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變革的基本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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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變革的基本目標
作者 杜光
中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階段已經幾十年了,在這個時期里,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也有嚴重的缺陷。不但政治體制改革停頓不前,經濟體制改革也進入歧途,改革的成果為權貴豪強所攫取,億萬公民不能分享改革創造的好處,卻要承擔改革缺陷所帶來的苦難;貧富兩極分化,社會動蕩不安;總之,在表面繁榮富強的掩蓋下,潛伏著深刻的社會危機。可以說,改革已經進入了壹個狹小逼仄的死胡同,要轉身回頭,非常困難。
當年人們歡天喜地地迎接由農村的包產到戶所引發的改革熱潮時,誰能料想到改革會導致這樣的局面?
壹、沒有明確的目標模式
為要把改革引上健康發展的軌道,首先應該對改革幾十年來的成敗得失,進行必要的總結,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我認為,改革過程所出現的許多失誤和缺陷,原因雖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沒有找准改革的目標模式。
當然,在改革開放的初期是不可能有什麼明確目標的,因為它起初並不是人們自覺選擇的結果。2008年全國紀念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30周年,把它說成是改革開放的開端,這是壹個歷史的誤會。十壹屆三中全會的歷史功績不是啟動改革,而是把全國全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當然,這為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但會議的任何文件都沒有提到改革。改革的濫觴是農村自發的包產到戶,而不是任何官方的政策。
毛澤東壹手導演的文化大革命,把中國社會拖到全面崩潰的邊緣。已經淪為農奴的人民公社社員為了活命,冒著生命危險實行包產到戶。當時有所謂「要吃糧,找紫陽;要吃米,找萬里」的民間諺語,就因為當時主持四川和安徽工作的趙紫陽、萬里,對包產到戶採取了允許試驗的寬鬆政策,解決了農民的吃飯問題;而在十壹屆三中全會上通過的《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里,卻明確規定「不許包產到戶」。在幾個月後的壹份文件里,還說包干到戶「是壹種倒退」。1979年9月十壹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仍然強調「不許分田單幹」,但同時允許「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獨戶」可以包產到戶。1980年開始,包產到戶才逐漸得到普遍的認可,並美其名為「農業生產責任制」;1981年底的《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還承認它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這個過程表明,作為經濟體制改革源頭的農業體制改革,是農民的改革實踐壹步步地推動著領導人的改革意識,當然談不到什麼目標模式。
農村的經濟體制改革在使農民豐衣足食之餘,還析出富餘的勞動力和十分有限的資金,於是出現了最初的私有經濟實體——攤販、游商、個體工商戶、以至小規模的村辦企業、鄉鎮企業。在城市裡,大量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回到城市,為了生活,也擺起了小吃攤、維修點、理髮鋪、雜貨店等等。鄉村和城市的這些經濟細胞,突破了所謂的社會主義經濟的壹統天下,為市場經濟爭取到了最初的陣地。胡耀邦主持推動的平反冤假錯案和真理標準的大討論,則為新生的商品經濟提供了寬廣的社會基礎和思想基礎,使它得以迅速在全國城鄉蔓延開來。
市場經濟的萌芽和成長,使得死氣沈沈的社會經濟生活變得生氣勃勃,使執政者的目光越出了結構調整、綜合平衡、管理體制、關停並轉等單純計劃經濟的框框,承認商品市場和個體私有經濟的積極意義。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政治報告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1984年10月,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經過十年的改革跋涉,市場經濟終於獲得了它在社會發展中的應有地位,這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為市場經濟加上社會主義的定語,反而模糊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束縛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我在下面將對這個問題做出進壹步的分析。
在政治領域,由於文化大革命對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摧殘迫害,官方和民間對改革政治體制、建立民主政治,都有殷切的期待。鄧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這種願望。這個報告提出要肅清官僚主義、家長制、權力過分集中、領導職務終身制等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但是,由於這些改革的實施勢必動搖「四項基本原則」,觸犯當政者的既得利益,所以報告過後就偃旗息鼓、無聲無息了,當然也就談不上什麼目標模式了。
二、應當確定什麼樣的改革目標
要確定改革的目標模式,首先要認清改革的性質,弄清楚為什麼要改革。
當人們從文化大革命的厄難里蘇醒過來的時候,大家普遍意識到,導致文革悲劇的體制,無論如何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十分明顯,五十年代中期經過所謂的「社會主義革命」所建立起來的社會制度,絕對不是社會主義制度。
從實踐來看,社會主義制度本來應當是壹個公平、公正、自由、文明的制度,而毛澤東統治下的中國社會,卻是壹個製造階級分裂,把數以千萬計的無辜公民,包括所謂的「地富反壞右」和他們的家屬,作為敵人而肆意迫害的社會;壹個草棺人命,搜刮口糧,兩三年內就餓死三千多萬人的社會;壹個破壞傳統文化和道德,誠信喪盡、人性缺失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怎麼可能是社會主義社會呢?
從理論上看,按照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名言:「壹個社會制度,在它所能容納的生產力充分發揮出來之前,是絕不會滅亡的:而新的生產關係,在它藉以存在的物質條件在母胎里成熟以前,是絕不會出現的。」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社會上五種經濟成分同時並存,任何壹種經濟成分的生產力都沒有充分發揮出來;而產生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物質條件,連影子都沒有,更談不上成熟。也就是說,五十年代的中國,根本不具備社會主義的條件。毛澤東自己就曾經說過:「只有經過民主主義,才能到達社會主義,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正是毛澤東自己,拋棄了「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沒有「經過民主主義」,就企圖「到達社會主義」,結果沒有把中國人民帶進社會主義天堂,卻把中華大地變成了專制主義的人間地獄。
經過社會主義革命的中國,實現了共產黨對社會的全面壟斷:經濟上壟斷生產資料所有權,政治上壟斷國家權力,在文化領域壟斷真理裁判權,在社會領域壟斷公民權利。這是典型的專制極權社會,它是我國兩千多年來的皇權專制主義的迴光返照。
體制改革的歷史任務,就是要革除這個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專制主義體制。這是壹百多年來的反專制反封建的民主主義革命在現階段的主要形式。
但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卻跳不出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牢籠,還是把中國社會看做是社會主義社會,把改革說成是「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同時又承認:「什麼是社會主義,我們還搞不清楚」(鄧小平語)。讓「還搞不清楚」的東西去「自我完善」,豈不是壹筆糊塗賬嗎?所以就只好「摸著石頭過河」。
「摸著石頭過河」反映了改革指導思想的悖論:改革的歷史任務是要革掉專制主義的社會體制,而改革者的思想卻又把這個專制體制看做是社會主義體制而加意維護。這個矛盾貫穿於三十年的改革全過程,也是改革中的壹切缺陷和錯誤的總根源。
這個矛盾還表現在「不爭論」的提出上。所謂「不爭論」,就是不要去爭論改革究竟「姓社」還是「姓資」。它反映了鄧小平的尷尬和無奈。因為毛極左派攻擊改革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而按照斯大林、毛澤東的社會主義理論,改革確實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而不是什麼「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由於這些改革的領導人走不出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陰影,所以爭論起來,他們必敗無疑,這才有「不爭論」的大政策。
其實,改革派的領導人只要離開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高舉我前面引用的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名言,理直氣壯地宣告改革就是民主主義革命的繼續,是為了「到達社會主義」而必須「經過」的民主主義,就可以駁倒毛派的責難。
理解了改革的性質是現階段中國民主革命的主要形式,它的目標是要革除專制主義的體制,我們就不難確定改革的目標模式,那就是: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會平等化。
三、經濟改革的目標模式——經濟市場化
市場在我國的歷史上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商周時代就有「日中為市」的記載。但它作為壹種經濟形態,始終只能作為主要經濟形態的補充而存在。隨著資本主義的出現,市場經濟才逐漸發展成為社會的主要經濟形態。
