹方面要开放垄断领域,让民有企业進入,同国有企业竞争;另壹方面,要取消国有经济对资源、产品和价格的垄断,把他们赶到商品市场里去,通过竞争来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而要做到这壹点,指导思想上就必须挣脱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枷锁,转变许多习以为常的错误观念,实现政企分开,不要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活动。只有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不利于社会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时,国家的调控干预才是必要的。
四、政治改革的目标模式——政治民主化
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公民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的反映,它表现为壹种国家制度,壹种社会治理模式。古希腊的梭伦改革和伯里克利民主,是古代民主的典型模式,但那个民主只是有产者的民主,奴隶主和自由民的民主。民主成为普适性的价值,是资本主义兴起以后的事。这壹方面是为了动员人民群众起来反对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另壹方面,也揭示了人民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由民主权利的真理。几百年来,民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普遍的政治要求。
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科学与民主以来,民主的价值观逐渐深入人心。共产党在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斗争中,高举民主自由的大旗,提出了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壹和富强的新中国的号召,赢得了全国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拥护,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广大民众从文化大革命的苦难中深深体会到专制主义的可恶,强烈呼求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但迄今看不到启动改革的迹象。执政党的文件里虽然不断有改革政治体制的说法,但也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在现阶段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因为目前社会上的所有弊病,如贫富两极分化、社会道德沦丧、腐败遍地、贿赂公行、官民对立、盗贼横行等等,总的根源都在于权力不受制约的专制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民主政治,是解决当前所有社会弊病的总枢纽。
近几年来,中国许多学者提出建立宪政民主的口号。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政治民主化的主要内涵就是宪政民主。所谓宪政,就是依宪决策、依宪行政。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它既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也约束每个公民的行为;它不但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也符合于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宪政民主,或立宪政治,已成为所有民主国家的朝野有识之士的共同认识和追求。
宪政在中国已经有壹百多年的历史。1908年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打开了中国宪政之路的大门。继《宪法大纲》之后,中国曾经有过许多部宪法,但宪政仍然遥遥无期。
宪政的最重要的作用,在于保障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这两条要求在现行宪法条文里都有所体现。如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里,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等等。对于政府权力及权力部门之间的制约和监督,宪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职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则“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些规定,完全符合于三权分立的原则。三权分立不是壹种政治模式,而是壹个政治原则,指的是各个权力机关依宪分工,各司其职,彼此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中国宪法的有关条文,体现了这个符合于民主要求的政治原则。
在这些条文里,公民的权利,权力机关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制约、监督,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什么在实际生活中,公民权利却得不到保障,政治权力得不到制约呢?
这个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在于壹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并且明显地体现在宪法里。宪法序言通过历史叙述,强调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加上关于四项基本原则和阶级斗争的记载,就使公民各项权利和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变成壹纸空文。党比法大,党比宪大,既是讽刺和调侃,也是实际情况的反映。当公民行使自由权利被认为对专制统治构成威胁的时候,党就可以随时随地加以取缔;而在党权凌驾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的时候,三权分立还有什么意义呢?去年有些人声嘶力竭地反对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反对把壹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改革成为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
目前,推進宪政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的课题,在于恢复宪法的两大基本功能: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实现权力机关之间的制约与监督。为此,需要修改宪法,特别是要删除宪法序言,代之以简明扼要、言简意赅的小序,只说明宪法的本质和特征就够了。但最根本的改革,还是要改变壹党专政的专制体制,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不废除壹党专政,是无法推進宪政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的。
五、文化改革的目标模式——文化自由化
文化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果,说得具体壹些,是人类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表现及其成果,这些成果的积累就是文明。
壹般说来,文化和自由是相互影响、同步发展的。文化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自由度,而社会的自由度往往有赖于文化的進步。春秋战国时代,各国诸侯忙于争霸称雄,给文化学术提供了比较自由的空间和比较宽松的环境,诸子百家讲学授徒,各抒己见,带来了文化的空前繁荣,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比宏富的文化遗产。民国初年,政客和军阀粉墨登场,他们为了争地盘争权力,放松了对知识分子和文化界的控制,加上西学东渐,人们求知若渴,于是便出现了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上世纪70年代末,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发动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推动了全国范围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解放,开辟了相对自由民主的新时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60年的历史里,对文化的管制最为宽松的10年,尽管文化专制主义频频干扰压制,但言论出版的相对自由,国外学术著作的大量引進,高等教育的恢复,使社会文化出现了壹个复兴繁荣的小高潮。从这些历史回顾可以看出,自由对于文化发展,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总的说来,这几十年的时间,除了1989年前的10年外,在文化领域都乏善可陈,倒是专制权力对文化的摧残,却历历在目,可点可数。特别是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严重地阻碍了当代的文化发展。
知识分子是文化、知识和道德、传统的继承者和传授者,他们从前辈接受知识和文化,就有责任把这些知识和文化传授给后代,还要加上自己思考的成果。这样,社会的文化才能代代传承,并且不断有所增益、有所积累。毛泽东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后,出于壹种无名的猜疑和恐惧,认为知识分子是对他的专制独裁统治的最大威胁,所以不断加紧对知识分子的打击迫害,从围剿《武训传》,改造思想,批判俞平伯、胡适,到反胡风、反右派,知识分子尊严扫地,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战战兢兢地茍且偷生;有些学有所成、才学宏富的学者、教授不堪百般凌辱,被迫以自杀来表示最后的抗议。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和对文化自由的摧残,造成了文化雕零、知识断代的严重恶果。
