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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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著

帖子老蒋当年剿匪不力 » 2014年3月10日

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著



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著


献 给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



试印本 交流参考 非卖品
2012年9月


杜光专题文稿之二

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目 录
前言: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开展 1
序言:确立“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的理念 11
本 书 内 容 简 介 21

  第一部分——论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 30
诋毁民主自由为哪般? 39
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和实践 42
从“先有蛋后有鸡”说到普世价值 47
哪里来的“赵紫阳集团”? 51
实现普世价值是人性的复归 59
我为什么要推崇普世价值? 63
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 81
回应《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 87
  
  第二部分——论《08宪章》
08宪章: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 90
强烈抗议对刘晓波的新迫害 102
政治改革的蓝图,宪政民主的丰碑
——纪念《08宪章》发布一 周年 103
愚蠢的判决,可耻的判决 107
对自由理念、自由权利的误读 110
让“我没有敌人”的旗帜高高飘扬 120
  
  第三部分——附录
08宪 章 125
关于《08宪章》的两封信 131



















前言
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开展
   
   (一)编印这本小册子的缘起
为什么要把我这几年写的关于普世价值和《08宪章》的文章编成这本小册子?我是这样思考的:十八大以后的中国,有可能进入一个以政治体制改革为主要标志的时代。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和它的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我们摆脱“猫论”、“摸论”的因袭传统,以符合于历史规律的理念为指导,树立明确的目标和路径。因此,为了稳妥地、健康地开展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有一个比较充分的准备过程,首先是理论上、观念上的解放与转变过程。贯穿这个过程的,不应该是传统僵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排斥异己的舆论一律,而应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讨论。围绕政治体制改革这个主题,每个公民都有权发言写文章,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期望。在全民大讨论、大启蒙的基础上,确立指导政治体制改革的理念和目标。我的这本小册子,就是为了参加和推动这个大讨论而编的。
那么,为什么要选择普世价值和《08宪章》这两个主题呢?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以民主法治的体制,取代专制垄断的体制。近代世界的历史表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这些具有普世意义的思想观念,是反专制、反垄断的最有力的精神武器,要建立民主法治的政治体制,就离不开普世价值。至于《08宪章》,它所提出的6条理念和19项主张,等于是描画了一幅政治体制改革的草图,你说它粗糙也好,说它不合时宜也好,至少它提出了一个可供思索、讨论、参考的资料。所以我认为,把有关普世价值和《08宪章》文章编在一起印发,将会有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稳妥而健康的开展。
我关注普世价值,还同近几年的社会理论思想动向有关。从2008年开始,在一些报刊上和会议上,掀起了一个批判、讨伐普世价值的高潮。普世价值是近一二十年才出现的概念,指的是在理论上实践上都符合于人类共同利益和社会共同需要的价值观念。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普世价值,是否可以承认和接受普世价值,它对现阶段的中国的社会发展有没有实际意义,这些本来都是可以从容讨论的问题。但在文化专制主义的舆论导向指引下,官方和半官方的报刊都只许发表批判普世价值的文章,却不许肯定、宣扬普世价值的文章出现。社会舆论呈现出一面倒的态势。
在审视那些来势汹汹地批判普世价值的文章时,我发现它们的矛头所向,主要还不是普世价值这个概念,而是作为这个概念内涵的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理念;甚至也不是这些价值理念本身,而是如何依据这些理念来设计和建立起理想的社会制度。这个现象使我理解:他们批判普世价值的内在动力和隐秘目标,就在于反对按照自由、民主、人权这些价值理念,来改革我们现行的政治体制。说白了,批判普世价值,就是为了反对政治体制改革。出现这个趋势是可以理解的,近几年来,朝野改革派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使权贵豪强和毛左等反改革派感受到正在迫近的威胁,于是就有了批判普世价值、批判自由民主、批判温家宝的的舆论讨伐高潮。我编的这本小册子,在某种意义上说来,也可以说是对这个批判高潮的回应。
   (二)政治生态的恶化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
中国共产党早在25年前的十三大政治报告里,就已经把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一项迫切任务列入党的日程。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和深入,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愈益紧迫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党中央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政治报告提出了七项改革措施,第一项就是党政分开——“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
遗憾的是,经过“8964”大镇压,党内外坚持政治体制改革的民主力量被一网打尽,同时也就摧毁了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三十年来,虽然从十四大到十七大,每次大会的政治报告都提到政治体制改革,但内容多属空洞的承诺,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等。而十三大提出的“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党政职能分开”,却不再出现于党的文献。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把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改革成为民主法治的宪政体制。为此,首先必须党政分开,还权于政,实现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和罪恶,追根溯源,无不直接间接地来自政治权力的无限膨胀和到处滥用。十三大把党政分开列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首先推行的关键,的确是很有远见的。因为只有实现党政分开,还权于政,杜绝以党代政,才能建立起对这种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即将开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受到全党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关注。关注的焦点,就是希望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能有实质性的进展。一年多来,网上发表了不少对十八大提出建议和期望的文章,多数也集中在这个问题上。十三大政治报告说:“党中央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我相信,这个判断在25年后的今天依旧有效,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不但已经成熟,而且更为迫切。但是,与25年前比较,随着政治生态的恶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都有了巨大的变化:改革的难度显著增加,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有利条件。
首先,十三大以前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充分的酝酿。邓小平在1980年8月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全党全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十三大把它列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1986年,邓小平又多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党中央组织数以百计的专家学者,经过近两年的讨论研究,才有十三大的改革规划。二十五年后的今天,时移境迁,这个条件早已消失了。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准备,如何开展,推行路线的选择,近期目标和发展远景等等,都需要重新研究,重新安排。
其次,十三大召开的1987年,处在相对自由民主的历史发展阶段,对于改革开放,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朝野认识比较一致。赵紫阳在十三大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集中反映了执政党对全面改革的愿望和信心;在民间,报刊上发表了大量论述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表现出广大知识分子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关心和热诚。这个条件在“8964”后就不存在了。不论是在朝还是在野,政治上、意识形态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裂。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更是严重对抗,不可调和。
再次,反改革的力量在十三大前还非常薄弱,1977年初胡耀邦辞职后的第一次反改革高潮,主要是由一些失意官僚掀起的,没有多少群众基础,只在少数文革影响犹在的机关里引起某些反响,赵紫阳的一个讲话就把它摧毁了。现在就大不相同了,由于既得利益的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的形成,在执政党内外,从最高领导机关到基层组织,都有着强大的反改革势力。他们利用经济体制改革,攫取国家资财,侵害民众利益,发财暴富,依仗的是不受监督和限制的政治权力,而政治体制改革恰恰是要限制和监督各种政治权力,这就不能不引起他们的顽强反抗。
第四,主要由失意政客和文革余孽构成的毛左派,近几年影响迅速扩大,大大增强了反改革的社会力量。由于权贵豪强持续加强对民众的掠夺和压迫,加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都落进他们的口袋,以致社会上的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群发性事件逐年递增,广大群众对现实的不满也与日俱增,这就使毛左派获得了扩大影响的大好机会。他们一方面把当代社会上的种种弊端,都归罪于改革开放;同时渲染毛泽东时代的平等和清廉,宣传毛泽东的功绩和成就,主张回到毛泽东时代。他们的诽谤加欺骗,吸引了大量对历史不甚了了的中青年,构成为反改革的强大势力。
第五,十三大提出开展以党政分开为首要任务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我国社会已经经过几年的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人们和睦相处,比较平等自由,对改革的未来普遍怀有美好的憧憬。政治权力虽然缺乏制度性的制约与监督,但总的说来,权力的运行还是比较克制的。不过,由于政治体制的专制性,许多因滥用权力而引发的不良现象已经不断出现,如依仗特权走私贩私,倒卖批条;官商勾结,贪污受贿;党委干预司法,制造新的冤假错案;对私人企业无理刁难,敲诈勒索;等等。实现党政分开,正是有效地遏止权力滥用的第一步。二十多年来,由于十三大的政改方案被置之高阁,不受制约与监督的政治权力横行无阻,许多不良现象恶性发展,导致今天的两极分化,官民对抗,社会分裂,危机重重。改革政治体制、制约与监督权力运行,已经成为眼下最严重最迫切的任务。
第六, 胡耀邦、赵紫阳当政的八十年代,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相对自由宽松的时期,从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中解放出来的干部和群众,自觉地投入到反思和再学习的热潮中,特别是大量翻译引进的西方学术著作,打开了人们久被禁锢的头脑,促使人们重新认识过去,重新认识未来。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政治体制改革准备了牢靠而宽广的政治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8964”大镇压,把经过“十年教训”培育起来的朝野改革力量消灭殆尽,政治体制改革也在官方报刊和社会生活中消失了。即使这20年的历次中共代表大会都在政治报告里写上政治体制改革,并且有所论述,表明它还列在中国共产党的日程上,但在会后连篇累牍的宣传里,却难觅政治体制改革的踪影。20多年的蓄意掩盖,抹煞了政治体制改革在许多人思想里的存在,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人少了,人们热衷于追逐物质利益。这就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缺乏应有的广泛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七,但现阶段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有一个十三大时所没有的优越条件,就是互联网的普及。这是现代科学赐给世人的一个十分宝贵的礼物,一座肥沃丰饶、浩瀚辽阔的百花园,它无所不有,无远弗届,而且威力无穷。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已经有五亿以上网民。我们不妨设想,五亿多人可以在那里欣赏各种各样的思想成果和文化产品,吸取丰富的精神营养;同时也可以畅叙自己对外部世界的见解,倾诉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舞台,一所多么宏伟的学校。这里既有孕育真理的苗床,也有滋长谬论的园地,人们在比较中认识真理,理解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历史进步的趋向。在互联网的培育下, 新一代青年正在健康成长,他们将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广泛而牢固的社会基础。
第八,互联网还将成为连接朝野改革派的纽带,有力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不是单向的运动过程,而应该是朝野合作、上下互动的成果。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规划得到民众的普遍拥护就是最好的说明。二十多年来,官民对立日益严重,冲突不断加剧,朝野之间已经完全丧失了合作互动的条件。民间强烈要求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得不到当局的正式回应;在朝改革派的改革主张,也得不到民间的有效支持。在互联网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情况下,这是很难避免的。但互联网功能的不断扩大,将会改变这个局面。例如,我们可以从一年多来官方微博的陆续出现,窥测微博作为沟通朝野、协调官民的工具的可能,也看到了上下合作、共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景。
前面所胪列的二十多年来政治生态的变化,使得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行更加困难,更加复杂,也更加迫切。面对政治体制改革日益高涨的呼声和成堆的难题,许多仁人志士各抒所见,提出各种不同的政改主张;也有些人急急忙忙地借着批判普世价值的名义,把政改的呼声淹没在丑化妖魔化的唾沫和反帝反西化的喧闹之中。徐景安认为:“普世价值之争的实质是改革与反改革之争!”我十分赞成。从诸多反普世价值的文章来看,这个判断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为:普世价值之争的实质是改革政治体制与反对改革政治体制之争。肯定还是否定普世价值, 是改革与反改革的试金石,也是真改革和假改革的试金石。
   (三)改革派和反改革派、假改革派素描
按照对改革的态度来划分,除了一些对改革漠不关心的群体以外,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反改革派,从意识形态上说,这是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教义派,所以也被称为毛左派。他们从一开始就认为改革开放离开了社会主义,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是资本主义复辟,所以处心积虑加以阻挠。所谓清除精神污染,就是他们对思想解放和社会解放的最初反抗。这个小小的政治运动只推动了二十多天就被胡耀邦制止了。胡耀邦被迫辞职后,他们弹冠相庆,高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大旗,开会写文章,把改革贴上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标签。中宣部甚至发布正式文件,宣告反自由化是1977年全党的中心工作。赵紫阳识破了他们的阴谋,在邓小平的支持下,一个大会报告就浇灭了这场反改革的熊熊大火。“8964 ”后,朝野改革派被一网打尽,接着发生苏东事变,他们又把改革同和平演变挂起钩来,提出“反对和平演变”的口号,有些会议明批赵紫阳,暗批邓小平。这个动向迫使邓小平离京南下,大讲改革,才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反改革的声浪随之消退。九十年代中后期,他们只能以发布几个万言书的形式来表达反改革的心意。进入新世纪后,他们又从上书言事转向有组织的活动,先后成立了毛泽东主义共产党和工人(共产)党。前者成立于2008年,以上海为基地,公然提出要推翻共产党现在的领导集团。2010年他们兴冲冲地跑到重庆去开代表大会,要推举毛新宇当他们的主席,薄熙来当总书记,不想反被薄熙来抓了起来,由此一蹶不振,只留下一些谈资笑料。后者成立于2009年,基地在北京。他们比较策略,提出“无产阶级两党制”,要“同心协力帮助中共”,与中共“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三年多来,他们不断发布“建言献策函”,宣称国庆60周年天安门前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方阵,是中共接受他们的建议才安排的。
第二类是假改革派,主要是中央和地方的权贵豪强,和依附他们、为他们服务的御用知识分子。他们不反对经济体制改革,因为他们正是这个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改革的成果,大部分落进了他们的口袋。但他们反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因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味着政企分开,切断企业连接权力机关的脐带,意味着民营企业向垄断经济进军,把垄断企业纳入市场经济,这个趋向势必削弱权贵资产阶级安身立命、既得利益的经济基础。所以一些突破垄断的政策,如两个“36条”,就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至于政治体制改革,他们也没有公开表示反对,但强调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反对用民主自由的理念来改革现行的政治体制,实际上是想用一些不触动现有政治体制的小修小补来维持现状。近几年来朝野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渐高,引起了他们的警觉,适逢《南方都市报》关于四川灾情的报道里提到普世价值,被司马南抓住非难,进而引动了通过批判普世价值来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高潮。
从批判普世价值的过程,可以看出这些批判者的拙劣手法和险恶用心。《南方都市报》在救灾的报道中提到政府对普世价值的承诺,指的是“以民为本”、赈灾济困这些民族传统里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念,这些批判者却把它偷换成民主、自由、人权等等,进而又说成是西方的民主和自由、人权,引申出政治体制改革是帝国主义的和平演变阴谋,主张政治体制改革者则是帝国主义的奸细、叛徒、卖国贼。
近几年来有一个颇值得注意的趋向,就是反改革派和假改革派的协力合作。这两股强大的政治势力虽然目标各异,一个要维持现状,一个要回归毛泽东时代,但在反对政治体制改革这个焦点上却有着共同的利益、共同的语言。加上一个掌握权力却缺乏群众基础,另一个则有相当多民众的认可拥护却没有权力,两者联合正好优势互补。从“毛泽东思想万岁”方阵的出现已经可以看出他们合作的端倪。工人(共产)党成立三年多来,发布过好几十份宣言、声明、建言等等,召开过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四次中央全会,都没有受到干扰、追究,这绝对不是偶然的。最明显的相互合作和相互渗透表现在重庆的“唱红”和“重庆模式”上,这是两派合流的杰作。在毛左派的重要喉舌“乌有之乡”上,开辟有热点专题“重庆经验”的专栏,据他们自己去年6月的统计,收纳吹捧重庆模式、重庆经验的文章,竟有1184篇之多。今年2月发生的意外事件,打破了这两类反改革者的如意算盘,扫除了政改的部分障碍,但这两大政治势力的实力犹在,反政改的统一战线没有受到破坏,这仍然是政改必须面对的最大难题。
第三类是改革派,就是民主派。因为他们的改革主张既不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也不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而是要以民主法治的体制,取代专制垄断的体制。他们是中国一百多年来的民主传统的继承者,民主革命在现阶段的履践者。远的如维新运动和五四运动就不说了,在六十多年的当代史中,1957年反右运动前的“五一九”学生民主运动,1976年的“四五”民主运动,都是以高扬民主自由的旗帜为特征的。文革后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平反冤假错案,西单民主墙,真理标准大讨论,承认商品经济等等,都是在特定范围内对专制垄断体制的突破,具有民主主义的革命意义。这些民主主义的动态和相对宽松自由的政治环境,孕育出富有民主意识的一代新人。1986年在一些大学校园里兴起的民主运动,就是他们从觉醒到行动的表现,可惜,这个运动还没有进入高潮就被制止了,并且成为胡耀邦下台的导火索。胡耀邦1989年4月去世,再次激起了人们反专制争民主的热情和勇气,于是有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八九民运”和“六四”镇压。八九民运的主要诉求是反腐败和改革政治体制,运动遭镇压后,腐败愈演愈烈,政改被束之高阁,体制内外的民主力量则在随后的清查运动中受到全面的摧残。此后的十多年是民主诉求和政改呼声趋于低潮的时期,民主自由之星陨落了,代之而兴的是争夺财富的厮杀,在京城和各地,只有少数书刊还闪烁着星星点点的民主之光,传播着理性和希望。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窒息的社会空间有了新鲜的氧气,对历史真相的揭露和科学真理的探讨,唤起了人们思想上潜在的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现实的感受——文化和舆论的严酷统制,政法机器黑社会化,占地强拆,暴力维稳,官商勾结,官匪一家,迫害异见者,等等,使人们意识到政治权力得不到制约与监督的专制体制,是这一切灾难的总根源,因而加强了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和期望。这就使改革派即民主派获得了日益扩大的社会基础。尽管他们的理论主张到处被封锁,无法通过公开的报刊书籍来传播;尽管他们的先锋人物经常被监控、盯梢、殴打、拘捕,甚至判刑入狱;但对民主理念和改革前景的的自信却使他们成为当代最具活力、最有前途的群体。
   (四)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
前面我简要地分析了中共十三大后社会政治生态的变化,描画出对政改持有不同态度的三类群体的特点,意在说明,在中共十三大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定被搁置25年后的今天,再要开展政治体制改革,是何等困难。25年来,一方面是经济迅猛发展,国力持续增强;同时,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却矛盾不断加深,危机日益深重。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权力得不到应有的制约与监督,无限扩大,随处滥用,归根到底在于政治体制的专制性。专制政体所造成的各种矛盾和难题的长期积累,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只有及早改革政治体制,才能避免巨大的社会灾难。但政治体制改革之难度,又已经到了无所措手足的地步,不论从哪里下手,都会触犯一些人的利益,因而遭到激烈的对抗,反而引起新的矛盾。所以我认为,现阶段急需进行的,是要先就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目标和指导改革的理念等,在全党全国展开广泛的讨论,以求在最主要最基本的问题上取得符合于历史规律的共识,然后再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政治体制的全面改革。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这个思想准备和社会基础是十分必要的。当然,与此同时,也可以在政治体制的外围选择一些难度较小、反抗不很激烈的改革课题,有序推进,以利于政改的全面开展。
概括我编辑这本小册子的基本观点是:目前到处存在着的触目惊心的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清楚地表明一个基本事实,我们的社会远没有完成以反封建反专制反垄断为目标的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改革在实质上就是民主革命的继续,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是用民主法治的政治体制,取代专制垄断的政治体制。毛泽东说:“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到目前为止,我们远没有“经过民主主义”,改革就是“经过民主主义”的一种方式,一个途径。我在这本小册子里所介绍的普世价值和《08宪章》,就是论述我国为什么要经过民主主义、如何经过民主主义的理论。政治体制改革只有坚持包含民主主义在内的普世价值的理念,才能走上符合于历史发展方向的道路。
当然,我在书里表述的观点只是一家之言,为关心政治体制改革的同志和朋友提供参考,希望它能够有助于促进这一场意义重大的讨论,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发挥有益的作用。
杜 光
2012年7月15日初稿,8月19日改定
序言:
确立“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的理念