市場經濟的最主要的特徵是自由競爭。亞當•斯密在他的名著《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里指出:「每壹個人在他不違反正義的法律時,都應該完全自由,讓他採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勞動及其資本,和任何其他人和其他階級相競爭。」
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所在,也是它得以不斷創新、不斷發展的活力的源泉。因為有競爭,所以企業經營者必須不斷改革經營方式,革新生產工具,改善技術條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勞動效率,以求在同行業中出奇制勝,從而獲取更多的利潤,並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競爭必須是自由的,當然是在法律範圍內的、理性的自由。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表面上似乎雜亂無序,但由於它必然導致優勝劣汰的後果,所有競爭者都不能不遵從市場經濟在運行過程中自然形成的規律,否則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險,因而客觀上必然會使競爭成為有序的競爭。而沒有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受到非經濟力量干預、控制的市場經濟,則會製造競爭者之間的不平等,違反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使市場經濟處於壹種病態的無序狀態,甚至出現劣勝優汰的現象,阻礙生產力的正常發展。
中國的市場經濟,主要是由兩股經濟洪流彙集而成的,壹股是在個體戶小生產的基礎上迅速發展壯大起來的民營經濟,壹股是由台港澳和外國投資者興辦的經濟實體。至於國有經濟,從壹開始就同市場經濟若即若離,遊離於市場經濟之外。所以,中國目前的經濟形態,實際上是由市場經濟和壟斷經濟兩大板塊構成的。經濟市場化,就是要使市場經濟成為統御整個經濟領域的經濟形態。
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民營經濟的繁榮。而民營經濟三十年來的發展軌跡卻表明,它幾乎無時無刻不處在壟斷經濟和政治權力的擠壓、排斥之下。許多企業家被迫討好權貴官僚和壟斷企業,以求改善企業的生存環境。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通稱「36條」),為民營企業打開了進入壟斷行業的大門,但在國有壟斷企業和有關利益集團的阻撓下,民營企業要進入壟斷行業卻困難重重。有人把它形容為「兩門現象」:壹是玻璃門,看得見,進不去;壹是彈簧門,好不容易進去了,卻被彈了出來。時過5年,不久前國務院又發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幾點意見》(被稱為「新36條」),再次強調允許民營企業投資壟斷領域,改善他們的融資條件,但這個文件是否能夠切實貫徹,恐怕前景未可樂觀。
2009年的「國進民退」,是壟斷經濟擠壓民有經濟的最好例證,也是政治權力支持壟斷利益集團壓迫民營企業的最好例證,更是市場經濟遭到損害的最好例證。
為什麼官方文件再三強調要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發展民有經濟,實際上卻總是貫徹不下去呢?這裏固然有既得利益者的私利在支配著決策,但更重要的,還是意識形態的因素。
在官方的文件和媒體的報道里,總是把中國的市場經濟說成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壹個虛構的、自欺欺人的概念。什麼是社會主義?論述社會主義的書籍和文章多如牛毛,在談到它的基本特徵時,所見各有不同,但有兩條是論者都承認的,那就是共產黨的領導和以公有製為主體。這兩個來自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社會主義特徵,不但違背馬克思主義,而且是同市場經濟相互抵牾、格格不入的。市場經濟的最主要的特徵是自由競爭,把它放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還能有什麼自由競爭、優勝劣汰呢?至於以公有製為主體,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里,都是壹個需要糾正和澄清的概念。按照馬克思的論述,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應該是「聯合起來的社會個人的所有制」,勞動者對他們用來進行「自由集體勞動」的生產資料享有個人所有權;它是聯合佔有和個人所有的統壹:壹方面,生產資料是勞動者聯合佔有的,任何個人都無權分割或處置;另壹方面,每壹個勞動者都有壹份屬於個人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可是,在我們國家裡,卻把國家所有制的壟斷經濟,說成是公有制,而且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以自由競爭為特徵的市場經濟,居然要以壟斷經濟為主體,這豈不是太荒唐了嗎?
由此可見,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中國現階段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是不可取的。無論如何,市場經濟由壹個政黨來領導,以壟斷經濟為主體,是同它的本質特徵相違背的。這樣壹個不完善、不健康的市場經濟,是不利於生產力發展的。
市場經濟的主體不是國有壟斷經濟,而是民有經濟。民有經濟是技術創新的主力、公民社會的溫床、中產階級的搖籃、勞動者就業的主要依託、工人階級有產化的希望所在。三十年來它已經在社會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果權力機關和既得利益集團能解除對它的束縛,制止對它的侵害,它將會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目前中國的經濟形態,可以說是市場經濟和壟斷經濟各有半壁江山。以市場化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就是要大力發展民有經濟,使以民有經濟為主體的市場經濟成為整個社會的經濟形態,在自由競爭的環境里實現優勝劣汰,有效地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為此,壹方面要開放壟斷領域,讓民有企業進入,同國有企業競爭;另壹方面,要取消國有經濟對資源、產品和價格的壟斷,把他們趕到商品市場里去,通過競爭來提高自己的生產能力。而要做到這壹點,指導思想上就必須掙脫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枷鎖,轉變許多習以為常的錯誤觀念,實現政企分開,不要干預市場經濟的正常活動。只有在市場經濟的運行不利於社會和人民大眾的利益時,國家的調控干預才是必要的。
四、政治改革的目標模式——政治民主化
什麼是民主?民主是公民自由權利在政治領域的反映,它表現為壹種國家制度,壹種社會治理模式。古希臘的梭倫改革和伯里克利民主,是古代民主的典型模式,但那個民主只是有產者的民主,奴隸主和自由民的民主。民主成為普適性的價值,是資本主義興起以後的事。這壹方面是為了動員人民群眾起來反對封建王權和宗教神權;另壹方面,也揭示了人民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由民主權利的真理。幾百年來,民主已經成為世界各國人民最普遍的政治要求。
中國自「五四新文化運動」提出科學與民主以來,民主的價值觀逐漸深入人心。共產黨在反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鬥爭中,高舉民主自由的大旗,提出了建立獨立、自由、民主、統壹和富強的新中國的號召,贏得了全國人民、特別是知識分子的擁護,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勝利。1976年粉碎四人幫后,廣大民眾從文化大革命的苦難中深深體會到專制主義的可惡,強烈呼求改革政治體制,建立民主政治,但迄今看不到啟動改革的跡象。執政黨的文件里雖然不斷有改革政治體制的說法,但也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改革政治體制,建立民主政治,在現階段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因為目前社會上的所有弊病,如貧富兩極分化、社會道德淪喪、腐敗遍地、賄賂公行、官民對立、盜賊橫行等等,總的根源都在於權力不受制約的專制政治體制。改革政治體制,實現民主政治,是解決當前所有社會弊病的總樞紐。
近幾年來,中國許多學者提出建立憲政民主的口號。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政治民主化的主要內涵就是憲政民主。所謂憲政,就是依憲決策、依憲行政。在國家政治體制中,憲法是至高無上的權威,它既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也約束每個公民的行為;它不但符合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也符合於每個公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憲政民主,或立憲政治,已成為所有民主國家的朝野有識之士的共同認識和追求。
憲政在中國已經有壹百多年的歷史。1908年清政府頒布《憲法大綱》,打開了中國憲政之路的大門。繼《憲法大綱》之後,中國曾經有過許多部憲法,但憲政仍然遙遙無期。
憲政的最重要的作用,在於保障公民權利,限制政府權力。這兩條要求在現行憲法條文里都有所體現。如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里,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等等。對於政府權力及權力部門之間的制約和監督,憲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立法權、任免權、監督權;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它根據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職權,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則「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這些規定,完全符合於三權分立的原則。三權分立不是壹種政治模式,而是壹個政治原則,指的是各個權力機關依憲分工,各司其職,彼此之間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中國憲法的有關條文,體現了這個符合於民主要求的政治原則。
在這些條文里,公民的權利,權力機關的職責和相互之間的制約、監督,都有著明確的規定,為什麼在實際生活中,公民權利卻得不到保障,政治權力得不到制約呢?