1989年的大镇压,导致万马齐喑,文化萧条。進入新世纪后,文化专制主义变本加厉,舆论导向无所不用其极。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都争相扮演自由文化侩子手的角色。结果,奴颜婢膝、歌功颂德的遵命文化、史官文化、奴性文化大行其道,而自由思考、独立创新的文化成果却往往被扼杀,甚至壹个电话就可以禁止壹本著作、壹篇文章或壹部电影、壹个话剧,新闻出版已毫无自由可言。
当然,由于因特网的出现和复印技术的普及,自由文化获得了崭新的活动舞台;香港台湾的出版机构,则为被大陆封杀的出版物提供出版机会。于是,在官方的文化专制主义严酷统治的缝隙里,出现了日益繁荣的山寨文化、山寨出版物,由于它们是自由思想、独立创新的产物,往往比官方文化更有社会价值,更有历史意义,因而已经成为延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但是,专制统治者却把这片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新天地视为危及自己既得利益的敌对势力,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進行封杀围堵,比防治瘟疫还要严格地防堵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传播。
这样的文化专制体制如果还不改革,中华文化就很难有再现辉煌的时刻。而改革的目标只有壹个,就是把自由还给文化,实现文化自由化。这样才能结束60年来文化的荒漠状态。
六、社会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平等化
平等观念来源于启蒙时代的自然权利思想。每个人都是赤条条地来到世界上的,有什么贵贱贫富之分?这个观念在欧洲是容易深入人心的,因为平等是基督教伦理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它壹旦進入人们的头脑,就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因此也就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思想武器。1976年制定的美国《独立宣言》就明确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也在第壹条就指出:“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时至今日,平等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但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却没有平等的遗传因子。从远古奴隶社会的主奴之分,到封建社会的“人分九等”,再到秦汉以来的“君臣名分”,每个人都是有着严格的尊卑划分的。农民造反,不是为了争取平等,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知识分子十年寒窗,是为了“金榜题名”,即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壹百多年来,平等观念迄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只是在基督教传入中国后,在信徒都是“主内兄弟姐妹”的伦理范围内,才多少有壹点平等的形影。
回顾几十年来平等在中国的历程,不禁令人希嘘。在毛泽东当政的时代,人为地制造了两个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壹个是由“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构成的贱民阶级,他们被打入社会底层,承担著繁重的劳动任务,却得不到应有的合理报酬;社会上壹有风吹草动,便被拉去批判斗争;他们受尽凌辱,日夜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状态。另壹个是农奴阶级,他们名义上是人民公社社员,和工人同为国家主人翁,但实际上却被剥夺了全部公民权利,不但享受不到工人和城市居民的种种福利,而且连劳动的自由都遭到剥夺,在房前屋后种壹点瓜菜,则被批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甚至饥荒岁月出去讨饭,也要经过大队批准,更多的人却被斥为“破坏公社形象”、“给党抹黑”等等,只好坐以待毙。
粉碎“四人帮”后,胡耀邦以大无畏的气概推动平反冤假错案,把上千万的贱民从社会最底层提升为平等的公民;在农村,亿万农奴冲破人民公社的枷锁,搞起包产到户,夺回劳动的自由权,实现了从农奴地位的自我解放。这两个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解放,带来了社会的相对平等和自由。
但是,在相对的平等里也出现了壹些不平等的现象,例如:同样是落实政策,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城后就业无门,生活困难;而文革期间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多数官复原职,他们的子女凭借父辈的权势,或走私贩私,或倒卖批条,或营私舞弊,或投机倒把,从而迅速致富,成为产生权贵阶级的最初的来源。
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促成了权贵阶级的诞生。许多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和主管者,利用改革進入歧途的机会,或内外勾结,或上下其手,或明目张胆,或暗度陈仓,总之是把国家财富装進自己的口袋。与此同时,新老“太子党”纷纷上阵,占夺国有大企业的肥缺。于是,壹个利益相关、既贵且富的权贵阶级就出现了。这是在朝的剥削阶级。
在民间,有些不肖之徒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巴结、贿赂、美人计等等手段,勾结权贵,巧取豪夺,拉拢官府,欺诈百姓,短短几年里就成为富甲壹方、雄霸乡里的豪强,成为在野的剥削阶级。
这两个新的剥削阶级在近几年来不断勾结在壹起,加剧对人民的剥夺,成为现阶段不平等、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他们依仗政治权力,为非作歹,肆意掠夺民众的财富,掀起壹波又壹波的圈地、拆房的浪潮。当受害群众起而抗争的时候,他们就调动警力,滥施镇压,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
要解决大量因不平等而造成的社会危机,壹方面,必须铲除不平等的根源,剥夺这两个剥削阶级借以進行剥削的权力基础和财富基础;另壹方面,应该发育公民社会,解除对于结社的种种清规戒律,调动民间维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处于弱势的分散的民众,发展成为足以同剥削者抗衡的力量。为此,需要废除壹切限制结社自由和妨碍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劣法恶法,制定保障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的法规。在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公民的相对平等——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
七、社会发展的路径选择
目前的中国社会,在朝在野都有三股持有不同发展目标的政治力量,壹是坚持继续改革并且不断深化改革的改革派、民主派;二是主张维持现状,以利于继续侵吞国家资财、剥夺民众财富的权贵集团和豪强土劣;三是竭力想把社会推回到毛泽东时代的毛极左派。对于这三种社会发展前景,我们当然不希望改革停滞不前,听任权贵豪强继续肆意剥削和压迫民众,更不希望毛泽东时代卷土重来。但是,深化改革是壹条曲折复杂而且无比艰辛的道路。我前面提出的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是壹个相当遥远的目标模式。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才能到达这个目标,很值得认真探讨。我在这里提出壹些初步的看法,供关心这个问题的朋友们参考。
(壹)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我在前面指出,目前的中国经济是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各占半壁江山,经济市场化的目标,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使市场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壹是坚决贯彻2005年的“36条”和今年的“新36条”,使这两个文件成为民营企业通达垄断领域的桥梁;打破垄断企业和有关部门设置的“玻璃门”、“弹簧门”,严惩那些为了壹己私利而违抗国务院决策、阻挠民营企业進入垄断领域的权贵集团成员。二是制定《反垄断法》,打破国有企业对资源和价格的垄断,使自由竞争的原则在国有企业间也能畅通无阻,把它们赶進市场经济。
除此以外,以下几项措施是有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可以考虑在条件适当时实行:
1、逐步推行按生产要素分配。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邓右认识上的谬误,竟把它表述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似乎职工拿工资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按资本、技术等要素的不同贡献進行分配,却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这显然是错误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代价,计入生产成本,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前;分配则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后。把这两者混淆在壹起,必然造成实践的失误。奇怪的是,这个提法很快就在文件、报告和媒体上消失了,多年不见踪影。我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现阶段最好的分配方式,但应该把劳动力计算進去,就是说,企业获得的利润,应当按照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作出的不同贡献,分配给这些要素的所有者。
2、实行职工持股。可以先在壹部分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里试行,然后逐步推广。职工持股是实现工人阶级有产化、使职工成为企业主人的重要步骤,应该是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高潮里,有些企业把资产的壹部分分给职工,结果被主持经济工作的最高领导人斥为“国有资产流失”,勒令改回去。这是非常可惜的。