近几年来,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和批判时起时落,但还没有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足够注意。当然,就普世价值的批判者和宣传者来说,他们对普世价值的意义各有理解是不言自明的,前者视之为洪水猛兽,贬斥不遗余力;后者则认为它是社会发展的无价之宝,着力为之辩护正名。但就广大民众来说,由于普世价值是近一二十年才出现的新概念,多数对它不甚了了。因此,不论是从肯定普世价值的角度,还是从否定的角度,都有必要普及有关普世价值的理论知识,这应该成为现阶段启蒙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可以说,这本小册子就是为了这个目标而编的。
   (一)关于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的简要回顾
对普世价值的宣传和批判,体现了改革和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是现阶段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的一种表现形式。
自从洋务派引进西方的治国方略和价值理念之后,中国社会就开始出现了民主主义和专制主义的矛盾。一百多年来,这一对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它们之间的斗争,推动着或制约着社会的发展。这个时期的社会震荡和变动,新阶级的出现和消失,阶级之间的纷争对抗,各种政治力量的兴衰起落,无不直接或间接地植根于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
在一百多年来的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中,民主往往处于劣势,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专制主义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积累,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受到它的深刻影响;而民主主义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并且主要只是为知识阶层的先进分子所接受。所以,在民主与专制的博弈中,民主主义虽然因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曾经多次取得胜利,但往往以专制主义的卷土重来而告终。一百多年的中国近现代史,可以说就是专制——民主——专制——民主——专制的恶性循环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民主主义的巨大胜利。相对于国民党政府的腐败贪贿和当时社会的民不聊生,共产党高举自由民主和解放的大旗,得到广大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支持,万民归心,终于夺取了全国政权。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娼赌毒盗被迅速清除,老百姓扬眉吐气,平等相待,社会秩序安宁和谐,古语里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成为现实。但在民主主义胜利的凯歌声里,很少有人能察觉到深深潜伏着的专制主义复辟的危机。如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国体的确立,对外政策的“一边倒”,“毛主席万岁”的呼号,以至批判《武训传》、三反五反、思想改造及“高饶事件“、批胡适、反胡风等政治运动的乾纲独断,等等,这些专制主义的征候和举动,都被淹没在对毛泽东和共产党的崇敬和信赖之中。这种崇敬和信赖,实际上包含着浓重的“明君清官”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是专制主义的伴生物——奴隶主义的反映。
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的存在和相得益彰,使民主主义的倒退和专制主义的复辟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从1953年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经过“三大改造”,直到1957年反右派,按照官方传统的说法,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实际上,所完成的不是社会主义革命,而是专制主义复辟。
说它不是社会主义革命,是因为中国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必须以资本主义的充分发达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为基础、以社会成员的高度觉悟为前提,而五十年代的中国,生产力极度低下,广大民众还有待于现代意识的启蒙。与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相适应的,主要是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的传统意识和思维习惯。因此,在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后建立起来的,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秩序和制度,只能是比资本主义还要落后的专制主义。
说它是专制主义复辟,是因为通过这个“社会主义革命” 的一系列措施,建立、加强并巩固了毛泽东的独裁统治和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实现了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垄断,完成了专制主义在中国的绝对统治。例如:“三大改造”剥夺了资本家、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铲除了产生民主意识、威胁专制统治的经济基础;统购统销、户口制度则取消了全国民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自由权利,确立了民众对国家权力的全面依附地位;为了镇慑对专制统治最具威胁力的知识分子群体,毛泽东发动了反右派运动,把五十多万(一说三百多万)知识分子打成“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使他们成为低人一等的贱民;同时,也荡涤了任何对专制统治表示不满的意图和起而抗争的勇气,使以“独立、自由”而自豪的知识阶层,除了少数政治运动积极分子,因为发挥了同类相残的兽性,得以跻身官场外,多数知识分子成为谨小慎微、唯唯诺诺、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庸人。这就消除了对毛泽东独裁统治和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最大威胁,巩固了专制主义在中国的全面统治。
文化大革命是中国特色专制主义的大暴露,它充分展现出毛泽东的独裁专制统治的卑劣和罪恶。物极必反,登峰造极的专制主义,唤醒了人们的民主意识。1976年的“四五天安门事件”,标志着一代民主青年的崛起。粉碎四人帮后,以安徽等地农民的包产到户为滥觞,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阶段。
改革开放是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大摧残后,社会民众普遍觉醒的产物,它本质上是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主义革命的继续,目的在于革除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专制体制,建立自由、民主、法治的新体制。可惜,领导改革开放的共产党领导人虽然对改革开放抱有热烈的情怀和期望,但他们既不愿放弃专制主义的指导思想——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又不能接受普世价值的现代意识,结果造成了改革开放跛足而行的局面,经济上迅猛发展,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却停滞不前。有所改革也只在外围作一些小修小补,而对于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的专制主义,却丝毫也没有触动,相反还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即使是经济领域的改革,也由于政治权力的介入而导致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社会问题迭出,隐伏着极大的社会危机。
这个历史过程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存在着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而且专制主义始终处于上风。这就意味着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革命至今尚未完成,我们依然面临着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而要推进、完成民主革命的艰巨任务,首先必须确立“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的理念。
   (二)政治体制改革和普世价值
现阶段推进民主革命的关键是改革政治体制。这是因为,政治体制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制约着其他领域的改革。迄今为止,一党专政的专制政体不但阻止了文化、社会领域的改革,而且经济体制改革也出现了不应有的异化:国有企业改革孕育了权贵资产阶级;改革的成果,大部分落入权贵豪强的口袋。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良现象,如官民对立、贫富对立、道德沦丧、社会动荡,归根到底都根源于政治权力缺乏应有的制约与监督,根源于政治体制的专制性。改革政治体制,已成为现阶段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政治体制改革是当代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形式,也是民主与专制的矛盾与斗争的主要形式。25年前的中共十三大曾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但“8964”的大镇压却遏止了这个符合于历史规律的进程。现在重提政治体制改革,十三大时的有利条件,如朝野思想一致、准备比较充分等,如今已不复存在;而不利于改革的声浪却持续高涨,两股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势力——力图维持现状的权贵豪强和鼓吹回到毛泽东时代的毛左派,已经发展成为反改革的强大堡垒,并且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因此,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首先需要在理论思想上下工夫,争取广大民众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认同。宣传阐释普世价值,使普世价值的理念深入人心,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准备工作。
普世价值作为一个理论概念的出现只有一二十年,但它所包含的社会内容却有着长远的历史。所谓普世价值,指的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符合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社会需要的价值,它是理念,也是行为准则。远古以来,不同民族生活在各自的社会里,都需要并且产生了一些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安宁而建立的规范,和同这些规范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以避免或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但这些规范和观念都只有局部的意义,只在各自的国家和民族的范围里发挥作用。随着生产和贸易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了,特别是在二十世纪的冷战状态结束后,人类进入了真正的全球化时代。文化的交流,使得各国各民族都有可能吸收其他国家、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包括一些符合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和普遍需要的价值观念,于是就有了普世价值的理论概念。
可以说,全世界的各国各民族都对普世价值做出了贡献,如我国传统文化里的仁爱、诚信、民惟邦本、自强不息、和而不同等等,都是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理念,可以而且应该融入普世价值的理论宝库。但近几年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和批判,却都集中在民主、自由等问题上,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这些价值理念在当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尤其是近几年来,朝野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而普世价值中的民主、自由、人权等等思想观念,对于政治体制改革具有基础性的理论意义。所以,不论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者还是反对者,都瞩目于普世价值;普世价值的批判者把火力集中在民主、自由等问题上,道理也在这里。
在人类历史上,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思想观念都是古已有之的,它们直到近代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才形成为理论性的价值理念,因为革命的资产阶级需要动员民众起来,反对并摧毁皇权和神权的精神武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给他们提供了内容丰富的人文主义、人道主义,他们从中吸取自由以反对神权,吸取民主以反对皇权。资产阶级革命几百年的经验证明,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是反对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我国目前正面临着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完成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这个任务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吸取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经验,首先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用来指导政治体制改革。这才引来毛左派和权贵豪强及他们代言人的批判普世价值高潮。
这几年批判普世价值的文章不少,但很少有人能做出有说服力的理论分析。他们的一般逻辑是:先断定普世价值宣传者论述的民主自由是西方民主、西方自由,推论出普世价值是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工具,反过来又论证我们现在已经实行了世界上最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自由。他们的全部论据都建立在对民主、自由的歪曲上,充塞在官方媒体上的那些文章,最典型地反映了无知加偏见的论证手法。
   (三)民主的理论和实践
在普世价值所包含的公民权利中,自由是最基本的权利,民主则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的体现,公民在国家机器的选择、运作过程所行使的自由权利,就是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以宪政民主的体制取代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所以正确树立民主的价值理念,对于搞好政治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可以从民主的三个层次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层次是理论。因为民主是自由在政治领域的体现,所以,在理论上,自由的特征完全适用于民主。根据一些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论述,自由的特征是:(1)每个人都是生而自由的,自由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权利,这里面包含着人权和平等的观念。(2)自由以理性为基础,在理性指导下,这就排除了任何非理性的行为和观念。(3)自由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前提,每个人在运用自己的自由权利时,都不能剥夺或损害别人的自由权利。(4)自由的界限和规范由法律规定,换句话说,自由指的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5)自由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这个观点是马克思对于传统自由主义的重大发展。他认为“人们每次都……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权利永远不能超过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这个深刻而独到的见解,说明了迄今为止自由民主在各国不能普遍实现的原因,回答了许多自由民主反对者的诘难。
自由的这些特征,同时也是民主的特征:民主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以理性为基础,以不损害他人的民主权利为前提,以法律为准绳,它的实现受着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民主的这些特征,构成为民主主义的理论内涵;离开这些特征就没有民主可言。所以,民主没有新旧之分,更没有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或社会主义民主、资本主义民主之别。只要具备前述特征的民主就是真民主,不承认这些特征的民主则是假民主。
在各个领域的自由权利中,民主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影响着制约着其他权利的实现,例如平等、法治、人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等自由权利,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主权利的实现。就平等来说,民主本身就体现着平等,虽然每个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不等,但民主权利是相同相等的,没有多少、高低、大小之分。法治则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民主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运行;另一方面,法律必须体现公民意愿,以捍卫公民权利为主旨。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同样,没有法治也没有真正的民主。民主还是人权的最大保障,在缺乏民主的社会里,公民的基本人权如财产权、生存权、劳动权、迁徙权及出版、结社等权利,都没有可靠的保障,即使法律条文规定的权利,也往往得不到遵守。所以人类在争取自由的斗争中,总是把民主放在最重要的地位上。《共产党宣言》把“争取民主”列为夺取政权的首要目标,不是没有道理的。
第二个层次是制度。要实现公民在政治领域的自由权利即民主权利,需要有一系列的法规和制度来保证。最根本的法规是宪法,我在前面谈到,民主要以法律为准绳,首先是以宪法为准绳。但另一方面,宪法和法律应以民主为指归,要体现公民的意愿,保卫公民的权利。我们提出宪政民主,要求依宪行政,指的就是以民主为指归的宪法,而不是和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相抵触、违背公民意愿的宪法,那是不合格的宪法,至少是有缺陷的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只有制订出一部比较完善的宪法,并且以宪法为本,制定各个领域、不同内涵的法规和制度,才能有效地实现公民的民主权利。如果宪法有缺陷,而且有严重的缺陷,就很难保证其他法规制度的民主性。
我国宪法初定于1954年,那是社会正在从民主主义转向专制主义的年代,宪法反映了这个过渡时代的特点,如确定现行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在宪法条文中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人身、通信、劳动、宗教信仰等自由权利,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等等。同时也有与民主主义不相容的内容,如规定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革后期的1975年修改的宪法,反映的是我国独裁专制统治的高潮,宪法不但写进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甚至还规定“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1982年宪法虽然删去了“无产阶级专政”和“全面专政”的内容,保留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及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等条文,但在序言里写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叙述,却销蚀了宪法的民主性,使其中的民主主义内容难以发挥作用。30年来,国家虽然出台了不少法律,如公司法、物权法、劳动法等等,但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利等问题上,却没有按照宪法的承诺,制定有关的法规。有些虽有相应的条例,但条例的主旨却是为了加强管理而限制公民的自由权利,不是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民主权利。这是因为,四项基本原则同公民的民主权利是相抵触的,坚持了四项基本原则,就难以实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的自由权利。所以,我们现在的宪法是不能适应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的。
除宪法外,在国家机器的结构和形式、政治权力的授予和运用、政府职能的制约与监督,执政主体的问责与更替,以至社会生活的保障与调节等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和制度,使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这方面,西方国家有许多可资借鉴的成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大的方面如多党制、两院制、三权分立、新闻自由等等,都有一些有助于确立民主原则、实现民主权利的内容可供借鉴,不能“全盘”拒绝。
第三个层次是实践。要推行政治体制改革,以民主体制取代专制体制,首先而重要的是广泛宣传民主自由的价值理念,使广大民众和共产党员理解民主自由的普世性,克服对普世价值的偏见和歪曲,树立正确的民主观、自由观,为政治体制改革打好思想基础。第二是逐步制定或修订符合于民主主义要求的法规和制度。法规和制度是民主从理论到实践的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如果中间环节有悖于民主主义,实践就有走上歧路的危险。我在前面已经指出现行宪法的缺陷,而民主的一大特征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准绳不准,就难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要实行宪政民主,就必须修改宪法,删除其中的专制主义内容,改出一部民主主义的宪法。第三是推进以宪政民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全面设计,因为民主的内涵覆盖着公民的全部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环环相扣,任何环节都不能忽视。有些人把民主局限于选举,在这个前提下论证他们对民主的批判,显现了他们对民主的偏见和无知。近几年来,胡锦涛、温家宝多次谈到要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上当然是正确而必要的,但如何实践,制定哪些法规制度,如何入手,孰先孰后,都需要通盘设计。第四是对改革的民主要求应该适度,要同我们目前的经济发展和民众的觉悟程度相适应,既不能借口“群众觉悟不高”、“没有民主要求”,或“实行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等等谰言拒绝民主,也不能提出过高的口号和要求,以免带来不良的副作用。
民主是普世价值的反对者攻击最集中、火力最猛的价值理念,因为它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一切政治体制改革的反对者,都并非偶然地把民主视为危害既得利益的洪水猛兽。所以,要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广泛地开展关于民主自由和普世价值的讨论和宣传,使这些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这个讨论和宣传的过程,将是一次影响深远的全民启蒙运动。
   (四)结语: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
在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民间涌动着对十八大和十八大后政局走向的猜测和期盼,议论最多的大概要算是政治体制改革了。人们普遍意识到,现行体制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是当前社会种种弊病的总根源,为了克服各种形态的社会危机,就必须改革政治体制。但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它的紧迫性和艰巨性,都要求我们进行充分的、细致的、切实的准备,首先是思想理论的准备。只有确立符合于历史规律的理念,才能使政治体制改革健康运行。