這個問題的存在,歸根結底在於壹黨專政的政治體制,並且明顯地體現在憲法里。憲法序言通過歷史敘述,強調了共產黨統治的合法性,加上關於四項基本原則和階級鬥爭的記載,就使公民各項權利和權力機關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監督,變成壹紙空文。黨比法大,黨比憲大,既是諷刺和調侃,也是實際情況的反映。當公民行使自由權利被認為對專制統治構成威脅的時候,黨就可以隨時隨地加以取締;而在黨權凌駕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權之上的時候,三權分立還有什麼意義呢?去年有些人聲嘶力竭地反對三權分立,就是為了反對把壹黨專政的專制體制,改革成為憲政民主的政治體制。
目前,推進憲政民主,實現政治民主化的課題,在於恢復憲法的兩大基本功能:保障公民的自由權利,實現權力機關之間的制約與監督。為此,需要修改憲法,特別是要刪除憲法序言,代之以簡明扼要、言簡意賅的小序,只說明憲法的本質和特徵就夠了。但最根本的改革,還是要改變壹黨專政的專制體制,這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所在。不廢除壹黨專政,是無法推進憲政民主,實現政治民主化的。
五、文化改革的目標模式——文化自由化
文化是人類對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果,說得具體壹些,是人類追求自身完美和社會完善的表現及其成果,這些成果的積累就是文明。
壹般說來,文化和自由是相互影響、同步發展的。文化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的自由度,而社會的自由度往往有賴於文化的進步。春秋戰國時代,各國諸侯忙於爭霸稱雄,給文化學術提供了比較自由的空間和比較寬鬆的環境,諸子百家講學授徒,各抒己見,帶來了文化的空前繁榮,給中華民族留下了無比宏富的文化遺產。民國初年,政客和軍閥粉墨登場,他們為了爭地盤爭權力,放鬆了對知識分子和文化界的控制,加上西學東漸,人們求知若渴,於是便出現了轟轟烈烈的五四新文化運動。 上世紀70年代末,胡耀邦平反冤假錯案,發動關於真理標準的大討論,推動了全國範圍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解放,開闢了相對自由民主的新時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60年的歷史里,對文化的管制最為寬鬆的10年,儘管文化專制主義頻頻干擾壓制,但言論出版的相對自由,國外學術著作的大量引進,高等教育的恢復,使社會文化出現了壹個復興繁榮的小高潮。從這些歷史回顧可以看出,自由對於文化發展,確實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但是,總的說來,這幾十年的時間,除了1989年前的10年外,在文化領域都乏善可陳,倒是專制權力對文化的摧殘,卻歷歷在目,可點可數。特別是毛澤東對知識分子的迫害,嚴重地阻礙了當代的文化發展。
知識分子是文化、知識和道德、傳統的繼承者和傳授者,他們從前輩接受知識和文化,就有責任把這些知識和文化傳授給後代,還要加上自己思考的成果。這樣,社會的文化才能代代傳承,並且不斷有所增益、有所積累。毛澤東掌握國家的最高權力后,出於壹種無名的猜疑和恐懼,認為知識分子是對他的專制獨裁統治的最大威脅,所以不斷加緊對知識分子的打擊迫害,從圍剿《武訓傳》,改造思想,批判俞平伯、胡適,到反胡風、反右派,知識分子尊嚴掃地,只能「夾著尾巴做人」,戰戰兢兢地茍且偷生;有些學有所成、才學宏富的學者、教授不堪百般凌辱,被迫以自殺來表示最後的抗議。對知識分子的迫害和對文化自由的摧殘,造成了文化雕零、知識斷代的嚴重惡果。
1989年的大鎮壓,導致萬馬齊喑,文化蕭條。進入新世紀后,文化專制主義變本加厲,輿論導向無所不用其極。中宣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都爭相扮演自由文化儈子手的角色。結果,奴顏婢膝、歌功頌德的遵命文化、史官文化、奴性文化大行其道,而自由思考、獨立創新的文化成果卻往往被扼殺,甚至壹個電話就可以禁止壹本著作、壹篇文章或壹部電影、壹個話劇,新聞出版已毫無自由可言。
當然,由於網際網路的出現和複印技術的普及,自由文化獲得了嶄新的活動舞台;香港台灣的出版機構,則為被大陸封殺的出版物提供出版機會。於是,在官方的文化專制主義嚴酷統治的縫隙里,出現了日益繁榮的山寨文化、山寨出版物,由於它們是自由思想、獨立創新的產物,往往比官方文化更有社會價值,更有歷史意義,因而已經成為延續中華文化的重要渠道。但是,專制統治者卻把這片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新天地視為危及自己既得利益的敵對勢力,千方百計、不遺餘力地進行封殺圍堵,比防治瘟疫還要嚴格地防堵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傳播。
這樣的文化專制體制如果還不改革,中華文化就很難有再現輝煌的時刻。而改革的目標只有壹個,就是把自由還給文化,實現文化自由化。這樣才能結束60年來文化的荒漠狀態。
六、社會改革的目標模式——社會平等化
平等觀念來源於啟蒙時代的自然權利思想。每個人都是赤條條地來到世界上的,有什麼貴賤貧富之分?這個觀念在歐洲是容易深入人心的,因為平等是基督教倫理的題中應有之義。而它壹旦進入人們的頭腦,就會產生巨大的能量,因此也就成為資產階級反封建反專制的強大思想武器。1976年制定的美國《獨立宣言》就明確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邊被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1789年的法國《人權宣言》也在第壹條就指出:「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時至今日,平等已經成為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
但在中國的文化傳統里,卻沒有平等的遺傳因子。從遠古奴隸社會的主奴之分,到封建社會的「人分九等」,再到秦漢以來的「君臣名分」,每個人都是有著嚴格的尊卑劃分的。農民造反,不是為了爭取平等,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知識分子十年寒窗,是為了「金榜題名」,即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壹百多年來,平等觀念迄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只是在基督教傳入中國后,在信徒都是「主內兄弟姐妹」的倫理範圍內,才多少有壹點平等的形影。
回顧幾十年來平等在中國的歷程,不禁令人希噓。在毛澤東當政的時代,人為地製造了兩個被壓迫被剝削的階級:壹個是由「地富反壞右」及其家屬構成的賤民階級,他們被打入社會底層,承擔著繁重的勞動任務,卻得不到應有的合理報酬;社會上壹有風吹草動,便被拉去批判鬥爭;他們受盡凌辱,日夜處於膽戰心驚的恐懼狀態。另壹個是農奴階級,他們名義上是人民公社社員,和工人同為國家主人翁,但實際上卻被剝奪了全部公民權利,不但享受不到工人和城市居民的種種福利,而且連勞動的自由都遭到剝奪,在房前屋后種壹點瓜菜,則被批為「走資本主義道路」,要「割資本主義尾巴」;甚至飢荒歲月出去討飯,也要經過大隊批准,更多的人卻被斥為「破壞公社形象」、「給黨抹黑」等等,只好坐以待斃。
粉碎「四人幫」后,胡耀邦以大無畏的氣概推動平反冤假錯案,把上千萬的賤民從社會最底層提升為平等的公民;在農村,億萬農奴衝破人民公社的枷鎖,搞起包產到戶,奪回勞動的自由權,實現了從農奴地位的自我解放。這兩個被壓迫被剝削階級的解放,帶來了社會的相對平等和自由。
但是,在相對的平等里也出現了壹些不平等的現象,例如:同樣是落實政策,當年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回城后就業無門,生活困難;而文革期間被打倒的領導幹部,多數官複原職,他們的子女憑藉父輩的權勢,或走私販私,或倒賣批條,或營私舞弊,或投機倒把,從而迅速致富,成為產生權貴階級的最初的來源。
90年代的國有企業改革,促成了權貴階級的誕生。許多國有企業的領導者和主管者,利用改革進入歧途的機會,或內外勾結,或上下其手,或明目張胆,或暗度陳倉,總之是把國家財富裝進自己的口袋。與此同時,新老「太子黨」紛紛上陣,占奪國有大企業的肥缺。於是,壹個利益相關、既貴且富的權貴階級就出現了。這是在朝的剝削階級。
在民間,有些不肖之徒通過拉關係、走後門、巴結、賄賂、美人計等等手段,勾結權貴,巧取豪奪,拉攏官府,欺詐百姓,短短几年裡就成為富甲壹方、雄霸鄉里的豪強,成為在野的剝削階級。
這兩個新的剝削階級在近幾年來不斷勾結在壹起,加劇對人民的剝奪,成為現階段不平等、不穩定的重要根源。他們依仗政治權力,為非作歹,肆意掠奪民眾的財富,掀起壹波又壹波的圈地、拆房的浪潮。當受害群眾起而抗爭的時候,他們就調動警力,濫施鎮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機。
要解決大量因不平等而造成的社會危機,壹方面,必須剷除不平等的根源,剝奪這兩個剝削階級藉以進行剝削的權力基礎和財富基礎;另壹方面,應該發育公民社會,解除對於結社的種種清規戒律,調動民間維權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使處於弱勢的分散的民眾,發展成為足以同剝削者抗衡的力量。為此,需要廢除壹切限制結社自由和妨礙公民社會發育成長的劣法惡法,制定保障結社、集會和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的法規。在法律的基礎上實現公民的相對平等——權利的平等、機會的平等,社會地位的平等。
七、社會發展的路徑選擇
目前的中國社會,在朝在野都有三股持有不同發展目標的政治力量,壹是堅持繼續改革並且不斷深化改革的改革派、民主派;二是主張維持現狀,以利於繼續侵吞國家資財、剝奪民眾財富的權貴集團和豪強土劣;三是竭力想把社會推回到毛澤東時代的毛極左派。對於這三種社會發展前景,我們當然不希望改革停滯不前,聽任權貴豪強繼續肆意剝削和壓迫民眾,更不希望毛澤東時代捲土重來。但是,深化改革是壹條曲折複雜而且無比艱辛的道路。我前面提出的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會平等化,是壹個相當遙遠的目標模式。選擇什麼樣的路徑才能到達這個目標,很值得認真探討。我在這裏提出壹些初步的看法,供關心這個問題的朋友們參考。