3、把土地还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80年代初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产量逐年提高,但六七年后就出现了生产停滞。这时应该進壹步改革,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提高为所有权,以继续促進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当时见不及此,没有解决,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壹方面,由于农民没有土地使用权,使官府得以用种种借口,或直接下令,或与地产豪强勾结,侵夺农民土地。农民享有土地所有权,将会遏制这个趋势。另壹方面,处于小生产状态的农业生产,同市场经济很不协调,土地所有权可以成为农业小生产经济同市场经济接轨的桥梁。
(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是当前许多社会弊病的总根源,这几乎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政治体制改革难度极大,也的确是壹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我认为,要改革政治体制,走上宪政民主的道路,依宪治国,依法治党,杜绝贪污腐败,就必须:1、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里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序言,改用壹百来字说明宪法的宗旨就可以了。2、制定《政党法》,通过法律,规范壹切政党的活动,包括共产党在内。3、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定期向民众公布官员的经济情况,以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4、建立政府工作公报制度,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定期发布公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目前亟需解决的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遏制权力的横行霸道。鉴于当前权力机关贪污腐败的普遍性,我对体制内部的监督功能不抱希望。比较可行的措施,是通过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以舆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政治权力。
(三)关于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自由化的核心是实施宪法规定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有了言论出版自由,其它文化活动如新闻、学术、创作、演出、创业、竞争、网络等方面的自由,就有了基本的保证。文化自由不仅是文化繁荣的不二法门,而且是监督政治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而要向文化自由化迈進,就须有破有立:要破的是限制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机关的权力——他们有责任创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条件,而无权为文化发展制造障碍;要立的是制定《出版法》、《新闻法》,允许民间办报出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管理,但无权破坏新闻出版的自由。这样有破有立的结果,不但可以带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而且为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无数有效的形式,新闻、出版、文学、理论、电影、戏剧、美术、音乐等等,都可以发挥监督政治权力的作用,网络就更不用说了。近几年来,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因特网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该使它成为推动改革深化的有力工具。改变“敌对势力到处有,阶级敌人满天飞”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不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去限制网络自由。
(四)关于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日益严重,阶级冲突的日益频繁,充分显示出社会平等要求的紧迫性。为了逐步填平又大又深的不平等的鸿沟,很有必要:
1、平反冤假错案。随着权贵集团和豪强阶级对老百姓的剥削压迫日益加深,社会上积累了太多的冤假错案,到处都弥漫着怨气和戾气,存在着爆炸性的严重危机。为了纾缓危机,亟需在全国人大和省市县的人大成立“错案调查委员会”或“和解委员会”,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在進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责成司法部门依法重新审理,该平反的平反,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除少量机关干部外,可以大量吸收高等院校师生和离退休干部自愿参加。
2、培育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公民普遍具有权利意识、并能承担起社会责任的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公民社会和国家权力、市场经济鼎足而三,共同推進社会有序发展。我们距离这样的社会还很遥远。培育公民社会,首先需要在各级学校建立公民教育体系,使所有公民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受公民教育,树立公民意识;其次是制定《公民权利义务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确定下来,以便人人遵循。
3、贯彻宪法规定的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制定《结社法》、《集会法》、《游行示威法》,保证公民可以通过社会团体和各种集会及游行示威,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废止那些阻碍、禁止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条例法规。
4、尊重并保护知识分子的权益,鼓励、支持他们依法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扩大公共知识分子的队伍。公共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精英,中华民族的脊梁,是真正的爱国者。目前到处发生迫害公共知识分子的事例,壹些勤于思考、勇于维权、忧国忧民、有胆有识的人士,被认为是“为敌对势力利用”、“煽动颠复国家政权”而遭到迫害,这种情况应该彻底消除。
5、取消户籍二元制度,尽快结束城乡居民不平等的状态。
八、简短的结语
把改革的目标模式确定为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我认为是符合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每壹个国家和民族,在社会发展進程中必然会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模式,但任何特色和模式都不能违抗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历史潮流。
近壹两年来,所谓“中国模式”的喧声甚嚣尘上。所谓“中国模式”,指的是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政治上保持高度集权的壹党专政,有人认为这是中国近几年繁荣掘起的奥秘所在。把这种社会发展進程中的阶段性的暂时现象,说成是壹种规律性的成功经验,是非常荒唐的。权贵集团和他们的御用文人鼓吹“中国模式”,反映了他们力图保持现状、反对深化改革的政治意向。这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历史潮流的图谋是不可能实现的。
殷鉴不远,在北方邻国。上世纪30年代,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经济大萧条,苏联却异军突起,以计划经济的出色成就傲视世界。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获得不少有识之士的赏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壹跃成为三大强国之壹,接着又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首脑,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相抗衡,壹时显赫无比,辉煌异常。但進入90年代后却土崩瓦解,不可收拾。为什么?就因为这种模式是逆历史潮流而行的。
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因所谓的“中国模式”而自豪,相反地,应该看到隐藏在表面繁荣背后的严重危机,老老实实地探求改革的最佳的目标模式。我在这里只是提出我个人的看法,欢迎批评,欢迎质疑。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只有广大民众都来关心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发展的路径选择,才能最终找到最理想的目标模式和最便捷的发展路径。
中国進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已经几十年了,在这个时期里,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有严重的缺陷。不但政治体制改革停顿不前,经济体制改革也進入歧途,改革的成果为权贵豪强所攫取,亿万公民不能分享改革创造的好处,却要承担改革缺陷所带来的苦难;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动荡不安;总之,在表面繁荣富强的掩盖下,潜伏著深刻的社会危机。可以说,改革已经進入了壹个狭小逼仄的死胡同,要转身回头,非常困难。
当年人们欢天喜地地迎接由农村的包产到户所引发的改革热潮时,谁能料想到改革会导致这样的局面?