我在这本小册子里的所有文章,都围绕着一个基本观念,那就是:从晚清洋务派开始到现在的一百多年,中国社会一直处在民主和专制的矛盾与斗争之中,这个矛盾没有解决,意味着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这个任务就落在我们这一代以至下一代下两代的仁人志士的双肩上。我前几年写过一篇纪念胡耀邦逝世20周年的长文,题目叫《一位伟大的民主主义者》。我为什么把这样一位老共产党员、老共产主义者说成是“伟大的民主主义者”呢?我在文章里指出:“我说胡耀邦是伟大的民主主义者,根据的是他的实践,是他对社会和历史所作的巨大贡献的性质,而不是他的理念。”“胡耀邦是一位真诚的共产党员,他相信自己一生都在为共产主义而奋斗。但在客观上,他为之穷尽毕生的聪明才智,献出全部精力以至生命的事业,却是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从对胡耀邦的评价,我得出一个普遍性的观念:“真诚的共产主义者首先应该是真诚的民主主义者。”我作出这个判断的理由是这样的: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都表示要为共产主义而奋斗。抛开共产主义是否乌托邦不说,希望人类社会进入一个比资本主义更美好的社会,这个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的理想社会不可能从天而降,它只能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人类高度文明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那是我们几代以后子孙的事情。你如果真心诚意地要为共产主义而奋斗,首先就必须为民主主义而奋斗。我赞成毛泽东说的“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所谓“经过民主主义”,换一个说法,就是“完成民主革命”,它也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两代人都只能为民主主义而奋斗,没有条件为共产主义而奋斗。所以,与其主张“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就不如提出为民主主义而奋斗,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
这本小册子里关于普世价值的文章,直接间接地说明,为什么要把民主革命进行到底;《08宪章》和有关文章,则说明怎样“经过民主主义”,并且为民主革命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目标模式。希望这些文章有助于广大民众和共产党员正确理解民主自由和普世价值,有助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
杜 光
2012年9月11日
本 书 内 容 简 介
这本小册子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关于普世价值的论说,一是关于《08宪章》的论说,分别按照写作时间的先后编排。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共有9篇文章,其中,主要从理论上阐述普世价值的有两篇:《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和实践》。
   《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是我2008年8月31日在“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八次会议上的发言。在这个发言里,我首先说明改革开放就是实践普世价值,是中国民主革命的继续。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是一百多年前由洋务运动肇始的民主革命的继续。民主革命的任务就是要彻底推翻专制极权的社会制度,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这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民主革命所要达到的目标,那就是:取代国家政权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垄断,实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民主、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所要求的,改革开放,就是要实践普世价值。我又指出:普世价值的基础是人类共同的人性。人类除了各自的个性和特定群体的共性外,还存在着超越于一切差别的共同性,就是通常说的“人性”、天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例如趋利避害、珍惜生命、恻隐之心、对真善美的追求等等,正是这些共同的本性,产生了对社会生活的共同追求:自由、民主、仁爱、平等、诚信、公平等等。接着,我还介绍了马克思的普世价值观。马克思是主张解放全人类的,要使全人类都得到解放,就需要找到符合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具有共同价值的共同目标,那就是自由,这从他把未来社会设想为“自由人联合体”就可以了解。马克思还认为民主是人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首先是在国家制度上的表现,人民有权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马克思所追求的未来社会,正是实现了普世价值的社会;解放全人类,就是使普世价值在全世界、全人类都得到实现。只是当时还没有“普世价值”这个词罢了。
   《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是我在同年11月应《人民日报》子刊《人民论坛》的一位编辑之约而写的。他们准备在子刊上开辟专栏,发表关于普世价值的各种不同观点。我觉得这个做法很好,表现了百家争鸣的精神,所以欣然从命,很快就写出了这篇文章。但文章发去后,好几个月没有回音,听说是被高层叫停。于是,在媒体上就只有批判普世价值的讨伐之声,正面论述的文章基本上全被挡在报刊之外。我的这篇文章,就只好送到网上去了。
   我的这篇文章首先说明什么是普世价值:“价值本来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指的是人们对物品的有用性的判断,后来扩展到社会的其它领域,泛指所有涉及人们生活和利益的制度规范和意识形态,即所谓价值判断。普世价值,顾名思义,是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符合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社会需要的价值。”
在关于普世价值的大讨论中,不少文章都集中在自由、民主、人权等问题上,为什么?我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到中国共产党在四十年代关于自由、民主、人权的呼求(《历史的先声》一书对此有着详尽的记录),再到近几年朝野要求自由、民主、人权的呼声,以对历史的回顾来回答这个问题。 针对普世价值反对者的一些论据,我引用马克思的论述,说明自由、民主、人权、平等、宽容、和平、仁爱这些理念是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的普世价值,但要真正在社会上实现,并且形成为制度,为全世界所承认、接受、遵守,却受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在这些制约因素里,最重要的是包括生产资料所有权在内的财产所有权,这是一切公民权利的经济基础。只有社会成员都有了财产所有权,人人都成为有产者,普世价值才有可能得到比较完满的实现。
   《诋毁民主自由为哪般?》和《从“先有蛋后有鸡”说到普世价值》是两篇“读报随感”。前一篇针对2008年10月22日《北京晚报》发表署名“文峰”的文章《拳头里的“民主”》,指斥作者的歪曲事实、强词夺理,同时揭露了毛左派的理论秘密:他们反对民主自由,就因为民主自由是反对专制体制的强大武器。所以,批判普世价值也好,诋毁民主自由也好,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维护现行的专制体制。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后一篇从《北京晚报》11月18日的一篇报道说起,说明“先有蛋后有鸡”的结论,是通过逻辑上的偷换概念才完成的。在理论讨论过程中,也可以常看到运用这种逻辑方法进行诡辩的事例。如在最近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中,有些人通过偷换概念,把普世价值等同于、局限于西方的自由观、民主观、人权观,以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不符合我国国情为理由,拒绝普世价值。他们借口人的阶级性,否定人类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这些带有浓厚片面性的见解,使他们无法正确认识普世价值。
《哪里来的“赵紫阳集团”?》写于批判普世价值的高潮掀起不久,有人把批驳陈奎元的文章说成是“赵紫阳集团的大反攻”,认为“赵紫阳集团是当前最危险的敌人”,并且把温家宝封为“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批判矛头直指温家宝。这就使他们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居心昭然若揭。因为赵紫阳以推动改革而为人所共知。1977年初,当反改革的政治势力趁着拱倒胡耀邦的余威,发动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名的反改革高潮时,刚担任总书记职务不久的赵紫阳就在5月13日召开的“宣传、理论、新闻、党校干部大会”上,作了长篇讲话,把反自由化严格限制在“正面教育”的范围内,扑灭了反改革的熊熊烈火。接着,他在同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里,提出把党政分开作为改革政治体制的首要任务,实际上为逐步转变一党专政的体制格局,创造最基本的条件。赵紫阳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捍卫者,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在他去世三年多后,居然还有人念念不忘对他的敌视,把主张改革最积极的政治力量贬斥为“赵紫阳集团”,这就进一步暴露了这些人反对改革的险恶用心。这篇文章除了介绍被赵紫阳粉碎的第一次反改革高潮外,对邓小平南巡讲话前的第二次反改革高潮,和近年以反普世价值为标记的第三次反改革高潮,也做了简要的描画。
   《实现普世价值是人性的复归》是我2008年12月27日在“血液安全与艾滋病人权利保护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我说:“普世价值作为理论概念,指的是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因而普遍适用于全世界的价值理念。”它是“普照全球的阳光,滋润大地的雨露。爱滋病患者由于比起普通公民更不自由、更不平等,尊严更不受尊重,权利更得不到保护,所以更需要普世价值的光照雨泽。”“爱滋病患者备受歧视的事实,说明我们非常需要普世价值的启蒙。”“我们的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推行普世价值的过程,也是走向人类解放、人性复归的过程。实现普世价值,意味着人类的解放,人性的复归。”
《我为什么要推崇普世价值?》是我给一位《炎黄春秋》读者的回信。2009年1月,《炎黄春秋》在当年第1期上发表了《普世价值:时代性的重大课题》后,有一位读者来信,提出5点质疑。我考虑到他提的这些问题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决定逐题作答,并在网上披露。本文是第三封回信。后因这位读者不满意我的回信方式,原来计划要写的另两封回信就没有再写。
在这封长达一万多字的回信里,我分析了我国的改革开放有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同时,对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改革开放是否取得“重大成绩”,指导思想上的谬误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我首先指出,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完成民主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就是要继续完成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它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四句话: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接着,我用较多的篇幅逐一论证了这四个“化”的意义。在最后的结语中,我说:就这“四化”来说,市场、民主、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改革开放的目标就是实现普世价值,指导思想上有没有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是改革是否能够达到“四化”目标的决定性关键。
《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是对权贵集团和毛左派联合抹黑温家宝的反击。近几年来,反改革派不遗余力地攻击温家宝,甚至污辱诽谤,把他形容为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招致这一切的根由,无非是温家宝主张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了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他曾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发表过民主、人权、自由、法治等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一类的观点,大声疾呼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就使他成为反改革派的眼中之钉,必欲除之而后快。他们不但在报刊上发表一些含沙射影的批判文章,在网络上肆意攻讦诽谤,而且利用手中掌握的舆论大权,在官方的媒体上拒不发表温家宝的讲话,或者删除讲话里涉及普世价值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不让广大民众听到他的声音。我在这篇文章里分析了出现这一现象的背景,解剖了形成批温大合唱的三股社会力量的不同心态,呼吁一切主张改革和民主的力量密切合作,“朝野改革力量的团结和合作,最终将主导社会发展的方向,把中国引上政治民主、文化自由、社会平等的轨道。”
这篇文章在网上发表后,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多数朋友认同我的观点,但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为此,我写了《回应〈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引起的波澜》,有层次地说明我对改革路径和发展前景的思考逻辑。其中还介绍了我对最高权力结构中的三种政治力量的简要剖析。
就在写这篇内容简介的间隙里,我在网上读到两件倒温奇文,一件是马宾等7月15日发布的致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书,要求罢免温家宝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国务院总理的职务,据说签署者有1644人。另一件是有个“毛泽东思想联谊会‘送瘟神’总部”发布一号动员令,提出“还我好公仆薄熙来”,“打倒卖国贼温家宝”,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为营救薄熙来谷开来而绝食或静坐,号召举行万人以上的游行示威。这说明那些反改革反普世价值的势力正在组织“最后的斗争”。我把它补记在这里,供读者一笑之后深思。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共有6篇文章,其中两篇是我对《08宪章》的解读。我的基本观点就凝聚在这两篇文章的标题上:《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政治改革的蓝图,宪政民主的丰碑》。
   在《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里,我说明《08宪章》立场温和,持论理性,语气平缓,态度和解。它认为我国目前“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以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为了避免“灾难性的暴力冲突”,应该改革现行政治体制。为此,它提出了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等六条价值理念,十九点基本主张,既对现有体制进行深刻的批判,又设计了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完整路线图,字里行间,洋溢着和平改革现有体制的愿望。这是一份理性的宣言,同时,也是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理性、和解、合作、非暴力,应该是我们改造社会的最佳选择。接着,我论证了《08宪章》其实也是执政党摆脱目前困境的最佳选择:首先,它指出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其次,它提出的价值理念和基本主张,为执政党提供了总结经验教训的参照系;再次,它的和解合作精神是消解社会暴戾之气的清醒剂;最后,“08宪章”可以成为执政党清除污垢、完善自身的契机。
   在这篇文章里,我还对《08宪章》提出的19条主张中几个影响较大的问题,包括修改宪法、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和“联邦共和国”等,从历史、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作了一些分析和探讨。最后指出:“《08宪章》所提出的目标必将实现,因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什么时候实现,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将取决于人民的觉悟和当政者的觉醒。只要人民从专制主义、奴隶主义的影响和毛左派的蛊惑下解放出来,只要当权者从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和个人既得利益的枷锁里解脱出来,并且采取理性的、和解的、合作的态度,《08宪章》就有逐步实现的可能。
   《政治改革的蓝图,宪政民主的丰碑》是我为纪念《08宪章》发表一周年而写的。我在文中分析了《08宪章》出现的背景,并且说明:《08宪章》重申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的价值理念,提出了十九条基本主张,实际上是为政治体制改革描绘出一幅完整的蓝图。中共十三大曾提出关于改革政治体制的承诺,1989年后却完全抛弃了,《08宪章》只不过把它引向更为彻底、更为完备的目标罢了。它为当政者提供了一个可以推进改革、完善自身,从而加强执政合法性的明确无误的目标。同时,《08 宪章》也是民主革命的纲领性文献。它尖锐地揭露了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鲜明地展示实现宪政民主的决心,但始终坚持善意、理性、和解、非暴力的原则立场;它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树立了一个和平对话的范例,具有长远的示范意义。《08宪章》记录着人们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思考成果,凝结着大众对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宪政民主的心愿和期待。一切真正“以人为本”的政治家,都应该给以足够的重视,不能等闲视之。
   《对自由理念、自由权利的误读和自由宪草的真谛》是我就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研究人员批评《08宪章》所写的评论,主要是针对《与“零八宪章”对话》(以下简称《对话》)而写的,这个对话的主要内容是对自由、平等、民主、宪政、人权等理念的分析与批判。我在文中说,自由是《08宪章》的真谛,只有正确理解自由,才能读懂《08宪章》。因此,我从自由的概念说起,指出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既是普世人所共有的自然权利,又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并且以无害于他人为原则,由法律加以规范。这是自由的本质特征,许多对自由的误解、歪曲以至无端攻击,都根源于对这个本质特征缺乏全面的了解。接着,我从《对话》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简要地介绍了马克思的自由观。《对话》认为:马克思主义比较实用的,在目前还属于比较合理的部分,一是无神论思想,二是强调对下层民众的关注。我在点出这一观点的虚妄后指出:马克思主义在目前“比较实用”和“合理”的部分,恰恰是他的自由观,因为这是对那些反对政治体制改革、批判普世价值的政客和帮闲的当头棒喝。马克思的自由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同《08宪章》的精神是一致的。
   《对话》作者对结社、集会、言论和宗教信仰等公民权利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认为结社“从来也没有禁止过”,因而“结社自由是不必要的”;“集会自由”除了保障学术会议、听证会自由有积极意义以外,就剩下消极意义了,所以集会自由是要不得的;至于“言论自由’,她非常赞同“学术自由”,但“言论自由”不能完全开禁;“‘宗教自由’是与‘科学与民主’观念相对立的”,“所以,把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放到宪法中,显然会与这种社会前进的方向相左”,“等于维护了封建迷信,是开历史倒车。”《对话》作者虽然反对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除“学术自由”以外的思想自由,但又肯定普世价值,在《给胡锦涛主席的第三封信》里明确表示:“总之,批判普世价值是愚蠢的——等于与全世界为敌,与科学与文明为敌,更不能采取镇压的方式。”这个矛盾大概就是《对话》许多误读的根由吧。
   在第二部分里,我还编进了三篇就刘晓波被捕、判刑、得奖三事所写的文章。第一篇是2009年6月24日获悉刘晓波被捕后写的七八百字的短文《强烈抗议对刘晓波的新迫害》,我认为,给《08宪章》加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是非常荒唐的。《08宪章》是一个理性的、和解的、合作的宣言,它提出的六条价值理念和十九点基本主张,指出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同时,也为执政党提供了改善自身的良好机会。只有满怀爱国之心而又才智洋溢的人,才有可能写出如此切中时弊的社会改革方案。把刘晓波这样的智者爱国者诬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最典型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60年来,最大教训是把忠贞的爱国者当作危害国家的敌人。造成多少冤假错案,多少社会精英惨遭残害,这些血的教训难道还不够吗?如果今天还要继续这种危害社会、戕贼民族的罪恶行径,把持有不同政见的智者爱国者视为仇雠,肆意迫害,就必然会搞得天怨人怒,以致真的发生“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变,那么,真正的罪魁祸首就是你们!
   第二篇写于同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之后,我认为这是一个愚蠢的判决,可耻的判决。说它愚蠢,因为《08宪章》是一个促进政治改革、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文献。刘晓波则是一位胸怀祖国,忧国忧民,为争取祖国的民主自由和繁荣昌盛而不懈思考、呕心沥血的爱国者。现在却因为起草《08宪章》而被判刑,投入监狱。是非颠倒,多么愚蠢!说它可耻,是因为法院判处刘晓波的罪名,既违宪非法,也逆情悖理。判决书加在刘晓波头上的罪名,一是诽谤造谣,一是煽动颠覆。我在文中引用判决书的原文,指出,每一个公民都有对政府的所作所为进行批评的权利,你不能因为不同意他的看法就说他是“造谣诽谤”。至于煽动颠覆,在刘晓波的文章和《零八宪章》里,有哪一行哪一句是“煽动”别人采取行动,去摧毁、推翻政府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现政权早就提出的主张,《08宪章》不过描绘出政治改革的目标图景,怎么就成了“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了呢?
   最后一篇是《让“我没有敌人”的旗帜高高飘扬》。2010年12月10日,在奥斯陆举行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大会,获奖者刘晓波被关在牢狱里不能与会,一位著名的女演员在会上朗诵了他一年前在法庭上的发言《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同一天举办的和平奖主题展览,也以“我没有敌人”为名。作为和平非暴力的民主运动的价值理念,“我没有敌人”已经成为世界性的一面旗帜。我认为,“我没有敌人”应该成为当代自由主义者、民主主义者共同信守的价值理念。在变专制主义为民主主义的改革过程中,任何个人,包括顽固地反对改革的丑类,都不是我们的敌人。把公民划分为人民和敌人,是毛泽东为了维护专制制度、巩固独裁统治而采用的伎俩。“敌人”是专制思维的产物,是同自由民主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我没有敌人”是一面鲜明的旗帜,它将指引我们沿着理性的大道,在中国建立起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
   除了关于普世价值和《08宪章》的文章外,我还把《08宪章》作为附录编入本书。因为《08宪章》在网上发布后,由于文化专制主义的严密封锁,广大民众和共产党员都没有机会读到它的全文。本书第二部分既然论说《08宪章》,就不能不把它的全貌介绍给读者。另外,附录还增加了两封上送中共中央的信,一封是摘要,一封是全文。两信都没有上网,只收在2009年的最后一辑《杜光文存》里,因与《08宪章》有关,所以也编在这里。
   
