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专制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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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的专制政治
作者 张辉
在西方,“政治”壹词可以考证出的最早文字记载是在《荷马史诗》中,最初的含义是城堡或卫城。古希腊的雅典人将修建在山顶的卫城称为“波里”,城邦制形成后,“波里”就成为具有政治意义的城邦的代名词,后同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结合在壹起而被赋予“邦”或“国”的意义。后又衍生出“政治”、“政治制度”、“政治家”等词。因此,在西方“政治”壹词壹开始就是指城邦中的公民参与统治、管理和解决社会纠纷等各种公共生活行为的总和。在中国,“政治”壹词也是古已有之。《尚书•毕命》有“道洽政治,泽润生民”。但是,中国古代的这些“政治”的含义,与西方和古希腊的“政治”含义完全不同,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壹种君主和大臣们维护统治、治理国家的活动。 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政”与“治”分开使用。“政”主要指国家的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则主要指管理人民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等。
现代中文里的“政治”壹词,来自于日本人翻译西方语言时用汉字创造的相同的“政治”壹词。当英文的Politics从日本传入中国时,人们在汉语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词。孙中山认为应该使用“政治”来对译,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他的这壹说法在当时的中国非常具有影响力。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认为,“壹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壹种科学,是壹种艺术”。这些论述概括反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政治”这壹概念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中所包含的政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和特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研究政治现象和为政治下定义的指导思想。这些观点在1949年之后的中国大陆具有绝对的权威地位,凡不认可这壹观点者,通常都被认为是需要镇压的异端。
西方的政治学家为政治下过许多定义,例如:1、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2、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3、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壹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4、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5、认为政治是壹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主要看法有:1、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2、政治是壹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和策略。3、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4、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
以上各种对政治的描述大致包含了今天以前的政治学家关于政治的理解,这些理解也都从壹个侧面反映了人类政治阶段性和局部性的实际特征。从这样的理解出发,人们不难看出政治这壹概念的特性在不断变化,但是所有的理解在相互之间都有历史沿袭的痕迹和相互印证的痕迹。用这些理解联系数千年人类政治的实际,人们不难看出政治在之前的特色:权力、法律、压迫、革命、奴役、反抗、杀戮和战争等。在历史上,政治主要表现就是围绕权力展开的,主要表现为人们攫取、维护、建设、执行、制约国家权力的全部活动。政治现象产生之后,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已高度成熟。政治随着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進程而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向前发展。到了现代,政治已经成了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巨大社会力量。
人类之个体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存,必须要与另壹些个体共同行动,而人类对共同行动的需要是为了满足自我的需要。这样壹来,自我的需要就会与他人的需要产生冲突。为了解决这壹冲突,人类发明了行为规则,就是法律和道德。人的利己倾向是第壹位的,利他倾向是第二位的,后者是因应前者而产生的,这两种倾向的总和就是人性。人类的言行和社会发展只能在这个基础上运行,并由此才能得以解释。任由人性自然发挥,人类是得不到自由的,于是他们为了人性的自由建立了规则,有道德层面的规则,也有法律层面的规则。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行为规则,没有道德和法律,任何人都会趁月黑风高而起杀人越货之心,以求自利。行为规则对人类是如此重要,道德和法律从来就显得必不可少。
行为规则就是在利益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确定哪些利益要站在第壹的位置,哪些利益要站在第二的位置。什么情况下“为我”多壹些,什么情况下“为他”多壹些,都要由社会的行为规则来评判。也就是说,行为规则是为利益、为人的需要、为人的“为我性”和“为他性”、为人的本性的发展和活动提供壹种约束。行为规则就好比交通规则,它要求妳这样走,别那样走,好让别人也走。行为规则要求妳在壹定的时候放弃自己的壹些需要,去迎合别人的壹些需要。不仅壹切制度、条例、法、条约等等都是行为规则,而且,所有的风俗、教条,以及社会加诸于妳的其它各种要求都是行为规则。行为规则的功用就是调整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包括权力和权力的边界,也包括权利和权利的边界。
人们为了得到可以得到的利益,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就要共同行动,不论这种共同行动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人们都需要确立壹个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则;当现行的行为规则不能满足人们对利益的需要时,人们就要修正行为规则,包括制度、条例、法、条约、风俗、教条,以及社会加诸于妳的其它各种要求。政治是做什么的呢?政治就是人类为了确立和修正行为规则所進行的壹切活动的总和,这里的行为规则包括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政治是文化的核心,关乎权力和权利的安排,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心理、社会性格和社会行为及其壹切符号,这就是政治深度影响文化的人性根源,从而看出,政治也是壹种人性的自我安排和相互安排。政治主要表现为壹种集体表达和集体行动,政治的结果是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得以确立或者重新修正。从壹定意义上说,政治就是社会力量对比及其变化,以及表现出来的斗争形式;它可能是妳死我活的,可能是妥协的,可能是和解的。