壹、没有明确的目标模式
为要把改革引上健康发展的轨道,首先应该对改革几十年来的成败得失,進行必要的总结,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我认为,改革过程所出现的许多失误和缺陷,原因虽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没有找准改革的目标模式。
当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是不可能有什么明确目标的,因为它起初并不是人们自觉选择的结果。2008年全国纪念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30周年,把它说成是改革开放的开端,这是壹个历史的误会。十壹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功绩不是启动改革,而是把全国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当然,这为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会议的任何文件都没有提到改革。改革的滥觞是农村自发的包产到户,而不是任何官方的政策。
毛泽东壹手导演的文化大革命,把中国社会拖到全面崩溃的边缘。已经沦为农奴的人民公社社员为了活命,冒着生命危险实行包产到户。当时有所谓“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的民间谚语,就因为当时主持四川和安徽工作的赵紫阳、万里,对包产到户采取了允许试验的宽松政策,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而在十壹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里,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在几个月后的壹份文件里,还说包干到户“是壹种倒退”。1979年9月十壹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仍然强调“不许分田单干”,但同时允许“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独户”可以包产到户。1980年开始,包产到户才逐渐得到普遍的认可,并美其名为“农业生产责任制”;1981年底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还承认它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个过程表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源头的农业体制改革,是农民的改革实践壹步步地推动着领导人的改革意识,当然谈不到什么目标模式。
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在使农民丰衣足食之余,还析出富余的劳动力和十分有限的资金,于是出现了最初的私有经济实体——摊贩、游商、个体工商户、以至小规模的村办企业、乡镇企业。在城市里,大量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到城市,为了生活,也摆起了小吃摊、维修点、理发铺、杂货店等等。乡村和城市的这些经济细胞,突破了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壹统天下,为市场经济争取到了最初的阵地。胡耀邦主持推动的平反冤假错案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则为新生的商品经济提供了宽广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使它得以迅速在全国城乡蔓延开来。
市场经济的萌芽和成长,使得死气沈沈的社会经济生活变得生气勃勃,使执政者的目光越出了结构调整、综合平衡、管理体制、关停并转等单纯计划经济的框框,承认商品市场和个体私有经济的积极意义。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政治报告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经过十年的改革跋涉,市场经济终于获得了它在社会发展中的应有地位,这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为市场经济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反而模糊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束缚了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我在下面将对这个问题做出進壹步的分析。
在政治领域,由于文化大革命对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摧残迫害,官方和民间对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都有殷切的期待。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愿望。这个报告提出要肃清官僚主义、家长制、权力过分集中、领导职务终身制等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但是,由于这些改革的实施势必动摇“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当政者的既得利益,所以报告过后就偃旗息鼓、无声无息了,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目标模式了。
二、应当确定什么样的改革目标
要确定改革的目标模式,首先要认清改革的性质,弄清楚为什么要改革。
当人们从文化大革命的厄难里苏醒过来的时候,大家普遍意识到,导致文革悲剧的体制,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十分明显,五十年代中期经过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制度。
从实践来看,社会主义制度本来应当是壹个公平、公正、自由、文明的制度,而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却是壹个制造阶级分裂,把数以千万计的无辜公民,包括所谓的“地富反坏右”和他们的家属,作为敌人而肆意迫害的社会;壹个草棺人命,搜刮口粮,两三年内就饿死三千多万人的社会;壹个破坏传统文化和道德,诚信丧尽、人性缺失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怎么可能是社会主义社会呢?