    2012年8月10日










第一部分——论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
——在“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
第八次会议上的发言
  
   这次新文化论坛的主题是普世价值问题。在7月5日的第七次论坛上,好几位专家都对这个问题作过精彩的论述,今天再把它列为论坛主题,进一步深入地探讨普世价值问题,是十分必要的。王占阳在上次论坛的发言中,把普世价值分为应然的、观念的、实然的三个层次,并且指出:“我们现在已经到了应该把应然的普世价值转变成为实然的普世价值的发展阶段了。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普世价值的重大意义之所在。如果现在再不确立普世价值观,中国就绝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我很赞成王占阳的这个判断,确立普世价值的社会观念,并付之实践,确实是我们现阶段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8月29日的《北京晚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虚伪的“新闻自由”与媒体的社会责任》的文章,批评、讽刺普世价值,反对媒体从“监督者、批评者”的角度进行报道。读了之后,更使我感到确立普世价值观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它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却仍然坚持着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严重地阻碍了改革的全面而深入的发展。为什么会这样?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找对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没有找准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徐景安在主题发言中说:“普世价值之争的实质是改革与反改革之争,是改革方向之争!”我十分同意这个见解,想在这里作一些补充论述。
   (一)改革开放就是实践普世价值,是民主革命的继续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一直是在“猫论”和“摸论”的指导下进行的。至于改革开放的性质、目标,它的时代意义、发展前景,却格于“不争论”的禁忌(首先而主要的,是姓“社”姓“资”之争),缺乏深入的探讨,至今模糊不清。所谓“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重建新民主主义社会”,都没有点中改革开放的要穴;“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指出了我国社会发展的远景和途径,是指导思想的一大进步,但仍不能说明改革开放的性质,也没有描画出改革开放的明确前景。
   我在近几年来有一个看法: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是一百多年前由洋务运动肇始的民主革命的继续。民主革命就它的民主主义性质来说,它的任务就是彻底推翻专制极权的社会制度,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这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在专制极权的社会制度没有彻底推翻、民主自由的社会制度没有全面建立以前,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历史任务,只能是继续推进民主革命。回顾一百多年民主革命的历史,由于存在着两千多年的专制皇权的深厚传统,我国民主革命的进展显得十分曲折、十分艰难。辛亥革命、北伐战争和解放战争这三次以暴力斗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革命,在取得革命胜利以后,都出现了专制极权势力的复辟。这里面的教训是很值得总结的。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新民主主义理论,表示要为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这个崇高的理念和壮丽的前景,吸引了无数知识分子和普通老百姓。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下,民主革命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当时,在经济上五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在政治上,中央政府的构成里,非共产党员的民主人士占了将近一半的位置。这样的政治经济格局,是比较符合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民主主义发展前景的。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发展民主主义,就有可能彻底消除专制主义,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但是,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打断了民主革命的继续发展。在经济上,通过“三大改造”,剥夺了农民、手工业者和工商业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建立起全面垄断的经济体制;政治上把大批非共产党员排挤出政府权力机关,实现一党专政;文化上通过思想改造、批判《武训传》、批胡适、反胡风、反右派等一系列政治运动,树立一元化的排他的意识形态。于是,经过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经济上垄断生产资料所有权,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文化上垄断真理裁判权,社会领域则垄断公民权利。这样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吗?当然不是,相反,却具有专制极权的所有特征。“社会主义革命”所带来的,不是社会主义的胜利,而是专制主义的复辟。中国人民刚取得民主主义的胜利,就又一次地被推回专制主义的泥坑。
   改革开放就是要摆脱专制主义的羁绊,回到民主革命的道路上来。袁伟时教授2002年9月25日在南京大学历史系做报告时,曾经说过一句非常幽默、非常极端、又非常深刻的话:“我们在九十年代做的工作,大体上是继续做光绪皇帝、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什么是光绪皇帝和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呢?就是君主立宪,是由上而下的、和平非暴力的民主革命。在整整一百年前的1908年,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而且拟订了实施这个大纲的逐年筹备事宜的清单,列出君主立宪的九年规划,但这个进程被辛亥革命打断了。袁伟时这句话的意思,我想无非是说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不过是要实现清朝皇帝没有实现的宪政民主,继续民主革命的未竟事业。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既不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因为中国的社会根本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社会,我们的社会主义因素甚至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可能“重建新民主主义社会”,因为“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社会优势、政治优势都已不复存在,而资本主义早期的固有弊病,如血汗工厂、两极分化、贪贿腐败、赌毒黄娼、假冒伪劣等等,则已经无法避免。“新民主主义”已经被历史淘汰了。改革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民主革命所要达到的目标,那就是:取代国家政权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垄断,实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民主、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所要求的,改革开放,就是王占阳说的要实践普世价值。所以,现在有些人否定普世价值,拒绝民主自由,实质上就是否定改革的民主主义性质,否定民主革命;他们拒绝改革的民主主义方向,希望中国回到改革开放前的那个专制独裁的毛泽东时代去。徐景安把普世价值之争归结为改革与反改革之争,改革方向之争,是非常恰当的。
   (二)普世价值的基础是人类共同的人性
   我们承认普世价值,是因为人类除了各自的个性和特定群体的共性外,还存在着超越于一切差别的共同性,就是通常说的“人性”,也可以说是人的天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例如趋利避害、珍惜生命、恻隐之心、对真善美的追求等等,正是这些共同的本性,产生了对社会生活的共同追求:自由、民主、仁爱、平等、诚信、公平等等。
   改革开放以前,主流意识形态否定人性,大批人性论。抹杀人性的结果,是兽性大发扬,这是专制制度带来的恶果。马克思曾经指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1) 历次政治运动中那些挖空心思地罗织罪状、陷人入罪的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时群殴无辜、屠杀生灵的红卫兵、造反派,都反映了专制制度的发扬兽性的本质。
   为什么人性和兽性会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之中呢?斯宾诺莎曾指出:“人们都有一种欲望,要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2 ) 马克思也认为:“致富的欲望是所有人的欲望。”(3) 斯宾诺莎说的“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马克思说的“致富的欲望”,都是人类共有的本性。但是这种本性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趋向:一种趋向是,人们在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的时候,如果不顾社会或他人的利益,甚至采取有害于社会或他人利益的办法来谋求自己的利益,那么,发展到极端,就会使人性蜕化为兽性;相反,如果能够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关心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和他人,至少无害于社会和他人,那就意味着保持了或发扬了人性。在社会生活中,甚至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也会表现出人性和兽性的对立和转换。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兽性的发展往往带来社会的混乱,甚至导致社会崩溃,赖有人性的发扬才得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苦苦寻求发扬人性抑制兽性的良药,以保持整个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和谐生活。古代社会的习惯法、自然法和近代的法律体系,历代思想家、政治家的著书立说,都表现了这个共同的追求。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等,是人类社会直到几百年前的近代才终于发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价值。
   王占阳说的应然的普世价值、观念的普世价值和实然的普世价值,实际上反映了普世价值的三个历史进程。应然的普世价值说的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和品性,但人们对它并没有认知的自我意识。随着文明的进步,出现了在观念上的、在一个地区一个民族范围内的普适价值,如中国古代的仁爱、诚信、忠恕、和为贵等等。基督教在“人人都有‘原罪’”和“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建立起平等的价值观。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民主革命的思想家培根、卢梭、潘恩等人通过自然秩序论,申述以自然法则为基础的天赋权利,对经济、政治、宗教、社会及伦理道德诸方面的专制统治,提出了严正的抗议,于是有了自由、民主、平等、个性、人权等等观念形态的普世价值。由于当时亚非两大陆的文明还十分落后,普世价值只有在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三大革命洗礼的欧洲和后来的北美新大陆,才有可能由观念的普世价值发展为实然的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真正具有普世性是与全球化分不开的。一方面,全球化使小小寰球上的一切国家和民族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剧变都可能在全世界引起反响。另一方面,作为观念形态的普世价值,由落后国家的知识分子引进本国本民族,并力图在本国本地区加以实践。这才使由欧洲发端的普世价值真正具有普世性,并且出现了普世价值这个用语。1979年的新版《辞海》和1986年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都没有收入“普世价值”这个词条,可见这个词是近几年才兴起的。
   李延明在他的《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的文章里,把价值划分为四个层次:个人价值、群体价值、社会价值、全人类价值。他认为普世价值“应该是指普天下的人共同追求的价值”。我认为这样划分是有道理的。否定普世价值的人承认有个人价值、群体价值、社会价值,但不承认有普世价值。这是因为他们受阶级斗争的观念浸染太深,在他们的眼里,人只有阶级性,没有共同的人性,人类没有共同的爱好、利益和追求,所以也没有共同的价值和价值观。在理论上指出价值的层次性,承认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同时也标明存在着超出阶级范围的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追求,就可以避免阶级论者的片面性。温家宝总理不久前说:“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是对普世价值的很好的说明。
   (三)马克思的普世价值观
   在上次论坛的一些发言里,有一个明显的分歧,有的认为马克思否定普世价值,有的发言则不同意这个观点。《价值中国》网发表上次论坛的发言后,有一位网友跟贴提出:“要有人去研究和发展马克思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徐景安在这次主题发言里谈到:马克思的理想是解放全人类,“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普世价值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任务。”但没有展开论述,我愿意就这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马克思主义是否包括普世价值观(我这里说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见解,不包括被列斯毛等歪曲了的“马克思主义”)?我认为答复应该是肯定的。马克思是主张解放全人类的,要使全人类都得到解放,就需要找到符合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具有共同价值的共同目标,那就是自由。马克思继承古典自由主义的宝贵遗产,肯定自由是人的本质特征,(4)“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5) 他认为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6) 他把自由列为他的社会主义学说的核心内容,认为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社会将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7) 在这个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 恩格斯也谈到: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9)使他们“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0) 在他晚年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他以赞许的口气引用摩尔根的话说:“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11) 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未来的人类社会,正是实现了普世价值的社会;解放全人类,就是使普世价值在全世界、全人类都得到实现。只是当时还没有“普世价值”这个词罢了。
   对于民主问题,马克思认为民主是人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首先是在国家制度上的表现。在他的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里,对这个问题有过较多的论述,如他认为民主制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12) 马克思在这里是把民主制作为专制制度的对立物来充分肯定的。马克思后来说的“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13) 是对自由和民主的关系的更为明确的表述。从这个角度来看,马克思是承认民主的普适性的。
   有些人往往用当代某些民主国家的不足之处来批驳民主的普世性。他们不了解,普世价值的实现是受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的。马克思说过:“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14) 民主自由的实现程度都不能不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欧美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里,民主自由的实现程度都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而逐步提高的。以美国的选举权为例,1787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只有自由人和3/5的非自由人可以计入选举议员的人口数;1870年宪法修正案才规定,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为奴隶而加以拒绝或剥夺”;1920年的修正案解除了公民投票权在性别上的歧视;1969年修正案规定“不得以未交人头税或其他税为理由”而否认或剥夺公民的投票权;1971年的修正案规定18岁和18岁以上公民的选举权,不能因为年龄关系而加以否定或剥夺。(15) 在英国和法国,建立选举制度后,选民范围也是逐步扩大的。这些历史事实表明,民主、自由的实现都有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
   更有启发意义的是,马克思在1880年向法国工人党领袖盖得口授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时说:“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16)这个深邃的见解揭开了了民主自由何以在许多国家不能普遍实现的谜团。纵观到目前为止的世界历史,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始终是有产者的权利,无产者是很难实现自己的自由民主权利的。所以,只有社会上的大量无产者发展成为有产者,自由民主的普适性才能实现。我认为马克思的这个理论是非常有价值的。它把人类解放同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直接联系起来,意味着劳动者不取得生产资料所有权,就没有自由民主权利,就不可能得到解放。从这里我们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要提出,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应该是在联合生产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让每个劳动者都占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因为这是实现自由民主权利的经济基础。现在当政者把劳动者毫无所有权的国有经济,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且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完全是同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的。它已经成为建立民主政治、实现普世价值的基础性障碍。遗憾的是,直到现在,还很少有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意义。
   (四)简短的结语
   马克思的这些关于自由的论述,可以加深我们对普世价值的认识。
   首先,我们只能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所规定、所容许的范围内,争取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实现,不能有过高的期许。但这是就实然的普世价值来说的,而目前中国社会最迫切的需求是观念的普世价值。只有全社会从上到下普遍地树立普世价值的观念,改革开放才有明确的方向,实然的普世价值才有实现的可能。目前这场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本身,就足以说明树立普世价值观念是多么必要。我同意徐景安的意见,普世价值应当从三方面着力:一是吸取西方的文明成果;二是发掘优秀的传统文化;三是创新发展。徐景安的“三爱”理论,可以说就是创新性的普世价值。
   其次,自由、民主、三爱等普世价值同民众从无产向有产的转变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我们在提倡普世价值的同时,还应当关注生产力的发展和公民有产化的进展。黑龙江大学熊映梧教授在生前曾经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主张每个公民都应享有一定的产权;有些学者呼吁实行“耕者有其田”,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这些正是争取公民产权的理论阐述和实际行动。公民有产化的推进有助于普世价值的实现,普世价值观念的树立和实践也有利于公民有产化。这两个方面的进步,都有待于我们的努力。
   最后,我认为,普世价值的理论探讨和广泛宣传,应当成为现阶段启蒙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的民主革命,包括改革开放、维权运动、启蒙运动,都需要推广普世价值的观念,推动普世价值的实现。在一定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也好,民主革命也好,都是争取实现普世价值的过程。只有普及普世价值的观念,使它深入人心,改革开放才能找准明确的方向,民主革命才有完成的希望。
   这是我在读了上次论坛的发言和有关文章,听了徐景安的主题发言后的一点看法,是否妥当,请各位指教。
   (以上内容在2008年8月31日的会上择要宣读,《炎黄春秋》2009年第1期上发表时略有删改,此为全文)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14页。
2、《伦理学》,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42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73页。
4、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
5、同上第1卷第67页。
6、同上第101页、第105页。
7、同上第23卷第649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70页。
10、同上第19卷第247页。
11、同上第21卷第203页。
12、同上第1卷第281页、第316页。
13、同上第19卷第30页。
14、同上第3卷第507页。
15、《中外宪法选编》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234—238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64页。
老蒋当年剿匪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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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著