每壹个人都是利益的产物和利益的载体,每壹个人身上都发生著不同形式的收获和付出,每壹个人都是权力和权利的载体。人的权力有大小,权利也有多少。尽管权力和权利在每壹个人身上表现得各不相同,有些是欣喜,有些则是屈辱,但权力和权利确实加载到每壹个人身上。权力和权利的边界怎么确立和修正,必然影响到每壹个人的利益,这就可以说,政治无处不在。人生在世遇到的每壹件事,其实都是政治。政治无处不在。经常有人说“我再也不谈政治了”,这就像羊说“我再也不谈狼”壹样可笑。羊不谈狼,狼就不来吃羊了吗?撒娇也不是这样撒的吧?政治对人来说就是权力和权利,狼对羊来说生死攸关。妳不说话就可以不是政治犯?如果这样想就最终会发现,人家打妳时妳叫壹声都会成为政治犯。任何想要逃避政治的想法只能是幻想,任何想要逃避政治的行为只能是徒劳。
当然,人们纷纷远离所谓的政治是有理由的,因为传统的政治主要是围绕权力安排开展的,这样的政治是请君入甕的阴谋,是强盗的交杯酒,是政客的赃物。政治让大多数人避而远之,因为现实中被扭曲的政治都是大多为了权力而展开的,其中裹挟著迫害、血腥乃至死亡,政治往往是亡命者的政治。而大多数人对这样的政治避而远之正是专制者所期望的,这可以让迫害或者屠杀变本加厉,让自由、正义的勇士备感凄凉。把政治视为“权术”、“统治术”,认为政治是为争夺权力和施展谋略和玩弄权术的活动,这就是传统政治的主要特点。重要的政治学家比如马基雅维里和韩非都在宣扬这样的政治观点,直至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它对政治的认定依然是:政治是为了获得、保持、夺取权力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也就是说,在此之前的政治,大多是权力的存在,而很难看到权利的影子。
应该说,政治既是为了确立和修正权力的,也是为了修正权利的,但传统政治和现代政治还是在这壹点上有重要区别的。当政治主要地被用来确立和修正权力时,它主要地表现出传统政治的特色;当政治主要地被用来确立和修正权利时,它主要表现出现代政治的特色。当然,传统政治主要就是专制政治,现代政治主要就是民主政治。政治主要是用来确立和修正权力还是权利呢?不同的现实和不同的答案就预示著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政治运作方式。无论是民间政治、官方政治还是国际政治,当它主要是围绕权力运转的时候,它就表现为壹种危险的政治,往往包含着战争、屠杀、虐待、饥饿、诋毁、没有规则的死和活;当政治主要是围绕权利运转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往往包含着谈判、审判、惩罚、竞争、竞选、批评、有规则的進和退。
以研究饥荒而著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写道:回顾世界上可怕的饥馑史,在任何壹个独立、民主、拥有相对的新闻自由的国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饥馑。这就说明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对人类生存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有政治学家为民主制度和民主社会指定了壹系列标准,然后发现符合标准的民主国家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历史上有些国家曾经是有着上千年宿怨的敌手,但在确立了比较成熟的民主制度之后,虽然也会发生磕磕绊绊,但残酷的和大规模的战争从来不会在它们中间发生,比如英国和法国就是这样。欧洲各国之间有着上千年的民族血仇、领土纷争,也已不再重要。时至今日,欧洲各国间已处在国家界限消失的边缘,各国之间有统壹的市场、统壹的防务、统壹的交通,统壹的宪法和议会也建立起来,相互之间不再设防,不再像20世纪以前壹样需要付出安全成本。这也说明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对人类生存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是明确表达社会权力和权利之间边界的主要杠杆,它是社会利益分配的首要规范。有了这样的杠杆和规范,人们在利弊取舍中怎么权衡得失就有了壹定的不由自主的趋向,社会心理、社会性格和社会舆论都会有对应的壹套系统因应人们对利益的需要,这时,主流道德也就因应了当前法律精神,这就是法律对主流道德的主导作用。很显然,不论专制社会还是民主社会,法律要想得到顺畅的实施就必须有雄厚的道德底蕴,国家机器的背后必须有民情和舆论的支撑,也就是说,政权的稳定不仅需要枪杆子也需要笔杆子,但笔杆子不能是枪杆子指挥下的笔杆子,否则政权的稳定是虚假的和脆弱的。合情合理合法,应该先合情合理,然后再合法,如果法超乎情理之外,怎么说都是恶法。
政治是为了确立和修正行为规则的,它既要对法律的确立和修正承担责任,也要对道德的确立和修正承担责任。但是,政治要想承担起这样的伟大责任,它首先应该要遵循法律的律条和道德的精神,也就是说,政治行为要在法律框架里進行,要在道德约束下進行。古往今来,有多少抛弃了法律和道德的政治最终又被法律和道德送進了历史的垃圾堆,数不胜数。反观中国历史,王朝兴起的时候,统治者大多能遵循礼法;王朝复亡的时候,统治者对礼法的破坏已经无以复加了。不讲道德、不讲法律,也不讲任何规则,统治者以这样的方式维持稳定,其最终结果就是自己给自己掘墓。
社会主义第壹代领导人列宁,早在1917年4月,就曾公开赞成“苏维埃俄国在多党制的条件下实行比例选举的制度”,列宁认为:“那时政权从壹个政党转到另壹个政党手里,就不需要经过流血,只用简单改造的办法就行了”。这是社会主义的先行者里关于“社会主义多党制”的最早设想。但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搞的社会主义本身就是空想的社会主义,任何善良的和美好的设想都会落空,最终设想成为梦魇。斯大林们和毛泽东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从来都是蔑视法律的,看看他们在法外使多少人头颅落地,就可以知道他们的私家江山不可能传之万代。
就共产党统治中国的几十年来说,毛泽东时代毫无疑问是独裁,连毛泽东自己都说自己是独裁;后来中共内部有了壹些集体决策的迹象,人们立即就转口说中共已经由独裁转化成了专制;再后来,专制的东西逐渐失去了贯穿力,也就是所谓的“政令不出中南海”现象,人们又转口说专制進化成了威权,或者后极权。循环往复,玩弄壹些概念的游戏而已。独裁、专制和威权,壹言以蔽之,就是专制。专制政治的性质都差不多,都是权力在游戏,权利被极力排除在政治之外,中共几代领导人玩的都是这样的游戏,玩法不同而已。中国的政治不是民主的政治,改革开放之后依然不是。民主的政治不是专政的政治,它必须遵循规则,使人人都有玩的机会。遇罗克雕像上镌刻着:“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力,我们壹概不承认”。他几十年前说的话,放在今天掷地有声。是壹党政治至上还是法律至上,这是壹个严肃的问题;是用壹党政治指导宪法和法律,还是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治,这也是壹个严肃的问题。
当今中国的政治需要改造,必须把政治改造成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我们需要这样的政治来确立和修正权力和权利的边界,确立和修正法律和主流道德,但我们更需要的是遵循法律的政治和敬畏主流道德的政治。我们要求政治把政治规范放在至高的地位,也要求政治把政治伦理放在至高的地位。如果既不讲政治规范也不讲政治伦理,任何政治都是非法的政治。中国人民面对的正是这样的非法政治,我们必须将这样的政治進行革命性改造,否则中国人民的自由将无从谈起。尽管人们出于恐惧而回避政治,但政府所做的壹切都是政治,人们不政治化是不可能的。中国人民要争取自由还是要依靠自己,以公民不服从的精神内核走抗争的道路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权利,从而在根本上扭转中国的政治,使政治走出垄断,成为每壹个人的政治,自由的政治,民主的政治,能够接受规范的政治。