从理论上看,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名言:“壹个社会制度,在它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之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生产关系,在它借以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母胎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社会上五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任何壹种经济成分的生产力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产生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连影子都没有,更谈不上成熟。也就是说,五十年代的中国,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毛泽东自己就曾经说过:“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正是毛泽东自己,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没有“经过民主主义”,就企图“到达社会主义”,结果没有把中国人民带進社会主义天堂,却把中华大地变成了专制主义的人间地狱。
经过社会主义革命的中国,实现了共产党对社会的全面垄断:经济上垄断生产资料所有权,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在文化领域垄断真理裁判权,在社会领域垄断公民权利。这是典型的专制极权社会,它是我国两千多年来的皇权专制主义的回光返照。
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就是要革除这个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专制主义体制。这是壹百多年来的反专制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在现阶段的主要形式。
但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却跳不出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牢笼,还是把中国社会看做是社会主义社会,把改革说成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同时又承认:“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搞不清楚”(邓小平语)。让“还搞不清楚”的东西去“自我完善”,岂不是壹笔糊涂账吗?所以就只好“摸着石头过河”。
“摸着石头过河”反映了改革指导思想的悖论:改革的历史任务是要革掉专制主义的社会体制,而改革者的思想却又把这个专制体制看做是社会主义体制而加意维护。这个矛盾贯穿于三十年的改革全过程,也是改革中的壹切缺陷和错误的总根源。
这个矛盾还表现在“不争论”的提出上。所谓“不争论”,就是不要去争论改革究竟“姓社”还是“姓资”。它反映了邓小平的尴尬和无奈。因为毛极左派攻击改革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按照斯大林、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理论,改革确实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而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由于这些改革的领导人走不出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阴影,所以争论起来,他们必败无疑,这才有“不争论”的大政策。
其实,改革派的领导人只要离开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高举我前面引用的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名言,理直气壮地宣告改革就是民主主义革命的继续,是为了“到达社会主义”而必须“经过”的民主主义,就可以驳倒毛派的责难。
理解了改革的性质是现阶段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形式,它的目标是要革除专制主义的体制,我们就不难确定改革的目标模式,那就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
三、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经济市场化
市场在我国的历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商周时代就有“日中为市”的记载。但它作为壹种经济形态,始终只能作为主要经济形态的补充而存在。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市场经济才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形态。
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竞争。亚当•斯密在他的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里指出:“每壹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该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其资本,和任何其他人和其他阶级相竞争。”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在,也是它得以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活力的源泉。因为有竞争,所以企业经营者必须不断改革经营方式,革新生产工具,改善技术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以求在同行业中出奇制胜,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并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竞争必须是自由的,当然是在法律范围内的、理性的自由。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表面上似乎杂乱无序,但由于它必然导致优胜劣汰的后果,所有竞争者都不能不遵从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规律,否则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因而客观上必然会使竞争成为有序的竞争。而没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受到非经济力量干预、控制的市场经济,则会制造竞争者之间的不平等,违反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使市场经济处于壹种病态的无序状态,甚至出现劣胜优汰的现象,阻碍生产力的正常发展。
中国的市场经济,主要是由两股经济洪流汇集而成的,壹股是在个体户小生产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民营经济,壹股是由台港澳和外国投资者兴办的经济实体。至于国有经济,从壹开始就同市场经济若即若离,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所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形态,实际上是由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两大板块构成的。经济市场化,就是要使市场经济成为统御整个经济领域的经济形态。
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营经济的繁荣。而民营经济三十年来的发展轨迹却表明,它几乎无时无刻不处在垄断经济和政治权力的挤压、排斥之下。许多企业家被迫讨好权贵官僚和垄断企业,以求改善企业的生存环境。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36条”),为民营企业打开了進入垄断行业的大门,但在国有垄断企业和有关利益集团的阻挠下,民营企业要進入垄断行业却困难重重。有人把它形容为“两门现象”:壹是玻璃门,看得见,進不去;壹是弹簧门,好不容易進去了,却被弹了出来。时过5年,不久前国务院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几点意见》(被称为“新36条”),再次强调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垄断领域,改善他们的融资条件,但这个文件是否能够切实贯彻,恐怕前景未可乐观。
2009年的“国進民退”,是垄断经济挤压民有经济的最好例证,也是政治权力支持垄断利益集团压迫民营企业的最好例证,更是市场经济遭到损害的最好例证。
为什么官方文件再三强调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民有经济,实际上却总是贯彻不下去呢?这里固然有既得利益者的私利在支配着决策,但更重要的,还是意识形态的因素。
在官方的文件和媒体的报道里,总是把中国的市场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壹个虚构的、自欺欺人的概念。什么是社会主义?论述社会主义的书籍和文章多如牛毛,在谈到它的基本特征时,所见各有不同,但有两条是论者都承认的,那就是共产党的领导和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两个来自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社会主义特征,不但违背马克思主义,而且是同市场经济相互抵牾、格格不入的。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竞争,把它放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还能有什么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呢?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里,都是壹个需要纠正和澄清的概念。按照马克思的论述,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应该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劳动者对他们用来進行“自由集体劳动”的生产资料享有个人所有权;它是联合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壹:壹方面,生产资料是劳动者联合占有的,任何个人都无权分割或处置;另壹方面,每壹个劳动者都有壹份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可是,在我们国家里,却把国家所有制的垄断经济,说成是公有制,而且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居然要以垄断经济为主体,这岂不是太荒唐了吗?