(壹)關於經濟體制改革 我在前面指出,目前的中國經濟是市場經濟和壟斷經濟各佔半壁江山,經濟市場化的目標,就是要改變這種狀態,使市場經濟成為整個社會的經濟基礎。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最切實可行的辦法,壹是堅決貫徹2005年的「36條」和今年的「新36條」,使這兩個文件成為民營企業通達壟斷領域的橋樑;打破壟斷企業和有關部門設置的「玻璃門」、「彈簧門」,嚴懲那些為了壹己私利而違抗國務院決策、阻撓民營企業進入壟斷領域的權貴集團成員。二是制定《反壟斷法》,打破國有企業對資源和價格的壟斷,使自由競爭的原則在國有企業間也能暢通無阻,把它們趕進市場經濟。
除此以外,以下幾項措施是有助於市場經濟發展的,可以考慮在條件適當時實行:
1、逐步推行按生產要素分配。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按生產要素分配」,因為鄧右認識上的謬誤,竟把它表述為「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似乎職工拿工資是按勞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則是按資本、技術等要素的不同貢獻進行分配,卻把勞動力排除在生產要素之外,這顯然是錯誤的。工資是勞動力的代價,計入生產成本,發生在生產過程之前;分配則發生在生產過程之後。把這兩者混淆在壹起,必然造成實踐的失誤。奇怪的是,這個提法很快就在文件、報告和媒體上消失了,多年不見蹤影。我認為,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現階段最好的分配方式,但應該把勞動力計算進去,就是說,企業獲得的利潤,應當按照資本、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生產中作出的不同貢獻,分配給這些要素的所有者。
2、實行職工持股。可以先在壹部分國有企業和股份制企業里試行,然後逐步推廣。職工持股是實現工人階級有產化、使職工成為企業主人的重要步驟,應該是企業改革的方向。在上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改革的高潮里,有些企業把資產的壹部分分給職工,結果被主持經濟工作的最高領導人斥為「國有資產流失」,勒令改回去。這是非常可惜的。
3、把土地還給農民,實行「耕者有其田」。80年代初承認包產到戶的合法性,大大提高了農業生產力,產量逐年提高,但六七年後就出現了生產停滯。這時應該進壹步改革,把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提高為所有權,以繼續促進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但當時見不及此,沒有解決,現在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壹方面,由於農民沒有土地使用權,使官府得以用種種借口,或直接下令,或與地產豪強勾結,侵奪農民土地。農民享有土地所有權,將會遏制這個趨勢。另壹方面,處於小生產狀態的農業生產,同市場經濟很不協調,土地所有權可以成為農業小生產經濟同市場經濟接軌的橋樑。
(二)關於政治體制改革 政治體制改革滯后,是當前許多社會弊病的總根源,這幾乎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但是,政治體制改革難度極大,也的確是壹個毋庸諱言的事實。我認為,要改革政治體制,走上憲政民主的道路,依憲治國,依法治黨,杜絕貪污腐敗,就必須:1、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里不符合憲法精神的序言,改用壹百來字說明憲法的宗旨就可以了。2、制定《政黨法》,通過法律,規範壹切政黨的活動,包括共產黨在內。3、制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定期向民眾公布官員的經濟情況,以更好地接受民眾的監督。4、建立政府工作公報制度,各級政府部門,都應定期發布公報,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目前亟需解決的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以遏制權力的橫行霸道。鑒於當前權力機關貪污腐敗的普遍性,我對體制內部的監督功能不抱希望。比較可行的措施,是通過文化體制和社會體制的改革,以輿論和公民社會的力量來監督政治權力。
(三)關於文化體制改革 文化自由化的核心是實施憲法規定的言論和出版自由,有了言論出版自由,其它文化活動如新聞、學術、創作、演出、創業、競爭、網路等方面的自由,就有了基本的保證。文化自由不僅是文化繁榮的不二法門,而且是監督政治權力的最有效的工具。而要向文化自由化邁進,就須有破有立:要破的是限制中共中央宣傳部和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等機關的權力——他們有責任創造有利於文化發展的條件,而無權為文化發展製造障礙;要立的是制定《出版法》、《新聞法》,允許民間辦報出刊,有關部門可以依法管理,但無權破壞新聞出版的自由。這樣有破有立的結果,不但可以帶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化繁榮,而且為政治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提供無數有效的形式,新聞、出版、文學、理論、電影、戲劇、美術、音樂等等,都可以發揮監督政治權力的作用,網路就更不用說了。近幾年來,在人們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網際網路正在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應該使它成為推動改革深化的有力工具。改變「敵對勢力到處有,階級敵人滿天飛」的階級鬥爭思維方式,不要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去限制網路自由。
(四)關於社會體制改革 社會不平等現象的日益嚴重,階級衝突的日益頻繁,充分顯示出社會平等要求的緊迫性。為了逐步填平又大又深的不平等的鴻溝,很有必要:
1、平反冤假錯案。隨著權貴集團和豪強階級對老百姓的剝削壓迫日益加深,社會上積累了太多的冤假錯案,到處都瀰漫著怨氣和戾氣,存在著爆炸性的嚴重危機。為了紓緩危機,亟需在全國人大和省市縣的人大成立「錯案調查委員會」或「和解委員會」,對具有典型意義的大案要案,在進行充分調查的基礎上,責成司法部門依法重新審理,該平反的平反,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除少量機關幹部外,可以大量吸收高等院校師生和離退休幹部自願參加。
2、培育公民社會。公民社會是公民普遍具有權利意識、並能承擔起社會責任的文明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裡,公民社會和國家權力、市場經濟鼎足而三,共同推進社會有序發展。我們距離這樣的社會還很遙遠。培育公民社會,首先需要在各級學校建立公民教育體系,使所有公民從幼兒園開始就接受公民教育,樹立公民意識;其次是制定《公民權利義務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的權利和責任確定下來,以便人人遵循。
3、貫徹憲法規定的結社、集會和遊行示威的自由,制定《結社法》、《集會法》、《遊行示威法》,保證公民可以通過社會團體和各種集會及遊行示威,行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參与、民主監督的權利,廢止那些阻礙、禁止結社、集會和遊行示威的條例法規。
4、尊重並保護知識分子的權益,鼓勵、支持他們依法參与各種社會活動,擴大公共知識分子的隊伍。公共知識分子是知識分子的精英,中華民族的脊樑,是真正的愛國者。目前到處發生迫害公共知識分子的事例,壹些勤於思考、勇於維權、憂國憂民、有膽有識的人士,被認為是「為敵對勢力利用」、「煽動顛復國家政權」而遭到迫害,這種情況應該徹底消除。
5、取消戶籍二元制度,儘快結束城鄉居民不平等的狀態。
八、簡短的結語
把改革的目標模式確定為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會平等化,我認為是符合於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的。每壹個國家和民族,在社會發展進程中必然會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模式,但任何特色和模式都不能違抗社會發展規律和世界歷史潮流。
近壹兩年來,所謂「中國模式」的喧聲甚囂塵上。所謂「中國模式」,指的是經濟上推行市場經濟,政治上保持高度集權的壹黨專政,有人認為這是中國近幾年繁榮掘起的奧秘所在。把這種社會發展進程中的階段性的暫時現象,說成是壹種規律性的成功經驗,是非常荒唐的。權貴集團和他們的御用文人鼓吹「中國模式」,反映了他們力圖保持現狀、反對深化改革的政治意向。這種違背社會發展規律和世界歷史潮流的圖謀是不可能實現的。
殷鑒不遠,在北方鄰國。上世紀30年代,許多資本主義國家陷入經濟大蕭條,蘇聯卻異軍突起,以計劃經濟的出色成就傲視世界。蘇聯的社會主義模式,獲得不少有識之士的賞識。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蘇聯壹躍成為三大強國之壹,接著又成為社會主義陣營的首腦,與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陣營相抗衡,壹時顯赫無比,輝煌異常。但進入90年代后卻土崩瓦解,不可收拾。為什麼?就因為這種模式是逆歷史潮流而行的。
所以,我們沒有理由因所謂的「中國模式」而自豪,相反地,應該看到隱藏在表面繁榮背後的嚴重危機,老老實實地探求改革的最佳的目標模式。我在這裏只是提出我個人的看法,歡迎批評,歡迎質疑。真理是愈辯愈明的,只有廣大民眾都來關心改革的目標模式和發展的路徑選擇,才能最終找到最理想的目標模式和最便捷的發展路徑。
中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階段已經幾十年了,在這個時期里,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也有嚴重的缺陷。不但政治體制改革停頓不前,經濟體制改革也進入歧途,改革的成果為權貴豪強所攫取,億萬公民不能分享改革創造的好處,卻要承擔改革缺陷所帶來的苦難;貧富兩極分化,社會動蕩不安;總之,在表面繁榮富強的掩蓋下,潛伏著深刻的社會危機。可以說,改革已經進入了壹個狹小逼仄的死胡同,要轉身回頭,非常困難。
當年人們歡天喜地地迎接由農村的包產到戶所引發的改革熱潮時,誰能料想到改革會導致這樣的局面?