有历史以来的中国政治是什么样的政治?是“家天下”的政治,是“党天下”的政治。既往的中国社会就是“家天下”和“党天下”,除此以外什么也不是。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换成了“溥天之下,莫非党的领导;率土之滨,莫非党的儿女”,这就是古代和现代的区别。要认识中国政治是什么样的政治,就必须首先搞清楚这是谁用鲜血清洗出来的天下,谁的鲜血就是谁的政治,谁的天下就是谁的政治。 在壹个专制社会里,权力是社会运行的轴心,统治者超越社会的、不受干预的权力可以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壹切方面和任何角落,可以控制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可以控制人们的嘴和裤裆;当然,统治者在无奈之中也可以放松控制,但是很显然,理解既往的中国政治必须先理解专制和权力,以及控制和被控制,然后妳才能真正理解中国的政治。
在壹个权力社会中,社会结构都是从权力中心复制出来的,“家天下”会把帝王之家复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党天下”会把政治局复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而“家天下”和“党天下”并无本质的区别。自古以来,整个中国就是壹个诺大的家庭,每个家庭都是壹个小型的中国,至今而言,整个中国就是壹个偌大的政治局,从中央复制到省、市、县、乡、村和居委会。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实际上表述的只是壹种简单的关系,那就是绝对支配和绝对服从,所谓“民主集中制”,所谓“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所谓“忠诚于党”,这些都是现代概念包装出来的旧货,只是多了壹些新的障眼法。整个中国从上到下实际上构成了壹个支配和服从、主导和依附的分赃系统和等级系统。这样的分赃系统和等级系统造就了对应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性格,后者又反过来强化了前者。人们面对等次较自己为低的权力时,他就表现出壹种宰制壹切的欲望,要求别人对他的绝对服从;而面对较自己为高的权力时,他就像被抽去了脊椎壹样,表现得诚惶诚恐和奴性十足,甚至感到自己背负了壹种罪恶壹样。
在专制社会里,专制权力的特征就是不受约束,是绝对的、无限的、无所不包和无所不能的,是壹种代替了上帝和老天爷的东西。在专制权力下,政治的壹切别的方面都被弱化了,本来应有的积极意义也完全消失了,政治只表现为权力的攫取和丧失、巩固和转移。在古代中国,专制权力的最高形式是皇权,壹切社会存在着的政治权力都是从皇权中产生,从皇权中复制和派生而来的,因而古代中国的权力崇拜必然表现为对皇权的崇拜。皇权是通过家国体制和宗法伦理来实现的。在现代中国只是党权代替了皇权,党国体制代替了家国体制。党权对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实行的是尽可能的垄断,财富、名望、地位、身份所有这些价值物都要通过“党中央”所掌握的政治权力進行分配。谁与“党中央”拉开了距离,谁就丧失了靠近权力中心的能力、信息和通道,就意味着丧失了社会竞争力,因此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获取靠近权力或权威的资格,在竞争政治资源方面真正作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很多大学生们毕业后最大的理想和愿望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以求有朝壹日出人头地、辉煌腾达,这种理想和愿望就其实质,是有“党中央”政治权力作为最终的推动力的。所以,皇权和党权形似高不可攀,实则无所不在。
我曾追问壹个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年轻人:“妳关心政治吗?”他说:“壹点儿都不关心”,我说:“那妳加入中国最大的政党做什么?”他哑然了半天,没有回答。在党国体制下,向“党中央”靠拢,这是最好的获利方式。自古至今,也确实不乏壹些抱着救世济民的所谓高尚理想的人,但是攫取政治权力仍然是他们实现理想的基本前提,有些人为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辩护,他们说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为了改造它。权且将这个话也当做壹种说法吧。人们通过手中所掌握的知识和资财,大行贿赂,买官求進,以图取得和接近权力,在很多时候这甚至是壹种正常的進阶方式。在权力進阶完成之后,权力又成了寻租的工具,所谓的崇高理想大部分被忘在了脑后。官商勾结以及文化和权力的勾结,正在中国大陆演绎新的版本,只是这个版本更为精彩绝伦。党的权贵、文化权贵和经济权贵,他们在各个层面上沆瀣壹气,他们上通官府,左右地方政局,形成纵的势力;下制百姓,利用宗法家族制度,形成横的势力。而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被农民工者”、“被上访户”、“被拆迁户”、“被死族”、“被失业者”和“被迫害者”,等等,都成了权力刀俎之上的鱼肉,只好任人宰割。大多数人只能托庇于党权势力,被排挤在党权势力之外的人要么铤而走险,要么流落在社会的边缘。
在满清皇朝终结之后,中国社会经历了两个党国体制和两个党国时代,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构成巨大影响的人物有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蒋经国和邓小平。其中的袁世凯不在党国体制之内,只在党国体制的边缘,稍显例外。但是,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蒋经国和邓小平都是具有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他们身处政治核心对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走向和社会走向产生了无以替代的影响。具有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们有壹个共同特点,就是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袁世凯和邓小平就是这样的典型人物,孙中山和毛泽东次之,与他们相比较而言,蒋氏父子身上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是最少的。但是权力社会中专制政治的结局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谁能够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谁就是胜利者,逆淘汰和继续逆淘汰只能使品质更好的政治领袖以失败告终,那么蒋氏父子远走台湾也就符合中国政治的前期预算了。像邓小平那样先给华国锋写效忠信,然后再把华国锋踩在脚下,这当然不是壹般的政治家所能做得出来的,而这恰恰就是中国的政治,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政治。中国社会此前发展的密码就在这样的政治里面。
中国大陆从1978年开始的日子里,主要是邓小平的基业与遗产。而邓小平则至少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卓越的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家之壹,权谋、韬晦、韬略、擅权、明智和果断这些政治作风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有卓越的世界潮流与大局观,奉行实用主义,没有教条,也没有真正的意识形态,但他唯权力是图,当然,他谋图权力即包括他个人的权力,也包括中共的权力。邓小平运用自己的政治手腕主导了中国大陆的开放政策,進行了壹些必要的社会改革,但是以共产党的领导权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绝然不在改革计划之中。也就是说,邓小平的改革是在壹个制度内部進行的权力调整,根本不可能给权利進行足够的松绑,更谈不上平等公民权利的问题。虽然中国人民的自由程度借助于邓小平的改革有了相应的改善,但是中国公民的权利碰不得“中国共产党万岁”这根红线。中国大陆核心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包括:第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壹执政党;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和民主集中制;第三,武装力量属于中国共产党。这三条里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核心,国可破,家可亡,核心利益谁也不能撼动。