帖子老蒋当年剿匪不力 » 2014年3月10日

诋毁民主自由为哪般?
——读报随感之二
   一个时期以来,对普世价值的批判甚嚣尘上,矛头主要指向民主自由。
   10月22日的《北京晚报》发表了一篇署名“文峰”的文章,题目就很吓人:《拳头里的“民主”》!
   文章以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在台南遭到民进党暴徒殴打为由头,借题发挥,说这件事“给台湾自我标榜的所谓‘民主’以致命一击,暴露出其虚伪和丑陋的面目。”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充分表露了作者歪曲事实、强词夺理的写作风格。
   首先,民进党暴徒的暴行,怎么能同台湾的民主联系在一起呢?这种逻辑,连“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都够不上,因为,攻其一点,总算还有一点把柄可抓,而张铭清被打,同台湾民主一点关系都没有,作者却硬要把它们拉在一起。为什么要这样?说他不择手段地毁谤民主,大概不能说是冤枉吧。
   其次,说台湾的民主是“自我标榜”的民主,完全是只手遮天的手法。谁都知道,台湾自从蒋经国开放党禁报禁后,就逐步走上了民主的轨道,虽然基本上还处在“婴儿学步”的阶段,但它的民主政治体制,已经被全世界所认同,我们从一些国外媒体的有关报道里,不难发现这个事实。只手是遮不了天的,把台湾民主说成是“自我标榜”的民主,不过是毛左派的自我陶醉罢了
   再次,在作者的笔下,民进党暴徒的拳头,居然能够给台湾民主以“致命一击”!台湾的民主岂不太脆弱了?我国的成语有所谓“不堪一击”,一击就足以“致命”,台湾的民主也未免太“不堪”了。这样贬低台湾民主,既可笑,又可悲。
   复次,作者还认为,台湾的民主既虚伪又丑陋。类似诋毁台湾民主的用语,在文中还有一些,如:“极为劣质的民主”,“毫无道德理法的‘民主’”,“这种民主是一个‘大大的笑话’”,“成为反面教材”,“狰狞的面目”等等。作者把自己放在台湾民主的审判台上,肆意放言,不但是对台湾民主的毁谤,也是对台湾人民的侮辱。
   又次,作者还“为台湾人民享有这种‘民主’感到不幸和悲哀”。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所谓“杞人忧天”,使人感到杞人的无知,而作者“忧台”,却让人们看到了这位反民主勇士的狂妄和虚伪。“感到不幸和悲哀”的,应该是这些既不知民主为何物,却又热中于对民主挥舞唐吉诃德式长矛的狂人。
   最后,作者大言:民进党“这次的表演,不仅给台湾,也给大陆一些对西式民主抱有幻想的人上了一课”。把民主称之为“西式民主”,是一切反对民主的斗士的最重要的法宝。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7月26日就在社科院的一个座谈会上说:“不能将西方的价值观念尊奉为所谓的普世价值。”我不知道这些逢西必反的先生们究竟是真的无知,还是心怀偏见。凡是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一百多年来,中国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革命,一直是以西方的现代观念为范本的,从洋务派的“师夷长技”到“五四运动”的“德先生”、“赛先生”,再到当代的市场经济,都是学习西方的经验;连执政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也是西方启蒙思想的产物。这是因为,近代西方出现机器工业比我们早,机器工业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推进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自由、平等、人权这些价值观念,正是资产阶级用来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武器。就因为这些价值观念的普适性,才能够推翻封建专制势力的政治统治。先进者的经验,当然值得我们这些后继者学习。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并不仅仅是适用于西方的价值观念。我们今天提倡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不仅因为这些价值观念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只有社会成员普遍实现这些权利,才能建立起真正和谐的文明的社会;而且,在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广泛存在的专制主义还表明,中国人民目前还面临着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我们只有学习西方的民主革命前辈,高举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大旗,才能完成反封建反专制的历史任务。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学习西方的这些价值理念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西装、汽车、面包、电视机,原先都是从西方传进来的,为什么我们这些反西方斗士不因为它们是“西式”而加以拒绝,却对民主那么反感呢?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在8月29日的《北京晚报》上,我还曾经读到另一篇署名为“文锋”的文章(也许就是这位文峰,因为两者的观念和文风,有着奇异的类似),题目是《虚伪的“新闻自由”与媒体的社会责任》。作者自称在4月11日曾发表《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一文,指斥“国内一些以西方(又是西方!)新闻理念武装起来的人”,“用‘新闻自由’的标签遮盖住意识形态的私货。”在8月29日的文章里,作者抓住“德国之声”电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被停职一事,大做文章,对言论自由和普世价值,竭尽冷嘲热讽之能事。他把西方国家形容为“社会分裂,政治动荡,执政效率低下”,并且把这种现象归罪于新闻媒体;甚至泰国最近的动荡、韩国民众的抗争,也被他说成是“媒体所起的不良作用”;“台湾地区的‘新闻自由’更是族群撕裂的祸首”。“新闻自由”为什么如此可恶呢?因为在作者看来,“新闻媒体从出现之日起就是为意识形态服务的”,新闻自由则与此相悖。他还说:“中国的媒体肩负起凝聚民心、达成共识的社会责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也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新闻理念。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要做中国富强和发展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以积极的态度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而不是把自己放到所谓‘监督者、批评者’的角度,用负面新闻去造成社会的纷扰。”在这一段话里,“为意识形态服务”、“凝聚民心、达成共识”,似乎都不无道理。问题在于为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服务,是为专制主义,还是为民主主义?要达成怎么样的共识,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做“驯服工具”,还是达成对普世价值的共识?至于说新闻媒体不能充当“监督者、批评者”的角色,不能“用负面新闻去造成社会的纷扰”,就更暴露出作者的深刻用意。那就是:对于社会的丑恶现象,如官员的腐败、民众的苦难、官商勾结、社会不公等等,都不要揭露,不要批评。所以,不让新闻媒体充当“监督者、批评者”的角色,实际上是要掩盖社会上那些黑暗的落后的东西,以免民众起来抗争,“造成社会的纷扰”。
   在这里,作者无意中透露了毛左派的理论秘密,他们反对民主自由,就因为民主自由是反对专制体制的强大武器。所以,批判普世价值也好,诋毁民主自由也好,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维护现行的专制体制。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2008年10月26日
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和实践

   近几个月来,理论界出现了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而且争论十分激烈。这是值得欢迎的。
(一)
   什么是普世价值?价值本来是一个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指的是人们对物品的有用性的判断,后来扩展到社会的其它领域,泛指所有涉及人们的生活和利益的制度规范和意识形态,即所谓价值判断。普世价值,顾名思义,是指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符合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社会需要的价值。
   这是一个近几年才出现的新概念。1979年的新版《辞海》和1986年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都没有收入“普世价值”这个词条。一个新概念的兴起,一定有它的时代需要。它为什么会出现?有什么历史背景?它包含些什么内容?有什么意义和作用?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平心静气地研究探讨,不应该匆匆忙忙地去批判它,否定它。
   人类被称为“社会动物”,因为人们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间。人们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需要建立一定的规范,形成和这个规范相适应的观念,来调节相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我国古代《尚书》里的“典谟诰命”,西方《圣经》里的“摩西十诫”,就是调节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的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观念形态。这种规范和观念,我们不妨称之为社会价值形态。各个民族,各个国家,都有由自己的历史形成的社会价值形态。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们在观念上不断突破原有的规范,提出一些新观念、新设想,如古代《礼记》上记载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世界,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哲人治国”的《理想国》,基督教的“新耶路撒冷”,等等,都是人们对更完善、更理想的社会形态的探讨和追求。这些虽然都是遥不可及的期望,但其中仍不乏我们今天可以继承的优秀遗产,我们应当取其精华,融入普世价值,成为全世界、全人类都可以接受的社会价值形态。徐景安认为普世价值的内涵应当包括三个方面:1、吸取西方的先进思想;2、继承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3、创新,创造适应时代需要的新思想、新观念。如他近来经常宣传的“三爱”——爱自己,爱他人,爱大家,既有儒家的“仁者爱人”和西方的“博爱”的成分,也有他自己的阐发。我认为这种态度是可取的,也是值得提倡的。
(二)
   在近期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中,不少文章都集中在自由、民主、人权等问题上,争论非常尖锐,为什么会这样呢?
   出现在欧洲的三大革命,冲破了“黑暗的中世纪”。当时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人权,个性,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等。这些新思想、新观念,成为动员广大民众的鲜明旗帜,突破封建专制的神权统治和王权统治的强大武器。当全世界都笼罩在专制统治或奴隶主专政的黑暗里的时候,在世界的西方欧洲,却出现了现代文明的曙光,首先进入工业社会,为人权、个性、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先进观念的实现,奠定了初步的基础。这就为还处于封建社会或奴隶社会的国家与民族树立了榜样。这些国家的先进知识分子认识到,要摆脱封建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束缚,就必须借重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思想武器。二十世纪的历史,充满着各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人权的斗争。我国在“五四运动”中提出的“民主与科学”的口号,中国共产党在四十年代关于自由、民主、人权的呼求(《历史的先声》一书对此有着详尽的记录),都是这个历史趋势的反映。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深受专制极权统治之苦的中国人民,渴望自由、民主。在思想解放的大趋势推动下,关于民主、自由、人权的学习讨论成为一时风尚。虽然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等高压下,有时出现曲折,但人们对自由、民主、人权的追求,却始终没有中止。几十年来,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政治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掌握一定权力的任何官员,都可以凭藉他的权力谋取私利。十多年来,官商勾结起来掠夺民众的权益,侵吞国家资财,造就了许多因不义不法而暴富的亿万富翁,也使数以千万计的老百姓陷于极度贫困。两极分化的现实,风起云涌的维权、请愿、上访、抗争的浪潮,使一切忧国忧民的人士深切地感受到推进民主自由、摧毁封建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们大声疾呼,要求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政治,要求实现宪法里承诺的言论出版和人身、宗教信仰等项自由权利,要求改善人权状况。在这些要求自由、民主、人权的呼声里,有些人采用了普世价值这个新概念,这就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与反对。他们反感与反对的,与其说是普世价值这个新概念,不如说是自由、民主、人权的实质。因为在他们看来,现在的改革是从社会主义向资本主义倒退,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就是进一步“资本主义化”,中了帝国主义“西化分化”的圈套。他们希望回到毛泽东的时代,回到那个连讨饭的自由都没有的年代,这才是真正的倒退。
(三)
   普世价值反对者的重要论据是:1、那些标榜自由、民主、人权的国家,自己国内也有抹杀民主、自由,压制人权的现象;2、他们对外实行霸权主义,侵略扩张,哪里有什么民主、自由的影子?3、印度和非洲的一些国家民选总统,号称民主国家,但发展比我们还要落后,正是民主害了他们。这些问题,其实只用一句话就可以回答:普世价值的实践,包括民主、自由、人权这些理念的实现,都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以选举权为例,法国大革命后召开的制宪会议,有选举权的公民,约只占全国人口的六分之一,经过半个世纪,到1848年才确立了普选权原则。英国在19世纪30年代的宪章运动就提出实行普选权的要求,直到1918年才实现比较彻底的普选权。一个世纪以前,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白宫邀请黑人布克.华盛顿共进晚餐,受到许多美国人的激烈抗议;一个世纪以后,美国人却选举一位黑人当他们的总统。这些历史事实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
   马克思说得好:“权利永远不能超过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1)自由是这样,民主、人权、平等、宽容、和平、仁爱这些理念也是这样。它们是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的普世价值,但要真正在社会上实现,并且形成为制度,为全世界所承认、接受、遵守,却受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印度和非洲的一些所谓民主国家之所以落后,不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民主制度,恰恰相反,是因为社会的落后(如印度的种姓制度和非洲的种族矛盾),阻碍了他们的民主化进程。美法英等国家在实现普世价值方面,也远不是完美的。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使他们总是把国家利益凌驾于普世价值之上,这就大大影响了普世价值的实践。当他们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使他们意识到普世价值比国家利益更加重要,并在国家的内外政策上贯彻这个认识的时候,普世价值的实践才会有明显的进步。应当指出,这些国家正在继续发展,在普世价值的实践方面,也是会不断进步的。《共产党宣言》里曾经谈到:“资产阶级如果不使生产工具经常发生变革,从而不使生产关系,亦即不使全部社会关系发生变革,就不能生存下去。”(2)自由、民主、人权、平等这些价值理念所体现的,正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全部社会关系发生变革”,意味着这些价值理念的实践的深化。这是资本主义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没有必要替他们“担忧”。
(四)
   我在前面说到普世价值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文化发展,但问题远不止如此。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文化发展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无产者实现有产化的程度。无产者的有产化,指的是没有财产所有权的民众,都能够占有一定的产权,从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这也就是邓小平说的“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马克思说:“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3)包括生产资料所有权在内的财产所有权,是最重要的人权,是一切公民权利的经济基础。只有人人都获得财产所有权,人人都成为有产者,普世价值才有可能得到比较完满的实现。
   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坐待生产力和文化的发展,用不着探讨、宣传、争取普世价值的实现了。就如同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水平需要一步一步努力一样,普世价值的实践也需要一步一步地努力争取。我们在发展生产,使更多公民成为有产者,以实现共同富裕的同时,也要争取从制度上落实普世价值,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改革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实现真正的现代化。
   前面我主要也是从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普世价值着眼来探讨的,因为这是许多文章讨论的重点。但普世价值的内涵远不止这一些,希望进一步的讨论能从更广泛的范围展开,使普世价值问题从理论到实践都能不断深化,不断发展。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2页,第3卷第507页。
   2、同上第4卷第469页。
   3、同上第19卷第264页。
   