壹、沒有明確的目標模式
為要把改革引上健康發展的軌道,首先應該對改革幾十年來的成敗得失,進行必要的總結,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我認為,改革過程所出現的許多失誤和缺陷,原因雖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沒有找准改革的目標模式。
當然,在改革開放的初期是不可能有什麼明確目標的,因為它起初並不是人們自覺選擇的結果。2008年全國紀念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30周年,把它說成是改革開放的開端,這是壹個歷史的誤會。十壹屆三中全會的歷史功績不是啟動改革,而是把全國全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當然,這為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但會議的任何文件都沒有提到改革。改革的濫觴是農村自發的包產到戶,而不是任何官方的政策。
毛澤東壹手導演的文化大革命,把中國社會拖到全面崩潰的邊緣。已經淪為農奴的人民公社社員為了活命,冒著生命危險實行包產到戶。當時有所謂「要吃糧,找紫陽;要吃米,找萬里」的民間諺語,就因為當時主持四川和安徽工作的趙紫陽、萬里,對包產到戶採取了允許試驗的寬鬆政策,解決了農民的吃飯問題;而在十壹屆三中全會上通過的《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試行草案)》里,卻明確規定「不許包產到戶」。在幾個月後的壹份文件里,還說包干到戶「是壹種倒退」。1979年9月十壹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仍然強調「不許分田單幹」,但同時允許「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獨戶」可以包產到戶。1980年開始,包產到戶才逐漸得到普遍的認可,並美其名為「農業生產責任制」;1981年底的《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還承認它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這個過程表明,作為經濟體制改革源頭的農業體制改革,是農民的改革實踐壹步步地推動著領導人的改革意識,當然談不到什麼目標模式。
農村的經濟體制改革在使農民豐衣足食之餘,還析出富餘的勞動力和十分有限的資金,於是出現了最初的私有經濟實體——攤販、游商、個體工商戶、以至小規模的村辦企業、鄉鎮企業。在城市裡,大量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回到城市,為了生活,也擺起了小吃攤、維修點、理髮鋪、雜貨店等等。鄉村和城市的這些經濟細胞,突破了所謂的社會主義經濟的壹統天下,為市場經濟爭取到了最初的陣地。胡耀邦主持推動的平反冤假錯案和真理標準的大討論,則為新生的商品經濟提供了寬廣的社會基礎和思想基礎,使它得以迅速在全國城鄉蔓延開來。
市場經濟的萌芽和成長,使得死氣沈沈的社會經濟生活變得生氣勃勃,使執政者的目光越出了結構調整、綜合平衡、管理體制、關停並轉等單純計劃經濟的框框,承認商品市場和個體私有經濟的積極意義。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政治報告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1984年10月,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經過十年的改革跋涉,市場經濟終於獲得了它在社會發展中的應有地位,這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為市場經濟加上社會主義的定語,反而模糊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束縛了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我在下面將對這個問題做出進壹步的分析。
在政治領域,由於文化大革命對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摧殘迫害,官方和民間對改革政治體制、建立民主政治,都有殷切的期待。鄧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所作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這種願望。這個報告提出要肅清官僚主義、家長制、權力過分集中、領導職務終身制等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但是,由於這些改革的實施勢必動搖「四項基本原則」,觸犯當政者的既得利益,所以報告過後就偃旗息鼓、無聲無息了,當然也就談不上什麼目標模式了。
二、應當確定什麼樣的改革目標
要確定改革的目標模式,首先要認清改革的性質,弄清楚為什麼要改革。
當人們從文化大革命的厄難里蘇醒過來的時候,大家普遍意識到,導致文革悲劇的體制,無論如何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十分明顯,五十年代中期經過所謂的「社會主義革命」所建立起來的社會制度,絕對不是社會主義制度。
從實踐來看,社會主義制度本來應當是壹個公平、公正、自由、文明的制度,而毛澤東統治下的中國社會,卻是壹個製造階級分裂,把數以千萬計的無辜公民,包括所謂的「地富反壞右」和他們的家屬,作為敵人而肆意迫害的社會;壹個草棺人命,搜刮口糧,兩三年內就餓死三千多萬人的社會;壹個破壞傳統文化和道德,誠信喪盡、人性缺失的社會——這樣的社會,怎麼可能是社會主義社會呢?
從理論上看,按照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名言:「壹個社會制度,在它所能容納的生產力充分發揮出來之前,是絕不會滅亡的:而新的生產關係,在它藉以存在的物質條件在母胎里成熟以前,是絕不會出現的。」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社會上五種經濟成分同時並存,任何壹種經濟成分的生產力都沒有充分發揮出來;而產生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物質條件,連影子都沒有,更談不上成熟。也就是說,五十年代的中國,根本不具備社會主義的條件。毛澤東自己就曾經說過:「只有經過民主主義,才能到達社會主義,這是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正是毛澤東自己,拋棄了「馬克思主義的天經地義」,沒有「經過民主主義」,就企圖「到達社會主義」,結果沒有把中國人民帶進社會主義天堂,卻把中華大地變成了專制主義的人間地獄。
經過社會主義革命的中國,實現了共產黨對社會的全面壟斷:經濟上壟斷生產資料所有權,政治上壟斷國家權力,在文化領域壟斷真理裁判權,在社會領域壟斷公民權利。這是典型的專制極權社會,它是我國兩千多年來的皇權專制主義的迴光返照。
體制改革的歷史任務,就是要革除這個逆歷史潮流而動的專制主義體制。這是壹百多年來的反專制反封建的民主主義革命在現階段的主要形式。
但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卻跳不出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牢籠,還是把中國社會看做是社會主義社會,把改革說成是「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同時又承認:「什麼是社會主義,我們還搞不清楚」(鄧小平語)。讓「還搞不清楚」的東西去「自我完善」,豈不是壹筆糊塗賬嗎?所以就只好「摸著石頭過河」。
「摸著石頭過河」反映了改革指導思想的悖論:改革的歷史任務是要革掉專制主義的社會體制,而改革者的思想卻又把這個專制體制看做是社會主義體制而加意維護。這個矛盾貫穿於三十年的改革全過程,也是改革中的壹切缺陷和錯誤的總根源。
這個矛盾還表現在「不爭論」的提出上。所謂「不爭論」,就是不要去爭論改革究竟「姓社」還是「姓資」。它反映了鄧小平的尷尬和無奈。因為毛極左派攻擊改革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而按照斯大林、毛澤東的社會主義理論,改革確實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而不是什麼「社會主義的自我完善」。由於這些改革的領導人走不出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陰影,所以爭論起來,他們必敗無疑,這才有「不爭論」的大政策。
其實,改革派的領導人只要離開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高舉我前面引用的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名言,理直氣壯地宣告改革就是民主主義革命的繼續,是為了「到達社會主義」而必須「經過」的民主主義,就可以駁倒毛派的責難。
理解了改革的性質是現階段中國民主革命的主要形式,它的目標是要革除專制主義的體制,我們就不難確定改革的目標模式,那就是: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會平等化。
三、經濟改革的目標模式——經濟市場化
市場在我國的歷史上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商周時代就有「日中為市」的記載。但它作為壹種經濟形態,始終只能作為主要經濟形態的補充而存在。隨著資本主義的出現,市場經濟才逐漸發展成為社會的主要經濟形態。
市場經濟的最主要的特徵是自由競爭。亞當•斯密在他的名著《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里指出:「每壹個人在他不違反正義的法律時,都應該完全自由,讓他採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勞動及其資本,和任何其他人和其他階級相競爭。」