可以断定的是,中国还没有步入现代文明政治,中国的政治依然是壹种不讲政治规范也不讲政治伦理的宫廷政治。连外国人都知道分析中国政治权斗的重要性,而且深知只有中国人中间有高手能够意会言传这些深宫权斗的刑侦学。那么中国的政治就面临着改造的必要,即要有改造的手段,也要有改造的目标。我们必须把政治改造成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我们需要这样的政治来确立和修正权力和权利的边界,确立和修正法律和主流道德;我们必须把“只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政治改造为遵循法律的政治和敬畏主流道德的政治。只有这样的政治才能在中国建立壹个公民权利平等的、自治的和开放的多元化的公民社会;只有这样的政治才能适应中国的发展,才能使中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虽然专制政权的特征之壹就是不可预测它要做什么,我们往往是想改变它却不知道怎么去应对它,这正是我们的困惑和困难,但是这些都不妨碍我们努力改造中国政治的决心。
要改造中国的政治,首先要打破“壹个政党、壹个主义和壹个核心”对政治的垄断,这种垄断是1949年前“壹个政党、壹个主义和壹个领袖”的复制和翻版,并无高明之处,甚至有些许低劣之处。在1949年以前,中共的先烈们就是为了打破党国体制在中国实现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才浴血奋战,但是侠客变成了魔鬼,中共的党国体制变本加厉了。这样的后果本身就消解了专制者的历史合法性,在壹个更长的历史时期上看,统治者是无法向历史交代的。但是这个国家是亿万中国人民的,是每壹个中国人的,我们必须对自己和自己的子孙们有个交代,必须尽自己的努力使中国政治步入现代文明的轨道,以此保证自己与子孙们的自由和权利。要改造中国的政治,核心问题当然是开放党禁,实现多党制,保证每壹个政党能自由成立并与中国共产党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平等公民权利必须先从平等政党权利开始。但是政治改造的任务并非如此简单,多党政治也很容易演变成分赃的政治。要改造中国的政治还必须在多党制的基础上有更多的跟進措施,比如:宪政制度、法治精神、自由公正的选举、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军队国家化,等等。但是这些还不够。
要改造中国的政治,必须立足于社会的自治与开放,将政治还原于每壹个人,建立多党的和多元的政治格局;必须在公民政治的基础上建立多党的和多元的政治格局。壹切权利都是从个体开始,没有自治就没有权利,也就谈不上平等的权利。应该明确,政治不仅是权力的事情,也是权利的事情;不仅是法律的事情,也是道德的事情,如果没有公民政治而只有多党政治,这不应该是社会的最终目标。公民政治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公民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安排,是公民在权利义务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以个体或者集体的方式進行利益表达、参与政治过程、实现政治权利和完成政治义务的形式的总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可以说,公民首先就是政治参与者,公民将政治权利让渡之后才能有权力。显然,公民拥有由法律保障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治决策的权利是形成公民政治的先决条件,考察壹种政治形态是否属于公民政治也要以此为依据。如果说自然权利理论所关注的是个人权利的天赋问题,那么社会契约理论则主要从人民主权的角度阐述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安排,它解决的是人民主权和政府治权的关系问题。因此,自然权利论、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等理论观点为公民政治的建立早已奠定了理论基础。
虽然美国的开国元勋华盛顿曾经激烈地反对政党政治,但政党政治也是此前历史发展的壹个必然,至今依然是多数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在世界范围内,公民政治也只是在成长阶段。自二战以来,各主要民主国家的公民政治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制约政党政治的有效力量,但公民政治只是在政党政治的夹缝中艰难成长,它并没有完全突破传统的民主政治的框架。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党政治依然支配着公民政治,而公民政治无力進行反支配,这种现象实际上依然是人民权利的异化,违背了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随着文明的发展,权力的人民化和社会化,这是壹个必然趋势,中国政治的改造也要因应这样壹个趋势。自治的、开放的、多元的政治,就是公民政治。
中国显然是壹个专制社会,但当今中国处于壹个相对文明和相对开放的全球化时代,同时,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几十年的改革和开放政策,这已经使得中国超脱了那种最传统的专制社会,而演变成最现代的专制社会,这个社会与壹般意义上的后极权社会也有诸多不同。最现代的专制社会,这也是观察中国的壹个基本的和必须的视角,否则妳琢磨不透中国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中国政治不是非黑既白的,更多的地方是灰色地带,当然灰色是由白色和黑色组成的,如果仔细观察还需要更艰难的识别。中国的问题就这样被搞复杂了,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根除了共产党的壹党专制就自然消除壹切罪恶了。壹切所谓的侠客都会变成魔王,国民党和共产党会变成魔王,蒋介石和毛泽东也会变成魔王,我们这些所谓追求民主的人也壹样会变成魔王。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不仅是个人品质的问题,对权力的限制必须依靠制度,必须依靠制衡,政党政治必须有公民政治的制衡才可以避免其走上分赃的道路。远的来看,1949年之前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本质上就是政治分赃,分赃不均导致散伙;1949年之后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本质上同样是政治分赃,分赃不均导致1950年代的争论和“反右”。推动中国民主的个别人物也是壹样的,他们人为地扎起壹个又壹个小圈子,進行名利方面的分赃,擡高自己,打压异己,看到这些我们还能对政党政治中包含的政治分赃抱有希望吗?不能了,我们只能说,没有公民政治的制约,政党政治也是危险的政治,希望只在于公民政治的成长。没有公民政治作为稳固基础,政党政治很容易培养出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很容易走向分赃的道路。社会的希望只在每壹个具体的公民身上,在我们自己身上。
可喜的是,中国民间在公开争论中正在形成多元格局,从而有效成长起来;官方在封闭的管制下已经导致合法性逐渐衰减,从而走向壹条不归路。两个趋势都在发展。前者越来越活,后者越来越僵。旧的社会在消解,新的社会在形成。这种现象事实上已经为今后的公民政治做了良好的铺垫。中国未来的政治力量就是要融入这样的空间中,要在新形成的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政治现象将在人类社会永久存在,除非上帝把人们接引到天堂,而不论有没有天堂,我们都要追求相对美好和相对善良的公民政治。