由此可见,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不可取的。无论如何,市场经济由壹个政党来领导,以垄断经济为主体,是同它的本质特征相违背的。这样壹个不完善、不健康的市场经济,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
市场经济的主体不是国有垄断经济,而是民有经济。民有经济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公民社会的温床、中产阶级的摇篮、劳动者就业的主要依托、工人阶级有产化的希望所在。三十年来它已经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权力机关和既得利益集团能解除对它的束缚,制止对它的侵害,它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目前中国的经济形态,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各有半壁江山。以市场化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要大力发展民有经济,使以民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形态,在自由竞争的环境里实现优胜劣汰,有效地促進生产力的发展。为此,壹方面要开放垄断领域,让民有企业進入,同国有企业竞争;另壹方面,要取消国有经济对资源、产品和价格的垄断,把他们赶到商品市场里去,通过竞争来提高自己的生产能力。而要做到这壹点,指导思想上就必须挣脱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枷锁,转变许多习以为常的错误观念,实现政企分开,不要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活动。只有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不利于社会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时,国家的调控干预才是必要的。
四、政治改革的目标模式——政治民主化
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公民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的反映,它表现为壹种国家制度,壹种社会治理模式。古希腊的梭伦改革和伯里克利民主,是古代民主的典型模式,但那个民主只是有产者的民主,奴隶主和自由民的民主。民主成为普适性的价值,是资本主义兴起以后的事。这壹方面是为了动员人民群众起来反对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另壹方面,也揭示了人民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由民主权利的真理。几百年来,民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人民最普遍的政治要求。
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科学与民主以来,民主的价值观逐渐深入人心。共产党在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斗争中,高举民主自由的大旗,提出了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壹和富强的新中国的号召,赢得了全国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拥护,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广大民众从文化大革命的苦难中深深体会到专制主义的可恶,强烈呼求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但迄今看不到启动改革的迹象。执政党的文件里虽然不断有改革政治体制的说法,但也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在现阶段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因为目前社会上的所有弊病,如贫富两极分化、社会道德沦丧、腐败遍地、贿赂公行、官民对立、盗贼横行等等,总的根源都在于权力不受制约的专制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民主政治,是解决当前所有社会弊病的总枢纽。
近几年来,中国许多学者提出建立宪政民主的口号。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政治民主化的主要内涵就是宪政民主。所谓宪政,就是依宪决策、依宪行政。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它既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也约束每个公民的行为;它不但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也符合于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宪政民主,或立宪政治,已成为所有民主国家的朝野有识之士的共同认识和追求。
宪政在中国已经有壹百多年的历史。1908年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打开了中国宪政之路的大门。继《宪法大纲》之后,中国曾经有过许多部宪法,但宪政仍然遥遥无期。
宪政的最重要的作用,在于保障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这两条要求在现行宪法条文里都有所体现。如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里,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等等。对于政府权力及权力部门之间的制约和监督,宪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职权,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则“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些规定,完全符合于三权分立的原则。三权分立不是壹种政治模式,而是壹个政治原则,指的是各个权力机关依宪分工,各司其职,彼此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中国宪法的有关条文,体现了这个符合于民主要求的政治原则。
在这些条文里,公民的权利,权力机关的职责和相互之间的制约、监督,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什么在实际生活中,公民权利却得不到保障,政治权力得不到制约呢?
这个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在于壹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并且明显地体现在宪法里。宪法序言通过历史叙述,强调了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加上关于四项基本原则和阶级斗争的记载,就使公民各项权利和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变成壹纸空文。党比法大,党比宪大,既是讽刺和调侃,也是实际情况的反映。当公民行使自由权利被认为对专制统治构成威胁的时候,党就可以随时随地加以取缔;而在党权凌驾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的时候,三权分立还有什么意义呢?去年有些人声嘶力竭地反对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反对把壹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改革成为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
目前,推進宪政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的课题,在于恢复宪法的两大基本功能: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实现权力机关之间的制约与监督。为此,需要修改宪法,特别是要删除宪法序言,代之以简明扼要、言简意赅的小序,只说明宪法的本质和特征就够了。但最根本的改革,还是要改变壹党专政的专制体制,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不废除壹党专政,是无法推進宪政民主,实现政治民主化的。
五、文化改革的目标模式——文化自由化
文化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果,说得具体壹些,是人类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表现及其成果,这些成果的积累就是文明。
壹般说来,文化和自由是相互影响、同步发展的。文化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自由度,而社会的自由度往往有赖于文化的進步。春秋战国时代,各国诸侯忙于争霸称雄,给文化学术提供了比较自由的空间和比较宽松的环境,诸子百家讲学授徒,各抒己见,带来了文化的空前繁荣,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比宏富的文化遗产。民国初年,政客和军阀粉墨登场,他们为了争地盘争权力,放松了对知识分子和文化界的控制,加上西学东渐,人们求知若渴,于是便出现了轰轰烈烈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上世纪70年代末,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发动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推动了全国范围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解放,开辟了相对自由民主的新时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60年的历史里,对文化的管制最为宽松的10年,尽管文化专制主义频频干扰压制,但言论出版的相对自由,国外学术著作的大量引進,高等教育的恢复,使社会文化出现了壹个复兴繁荣的小高潮。从这些历史回顾可以看出,自由对于文化发展,确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总的说来,这几十年的时间,除了1989年前的10年外,在文化领域都乏善可陈,倒是专制权力对文化的摧残,却历历在目,可点可数。特别是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严重地阻碍了当代的文化发展。