    2008年11月13日
   
   
从“先有蛋后有鸡”说到普世价值
——读报随感之六

   《北京晚报》11月18日在“世界新闻”版刊登了一则消息:“据加拿大媒体17日报道,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对于这个问题,科学家们曾经一筹莫展。最近加拿大两位古生物学家称,一个罕见的恐龙化石巢穴帮助他们解答了这个问题,先有蛋后有鸡。”报道引用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古生物学家达拉.泽勒尼茨基的话说:“蛋出现的时间肯定比鸡早。食肉恐龙产下这些蛋后,才一步步进化成了鸡(鸡也属于鸟类的一种)。这就很明确了,蛋先于鸡之前就存在了。”
   这个解答并不科学。所谓“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这里的蛋是指鸡蛋,不是鸽子蛋麻雀蛋,更不是恐龙蛋。那位古生物学家发现的最早孵出鸡来的蛋是什么蛋?如果是鸡蛋,那么,生下这个鸡蛋的是什么?除了鸡,还有什么动物能够生下鸡蛋?既然蛋是鸡生下来的,“蛋先于鸡”的结论也就不成立了。如果是恐龙蛋,怎么可能孵出小鸡来呢?而且也和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问题无关,因为我们讨论的是先有鸡后有鸡蛋,还是先有鸡蛋后有鸡,而不是先有鸡后有恐龙蛋,还是先有恐龙蛋后有鸡。
   可见,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之所以得出“先有蛋后有鸡”的结论,只不过是耍了一个逻辑上的小花招,叫做偷换概念。那位古生物学家说“蛋出现的时间肯定比鸡早。”说的是恐龙蛋,而在得出“先有蛋后有鸡”的结论时,那个蛋却变成鸡蛋了。
   其实,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是一个无中生有的问题。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早在1769年的《达朗贝和狄德罗的谈话》里,就对这个问题作出了非常科学的解答。他在回答动物的第一代是否应有预先存在的种子时说:“如果是先有蛋后有鸡还是先有鸡后有蛋这个问题使你感到困难,那是因为你假定了动物原来就是它现在这样子。这多傻啊!人们不知道动物将来的样子,也同样不知道动物过去的样子。”(1)
狄德罗的意思是说,提出“先有蛋后有鸡还是先有鸡后有蛋”这个问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假定了动物原来就是它现在这个样子”。然而,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动物(当然包括鸡在内)是由进化而来的,原来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前提不存在了,这个问题本身也就毫无意义了。
   按照狄德罗的这个机智而巧妙的回答,我们可以对前面的问题做出这样的分析:假定包括鸡在内的鸟类确实是从恐龙进化而来,那么,这个进化过程必然是十分漫长的,决不可能是哪一头恐龙生下一窝蛋就会孵出小鸡来。《北京晚报》的报道说,那个被认为“先于鸡之前就存在了”的蛋出现在“大约7700万年前”,由此可以推定,从恐龙进化到鸟类至少应该有上千万年甚至几千万年。这个漫长的进化过程,必然是一个由恐龙转变为鸡的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时期里,恐龙的因素逐渐减退,鸡的因素逐渐出现、逐渐增长,出现一种既非恐龙又非鸡、既是恐龙又是鸡的生物。与恐龙转变为鸡相适应,恐龙蛋也有一个既是恐龙蛋又非恐龙蛋、既非鸡蛋又是鸡蛋的过程,最后逐渐转变为鸡蛋。几千万年啊,谁也不可能断定这个转变是哪年哪月完成的。而人们居然还想找出先有蛋后有鸡还是先有鸡后有蛋的答案,所以狄德罗才有“这多傻啊”的感叹。
   我在前面说到,“先有蛋后有鸡”的结论,是通过逻辑上的偷换概念才完成的。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理论讨论过程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运用这种逻辑方法进行诡辩的事例。最近出现的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普世价值是最近几年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才出现的新概念,指的是符合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并且为全人类普遍认可、接受与追求的价值。在全球化普遍深入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之前,还谈不到普世价值。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里,一个部落或一个民族为了保持自己的稳定与发展,都需要寻求一些为本部落或本民族的成员所认同,并符合于大家的共同利益的习惯和规则,用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话语,可以把它叫做价值。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念和体现这个观念的社会制度,但只适用于本国本民族,与别国别族无关,当然也谈不到“普世”。我国古代有所谓“礼之用,和为贵”,礼是价值的制度表现,和则是表现为观念的价值。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前提出“赛先生、德先生”,是认为中国需要科学民主来改造国民性,科学民主符合于中国的需要,并不因为科学民主是什么普世价值。不错,科学民主和自由、平等、博爱等观念来自西方,那只是因为他们首先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发展了现代工业和现代文明,落后的国家要发展、要进步,当然应该学习这些先进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但也只是为了本国本民族的需要,与普世价值无关。
   全球化是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而逐步渗透到各个国家的历史现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联合国,使全球化取得牢固的政治形式。中国的改革开放和苏联集团的瓦解,更加速了全球化的进程。人类社会再也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单独存在,而是越来越趋向于成为相互之间利益攸关的共同体,这就使寻求一些符合于各国共同利益的价值观念成为必要。联合国的几个关于人权的宣言和公约,就是这个发展趋势的具体表现。普世价值这个新概念,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普世价值的概念,反映了人类在日益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对于符合于共同利益的价值观念的追求和期盼。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可能为普世价值的充实和实现,作出自己的贡献。西方国家的思想家们提出的自由、民主、人权等,毫无问题是普世价值的重要内容,这不仅因为自由、民主、人权等理念,是每个国家都将要实现的历史发展趋势,而且西欧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表明,它们是克服封建专制主义的锐利武器,对于一切企求进步与发展的国家,都是普遍适用的。但是,谈到普世价值时,我们绝不能只看到西方的文明成果。作为一个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我们有许多优秀的文化遗产,都可以纳入普世价值的范畴,例如:自强不息、和而不同、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信修睦、道法自然、仁爱诚信、民为邦本等等,只要作出符合于现代需要的诠释,就可以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刚才我在网上看到段若非昨天接受《镜报》记者任剑丽的采访,谈到科学发展观是“造福人类的普世价值”,我很赞成。因为,普世价值这个概念出现时间不长,才几年工夫,它应该包括什么内容,是否对全人类都普遍适用,有什么特点,起什么作用,怎样实现,等等,都需要认真研究探讨。我们既要吸取我国文化传统的精华,借鉴西方的文明成果,也应该在总结当代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见解,加进人类的文明宝库。这才是对待普世价值应有的正确态度。
   在目前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中,有些人急急忙忙地否定普世价值。他们通过偷换概念,把普世价值等同于、局限于西方的自由观、民主观、人权观,以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不符合我国国情为理由,拒绝普世价值。他们自命是马克思主义者,但马克思关于自由的普世性的论述,他们却弃之不顾;他们借口人的阶级性,否定人类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这些带有浓厚片面性的见解,使他们无法正确认识普世价值。
   当然,作为一种逻辑方法,偷换概念还是属于正常讨论的范围;片面性也往往是探讨问题时难免的。至于有些文章把问题过于政治化,甚至进行人身攻击,那就超出正常讨论的范围了。这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不说也罢!
   注释:
   1、《狄德罗哲学选集》,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23页。
   
    2008年11月27日
      
哪里来的“赵紫阳集团”?
——漫议反改革的三次高潮
  
   有一位朋友给我发来几篇反对普世价值的文章,一个新概念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赵紫阳集团。一篇文章认为批判陈奎元的文章是“赵紫阳集团的大反攻”,含沙射影地说什么“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如何如何,甚至危言耸听地提出“赵紫阳集团是当前最危险的敌人”,“眼下我们面临的斗争焦点,是如何防止和反对赵紫阳集团。”
   我不禁心中纳闷,赵紫阳从1989年被逐出领导岗位后,就被变相监禁在灯市口西街富强胡同6号,连老朋友、老部下都很难见到他,怎么可能纠聚起一个集团出来。2005年他去世的时候,要向他遗体告别的人,无不受到无理的刁难。三年多了,怎么会突然跑出个“赵紫阳集团”来?难道他到了泉台还能召集旧部,陈兵点将,发动对陈院长的反攻?他什么时候指定了接班人当那个集团的“新头子”?又怎么会成为“当前最危险的敌人”?是哪些人的“最危险的敌人”?他们又准备怎样来“防止和反对赵紫阳集团”?这些问题,都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当我把这一切还原为一种历史现象,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林林总总的历史构件之后,就感到豁然开朗。其实事情并不复杂。
   赵紫阳是何许人也?从八十年代走过来的人无不清楚,他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从老百姓“要吃粮,找紫阳”时的省委书记,到掌控改革大舵的国务院总理,他一直站在改革开放的最前线,排除万难,破浪前进。八十年代的所谓“胡赵新政”,开辟了中国历史上相对来说是最民主自由的新时代。胡耀邦主持的平反冤假错案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广泛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他对“反精神污染”和“反自由化”的抵制,保护了现代文明在中国社会的底线。胡耀邦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调和鼎鼐,保证了赵紫阳在改革大业中独领风骚,成为中国改革的标志性人物。编造“赵紫阳集团”的神话,说明这些人对赵紫阳开辟的改革事业切齿痛恨,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更使这些毛派人士怀恨在心的,是赵紫阳粉碎了他们的先辈发动的第一次反改革的高潮。
   1987年1月,胡耀邦被迫下台,胡赵新政出现危机。反改革的势力乘着反自由化的浪潮,开大会,写文章,作报告,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之名,行反对改革之实。他们欢呼“又是一个春天到来了”,得意忘形地肆意诋毁改革。当时有所谓“倒退论”,认为改革是向资本主义倒退;“根源论”,说“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最深刻的根源来自经济领域”;“扩大论”,提出要把反自由化运动扩大到经济领域;“噩梦论”,觉得改革几年,像做了一场噩梦;“泛滥论”,说资产阶级自由化在各个领域全面泛滥,当然也包括经济领域;“压倒论”,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力量受到压制”,“讲马克思主义还要转入地下”;“等同论”,把宣扬自由反封建和反社会主义等同起来,提倡自由民主等同于反社会主义。从这些论点,不难看出他们反自由化的矛头,主要是指向改革的。一些思想文化界的名人三四月间先后在北京和河北涿州等地举行会议,准备掀起反自由化的高潮,在涿州会议上还成立了几个大批判组,列出了一些大批判的题目,要在各个领域“摧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温床和基础”。中央宣传部发布正式文件,把反自由化列为全年的中心任务;新任中宣部长更是扬言“要进行第二次拨乱反正”。
   针对这些气势汹汹的反改革浪潮,赵紫阳在取得邓小平的同意后,于5月13日召开了“宣传、理论、新闻、党校干部大会”。他在会上指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已经扭转,局面已经控制住了,“应当把这场斗争深入健康持久地进行下去”,但“必须紧紧抓住正面教育这个环节”。这样,他就巧妙地既承认反自由化的必要,以免触怒那些主张反自由化而且掌握着他的政治命运的老人,又把反自由化严格限制在“正面教育”的范围内,从而打破了那些反改革的干将妄图掀起一个反自由化运动,把火烧到经济领域,进而否定改革,把社会拉回毛时代的梦想。第一次的反改革高潮就这样被粉碎了,他们的恼火是可想而知的。
   1989年赵紫阳被赶出政坛,反改革人士欣喜若狂。接着苏东剧变,更为他们提供了掀起反改革狂潮的机会。
   在第二次反改革的高潮里,反改革派打出了两面旗帜。一是姓“社”姓“资”,主要是针对经济领域的改革,如:北京有一家报纸在1990年2月22日发表题为《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长文,提出究竟要推行资本主义化改革,还是社会主义化改革的问题;那个由于偶然的因缘际会而身登高位的领导人在1991年7月1日的庆祝大会上说:“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这是当前有些文章大谈“资改派”、“社改派”的历史来源)。有些报刊文章的标题就是《改革开放可以不问姓“社”姓“资”吗?》、《重提姓“社”姓“资”》、《问一问姓“社”还是姓“资”》等等。他们把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些新现象,如市场经济、引进外资、建立特区、乡镇企业、私营经济、个体户等等,都或明或暗地指斥为姓“资”。有些文章直接指出,私营经济和个体户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根源;那位领导人甚至扬言要让私营企业倾家荡产。这些动态,反映了这股势力要扭转改革方向的意图。在这些反改革趋势的影响下,经济体制改革停滞倒退,大量私营企业撤资倒闭,工人失业,社会危机就在眼前。
   另一面旗帜是反“和平演变”,针对的就远不止是经济领域了。他们召开会议,发表文章,出小册子,危言耸听地说:“苏联东欧已经被演变过去了,下一步就要演变中国了”。1991年6月5日,北京的一家报纸发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和防止“和平演变”》一文,重提“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北京召开的一个由高级官员参加的党建研讨班,直接以反“和平演变”为主题。会上有人提出:“和平演变”有三个社会基础,一是占据了领导岗位的实用主义者,二是历次政治运动中挨整的人,三是知识分子。接着,全国有许多部门甚至部队的单位也依样画葫芦,召开类似的研讨会,反“和平演变”之声,一时甚嚣尘上。与此同时,在有的会上,有人甚至为文化大革命翻案,说什么“走资派还在走”,“毛主席说七八年再来一次,现在已经两个七八年了,该来一次了”。
   如此等等直接间接地反对改革的言论,特别是说改革姓“资”,“走资派还在走”,实用主义者是“和平演变”的社会基础(众所周知的“猫论”、“摸论”,就是最鲜明的实用主义),都是邓小平所无法容忍的,于是就有了1992年春天的南方之行。他一路走,一路谈,提出了“三个有利于”和“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等著名论断。邓小平以他的高度的政治权威,敉平了反对改革的第二次高潮。
   反对改革的政治势力并没有就此罢休,九十年代中期的几份“万言书”,反映了他们力图阻挡历史车轮的努力。如《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未来一二十年我国国家安全的内外形势及主要威胁的初步探讨》、《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理论和政策问题》、《1992年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动态和特点》。这些以反对改革为主旨的“万言书”,虽然激起小小的波澜,但没有产生什么强烈的反应。倒是当时在中央党校学习的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的一篇学习心得《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引起了毛左派的狂怒。他们开会声讨,撰文征伐,指斥厉有为“明目张胆地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反对我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从根本上改变党的宗旨和纲领”,着实鼓噪了一阵,却没有产生他们所期待的社会效应,就只好偃旗息鼓了。
   近几年来,旨在反对改革的“万言书”式的大作多次出现,但都掀不起反改革的高潮,问题在于缺乏吸引社会关注的适当的切入点。“反自由化”“姓‘资’姓‘社’”和“反和平演变”虽然仍可利用,但这两面旗帜破旧不堪,缺乏新鲜感。就在这个时候,普世价值的讨论横空出世,为反改革的权贵集团和毛左派提供了绝妙的机会。
   普世价值这个概念,顾名思义,指的是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因而普遍适用于全世界的价值观念。它是伴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而出现的,需要经过认真的探讨,不断充实丰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所有文明成果,只要具有上述普适性,都可以纳入普世价值的范围。我国传统文化中的自强不息、推己及人、和而不同、讲信修睦等等,就应当成为普世价值的重要内涵。
   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其实关键还不在于普世价值这个概念本身。出现在报刊上的那些批判普世价值的文章,主要集中在作为普世价值内涵的自由、民主、人权等问题上,而且被说成是“西方的普世价值”,这是有它的历史背景的。在西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革命者高举自由、平等、人权、博爱等旗帜,率领民众,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的神权君权统治,建立起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结构。一方面,由于“人人生而自由”、“主权在民”、“天赋人权”等理论观念的普适性;另一方面,这些理论观念已经被证实是反封建反专制的利器。所以,处在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之下的民族和国家的先进分子,无不将这些观念引以为反封建反专制的战斗口号。于是,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等,便最先成为世界性的价值理念。
   这些价值理念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它们的意识形态性质,而在于按照这些理念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体现这些价值理念的制度不断趋于完善,更具普适性。在历史的长河里,这个过程远远没有终结。人类按照普世价值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将还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进步的过程。
   应当指出,批判普世价值的人士所反对的,不仅不是普世价值这个概念,甚至也不是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价值理念;他们所反对的,是根据这些价值理念来设计和建立的社会制度。他们反对按照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理念来改革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有理由断定,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是改革与反改革之争;批判普世价值的高潮,实际上是又一次的反改革的高潮。与前两次反改革高潮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否定改革开放已经取得的成果,把改革开放后所出现的新形势形容为“资本主义复辟”。不同的是,第一次发改革高潮针对的是经济体制改革,第二次反改革高潮同时反对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次反普世价值的目标指向,已经集中到政治体制改革上来了。
   与前两次反改革的高潮相比,这次反改革的势力具有了许多更为有利的客观条件:由于改革在江泽民时代走入歧途,社会全面腐败,贫富两极分化,产生了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他们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尖锐、日益频繁,伦理失序,道德澌灭,民心不安,社会动荡。这些现象扩展了反改革的社会基础。反改革的毛左派正是利用了民众对现实的不满,把这一切社会弊病都归因于改革开放。但他们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反对改革,所以在批判普世价值的同时,重演第二次反改革高潮时的故技,挑起“姓社”的大旗,自命为“社改派”,而把坚持改革开放的人士斥之为“资改派”。“赵紫阳集团”就是他们从“资改派”演化出来的新式武器。
   稍有当代史知识的人都知道,三十年前从安徽农村发端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八十年代发轫的政治体制改革,是“邓胡赵体制”带领中国人民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伟大实践。它彻底改变了中国的落后面貌,使中华民族得以扬眉吐气地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一个并不完美的“铁三角”,却仍不失为一个能够推动历史前进的最高层政治结构。遗憾的是,邓小平是一个两面性非常突出的人物,他虽然有推进改革、维护改革的民主性一面,但当他认为自己的统治权力和既得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他那维护统治特权的专制性就压倒了推进改革开放的民主性。他先是砍掉了左膀胡耀邦,引起了第一次反改革高潮,但这个反改革高潮只维持了三四个月,就被赵紫阳压下去了;接着,他又砍掉了右臂赵紫阳,导致了长达一年多的第二次反改革高潮。他不得不离开反改革气焰高涨的北京,到南方去发表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讲话,才打退了反改革的叫嚣。
   可见,改革开放是“邓胡赵体制”的产物。为什么毛左派单挑赵紫阳开刀呢?这是不难理解的。邓小平的历史威望和民间对胡耀邦的崇敬,使反对他们带有更大的风险。赵紫阳则不同,他既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领导者,又是被当权者打翻在地,去世三年多,死无葬身之地的政治受难者。拿他来祭旗,既可以否定过去的改革开放,又不会承受什么政治风险。而把那些锐意改革者纳入“赵紫阳集团”,特别是把在朝当权的改革派封为“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要他们为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负责,把老百姓的怨气怒气都转移到他们身上,就可以为复辟毛式专制制度扫清道路。这大概就是毛左派祭起“赵紫阳集团”这颗“番天印”的如意算盘。
   这些毛左派真是玩“时间差”的高手。谁都知道,目前中国社会的种种不良现象,如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全面腐败,权贵、豪强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尖锐,等等,主要是从江泽民当政的九十年代才严重恶化的,这时的赵紫阳已经被幽闭在家,毫无行动自由,怎么能让他来为此负责呢?这是往前打的“时间差”。还有朝后打的“时间差”,就是把江时代所造成的恶果,都算在胡温的账上,向胡温反攻倒算。署名为李必胜者所写的《对30年改革十大失误原因和责任的追问》,就赤裸裸地暴露出他们的卑劣用心。
   与第一次、第二次的反改革高潮相比,这次打着反普世价值旗帜的反改革高潮来势更猛,火力更旺。如果说,前两次的口号还主要放在要求当政者改弦易辙上,那么,这次的目标却提高到了改变领导格局的高度。他们提出所谓“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暗箭就是射向温家宝的。这就不禁使人们浮想联翩:他们究竟有何所恃,居然能如此猖狂?在他们的背后还有什么强大的政治势力?他们是想借助于帮派势力呢,还是被帮派势力所利用,或者,是与帮派势力沆瀣一气?
   这个扑朔迷离的背景,使这次改革反改革的斗争显得更加复杂,更加尖锐,也许,更加漫长。但是,这次高潮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特点,使我们对它抱有乐观的期待。在第一次反改革的高潮里,虽然反自由化的口号高唱入云,但经济体制改革的机器还在照常运转,体制内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研讨仍在继续进行。改革的力量和反改革的力量没有正面的交叉对抗。第二次反改革高潮掀起于“六四”之后,坚持改革的力量经过“清查”运动,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反改革的力量独步媒体舆论,呈现出一面倒的形势,也没有出现对立与交锋。目前的第三次高潮则完全不同,由于它是以理论争论的形态出现的,从一开始就发生了正面的交锋。报刊和网络上发表了许多观点鲜明的文章,坚持改革与反对改革壁垒分明,要不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要不要接受普世价值,双方各抒己见,让广大民众自己作出选择。我完全相信,体现着历史发展方向的普世价值,必将胜利地开辟自己的道路,成为新世纪改革开放的旗帜,引领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在东亚大地上建设起一个既繁荣富强、又自由民主的现代化强国。
   至于反改革势力在批判普世价值的狂澜里还要祭起“赵紫阳集团”这个箭垛子,说明他们的百宝囊里已经没有多少法宝了,他们还能猖狂几时呢?
   