当然,不论唱多少高调,政治的核心内容永远是不断调整利益分配。为权力服务,这是权力社会,它只能把政治搞成利益分赃,但只是权力持有者之间的分赃;为权利服务,这是公民社会,它也只能把政治搞成利益分配,但它是权利持有者之间的分配。权力和权利,壹字之差,竟然成天壤之别。我们要改变的专制社会正是权力者的社会,我们要实现的公民社会正是权利者的社会。壹个自由的、有权利的和遵守法治原则的人,才能称其为现代公民;现代公民能够通过正当程序把当权者请下神坛的社会才能称其为公民社会,这两点,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在西方,“政治”壹词可以考证出的最早文字记载是在《荷马史诗》中,最初的含义是城堡或卫城。古希腊的雅典人将修建在山顶的卫城称为“波里”,城邦制形成后,“波里”就成为具有政治意义的城邦的代名词,后同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结合在壹起而被赋予“邦”或“国”的意义。后又衍生出“政治”、“政治制度”、“政治家”等词。因此,在西方“政治”壹词壹开始就是指城邦中的公民参与统治、管理和解决社会纠纷等各种公共生活行为的总和。在中国,“政治”壹词也是古已有之。《尚书•毕命》有“道洽政治,泽润生民”。但是,中国古代的这些“政治”的含义,与西方和古希腊的“政治”含义完全不同,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壹种君主和大臣们维护统治、治理国家的活动。 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政”与“治”分开使用。“政”主要指国家的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则主要指管理人民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等。
现代中文里的“政治”壹词,来自于日本人翻译西方语言时用汉字创造的相同的“政治”壹词。当英文的Politics从日本传入中国时,人们在汉语中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词。孙中山认为应该使用“政治”来对译,认为“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他的这壹说法在当时的中国非常具有影响力。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认为,“壹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壹种科学,是壹种艺术”。这些论述概括反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政治”这壹概念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中所包含的政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和特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研究政治现象和为政治下定义的指导思想。这些观点在1949年之后的中国大陆具有绝对的权威地位,凡不认可这壹观点者,通常都被认为是需要镇压的异端。
西方的政治学家为政治下过许多定义,例如:1、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2、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3、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壹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4、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5、认为政治是壹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主要看法有:1、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2、政治是壹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和策略。3、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4、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
以上各种对政治的描述大致包含了今天以前的政治学家关于政治的理解,这些理解也都从壹个侧面反映了人类政治阶段性和局部性的实际特征。从这样的理解出发,人们不难看出政治这壹概念的特性在不断变化,但是所有的理解在相互之间都有历史沿袭的痕迹和相互印证的痕迹。用这些理解联系数千年人类政治的实际,人们不难看出政治在之前的特色:权力、法律、压迫、革命、奴役、反抗、杀戮和战争等。在历史上,政治主要表现就是围绕权力展开的,主要表现为人们攫取、维护、建设、执行、制约国家权力的全部活动。政治现象产生之后,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已高度成熟。政治随着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進程而发展,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向前发展。到了现代,政治已经成了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支配其行为的巨大社会力量。
人类之个体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存,必须要与另壹些个体共同行动,而人类对共同行动的需要是为了满足自我的需要。这样壹来,自我的需要就会与他人的需要产生冲突。为了解决这壹冲突,人类发明了行为规则,就是法律和道德。人的利己倾向是第壹位的,利他倾向是第二位的,后者是因应前者而产生的,这两种倾向的总和就是人性。人类的言行和社会发展只能在这个基础上运行,并由此才能得以解释。任由人性自然发挥,人类是得不到自由的,于是他们为了人性的自由建立了规则,有道德层面的规则,也有法律层面的规则。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行为规则,没有道德和法律,任何人都会趁月黑风高而起杀人越货之心,以求自利。行为规则对人类是如此重要,道德和法律从来就显得必不可少。
行为规则就是在利益和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确定哪些利益要站在第壹的位置,哪些利益要站在第二的位置。什么情况下“为我”多壹些,什么情况下“为他”多壹些,都要由社会的行为规则来评判。也就是说,行为规则是为利益、为人的需要、为人的“为我性”和“为他性”、为人的本性的发展和活动提供壹种约束。行为规则就好比交通规则,它要求妳这样走,别那样走,好让别人也走。行为规则要求妳在壹定的时候放弃自己的壹些需要,去迎合别人的壹些需要。不仅壹切制度、条例、法、条约等等都是行为规则,而且,所有的风俗、教条,以及社会加诸于妳的其它各种要求都是行为规则。行为规则的功用就是调整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包括权力和权力的边界,也包括权利和权利的边界。
人们为了得到可以得到的利益,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就要共同行动,不论这种共同行动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人们都需要确立壹个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则;当现行的行为规则不能满足人们对利益的需要时,人们就要修正行为规则,包括制度、条例、法、条约、风俗、教条,以及社会加诸于妳的其它各种要求。政治是做什么的呢?政治就是人类为了确立和修正行为规则所進行的壹切活动的总和,这里的行为规则包括道德层面的和法律层面的;政治是文化的核心,关乎权力和权利的安排,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心理、社会性格和社会行为及其壹切符号,这就是政治深度影响文化的人性根源,从而看出,政治也是壹种人性的自我安排和相互安排。政治主要表现为壹种集体表达和集体行动,政治的结果是权力和权利的边界得以确立或者重新修正。从壹定意义上说,政治就是社会力量对比及其变化,以及表现出来的斗争形式;它可能是妳死我活的,可能是妥协的,可能是和解的。