知识分子是文化、知识和道德、传统的继承者和传授者,他们从前辈接受知识和文化,就有责任把这些知识和文化传授给后代,还要加上自己思考的成果。这样,社会的文化才能代代传承,并且不断有所增益、有所积累。毛泽东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后,出于壹种无名的猜疑和恐惧,认为知识分子是对他的专制独裁统治的最大威胁,所以不断加紧对知识分子的打击迫害,从围剿《武训传》,改造思想,批判俞平伯、胡适,到反胡风、反右派,知识分子尊严扫地,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战战兢兢地茍且偷生;有些学有所成、才学宏富的学者、教授不堪百般凌辱,被迫以自杀来表示最后的抗议。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和对文化自由的摧残,造成了文化雕零、知识断代的严重恶果。
1989年的大镇压,导致万马齐喑,文化萧条。進入新世纪后,文化专制主义变本加厉,舆论导向无所不用其极。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都争相扮演自由文化侩子手的角色。结果,奴颜婢膝、歌功颂德的遵命文化、史官文化、奴性文化大行其道,而自由思考、独立创新的文化成果却往往被扼杀,甚至壹个电话就可以禁止壹本著作、壹篇文章或壹部电影、壹个话剧,新闻出版已毫无自由可言。
当然,由于因特网的出现和复印技术的普及,自由文化获得了崭新的活动舞台;香港台湾的出版机构,则为被大陆封杀的出版物提供出版机会。于是,在官方的文化专制主义严酷统治的缝隙里,出现了日益繁荣的山寨文化、山寨出版物,由于它们是自由思想、独立创新的产物,往往比官方文化更有社会价值,更有历史意义,因而已经成为延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但是,专制统治者却把这片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新天地视为危及自己既得利益的敌对势力,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進行封杀围堵,比防治瘟疫还要严格地防堵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传播。
这样的文化专制体制如果还不改革,中华文化就很难有再现辉煌的时刻。而改革的目标只有壹个,就是把自由还给文化,实现文化自由化。这样才能结束60年来文化的荒漠状态。
六、社会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平等化
平等观念来源于启蒙时代的自然权利思想。每个人都是赤条条地来到世界上的,有什么贵贱贫富之分?这个观念在欧洲是容易深入人心的,因为平等是基督教伦理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它壹旦進入人们的头脑,就会产生巨大的能量,因此也就成为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思想武器。1976年制定的美国《独立宣言》就明确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也在第壹条就指出:“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时至今日,平等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但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却没有平等的遗传因子。从远古奴隶社会的主奴之分,到封建社会的“人分九等”,再到秦汉以来的“君臣名分”,每个人都是有着严格的尊卑划分的。农民造反,不是为了争取平等,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知识分子十年寒窗,是为了“金榜题名”,即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壹百多年来,平等观念迄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只是在基督教传入中国后,在信徒都是“主内兄弟姐妹”的伦理范围内,才多少有壹点平等的形影。
回顾几十年来平等在中国的历程,不禁令人希嘘。在毛泽东当政的时代,人为地制造了两个被压迫被剥削的阶级:壹个是由“地富反坏右”及其家属构成的贱民阶级,他们被打入社会底层,承担著繁重的劳动任务,却得不到应有的合理报酬;社会上壹有风吹草动,便被拉去批判斗争;他们受尽凌辱,日夜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状态。另壹个是农奴阶级,他们名义上是人民公社社员,和工人同为国家主人翁,但实际上却被剥夺了全部公民权利,不但享受不到工人和城市居民的种种福利,而且连劳动的自由都遭到剥夺,在房前屋后种壹点瓜菜,则被批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甚至饥荒岁月出去讨饭,也要经过大队批准,更多的人却被斥为“破坏公社形象”、“给党抹黑”等等,只好坐以待毙。
粉碎“四人帮”后,胡耀邦以大无畏的气概推动平反冤假错案,把上千万的贱民从社会最底层提升为平等的公民;在农村,亿万农奴冲破人民公社的枷锁,搞起包产到户,夺回劳动的自由权,实现了从农奴地位的自我解放。这两个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解放,带来了社会的相对平等和自由。
但是,在相对的平等里也出现了壹些不平等的现象,例如:同样是落实政策,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城后就业无门,生活困难;而文革期间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多数官复原职,他们的子女凭借父辈的权势,或走私贩私,或倒卖批条,或营私舞弊,或投机倒把,从而迅速致富,成为产生权贵阶级的最初的来源。
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促成了权贵阶级的诞生。许多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和主管者,利用改革進入歧途的机会,或内外勾结,或上下其手,或明目张胆,或暗度陈仓,总之是把国家财富装進自己的口袋。与此同时,新老“太子党”纷纷上阵,占夺国有大企业的肥缺。于是,壹个利益相关、既贵且富的权贵阶级就出现了。这是在朝的剥削阶级。
在民间,有些不肖之徒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巴结、贿赂、美人计等等手段,勾结权贵,巧取豪夺,拉拢官府,欺诈百姓,短短几年里就成为富甲壹方、雄霸乡里的豪强,成为在野的剥削阶级。
这两个新的剥削阶级在近几年来不断勾结在壹起,加剧对人民的剥夺,成为现阶段不平等、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他们依仗政治权力,为非作歹,肆意掠夺民众的财富,掀起壹波又壹波的圈地、拆房的浪潮。当受害群众起而抗争的时候,他们就调动警力,滥施镇压,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机。
要解决大量因不平等而造成的社会危机,壹方面,必须铲除不平等的根源,剥夺这两个剥削阶级借以進行剥削的权力基础和财富基础;另壹方面,应该发育公民社会,解除对于结社的种种清规戒律,调动民间维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处于弱势的分散的民众,发展成为足以同剥削者抗衡的力量。为此,需要废除壹切限制结社自由和妨碍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劣法恶法,制定保障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的法规。在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公民的相对平等——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社会地位的平等。
七、社会发展的路径选择
目前的中国社会,在朝在野都有三股持有不同发展目标的政治力量,壹是坚持继续改革并且不断深化改革的改革派、民主派;二是主张维持现状,以利于继续侵吞国家资财、剥夺民众财富的权贵集团和豪强土劣;三是竭力想把社会推回到毛泽东时代的毛极左派。对于这三种社会发展前景,我们当然不希望改革停滞不前,听任权贵豪强继续肆意剥削和压迫民众,更不希望毛泽东时代卷土重来。但是,深化改革是壹条曲折复杂而且无比艰辛的道路。我前面提出的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是壹个相当遥远的目标模式。选择什么样的路径才能到达这个目标,很值得认真探讨。我在这里提出壹些初步的看法,供关心这个问题的朋友们参考。
(壹)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我在前面指出,目前的中国经济是市场经济和垄断经济各占半壁江山,经济市场化的目标,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使市场经济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壹是坚决贯彻2005年的“36条”和今年的“新36条”,使这两个文件成为民营企业通达垄断领域的桥梁;打破垄断企业和有关部门设置的“玻璃门”、“弹簧门”,严惩那些为了壹己私利而违抗国务院决策、阻挠民营企业進入垄断领域的权贵集团成员。二是制定《反垄断法》,打破国有企业对资源和价格的垄断,使自由竞争的原则在国有企业间也能畅通无阻,把它们赶進市场经济。
除此以外,以下几项措施是有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可以考虑在条件适当时实行:
1、逐步推行按生产要素分配。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邓右认识上的谬误,竟把它表述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似乎职工拿工资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按资本、技术等要素的不同贡献進行分配,却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这显然是错误的。工资是劳动力的代价,计入生产成本,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前;分配则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后。把这两者混淆在壹起,必然造成实践的失误。奇怪的是,这个提法很快就在文件、报告和媒体上消失了,多年不见踪影。我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现阶段最好的分配方式,但应该把劳动力计算進去,就是说,企业获得的利润,应当按照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作出的不同贡献,分配给这些要素的所有者。
