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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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宁
王小宁(1950年1月7日-)(笔名:石城、陈平、天地述评、十二月党人等),生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国异见人士、政治犯,曾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生平
大学文化,1989年六四事件后被北京西城区警方列入国内反动份子名单。他撰写了《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的等长篇论著。1999年5月,王小宁开 始独立编写网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宣传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反腐败。1999年8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查抄。2002年9月1日被拘留,9月30日被正 式逮捕,2003年9月12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十年徒刑。
王小宁的被捕和被判刑,同雅虎公司向中国当局泄露他的网上保密信息直接有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说,王小宁寄送邮件与文章的电脑资料是经由 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当局证实的。雅虎公司的这一行为,直接导致王小宁入狱十年。为此雅虎公司后来曾向有关受害人作出经济赔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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