每壹个人都是利益的产物和利益的载体,每壹个人身上都发生著不同形式的收获和付出,每壹个人都是权力和权利的载体。人的权力有大小,权利也有多少。尽管权力和权利在每壹个人身上表现得各不相同,有些是欣喜,有些则是屈辱,但权力和权利确实加载到每壹个人身上。权力和权利的边界怎么确立和修正,必然影响到每壹个人的利益,这就可以说,政治无处不在。人生在世遇到的每壹件事,其实都是政治。政治无处不在。经常有人说“我再也不谈政治了”,这就像羊说“我再也不谈狼”壹样可笑。羊不谈狼,狼就不来吃羊了吗?撒娇也不是这样撒的吧?政治对人来说就是权力和权利,狼对羊来说生死攸关。妳不说话就可以不是政治犯?如果这样想就最终会发现,人家打妳时妳叫壹声都会成为政治犯。任何想要逃避政治的想法只能是幻想,任何想要逃避政治的行为只能是徒劳。
当然,人们纷纷远离所谓的政治是有理由的,因为传统的政治主要是围绕权力安排开展的,这样的政治是请君入甕的阴谋,是强盗的交杯酒,是政客的赃物。政治让大多数人避而远之,因为现实中被扭曲的政治都是大多为了权力而展开的,其中裹挟著迫害、血腥乃至死亡,政治往往是亡命者的政治。而大多数人对这样的政治避而远之正是专制者所期望的,这可以让迫害或者屠杀变本加厉,让自由、正义的勇士备感凄凉。把政治视为“权术”、“统治术”,认为政治是为争夺权力和施展谋略和玩弄权术的活动,这就是传统政治的主要特点。重要的政治学家比如马基雅维里和韩非都在宣扬这样的政治观点,直至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它对政治的认定依然是:政治是为了获得、保持、夺取权力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也就是说,在此之前的政治,大多是权力的存在,而很难看到权利的影子。
应该说,政治既是为了确立和修正权力的,也是为了修正权利的,但传统政治和现代政治还是在这壹点上有重要区别的。当政治主要地被用来确立和修正权力时,它主要地表现出传统政治的特色;当政治主要地被用来确立和修正权利时,它主要表现出现代政治的特色。当然,传统政治主要就是专制政治,现代政治主要就是民主政治。政治主要是用来确立和修正权力还是权利呢?不同的现实和不同的答案就预示著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政治运作方式。无论是民间政治、官方政治还是国际政治,当它主要是围绕权力运转的时候,它就表现为壹种危险的政治,往往包含着战争、屠杀、虐待、饥饿、诋毁、没有规则的死和活;当政治主要是围绕权利运转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往往包含着谈判、审判、惩罚、竞争、竞选、批评、有规则的進和退。
以研究饥荒而著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写道:回顾世界上可怕的饥馑史,在任何壹个独立、民主、拥有相对的新闻自由的国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饥馑。这就说明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对人类生存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有政治学家为民主制度和民主社会指定了壹系列标准,然后发现符合标准的民主国家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历史上有些国家曾经是有着上千年宿怨的敌手,但在确立了比较成熟的民主制度之后,虽然也会发生磕磕绊绊,但残酷的和大规模的战争从来不会在它们中间发生,比如英国和法国就是这样。欧洲各国之间有着上千年的民族血仇、领土纷争,也已不再重要。时至今日,欧洲各国间已处在国家界限消失的边缘,各国之间有统壹的市场、统壹的防务、统壹的交通,统壹的宪法和议会也建立起来,相互之间不再设防,不再像20世纪以前壹样需要付出安全成本。这也说明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对人类生存和生活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是明确表达社会权力和权利之间边界的主要杠杆,它是社会利益分配的首要规范。有了这样的杠杆和规范,人们在利弊取舍中怎么权衡得失就有了壹定的不由自主的趋向,社会心理、社会性格和社会舆论都会有对应的壹套系统因应人们对利益的需要,这时,主流道德也就因应了当前法律精神,这就是法律对主流道德的主导作用。很显然,不论专制社会还是民主社会,法律要想得到顺畅的实施就必须有雄厚的道德底蕴,国家机器的背后必须有民情和舆论的支撑,也就是说,政权的稳定不仅需要枪杆子也需要笔杆子,但笔杆子不能是枪杆子指挥下的笔杆子,否则政权的稳定是虚假的和脆弱的。合情合理合法,应该先合情合理,然后再合法,如果法超乎情理之外,怎么说都是恶法。
政治是为了确立和修正行为规则的,它既要对法律的确立和修正承担责任,也要对道德的确立和修正承担责任。但是,政治要想承担起这样的伟大责任,它首先应该要遵循法律的律条和道德的精神,也就是说,政治行为要在法律框架里進行,要在道德约束下進行。古往今来,有多少抛弃了法律和道德的政治最终又被法律和道德送進了历史的垃圾堆,数不胜数。反观中国历史,王朝兴起的时候,统治者大多能遵循礼法;王朝复亡的时候,统治者对礼法的破坏已经无以复加了。不讲道德、不讲法律,也不讲任何规则,统治者以这样的方式维持稳定,其最终结果就是自己给自己掘墓。
社会主义第壹代领导人列宁,早在1917年4月,就曾公开赞成“苏维埃俄国在多党制的条件下实行比例选举的制度”,列宁认为:“那时政权从壹个政党转到另壹个政党手里,就不需要经过流血,只用简单改造的办法就行了”。这是社会主义的先行者里关于“社会主义多党制”的最早设想。但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搞的社会主义本身就是空想的社会主义,任何善良的和美好的设想都会落空,最终设想成为梦魇。斯大林们和毛泽东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从来都是蔑视法律的,看看他们在法外使多少人头颅落地,就可以知道他们的私家江山不可能传之万代。
就共产党统治中国的几十年来说,毛泽东时代毫无疑问是独裁,连毛泽东自己都说自己是独裁;后来中共内部有了壹些集体决策的迹象,人们立即就转口说中共已经由独裁转化成了专制;再后来,专制的东西逐渐失去了贯穿力,也就是所谓的“政令不出中南海”现象,人们又转口说专制進化成了威权,或者后极权。循环往复,玩弄壹些概念的游戏而已。独裁、专制和威权,壹言以蔽之,就是专制。专制政治的性质都差不多,都是权力在游戏,权利被极力排除在政治之外,中共几代领导人玩的都是这样的游戏,玩法不同而已。中国的政治不是民主的政治,改革开放之后依然不是。民主的政治不是专政的政治,它必须遵循规则,使人人都有玩的机会。遇罗克雕像上镌刻着:“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力,我们壹概不承认”。他几十年前说的话,放在今天掷地有声。是壹党政治至上还是法律至上,这是壹个严肃的问题;是用壹党政治指导宪法和法律,还是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治,这也是壹个严肃的问题。
当今中国的政治需要改造,必须把政治改造成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我们需要这样的政治来确立和修正权力和权利的边界,确立和修正法律和主流道德,但我们更需要的是遵循法律的政治和敬畏主流道德的政治。我们要求政治把政治规范放在至高的地位,也要求政治把政治伦理放在至高的地位。如果既不讲政治规范也不讲政治伦理,任何政治都是非法的政治。中国人民面对的正是这样的非法政治,我们必须将这样的政治進行革命性改造,否则中国人民的自由将无从谈起。尽管人们出于恐惧而回避政治,但政府所做的壹切都是政治,人们不政治化是不可能的。中国人民要争取自由还是要依靠自己,以公民不服从的精神内核走抗争的道路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权利,从而在根本上扭转中国的政治,使政治走出垄断,成为每壹个人的政治,自由的政治,民主的政治,能够接受规范的政治。