自由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所在,也是它得以不斷創新、不斷發展的活力的源泉。因為有競爭,所以企業經營者必須不斷改革經營方式,革新生產工具,改善技術條件,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勞動效率,以求在同行業中出奇制勝,從而獲取更多的利潤,並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競爭必須是自由的,當然是在法律範圍內的、理性的自由。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表面上似乎雜亂無序,但由於它必然導致優勝劣汰的後果,所有競爭者都不能不遵從市場經濟在運行過程中自然形成的規律,否則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險,因而客觀上必然會使競爭成為有序的競爭。而沒有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受到非經濟力量干預、控制的市場經濟,則會製造競爭者之間的不平等,違反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使市場經濟處於壹種病態的無序狀態,甚至出現劣勝優汰的現象,阻礙生產力的正常發展。
中國的市場經濟,主要是由兩股經濟洪流彙集而成的,壹股是在個體戶小生產的基礎上迅速發展壯大起來的民營經濟,壹股是由台港澳和外國投資者興辦的經濟實體。至於國有經濟,從壹開始就同市場經濟若即若離,遊離於市場經濟之外。所以,中國目前的經濟形態,實際上是由市場經濟和壟斷經濟兩大板塊構成的。經濟市場化,就是要使市場經濟成為統御整個經濟領域的經濟形態。
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民營經濟的繁榮。而民營經濟三十年來的發展軌跡卻表明,它幾乎無時無刻不處在壟斷經濟和政治權力的擠壓、排斥之下。許多企業家被迫討好權貴官僚和壟斷企業,以求改善企業的生存環境。2005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通稱「36條」),為民營企業打開了進入壟斷行業的大門,但在國有壟斷企業和有關利益集團的阻撓下,民營企業要進入壟斷行業卻困難重重。有人把它形容為「兩門現象」:壹是玻璃門,看得見,進不去;壹是彈簧門,好不容易進去了,卻被彈了出來。時過5年,不久前國務院又發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幾點意見》(被稱為「新36條」),再次強調允許民營企業投資壟斷領域,改善他們的融資條件,但這個文件是否能夠切實貫徹,恐怕前景未可樂觀。
2009年的「國進民退」,是壟斷經濟擠壓民有經濟的最好例證,也是政治權力支持壟斷利益集團壓迫民營企業的最好例證,更是市場經濟遭到損害的最好例證。
為什麼官方文件再三強調要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發展民有經濟,實際上卻總是貫徹不下去呢?這裏固然有既得利益者的私利在支配著決策,但更重要的,還是意識形態的因素。
在官方的文件和媒體的報道里,總是把中國的市場經濟說成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是壹個虛構的、自欺欺人的概念。什麼是社會主義?論述社會主義的書籍和文章多如牛毛,在談到它的基本特徵時,所見各有不同,但有兩條是論者都承認的,那就是共產黨的領導和以公有製為主體。這兩個來自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社會主義特徵,不但違背馬克思主義,而且是同市場經濟相互抵牾、格格不入的。市場經濟的最主要的特徵是自由競爭,把它放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還能有什麼自由競爭、優勝劣汰呢?至於以公有製為主體,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里,都是壹個需要糾正和澄清的概念。按照馬克思的論述,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應該是「聯合起來的社會個人的所有制」,勞動者對他們用來進行「自由集體勞動」的生產資料享有個人所有權;它是聯合佔有和個人所有的統壹:壹方面,生產資料是勞動者聯合佔有的,任何個人都無權分割或處置;另壹方面,每壹個勞動者都有壹份屬於個人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可是,在我們國家裡,卻把國家所有制的壟斷經濟,說成是公有制,而且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以自由競爭為特徵的市場經濟,居然要以壟斷經濟為主體,這豈不是太荒唐了嗎?
由此可見,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中國現階段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是不可取的。無論如何,市場經濟由壹個政黨來領導,以壟斷經濟為主體,是同它的本質特徵相違背的。這樣壹個不完善、不健康的市場經濟,是不利於生產力發展的。
市場經濟的主體不是國有壟斷經濟,而是民有經濟。民有經濟是技術創新的主力、公民社會的溫床、中產階級的搖籃、勞動者就業的主要依託、工人階級有產化的希望所在。三十年來它已經在社會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果權力機關和既得利益集團能解除對它的束縛,制止對它的侵害,它將會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目前中國的經濟形態,可以說是市場經濟和壟斷經濟各有半壁江山。以市場化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就是要大力發展民有經濟,使以民有經濟為主體的市場經濟成為整個社會的經濟形態,在自由競爭的環境里實現優勝劣汰,有效地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為此,壹方面要開放壟斷領域,讓民有企業進入,同國有企業競爭;另壹方面,要取消國有經濟對資源、產品和價格的壟斷,把他們趕到商品市場里去,通過競爭來提高自己的生產能力。而要做到這壹點,指導思想上就必須掙脫斯大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枷鎖,轉變許多習以為常的錯誤觀念,實現政企分開,不要干預市場經濟的正常活動。只有在市場經濟的運行不利於社會和人民大眾的利益時,國家的調控干預才是必要的。
四、政治改革的目標模式——政治民主化
什麼是民主?民主是公民自由權利在政治領域的反映,它表現為壹種國家制度,壹種社會治理模式。古希臘的梭倫改革和伯里克利民主,是古代民主的典型模式,但那個民主只是有產者的民主,奴隸主和自由民的民主。民主成為普適性的價值,是資本主義興起以後的事。這壹方面是為了動員人民群眾起來反對封建王權和宗教神權;另壹方面,也揭示了人民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由民主權利的真理。幾百年來,民主已經成為世界各國人民最普遍的政治要求。
中國自「五四新文化運動」提出科學與民主以來,民主的價值觀逐漸深入人心。共產黨在反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鬥爭中,高舉民主自由的大旗,提出了建立獨立、自由、民主、統壹和富強的新中國的號召,贏得了全國人民、特別是知識分子的擁護,取得了民主革命的勝利。1976年粉碎四人幫后,廣大民眾從文化大革命的苦難中深深體會到專制主義的可惡,強烈呼求改革政治體制,建立民主政治,但迄今看不到啟動改革的跡象。執政黨的文件里雖然不斷有改革政治體制的說法,但也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改革政治體制,建立民主政治,在現階段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因為目前社會上的所有弊病,如貧富兩極分化、社會道德淪喪、腐敗遍地、賄賂公行、官民對立、盜賊橫行等等,總的根源都在於權力不受制約的專制政治體制。改革政治體制,實現民主政治,是解決當前所有社會弊病的總樞紐。
近幾年來,中國許多學者提出建立憲政民主的口號。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政治民主化的主要內涵就是憲政民主。所謂憲政,就是依憲決策、依憲行政。在國家政治體制中,憲法是至高無上的權威,它既保障每個公民的權利,也約束每個公民的行為;它不但符合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也符合於每個公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憲政民主,或立憲政治,已成為所有民主國家的朝野有識之士的共同認識和追求。
憲政在中國已經有壹百多年的歷史。1908年清政府頒布《憲法大綱》,打開了中國憲政之路的大門。繼《憲法大綱》之後,中國曾經有過許多部憲法,但憲政仍然遙遙無期。
憲政的最重要的作用,在於保障公民權利,限制政府權力。這兩條要求在現行憲法條文里都有所體現。如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里,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等等。對於政府權力及權力部門之間的制約和監督,憲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立法權、任免權、監督權;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它根據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職權,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則「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這些規定,完全符合於三權分立的原則。三權分立不是壹種政治模式,而是壹個政治原則,指的是各個權力機關依憲分工,各司其職,彼此之間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中國憲法的有關條文,體現了這個符合於民主要求的政治原則。
在這些條文里,公民的權利,權力機關的職責和相互之間的制約、監督,都有著明確的規定,為什麼在實際生活中,公民權利卻得不到保障,政治權力得不到制約呢?