    2008年12月16日
  
(杜按:此文写于第三次反改革高潮初起的2008年末,这个高潮的错综复杂和扑朔迷离,当时远没有充分展现出来。2009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要各级党委认真组织学习,甚至作为大学生政治课的重要辅助材料,“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进一步批判普世价值、反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重要的铺垫。接着,出现了国庆60周年游行队伍里的“毛泽东思想万岁”大标语牌,以重庆的“唱红”为发轫的红歌红戏红旅游,对“重庆模式”的推崇和宣传,毛泽东主义共产党和工人(共产)党的建立,全国人大主席台上发出的“八确立、五不搞”,这些形形色色、出发点各异的政治动态,同官方报刊批判普世价值和讨伐温家宝的文章相互呼应,此落彼起,组合成了一场波澜壮阔、气势雄伟的反改革大合唱。直到今年2月王立军走进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形势才出现戏剧性的变化,反改革的高潮出人意料地陡然跌落。但是,政治舞台的大幕还没有落下,反改革的势力仍在观察形势,伺机待动。这场反改革的高潮结局如何?是否还有反复?目前尚难预测,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2012年7月20日)
  
实现普世价值是人性的复归
——从爱滋病患者的维权运动说起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维护爱滋病患者的应有权利。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参与这个维权活动。爱滋病患者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维护他们应有权利的活动是维权运动中的薄弱环节。所以,加强对爱滋病患者的维权运动的支持,应该是我们的责任。近几年来,有些志士仁人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如河南的高耀洁、北京的万延海、广东的艾晓明等,他们为维护爱滋病人的权利所作的贡献,使我十分钦佩,我愿意借这个会议的机会,向他们致敬。
目前正在报刊和网络上开展的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对于爱滋病患者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的社会号称社会主义社会,既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就应该是自由、平等、民主的社会,人的尊严受到尊重、人的权利受到保护的社会。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一点,我想爱滋病患者会有更痛苦的体会。
   普世价值作为理论概念,指的是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因而普遍适用于全世界的价值理念,例如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强不息、和而不同、仁者爱人,基督教的奉献、博爱、宽容,佛教的慈悲为怀,普渡众生,首先在西方提出的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等,都可以赋予新的内容而纳入普世价值的内涵。目前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集中在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问题上,主要是因为这些价值观念曾经是西方国家反封建反专制的锐利武器,而我们目前的社会仍然存在着浓厚的封建专制的政治统治和社会压制,很需要这些思想武器来武装公民,改革现行的体制,建立起与这些观念形态相适应的制度和法规。这就是当前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的意义所在。
   普世价值是普照全球的阳光,滋润大地的雨露。爱滋病患者由于比起普通公民更不自由、更不平等,尊严更不受尊重,权利更得不到保护,所以更需要普世价值的光照雨泽。在普世价值的理念里,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人们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尊重别人的权利。爱滋病患者备受歧视的事实,说明我们的社会还很缺乏关于权利和义务的价值观念,非常需要普世价值的启蒙。
   普世价值的理念是建立在人类共同具有的人性上的。在人性问题上,亚洲人、欧洲人、非洲人,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男女老少,有病无病,都没有什么区别。所谓“天赋人权”、“人人生而自由平等”,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我国古代思想家荀子在他的著作《荀子》的《正名》一篇里说:“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在《荣辱》篇里又说:“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欲望。欲望正是人性藉以表现的具体形式。求生的欲望,和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求真、求善、求美的欲望,构成了历史发展的重要杠杆。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里,为了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和进步,需要有大家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和根据这些观念而制定的规则。但由于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财富分配不均,强弱贫富的分野,使这些观念和规则只是有利于占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强者。“君权神授”、“奉天承运”,为君临天下的帝制提供观念形态的依据;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则是钳制民众权利的工具。在这种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阶级社会里,不论是剥削者、压迫者,还是被剥削者、被压迫者,虽然达到欲望的目标和手段不尽相同,但都在违反人性的条件下生活;人性都被扭曲、异化,甚至转变成为兽性。由于他们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则成为统治着他们的异己的力量。阶级斗争,正是由这种异己力量推动的历史现象,是人性异化的表现。
   为了保持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健全和谐,千百年来,无数志士仁人苦苦探索,寻求发扬人性、克服兽性的药方。历代思想家、政治家穷尽毕生精力,著书立说,各抒己见,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明遗产。我们的责任,就是从这些宝贵的历史遗产里,披沙沥金,吸取符合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普遍适用于全世界,并且为人们乐于接受的价值理念,形成普世价值的观念体系,进而逐步建立与普世价值相符合的社会制度。
   但是,从普世价值作为观念体系的形成,到人们普遍认同、接受这些理念,并且按照这些理念来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是一个漫长的艰难的历史过程。我这样认定的最基本的理由是:从普世的价值观念的被认同、接受,到实现普世价值,建立新的社会制度,都需要有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在贫富悬殊、强弱异势的条件下,或者,换一句话说,在社会上还有既得利益者的情况下,普世价值的实现是很困难的,至少是很难完满实现的。因为既得利益的强者要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必然要利用他们手中的优势,顽固地抗拒普世价值的传播和实现。只有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所有社会成员都成为有产者,在最无愧于、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生活,并且有条件有可能过问、参与社会公共问题的时候,才可以说是实现了普世价值。这就是人类的解放,也就是人性的复归。
   所以,普世价值的实现,需要人们进行长期的努力,一点一滴地推进。首先是要在观念形态上被广大民众所认同、所接受;在法规、体制上不断作出修订、改革,向符合于普世价值的方向前进。同时,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使越来越多的公民成为有产者,“共同富裕”,为实现普世价值提供相应的经济基础。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对普世价值进行探讨、研究,并把自己思考的成果公之于众,大家一起来交流讨论,切磋琢磨,推动社会前进。
   正因为普世价值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所以,在世界各国,它的实现必然会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同而有先有后,有深有浅。就全球范围来说,包括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内,普世价值的实现还处于幼年阶段。我们一方面要将传统文化中符合于全人类利益的精华,向全世界传播;另一方面,更应该吸取西方国家反封建反专制和发展改革的成功经验,用自由、人权、民主、平等、法制等价值理念,革除现行体制中的专制主义因素,一步一步地把社会引上民主化、自由化、平等化、权利化、法制化的轨道。就这个意义来说,我们的改革开放,实际上就是推行普世价值的过程,也是走向人类解放、人性复归的过程。实现普世价值,意味着人类的解放,人性的复归。
   感谢会议的主持者给我这个机会,使我有可能向爱滋病患者的维权运动表示支持,并且进一步表述我在普世价值问题上的看法。如有不妥当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教。
(2008年12月27日在“血液安全与爱滋病人权利保护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我为什么要推崇普世价值?
——复一位读者来信(其三)
        