有历史以来的中国政治是什么样的政治?是“家天下”的政治,是“党天下”的政治。既往的中国社会就是“家天下”和“党天下”,除此以外什么也不是。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换成了“溥天之下,莫非党的领导;率土之滨,莫非党的儿女”,这就是古代和现代的区别。要认识中国政治是什么样的政治,就必须首先搞清楚这是谁用鲜血清洗出来的天下,谁的鲜血就是谁的政治,谁的天下就是谁的政治。 在壹个专制社会里,权力是社会运行的轴心,统治者超越社会的、不受干预的权力可以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壹切方面和任何角落,可以控制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可以控制人们的嘴和裤裆;当然,统治者在无奈之中也可以放松控制,但是很显然,理解既往的中国政治必须先理解专制和权力,以及控制和被控制,然后妳才能真正理解中国的政治。
在壹个权力社会中,社会结构都是从权力中心复制出来的,“家天下”会把帝王之家复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党天下”会把政治局复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而“家天下”和“党天下”并无本质的区别。自古以来,整个中国就是壹个诺大的家庭,每个家庭都是壹个小型的中国,至今而言,整个中国就是壹个偌大的政治局,从中央复制到省、市、县、乡、村和居委会。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实际上表述的只是壹种简单的关系,那就是绝对支配和绝对服从,所谓“民主集中制”,所谓“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所谓“忠诚于党”,这些都是现代概念包装出来的旧货,只是多了壹些新的障眼法。整个中国从上到下实际上构成了壹个支配和服从、主导和依附的分赃系统和等级系统。这样的分赃系统和等级系统造就了对应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性格,后者又反过来强化了前者。人们面对等次较自己为低的权力时,他就表现出壹种宰制壹切的欲望,要求别人对他的绝对服从;而面对较自己为高的权力时,他就像被抽去了脊椎壹样,表现得诚惶诚恐和奴性十足,甚至感到自己背负了壹种罪恶壹样。
在专制社会里,专制权力的特征就是不受约束,是绝对的、无限的、无所不包和无所不能的,是壹种代替了上帝和老天爷的东西。在专制权力下,政治的壹切别的方面都被弱化了,本来应有的积极意义也完全消失了,政治只表现为权力的攫取和丧失、巩固和转移。在古代中国,专制权力的最高形式是皇权,壹切社会存在着的政治权力都是从皇权中产生,从皇权中复制和派生而来的,因而古代中国的权力崇拜必然表现为对皇权的崇拜。皇权是通过家国体制和宗法伦理来实现的。在现代中国只是党权代替了皇权,党国体制代替了家国体制。党权对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实行的是尽可能的垄断,财富、名望、地位、身份所有这些价值物都要通过“党中央”所掌握的政治权力進行分配。谁与“党中央”拉开了距离,谁就丧失了靠近权力中心的能力、信息和通道,就意味着丧失了社会竞争力,因此人们总是想方设法获取靠近权力或权威的资格,在竞争政治资源方面真正作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很多大学生们毕业后最大的理想和愿望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以求有朝壹日出人头地、辉煌腾达,这种理想和愿望就其实质,是有“党中央”政治权力作为最终的推动力的。所以,皇权和党权形似高不可攀,实则无所不在。
我曾追问壹个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年轻人:“妳关心政治吗?”他说:“壹点儿都不关心”,我说:“那妳加入中国最大的政党做什么?”他哑然了半天,没有回答。在党国体制下,向“党中央”靠拢,这是最好的获利方式。自古至今,也确实不乏壹些抱着救世济民的所谓高尚理想的人,但是攫取政治权力仍然是他们实现理想的基本前提,有些人为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辩护,他们说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为了改造它。权且将这个话也当做壹种说法吧。人们通过手中所掌握的知识和资财,大行贿赂,买官求進,以图取得和接近权力,在很多时候这甚至是壹种正常的進阶方式。在权力進阶完成之后,权力又成了寻租的工具,所谓的崇高理想大部分被忘在了脑后。官商勾结以及文化和权力的勾结,正在中国大陆演绎新的版本,只是这个版本更为精彩绝伦。党的权贵、文化权贵和经济权贵,他们在各个层面上沆瀣壹气,他们上通官府,左右地方政局,形成纵的势力;下制百姓,利用宗法家族制度,形成横的势力。而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被农民工者”、“被上访户”、“被拆迁户”、“被死族”、“被失业者”和“被迫害者”,等等,都成了权力刀俎之上的鱼肉,只好任人宰割。大多数人只能托庇于党权势力,被排挤在党权势力之外的人要么铤而走险,要么流落在社会的边缘。
在满清皇朝终结之后,中国社会经历了两个党国体制和两个党国时代,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构成巨大影响的人物有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蒋经国和邓小平。其中的袁世凯不在党国体制之内,只在党国体制的边缘,稍显例外。但是,袁世凯、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蒋经国和邓小平都是具有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他们身处政治核心对中国近代以来的政治走向和社会走向产生了无以替代的影响。具有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们有壹个共同特点,就是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袁世凯和邓小平就是这样的典型人物,孙中山和毛泽东次之,与他们相比较而言,蒋氏父子身上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是最少的。但是权力社会中专制政治的结局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谁能够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谁就是胜利者,逆淘汰和继续逆淘汰只能使品质更好的政治领袖以失败告终,那么蒋氏父子远走台湾也就符合中国政治的前期预算了。像邓小平那样先给华国锋写效忠信,然后再把华国锋踩在脚下,这当然不是壹般的政治家所能做得出来的,而这恰恰就是中国的政治,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政治。中国社会此前发展的密码就在这样的政治里面。
中国大陆从1978年开始的日子里,主要是邓小平的基业与遗产。而邓小平则至少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卓越的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家之壹,权谋、韬晦、韬略、擅权、明智和果断这些政治作风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有卓越的世界潮流与大局观,奉行实用主义,没有教条,也没有真正的意识形态,但他唯权力是图,当然,他谋图权力即包括他个人的权力,也包括中共的权力。邓小平运用自己的政治手腕主导了中国大陆的开放政策,進行了壹些必要的社会改革,但是以共产党的领导权为核心的政治制度绝然不在改革计划之中。也就是说,邓小平的改革是在壹个制度内部進行的权力调整,根本不可能给权利進行足够的松绑,更谈不上平等公民权利的问题。虽然中国人民的自由程度借助于邓小平的改革有了相应的改善,但是中国公民的权利碰不得“中国共产党万岁”这根红线。中国大陆核心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包括:第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唯壹执政党;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和民主集中制;第三,武装力量属于中国共产党。这三条里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核心,国可破,家可亡,核心利益谁也不能撼动。