這個問題的存在,歸根結底在於壹黨專政的政治體制,並且明顯地體現在憲法里。憲法序言通過歷史敘述,強調了共產黨統治的合法性,加上關於四項基本原則和階級鬥爭的記載,就使公民各項權利和權力機關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監督,變成壹紙空文。黨比法大,黨比憲大,既是諷刺和調侃,也是實際情況的反映。當公民行使自由權利被認為對專制統治構成威脅的時候,黨就可以隨時隨地加以取締;而在黨權凌駕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權之上的時候,三權分立還有什麼意義呢?去年有些人聲嘶力竭地反對三權分立,就是為了反對把壹黨專政的專制體制,改革成為憲政民主的政治體制。
目前,推進憲政民主,實現政治民主化的課題,在於恢復憲法的兩大基本功能:保障公民的自由權利,實現權力機關之間的制約與監督。為此,需要修改憲法,特別是要刪除憲法序言,代之以簡明扼要、言簡意賅的小序,只說明憲法的本質和特徵就夠了。但最根本的改革,還是要改變壹黨專政的專制體制,這是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所在。不廢除壹黨專政,是無法推進憲政民主,實現政治民主化的。
五、文化改革的目標模式——文化自由化
文化是人類對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果,說得具體壹些,是人類追求自身完美和社會完善的表現及其成果,這些成果的積累就是文明。
壹般說來,文化和自由是相互影響、同步發展的。文化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的自由度,而社會的自由度往往有賴於文化的進步。春秋戰國時代,各國諸侯忙於爭霸稱雄,給文化學術提供了比較自由的空間和比較寬鬆的環境,諸子百家講學授徒,各抒己見,帶來了文化的空前繁榮,給中華民族留下了無比宏富的文化遺產。民國初年,政客和軍閥粉墨登場,他們為了爭地盤爭權力,放鬆了對知識分子和文化界的控制,加上西學東漸,人們求知若渴,於是便出現了轟轟烈烈的五四新文化運動。 上世紀70年代末,胡耀邦平反冤假錯案,發動關於真理標準的大討論,推動了全國範圍的政治解放和思想解放,開闢了相對自由民主的新時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60年的歷史里,對文化的管制最為寬鬆的10年,儘管文化專制主義頻頻干擾壓制,但言論出版的相對自由,國外學術著作的大量引進,高等教育的恢復,使社會文化出現了壹個復興繁榮的小高潮。從這些歷史回顧可以看出,自由對於文化發展,確實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但是,總的說來,這幾十年的時間,除了1989年前的10年外,在文化領域都乏善可陳,倒是專制權力對文化的摧殘,卻歷歷在目,可點可數。特別是毛澤東對知識分子的迫害,嚴重地阻礙了當代的文化發展。
知識分子是文化、知識和道德、傳統的繼承者和傳授者,他們從前輩接受知識和文化,就有責任把這些知識和文化傳授給後代,還要加上自己思考的成果。這樣,社會的文化才能代代傳承,並且不斷有所增益、有所積累。毛澤東掌握國家的最高權力后,出於壹種無名的猜疑和恐懼,認為知識分子是對他的專制獨裁統治的最大威脅,所以不斷加緊對知識分子的打擊迫害,從圍剿《武訓傳》,改造思想,批判俞平伯、胡適,到反胡風、反右派,知識分子尊嚴掃地,只能「夾著尾巴做人」,戰戰兢兢地茍且偷生;有些學有所成、才學宏富的學者、教授不堪百般凌辱,被迫以自殺來表示最後的抗議。對知識分子的迫害和對文化自由的摧殘,造成了文化雕零、知識斷代的嚴重惡果。
1989年的大鎮壓,導致萬馬齊喑,文化蕭條。進入新世紀后,文化專制主義變本加厲,輿論導向無所不用其極。中宣部、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都爭相扮演自由文化儈子手的角色。結果,奴顏婢膝、歌功頌德的遵命文化、史官文化、奴性文化大行其道,而自由思考、獨立創新的文化成果卻往往被扼殺,甚至壹個電話就可以禁止壹本著作、壹篇文章或壹部電影、壹個話劇,新聞出版已毫無自由可言。
當然,由於網際網路的出現和複印技術的普及,自由文化獲得了嶄新的活動舞台;香港台灣的出版機構,則為被大陸封殺的出版物提供出版機會。於是,在官方的文化專制主義嚴酷統治的縫隙里,出現了日益繁榮的山寨文化、山寨出版物,由於它們是自由思想、獨立創新的產物,往往比官方文化更有社會價值,更有歷史意義,因而已經成為延續中華文化的重要渠道。但是,專制統治者卻把這片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新天地視為危及自己既得利益的敵對勢力,千方百計、不遺餘力地進行封殺圍堵,比防治瘟疫還要嚴格地防堵自由思想、自由文化的傳播。
這樣的文化專制體制如果還不改革,中華文化就很難有再現輝煌的時刻。而改革的目標只有壹個,就是把自由還給文化,實現文化自由化。這樣才能結束60年來文化的荒漠狀態。
六、社會改革的目標模式——社會平等化
平等觀念來源於啟蒙時代的自然權利思想。每個人都是赤條條地來到世界上的,有什麼貴賤貧富之分?這個觀念在歐洲是容易深入人心的,因為平等是基督教倫理的題中應有之義。而它壹旦進入人們的頭腦,就會產生巨大的能量,因此也就成為資產階級反封建反專制的強大思想武器。1976年制定的美國《獨立宣言》就明確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邊被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1789年的法國《人權宣言》也在第壹條就指出:「在權利方面,人們生來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時至今日,平等已經成為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
但在中國的文化傳統里,卻沒有平等的遺傳因子。從遠古奴隸社會的主奴之分,到封建社會的「人分九等」,再到秦漢以來的「君臣名分」,每個人都是有著嚴格的尊卑劃分的。農民造反,不是為了爭取平等,而是「彼可取而代之」;知識分子十年寒窗,是為了「金榜題名」,即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壹百多年來,平等觀念迄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只是在基督教傳入中國后,在信徒都是「主內兄弟姐妹」的倫理範圍內,才多少有壹點平等的形影。
回顧幾十年來平等在中國的歷程,不禁令人希噓。在毛澤東當政的時代,人為地製造了兩個被壓迫被剝削的階級:壹個是由「地富反壞右」及其家屬構成的賤民階級,他們被打入社會底層,承擔著繁重的勞動任務,卻得不到應有的合理報酬;社會上壹有風吹草動,便被拉去批判鬥爭;他們受盡凌辱,日夜處於膽戰心驚的恐懼狀態。另壹個是農奴階級,他們名義上是人民公社社員,和工人同為國家主人翁,但實際上卻被剝奪了全部公民權利,不但享受不到工人和城市居民的種種福利,而且連勞動的自由都遭到剝奪,在房前屋后種壹點瓜菜,則被批為「走資本主義道路」,要「割資本主義尾巴」;甚至飢荒歲月出去討飯,也要經過大隊批准,更多的人卻被斥為「破壞公社形象」、「給黨抹黑」等等,只好坐以待斃。
粉碎「四人幫」后,胡耀邦以大無畏的氣概推動平反冤假錯案,把上千萬的賤民從社會最底層提升為平等的公民;在農村,億萬農奴衝破人民公社的枷鎖,搞起包產到戶,奪回勞動的自由權,實現了從農奴地位的自我解放。這兩個被壓迫被剝削階級的解放,帶來了社會的相對平等和自由。
但是,在相對的平等里也出現了壹些不平等的現象,例如:同樣是落實政策,當年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回城后就業無門,生活困難;而文革期間被打倒的領導幹部,多數官複原職,他們的子女憑藉父輩的權勢,或走私販私,或倒賣批條,或營私舞弊,或投機倒把,從而迅速致富,成為產生權貴階級的最初的來源。
90年代的國有企業改革,促成了權貴階級的誕生。許多國有企業的領導者和主管者,利用改革進入歧途的機會,或內外勾結,或上下其手,或明目張胆,或暗度陳倉,總之是把國家財富裝進自己的口袋。與此同時,新老「太子黨」紛紛上陣,占奪國有大企業的肥缺。於是,壹個利益相關、既貴且富的權貴階級就出現了。這是在朝的剝削階級。
在民間,有些不肖之徒通過拉關係、走後門、巴結、賄賂、美人計等等手段,勾結權貴,巧取豪奪,拉攏官府,欺詐百姓,短短几年裡就成為富甲壹方、雄霸鄉里的豪強,成為在野的剝削階級。
這兩個新的剝削階級在近幾年來不斷勾結在壹起,加劇對人民的剝奪,成為現階段不平等、不穩定的重要根源。他們依仗政治權力,為非作歹,肆意掠奪民眾的財富,掀起壹波又壹波的圈地、拆房的浪潮。當受害群眾起而抗爭的時候,他們就調動警力,濫施鎮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機。
要解決大量因不平等而造成的社會危機,壹方面,必須剷除不平等的根源,剝奪這兩個剝削階級藉以進行剝削的權力基礎和財富基礎;另壹方面,應該發育公民社會,解除對於結社的種種清規戒律,調動民間維權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使處於弱勢的分散的民眾,發展成為足以同剝削者抗衡的力量。為此,需要廢除壹切限制結社自由和妨礙公民社會發育成長的劣法惡法,制定保障結社、集會和遊行示威的自由權利的法規。在法律的基礎上實現公民的相對平等——權利的平等、機會的平等,社會地位的平等。
七、社會發展的路徑選擇
目前的中國社會,在朝在野都有三股持有不同發展目標的政治力量,壹是堅持繼續改革並且不斷深化改革的改革派、民主派;二是主張維持現狀,以利於繼續侵吞國家資財、剝奪民眾財富的權貴集團和豪強土劣;三是竭力想把社會推回到毛澤東時代的毛極左派。對於這三種社會發展前景,我們當然不希望改革停滯不前,聽任權貴豪強繼續肆意剝削和壓迫民眾,更不希望毛澤東時代捲土重來。但是,深化改革是壹條曲折複雜而且無比艱辛的道路。我前面提出的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會平等化,是壹個相當遙遠的目標模式。選擇什麼樣的路徑才能到達這個目標,很值得認真探討。我在這裏提出壹些初步的看法,供關心這個問題的朋友們參考。