2、实行职工持股。可以先在壹部分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里试行,然后逐步推广。职工持股是实现工人阶级有产化、使职工成为企业主人的重要步骤,应该是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的高潮里,有些企业把资产的壹部分分给职工,结果被主持经济工作的最高领导人斥为“国有资产流失”,勒令改回去。这是非常可惜的。
3、把土地还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80年代初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产量逐年提高,但六七年后就出现了生产停滞。这时应该進壹步改革,把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提高为所有权,以继续促進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但当时见不及此,没有解决,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壹方面,由于农民没有土地使用权,使官府得以用种种借口,或直接下令,或与地产豪强勾结,侵夺农民土地。农民享有土地所有权,将会遏制这个趋势。另壹方面,处于小生产状态的农业生产,同市场经济很不协调,土地所有权可以成为农业小生产经济同市场经济接轨的桥梁。
(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是当前许多社会弊病的总根源,这几乎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政治体制改革难度极大,也的确是壹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我认为,要改革政治体制,走上宪政民主的道路,依宪治国,依法治党,杜绝贪污腐败,就必须:1、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里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序言,改用壹百来字说明宪法的宗旨就可以了。2、制定《政党法》,通过法律,规范壹切政党的活动,包括共产党在内。3、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定期向民众公布官员的经济情况,以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4、建立政府工作公报制度,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定期发布公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目前亟需解决的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遏制权力的横行霸道。鉴于当前权力机关贪污腐败的普遍性,我对体制内部的监督功能不抱希望。比较可行的措施,是通过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以舆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政治权力。
(三)关于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自由化的核心是实施宪法规定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有了言论出版自由,其它文化活动如新闻、学术、创作、演出、创业、竞争、网络等方面的自由,就有了基本的保证。文化自由不仅是文化繁荣的不二法门,而且是监督政治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而要向文化自由化迈進,就须有破有立:要破的是限制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机关的权力——他们有责任创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条件,而无权为文化发展制造障碍;要立的是制定《出版法》、《新闻法》,允许民间办报出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管理,但无权破坏新闻出版的自由。这样有破有立的结果,不但可以带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而且为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无数有效的形式,新闻、出版、文学、理论、电影、戏剧、美术、音乐等等,都可以发挥监督政治权力的作用,网络就更不用说了。近几年来,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因特网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应该使它成为推动改革深化的有力工具。改变“敌对势力到处有,阶级敌人满天飞”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不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去限制网络自由。
(四)关于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日益严重,阶级冲突的日益频繁,充分显示出社会平等要求的紧迫性。为了逐步填平又大又深的不平等的鸿沟,很有必要:
1、平反冤假错案。随着权贵集团和豪强阶级对老百姓的剥削压迫日益加深,社会上积累了太多的冤假错案,到处都弥漫着怨气和戾气,存在着爆炸性的严重危机。为了纾缓危机,亟需在全国人大和省市县的人大成立“错案调查委员会”或“和解委员会”,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在進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责成司法部门依法重新审理,该平反的平反,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除少量机关干部外,可以大量吸收高等院校师生和离退休干部自愿参加。
2、培育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公民普遍具有权利意识、并能承担起社会责任的文明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公民社会和国家权力、市场经济鼎足而三,共同推進社会有序发展。我们距离这样的社会还很遥远。培育公民社会,首先需要在各级学校建立公民教育体系,使所有公民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受公民教育,树立公民意识;其次是制定《公民权利义务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的权利和责任确定下来,以便人人遵循。
3、贯彻宪法规定的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自由,制定《结社法》、《集会法》、《游行示威法》,保证公民可以通过社会团体和各种集会及游行示威,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废止那些阻碍、禁止结社、集会和游行示威的条例法规。
4、尊重并保护知识分子的权益,鼓励、支持他们依法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扩大公共知识分子的队伍。公共知识分子是知识分子的精英,中华民族的脊梁,是真正的爱国者。目前到处发生迫害公共知识分子的事例,壹些勤于思考、勇于维权、忧国忧民、有胆有识的人士,被认为是“为敌对势力利用”、“煽动颠复国家政权”而遭到迫害,这种情况应该彻底消除。
5、取消户籍二元制度,尽快结束城乡居民不平等的状态。
八、简短的结语
把改革的目标模式确定为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我认为是符合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的。每壹个国家和民族,在社会发展進程中必然会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模式,但任何特色和模式都不能违抗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历史潮流。
近壹两年来,所谓“中国模式”的喧声甚嚣尘上。所谓“中国模式”,指的是经济上推行市场经济,政治上保持高度集权的壹党专政,有人认为这是中国近几年繁荣掘起的奥秘所在。把这种社会发展進程中的阶段性的暂时现象,说成是壹种规律性的成功经验,是非常荒唐的。权贵集团和他们的御用文人鼓吹“中国模式”,反映了他们力图保持现状、反对深化改革的政治意向。这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世界历史潮流的图谋是不可能实现的。
殷鉴不远,在北方邻国。上世纪30年代,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经济大萧条,苏联却异军突起,以计划经济的出色成就傲视世界。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获得不少有识之士的赏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壹跃成为三大强国之壹,接着又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首脑,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相抗衡,壹时显赫无比,辉煌异常。但進入90年代后却土崩瓦解,不可收拾。为什么?就因为这种模式是逆历史潮流而行的。
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因所谓的“中国模式”而自豪,相反地,应该看到隐藏在表面繁荣背后的严重危机,老老实实地探求改革的最佳的目标模式。我在这里只是提出我个人的看法,欢迎批评,欢迎质疑。真理是愈辩愈明的,只有广大民众都来关心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发展的路径选择,才能最终找到最理想的目标模式和最便捷的发展路径。
1 篇帖子
• 分页: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