可以断定的是,中国还没有步入现代文明政治,中国的政治依然是壹种不讲政治规范也不讲政治伦理的宫廷政治。连外国人都知道分析中国政治权斗的重要性,而且深知只有中国人中间有高手能够意会言传这些深宫权斗的刑侦学。那么中国的政治就面临着改造的必要,即要有改造的手段,也要有改造的目标。我们必须把政治改造成相对善良的和相对美好的政治,我们需要这样的政治来确立和修正权力和权利的边界,确立和修正法律和主流道德;我们必须把“只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政治改造为遵循法律的政治和敬畏主流道德的政治。只有这样的政治才能在中国建立壹个公民权利平等的、自治的和开放的多元化的公民社会;只有这样的政治才能适应中国的发展,才能使中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虽然专制政权的特征之壹就是不可预测它要做什么,我们往往是想改变它却不知道怎么去应对它,这正是我们的困惑和困难,但是这些都不妨碍我们努力改造中国政治的决心。
要改造中国的政治,首先要打破“壹个政党、壹个主义和壹个核心”对政治的垄断,这种垄断是1949年前“壹个政党、壹个主义和壹个领袖”的复制和翻版,并无高明之处,甚至有些许低劣之处。在1949年以前,中共的先烈们就是为了打破党国体制在中国实现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才浴血奋战,但是侠客变成了魔鬼,中共的党国体制变本加厉了。这样的后果本身就消解了专制者的历史合法性,在壹个更长的历史时期上看,统治者是无法向历史交代的。但是这个国家是亿万中国人民的,是每壹个中国人的,我们必须对自己和自己的子孙们有个交代,必须尽自己的努力使中国政治步入现代文明的轨道,以此保证自己与子孙们的自由和权利。要改造中国的政治,核心问题当然是开放党禁,实现多党制,保证每壹个政党能自由成立并与中国共产党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平等公民权利必须先从平等政党权利开始。但是政治改造的任务并非如此简单,多党政治也很容易演变成分赃的政治。要改造中国的政治还必须在多党制的基础上有更多的跟進措施,比如:宪政制度、法治精神、自由公正的选举、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军队国家化,等等。但是这些还不够。
要改造中国的政治,必须立足于社会的自治与开放,将政治还原于每壹个人,建立多党的和多元的政治格局;必须在公民政治的基础上建立多党的和多元的政治格局。壹切权利都是从个体开始,没有自治就没有权利,也就谈不上平等的权利。应该明确,政治不仅是权力的事情,也是权利的事情;不仅是法律的事情,也是道德的事情,如果没有公民政治而只有多党政治,这不应该是社会的最终目标。公民政治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公民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安排,是公民在权利义务基本平衡的前提下以个体或者集体的方式進行利益表达、参与政治过程、实现政治权利和完成政治义务的形式的总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提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可以说,公民首先就是政治参与者,公民将政治权利让渡之后才能有权力。显然,公民拥有由法律保障的、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治决策的权利是形成公民政治的先决条件,考察壹种政治形态是否属于公民政治也要以此为依据。如果说自然权利理论所关注的是个人权利的天赋问题,那么社会契约理论则主要从人民主权的角度阐述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安排,它解决的是人民主权和政府治权的关系问题。因此,自然权利论、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等理论观点为公民政治的建立早已奠定了理论基础。
虽然美国的开国元勋华盛顿曾经激烈地反对政党政治,但政党政治也是此前历史发展的壹个必然,至今依然是多数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在世界范围内,公民政治也只是在成长阶段。自二战以来,各主要民主国家的公民政治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制约政党政治的有效力量,但公民政治只是在政党政治的夹缝中艰难成长,它并没有完全突破传统的民主政治的框架。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党政治依然支配着公民政治,而公民政治无力進行反支配,这种现象实际上依然是人民权利的异化,违背了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随着文明的发展,权力的人民化和社会化,这是壹个必然趋势,中国政治的改造也要因应这样壹个趋势。自治的、开放的、多元的政治,就是公民政治。
中国显然是壹个专制社会,但当今中国处于壹个相对文明和相对开放的全球化时代,同时,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几十年的改革和开放政策,这已经使得中国超脱了那种最传统的专制社会,而演变成最现代的专制社会,这个社会与壹般意义上的后极权社会也有诸多不同。最现代的专制社会,这也是观察中国的壹个基本的和必须的视角,否则妳琢磨不透中国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中国政治不是非黑既白的,更多的地方是灰色地带,当然灰色是由白色和黑色组成的,如果仔细观察还需要更艰难的识别。中国的问题就这样被搞复杂了,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根除了共产党的壹党专制就自然消除壹切罪恶了。壹切所谓的侠客都会变成魔王,国民党和共产党会变成魔王,蒋介石和毛泽东也会变成魔王,我们这些所谓追求民主的人也壹样会变成魔王。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不仅是个人品质的问题,对权力的限制必须依靠制度,必须依靠制衡,政党政治必须有公民政治的制衡才可以避免其走上分赃的道路。远的来看,1949年之前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本质上就是政治分赃,分赃不均导致散伙;1949年之后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本质上同样是政治分赃,分赃不均导致1950年代的争论和“反右”。推动中国民主的个别人物也是壹样的,他们人为地扎起壹个又壹个小圈子,進行名利方面的分赃,擡高自己,打压异己,看到这些我们还能对政党政治中包含的政治分赃抱有希望吗?不能了,我们只能说,没有公民政治的制约,政党政治也是危险的政治,希望只在于公民政治的成长。没有公民政治作为稳固基础,政党政治很容易培养出马基雅维利主义特征的政治家,很容易走向分赃的道路。社会的希望只在每壹个具体的公民身上,在我们自己身上。
可喜的是,中国民间在公开争论中正在形成多元格局,从而有效成长起来;官方在封闭的管制下已经导致合法性逐渐衰减,从而走向壹条不归路。两个趋势都在发展。前者越来越活,后者越来越僵。旧的社会在消解,新的社会在形成。这种现象事实上已经为今后的公民政治做了良好的铺垫。中国未来的政治力量就是要融入这样的空间中,要在新形成的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政治现象将在人类社会永久存在,除非上帝把人们接引到天堂,而不论有没有天堂,我们都要追求相对美好和相对善良的公民政治。
当然,不论唱多少高调,政治的核心内容永远是不断调整利益分配。为权力服务,这是权力社会,它只能把政治搞成利益分赃,但只是权力持有者之间的分赃;为权利服务,这是公民社会,它也只能把政治搞成利益分配,但它是权利持有者之间的分配。权力和权利,壹字之差,竟然成天壤之别。我们要改变的专制社会正是权力者的社会,我们要实现的公民社会正是权利者的社会。壹个自由的、有权利的和遵守法治原则的人,才能称其为现代公民;现代公民能够通过正当程序把当权者请下神坛的社会才能称其为公民社会,这两点,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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