(壹)關於經濟體制改革 我在前面指出,目前的中國經濟是市場經濟和壟斷經濟各佔半壁江山,經濟市場化的目標,就是要改變這種狀態,使市場經濟成為整個社會的經濟基礎。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最切實可行的辦法,壹是堅決貫徹2005年的「36條」和今年的「新36條」,使這兩個文件成為民營企業通達壟斷領域的橋樑;打破壟斷企業和有關部門設置的「玻璃門」、「彈簧門」,嚴懲那些為了壹己私利而違抗國務院決策、阻撓民營企業進入壟斷領域的權貴集團成員。二是制定《反壟斷法》,打破國有企業對資源和價格的壟斷,使自由競爭的原則在國有企業間也能暢通無阻,把它們趕進市場經濟。
除此以外,以下幾項措施是有助於市場經濟發展的,可以考慮在條件適當時實行:
1、逐步推行按生產要素分配。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按生產要素分配」,因為鄧右認識上的謬誤,竟把它表述為「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似乎職工拿工資是按勞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則是按資本、技術等要素的不同貢獻進行分配,卻把勞動力排除在生產要素之外,這顯然是錯誤的。工資是勞動力的代價,計入生產成本,發生在生產過程之前;分配則發生在生產過程之後。把這兩者混淆在壹起,必然造成實踐的失誤。奇怪的是,這個提法很快就在文件、報告和媒體上消失了,多年不見蹤影。我認為,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現階段最好的分配方式,但應該把勞動力計算進去,就是說,企業獲得的利潤,應當按照資本、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生產中作出的不同貢獻,分配給這些要素的所有者。
2、實行職工持股。可以先在壹部分國有企業和股份制企業里試行,然後逐步推廣。職工持股是實現工人階級有產化、使職工成為企業主人的重要步驟,應該是企業改革的方向。在上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改革的高潮里,有些企業把資產的壹部分分給職工,結果被主持經濟工作的最高領導人斥為「國有資產流失」,勒令改回去。這是非常可惜的。
3、把土地還給農民,實行「耕者有其田」。80年代初承認包產到戶的合法性,大大提高了農業生產力,產量逐年提高,但六七年後就出現了生產停滯。這時應該進壹步改革,把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提高為所有權,以繼續促進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但當時見不及此,沒有解決,現在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壹方面,由於農民沒有土地使用權,使官府得以用種種借口,或直接下令,或與地產豪強勾結,侵奪農民土地。農民享有土地所有權,將會遏制這個趨勢。另壹方面,處於小生產狀態的農業生產,同市場經濟很不協調,土地所有權可以成為農業小生產經濟同市場經濟接軌的橋樑。
(二)關於政治體制改革 政治體制改革滯后,是當前許多社會弊病的總根源,這幾乎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但是,政治體制改革難度極大,也的確是壹個毋庸諱言的事實。我認為,要改革政治體制,走上憲政民主的道路,依憲治國,依法治黨,杜絕貪污腐敗,就必須:1、修改憲法,刪除現行憲法里不符合憲法精神的序言,改用壹百來字說明憲法的宗旨就可以了。2、制定《政黨法》,通過法律,規範壹切政黨的活動,包括共產黨在內。3、制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定期向民眾公布官員的經濟情況,以更好地接受民眾的監督。4、建立政府工作公報制度,各級政府部門,都應定期發布公報,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目前亟需解決的是如何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以遏制權力的橫行霸道。鑒於當前權力機關貪污腐敗的普遍性,我對體制內部的監督功能不抱希望。比較可行的措施,是通過文化體制和社會體制的改革,以輿論和公民社會的力量來監督政治權力。
(三)關於文化體制改革 文化自由化的核心是實施憲法規定的言論和出版自由,有了言論出版自由,其它文化活動如新聞、學術、創作、演出、創業、競爭、網路等方面的自由,就有了基本的保證。文化自由不僅是文化繁榮的不二法門,而且是監督政治權力的最有效的工具。而要向文化自由化邁進,就須有破有立:要破的是限制中共中央宣傳部和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等機關的權力——他們有責任創造有利於文化發展的條件,而無權為文化發展製造障礙;要立的是制定《出版法》、《新聞法》,允許民間辦報出刊,有關部門可以依法管理,但無權破壞新聞出版的自由。這樣有破有立的結果,不但可以帶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化繁榮,而且為政治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提供無數有效的形式,新聞、出版、文學、理論、電影、戲劇、美術、音樂等等,都可以發揮監督政治權力的作用,網路就更不用說了。近幾年來,在人們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網際網路正在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應該使它成為推動改革深化的有力工具。改變「敵對勢力到處有,階級敵人滿天飛」的階級鬥爭思維方式,不要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去限制網路自由。
(四)關於社會體制改革 社會不平等現象的日益嚴重,階級衝突的日益頻繁,充分顯示出社會平等要求的緊迫性。為了逐步填平又大又深的不平等的鴻溝,很有必要:
1、平反冤假錯案。隨著權貴集團和豪強階級對老百姓的剝削壓迫日益加深,社會上積累了太多的冤假錯案,到處都瀰漫著怨氣和戾氣,存在著爆炸性的嚴重危機。為了紓緩危機,亟需在全國人大和省市縣的人大成立「錯案調查委員會」或「和解委員會」,對具有典型意義的大案要案,在進行充分調查的基礎上,責成司法部門依法重新審理,該平反的平反,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委員會的工作人員,除少量機關幹部外,可以大量吸收高等院校師生和離退休幹部自願參加。
2、培育公民社會。公民社會是公民普遍具有權利意識、並能承擔起社會責任的文明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裡,公民社會和國家權力、市場經濟鼎足而三,共同推進社會有序發展。我們距離這樣的社會還很遙遠。培育公民社會,首先需要在各級學校建立公民教育體系,使所有公民從幼兒園開始就接受公民教育,樹立公民意識;其次是制定《公民權利義務法》,用法律的形式把公民的權利和責任確定下來,以便人人遵循。
3、貫徹憲法規定的結社、集會和遊行示威的自由,制定《結社法》、《集會法》、《遊行示威法》,保證公民可以通過社會團體和各種集會及遊行示威,行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參与、民主監督的權利,廢止那些阻礙、禁止結社、集會和遊行示威的條例法規。
4、尊重並保護知識分子的權益,鼓勵、支持他們依法參与各種社會活動,擴大公共知識分子的隊伍。公共知識分子是知識分子的精英,中華民族的脊樑,是真正的愛國者。目前到處發生迫害公共知識分子的事例,壹些勤於思考、勇於維權、憂國憂民、有膽有識的人士,被認為是「為敵對勢力利用」、「煽動顛復國家政權」而遭到迫害,這種情況應該徹底消除。
5、取消戶籍二元制度,儘快結束城鄉居民不平等的狀態。
八、簡短的結語
把改革的目標模式確定為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會平等化,我認為是符合於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的。每壹個國家和民族,在社會發展進程中必然會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模式,但任何特色和模式都不能違抗社會發展規律和世界歷史潮流。
近壹兩年來,所謂「中國模式」的喧聲甚囂塵上。所謂「中國模式」,指的是經濟上推行市場經濟,政治上保持高度集權的壹黨專政,有人認為這是中國近幾年繁榮掘起的奧秘所在。把這種社會發展進程中的階段性的暫時現象,說成是壹種規律性的成功經驗,是非常荒唐的。權貴集團和他們的御用文人鼓吹「中國模式」,反映了他們力圖保持現狀、反對深化改革的政治意向。這種違背社會發展規律和世界歷史潮流的圖謀是不可能實現的。
殷鑒不遠,在北方鄰國。上世紀30年代,許多資本主義國家陷入經濟大蕭條,蘇聯卻異軍突起,以計劃經濟的出色成就傲視世界。蘇聯的社會主義模式,獲得不少有識之士的賞識。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蘇聯壹躍成為三大強國之壹,接著又成為社會主義陣營的首腦,與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陣營相抗衡,壹時顯赫無比,輝煌異常。但進入90年代后卻土崩瓦解,不可收拾。為什麼?就因為這種模式是逆歷史潮流而行的。
所以,我們沒有理由因所謂的「中國模式」而自豪,相反地,應該看到隱藏在表面繁榮背後的嚴重危機,老老實實地探求改革的最佳的目標模式。我在這裏只是提出我個人的看法,歡迎批評,歡迎質疑。真理是愈辯愈明的,只有廣大民眾都來關心改革的目標模式和發展的路徑選擇,才能最終找到最理想的目標模式和最便捷的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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