* * * 先生:
   现在我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我在第二封复信里曾经着重地说明我对五十年代“社会主义改造”的看法。我认为,这些分析应当有助于回答你所提的第一个问题。
   你的第一个问题是:“一,文中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仍然坚持着计划经济时代的意识形态,严重地阻碍了改革的全面而又深入的发展,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找对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没有找准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关于我国30年来在政治、文化、社会方面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及其原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已有所述,毋庸置疑。思想决定行动,如果没有找对指导思想,没有找准前进方向,三十年来政治、文化、社会领域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成绩从何而来?‘普世价值’是否唯一正确地进行政治、文化、社会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
   我在这封回信里,准备就我国的改革开放有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作一些分析。同时,也附带说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改革开放是否取得“重大成绩”。
   要对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作出正确判断,需要先分析改革开放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我在第二封复信里曾谈到,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国社会,经济上垄断生产资料所有权,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文化上垄断真理裁判权,社会上剥夺公民的自由权利,这是民主主义的大倒退,专制主义的大复辟。因此,改革开放的任务,就是要使中国人民从四大垄断的新专制主义体制下解放出来。
   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革命”所建立起来的新专制主义体制,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混乱,更使全国人民深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物极必反,文革是中国专制主义的极致,它必然要返回民主主义,向民主主义回归。文革后人们痛定思痛,才有了改革开放。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里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1)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里,他还说过:“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2)毛泽东自己违反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没有“经过民主主义”、没有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便想“到达社会主义”。可是,中国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结果反而召唤了封建专制主义的幽灵。改革开放就是要在神州大地上驱逐封建专制主义的幽灵,把中国社会从它的笼罩下解放出来。换句话说,就是要继续完成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把民主主义革命进行到底。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讨论社会主义的问题。
   改革开放就是要继续完成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它的基本目标,我认为可以概括为四句话: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实现这四个化,才可以说是“经过”了民主主义,才有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才有可能“到达社会主义”。下面我就分别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领域改革开放的基本目标和指导思想,进行一些探讨。是否妥当,请你指教。
   (一)改革经济体制的目标是实现经济市场化
   经济领域的改革任务是要突破对生产资料的全面垄断,实现商品化、市场化,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我在第二封复信里已经指出,把国有企业说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完全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谬论,所谓全民所有制,更是斯大林以来的欺人之谈。所有制是通过所有权表现出来的,在国有企业里,没有一个职工(更不要说普通老百姓了)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因而也没有管理权、参与权和对资金、利润的支配权,哪里谈得上什么“全民所有”呢?
   国有企业属国家所有。它垄断资源、垄断市场、垄断价格。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形成的垄断经济不同的是,它与国家政权深相结合。由党委组织部门委派的管理者,外无竞争的压力,内无利润的冲动,他们只要取得上级领导的欢心和青睐,就可以步步高升。这样的垄断企业,必然产生停滞,产生腐败,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要改变这种局面,就需要打破垄断,推行市场经济,建立竞争机制。
   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在人类从野蛮进入文明的古代社会就已经开始了。随着劳动分工而出现的产品交换,孕育了最初的市场。我国古代有“日中为市”、“以其所有易其所无”(3)等记载,《周礼》还载有司市之官,大市、朝市、夕市之分,市禁、市刑之规。但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是垄断经济,奴隶主、封建主垄断了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市场经济只能作为垄断经济的补充而存在。资本主义出现后,市场经济才逐步突破并超越垄断经济,成为占社会主流地位的经济形式。世界市场的开拓,把全世界都卷进了市场经济的轨道。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说的“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4)资产阶级依靠什么魔力创造这一切?主要是市场经济。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市场经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在这个意义上说,它属于普世价值的范围。“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性错误,就在于它消灭了本来就十分幼弱的市场经济,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扼杀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生机。改革经济体制,就是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系。1978年安徽等地农民掀起的包产到户,冲破人民公社对土地的垄断,开辟了市场经济的一线生机,民有经济在垄断经济的夹缝中沛然丛生。在新的经济形势面前,决策者才逐步认识到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正式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又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但是,由于斯大林主义的束缚,指导思想上长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并以此作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的根据。没有认识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恰恰是遏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的拦路虎。因为我们多年坚持的公有制,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垄断经济制度,它正是完善市场经济所必须突破并取而代之的垄断经济。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完善以竞争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要完善市场经济,就必须突破“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虚幻的社会主义外壳。
   正因为指导思想上没有明确树立市场经济的观念,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相互矛盾、互不相容的两种见解,所以上世纪九十年代对国有经济的体制改革,并没有突破垄断,发展市场经济,相反是以权贵垄断的形式取代国有垄断,使市场经济面对日益强大、日益顽固的垄断势力而举步维艰。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有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包括电力、电讯、石油、铁路、民航等行业。2005年10月,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十一五计划”的建议,也在第36条里提出“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然而,四年过去了,这些领域的垄断依旧;有些已经打入垄断行业的民营企业,也因为不堪垄断利益集团的逼迫而退出,以致出现所谓“国进民退”的局面。这个事实说明,指导思想上虽然对完善市场经济的意义有所认识,但囿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错误观念,却没有足够的推进民有经济向垄断领域进军的勇气和胆略。而要完善市场经济,首先就需要确立以民有经济取代垄断经济的观念;在民有经济只有半壁江山,而且不断受到垄断经济的限制、侵扰的情况下,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完善的。既然要以公有制即垄断经济为主体,由他们垄断资源、垄断市场、垄断价格、垄断对外贸易,市场经济怎么能完善得了呢?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市场经济属于普世价值的范畴。你所质疑的“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就是对市场经济缺乏充分的、全面的认识,没有理解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不可缺少的历史进程。指导思想上既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即以垄断经济为主体的方针,同时又要求完善市场经济,企图把它们结合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由于这两者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只能成为自欺欺人、掩盖垄断的文字游戏,它掩盖着“公有制”的垄断性和专制性。指导思想上的这种模糊的扭曲的改革观,来源于他们既怀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的良好愿望,又摆脱不了斯大林主义的传统束缚。这是经济领域“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的基本原因。
   (二)改革政治体制的目标是实现政治民主化
   在政治领域,改革开放的基本任务是把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改革成为民主的法治的现代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华民族迈向民主法治的康庄大道。但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却打断了这个历史进程。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而建立起来的中国社会,被称为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却是远比过去的一切专制社会更加专制、而且越来越专制的社会。毛泽东自称“马克思加秦始皇”,实际上是“斯大林加秦始皇”,可以说是集中了中外专制、新老专制之大成。毛泽东的祸国殃民统治的最大特点,是不要民主,不要法治。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但实际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却是中共中央,掌握最高国家权力的是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他掌握最高权力的岁月里,所有重大决策,许多牵涉到成千上万老百姓的身家性命的大事,如过渡时期总路线、三大改造、反胡风、反右派、大跃进、公社化、反右倾、文化大革命等等,都是由他乾纲独断,既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结果给国家民族和全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改革就是对毛泽东的专制统治的批判和否定。所以,政治领域的改革,首先就应该总结二十多年毛泽东的独裁统治漠视民主法治的惨痛教训,在深刻接受教训的基础上,建立民主法治的现代政治体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和理论务虚会,曾经为总结教训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但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粗暴地切断了这个大好趋势的发展。长期以来,不许揭露重大历史事件的真相,不许反思、研究、总结引起巨大灾难的教训,已经成为当局拒不改易的既定方针。虽然民间对民主法治的要求和期望日益强烈,呼声日高,但始终没有引起执政当局的应有重视。改革三十年来,民主主义的呼求和专制主义的压制,构成了我国政治发展的主线。遗憾的是,在这两者的斗争和对决中,尽管多次出现过民主主义的高潮,但最后总是专制主义压倒了民主主义。如导致胡耀邦被迫辞职的“自由化”高潮,高举民主大旗的八九民主运动,都遭到镇压而告失败,就是执掌国家权力的最高当局继承毛泽东的专制独裁传统的结果。
   正是因为严禁反思、研究、总结历史教训,导致整个社会对缺乏民主法治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从上到下,都安然地沉溺于专制主义的笼罩之下。当政者不从专制主义统治的严重危害里吸取应有的教训,相反地,却自觉不自觉地继承毛泽东的政治遗产,在民主和法治的建设上,至今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如对政治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以致腐败到处丛生,对公民权利和财富的剥夺有增无已。这是当前社会动乱不安、潜伏着巨大危机的主要根源。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对政治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这是政治民主化的第一要义;而政治体制改革的反对派反对最为强烈的,也就是制约与监督他们掌握的权力,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会丧失滥用权力来获取私利的条件和机会。这是多年来有些人声嘶力竭地反对“三权分立”的奥秘所在。所谓“三权分立”,只是一个政治原则,它意味着职责不同的政治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并不是什么具体的政治制度。在欧美各国,政治制度各不相同,有总统制,有内阁制,还有君主制,但他们的国家权力机构都实行分权制衡的原则,统称为“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的反对者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讲出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全分立”的道理,只是强词夺理地说什么“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不适合我国国情”等等,用来抵制政治体制改革,反对政治民主化。
   说到毛泽东的排斥民主与法治的政治遗产时,有一个问题似乎需要在这里说一说,这就是以友为敌、化友为敌的错误方针。毛泽东为了巩固他的独裁统治,对于自认为威胁他的统治地位、有损于他的个人尊严的人物和言行,动辄发动批判斗争,加以制裁镇压。他的惯技就是把社会成员分成人民、敌人两类,凡是他要整治的对象,不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都挑动群众起来斗争,污辱他们的人格和尊严,并且加上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反党集团等等罪名,把他们划为敌人,赶出人民队伍,剥夺他们的公民权利,取消他们为社会效力的机会。这种以友为敌、化友为敌的指导思想,不但给成千上万的公民及其家庭带来极其悲惨的命运,而且使本来拥护共产党和政府的广大群众产生并不断加强对党和政府的离心倾向。
   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历史教训。但目前的当政者似乎没有从这些灾难性的后果中吸取应有的教益。他们依然把许多志在推动国家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爱国人士,和为受侵害的民众仗义执言的维权人士,看作是危害国家政权的敌对势力,对他们跟踪、盯梢、监视、窃听、盘查、抄家,限制他们的自由,剥夺他们的权利,甚至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将他们逮捕判刑。这样,就重复着毛泽东的以言治罪、化友为敌的蠢事,虽然规模远不及毛泽东时代,但性质是完全相同的。这种把爱国知识分子看做敌对势力而加以打压的政治行为,是政治腐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拒绝民主法治的专制体制与生俱来的病灶。它的倒行逆施使广大民众丧失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期待,把千千万万群众驱赶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去。这才是国家政权的真正的危机。国家政权绝对不是一些知识分子的几篇文章、宣言所能颠覆得了的;最足以构成国家政权被颠覆的危险的,是国家政权自身的腐败:滥用权力,无法无天,卖官鬻爵,贿赂公行,侵害群众,党同伐异,逆潮流而动,国民财富流入权贵豪强的口袋……这些才是有可能颠覆国家政权的真正威胁。
   要解除这些对国家政权的严重威胁,就必须改革政治体制,建立对政治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以民主的、法治的政治体制,取代一党专政的专制体制。就像在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同“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能兼容一样,民主法治同专政专制也是互不相容的。近几年来,有些当政者虽然也提倡民主法治,但指导思想上从未放弃一党专政的观念。在这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中,他们宁可舍弃民主法治而坚持一党专政,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近一年来,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声浪频起高潮,从批判普世价值,宣扬“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批判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到编印《六个“为什么”》,通令全国学习宣传,可以说是万箭齐发,都指向政治体制改革。《六个“为什么”》大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却绝口不提民主与法治。这就暴露出他们反对改革专制体制、反对中国成为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的邪恶用心。
   (三)改革文化体制的目标是实现文化自由化
   文化体制的改革是近几年来经常见于报章的热门话题。但这些夸夸其谈、充满着陈词滥调的文字垃圾,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只在经营机制、结构调整这些非实质的问题上打转,却不敢触及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革除文化专制主义,实现文化自由,实现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文化是什么?我在2002年写的一篇征求意见稿《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里,曾经追溯我国“文”字的起源和“化”字的涵义,推定“文化”就是人类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所作的努力及其成果。过了不久,一位老同学向我介绍北大已故教授、黑格尔研究专家贺麟先生关于文化的论述,他在《文化与人生》一书中指出:“文化包括三大概念,第一是真,第二是美,第三是善”。所以,也可以说,文化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它的成果的凝结、积累,就是文明。
   文化自身的特征,决定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这就是文化自由化。理由有三:第一,文化、即对真善美的追求,是每个社会成员与生俱来的自由权利,每个人都有追求个人的、家庭的、团体的、社会的真善美的自由;第二,文化的发展需要自由,只有在自由宽松的良好环境里,文化才能获得发展繁荣的条件;第三,文化的自由发展,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强大的推动力,恩格斯说得好:“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5)所以,文化自由化的发展方向,既由文化本身的特点所决定,也为社会发展进步所需要。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实现文化自由化,不是“赋予”文化以自由,而是“还”文化以自由。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往圣先哲的精神劳作,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但与此同时,几千年来,中国人民也饱受文化专制主义之苦,从焚书坑儒到形形色色的学案、文字狱,多少文人学士蒙冤受难,罄竹难书。文化专制主义已经成为封建帝君维护专制统治的强有力的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毛泽东继承了历史绵远的专制主义传统,在文化意识形态领域定于一尊,厉行舆论一律。他在五十年代中期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曾经给知识分子带来天真的欢乐和期待,以为这个方针可以打开文化自由化的大门。但接踵而来的反右运动却证明,它不过是“引蛇出洞”的“阳谋”。毛泽东得意洋洋地宣称:所谓百家,其实只有两家:资产阶级一家,无产阶级一家;(6)而资产阶级那一家的所鸣所放,是要铲除的毒草。这个形式上看来似乎是推行文化自由化、克服文化专制主义的方针,居然包藏着摧毁文化的专制主义祸心,如此精致的帝王权术,善良的知识分子怎么能料得到呢?
   粉碎四人帮后,在胡耀邦、赵紫阳当政的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与政治上的相对开明相适应,文化上也开始出现了初步的繁荣。从文化大革命中苏醒过来的几代人,如饥似渴地寻求新的知识;一些有远见的学者大量译介西方的学术著作,进行新的启蒙运动;相对自由的文化活动,在人们的心头燃起了自由民主的火焰。虽然体现专制政治的势力发动“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不是运动的运动”,但仍然压制不了民众对文化自由的渴望。一定程度的文化自由和政治自由,为民主革命积累了精神的武器。遗憾的是,民主主义运动在1989年遭到了残酷的镇压,随之而来的“清查”运动,彻底清算了体制内外对自由民主的诉求,民主革命受到沉重的打击,文化也完全笼罩在专制恐怖的气氛里,以“和平演变”为旗号的反改革喧声充满了报刊,知识分子被认为是和平演变的三大社会基础之一,中华文化再一次地陷入了“黄种毁弃,瓦釜雷鸣”的可悲境地。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讲话”虽然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但对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的改革却没有丝毫的推进作用。相反,由于国有企业改革走上歧途,孕育了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激起广大民众的不满,对执政当局的批评和指责越来越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权贵豪强对民众的压迫和剥削日甚一日,侵占耕地,拆毁住房,稍有反抗就出动警力,滥施打压;由官民矛盾引发的群发性事件,每年数以万计。
   这个社会形势产生了两个明显的文化效应:一是孕育了自由文化,并促进了它的繁荣:探讨改革现状,反思历史教训,研究往昔得失,寻求中国发展道路的文章、书籍、讲座、研讨会,一浪高过一浪,改革呼声风起云涌。另一效应是文化专制主义也随之日益加剧。因为前面提出的那些探讨、反思、研究、寻求等等文化现象,往往超出了传统的定于一尊的范围,不符合于既得利益者固守现状的愿望,为了保持专制统治和维护既得利益,就必然要对有关的作品,采取严禁、查抄、收缴等措施,对有关的人员进行处罚、撤职,甚至判刑入狱,对有关的报刊和出版单位,则责令停业整顿,严重者还要加以取缔。这些以暴力专政为基础的文化专制主义,对自由文化打击极大,但自由文化却在文化专制主义的严密控制的缝隙里找到了自己的活动条件和实现形式,这就是山寨文化。
   “山寨”一词被借用于文化领域,是从去年的“山寨春节晚会”开始的,随后就被引用于许多非官方的领域。长期以来,文化事业,特别是在学术理论界,一直处于舆论导向的绝对控制之下。作为文化专制主义的政策表现,舆论导向已经成为扼杀舆论、摧残文化的刀斧手,当权者把一切不符合于传统观念、不利于专政统治的真知灼见,统统认为是“资产阶级自由化”而予以排斥、禁绝,有些比较尖锐的见解甚至被加上“危害公共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正是在文化专制主义的高压下,许多有价值的文章、书籍无法被报刊和出版机构采用,不得不采取“山寨”的形式。就好象历史上那些被迫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蚩蚩群氓,既然被剥夺了正常的生活机会而上了山,就可以摆脱官家的严刑酷法一样,山寨文化拒绝了舆论导向的约束,实现了虽然有限却是真正的自由。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通过网络。网络是展现文化的丰富多彩的大舞台,在网络文化里有很大一部分是不能见容于舆论导向的山寨文化。另一种形式是知识分子自行印发的非正式出版物;或者是送到香港、台湾出版,而在内地复印;或者是已经由内地出版社正式出版,后又遭到查禁的书,也以盗版复印的形式广为流传。这些以“山寨”方式流行于民间的出版物,被官方统称为“非法出版物”,成为官方经常开展的“扫黄打非”运动的重点对象。所谓“打非”就是“打击非法出版物”。其实,这些出版物所“非”之“法”,是违背宪法的恶法,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条例,应当保证这些自由权利的实现,但现有的部门法规却设置障碍,实际上剥夺了公民的自由权利。这些出版物突破违反宪法的恶法,实现宪法赋予的自由权利,是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表现。所以,这些出版物虽然被诬为“非法”,实际上完全是合法合宪的,但由于它有着不被舆论导向认可的非官方性质,我们不妨称之为“山寨出版物”。作为山寨文化的重要内容,山寨出版物是当代出版物中学术水准最高、最有社会价值的精神产品。它是自由文化的结晶,体现了当代最先进的社会文化。所谓“三个代表”自称执政党“总是……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但它的职能部门中央宣传部却不遗余力地剿灭真正的先进文化。这是当代最荒唐、最悖谬的文化现象。
   “山寨文化”是当代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理应得到广泛的传播,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但由于文化专制主义的围剿封杀,它的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都十分有限。把文化自由化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方面要使“山寨文化”合法化,同时也是为文化的发展开拓广阔的园地。为此,应当撤消舆论导向,取消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文化检查官职能,废除限制文化自由的部门法规,制定保证公民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文化事业法》,以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但迄今为止,指导思想上恐怕连文化自由的影子也没有,他们不但拒绝承认文化自由的普世性,相反却把自由化看做是中外敌对势力的鼓噪和破坏。这难道不足以说明“没有在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吗?
   (四)改革社会体制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平等化
   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不平等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争取平等的历史。统治和被统治、剥削和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之间的对抗和斗争,在任何时代、任何境域都没有停止过。千百年来,在从不平等走向平等的历史长河里,流淌着无数英雄豪杰和平民百姓的血和泪。处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探讨社会改革的目标,无疑离不开社会平等的主题。
   在马克思主义的词汇里,平等意味着消灭阶级,这是很有道理的。阶级来源于经济的剥削和政治的压迫,即少数人掌握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对大多数社会成员进行剥削和压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阶级的分野和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从来就没有停止,只不过是以一种扭曲的、颠倒的形式被描述出来罢了。
   建国以来的阶级构成的演化,可以分做两个30年来叙述。
   前一个30年,即1949年—1979年,是两个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农奴阶级和贱民阶级从产生到解放的历史。社会不平等贯串于这个历史过程。毛泽东生前大讲“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以阶级斗争为纲”,指的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事实上这完全是子虚乌有的臆想,且不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资产阶级已不再存在,全社会的成员都已经成为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无产者,即使是毛泽东所说的政治思想战线上的阶级斗争,也不存在什么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有的只是民主主义和专制主义的斗争。阶级倒不是没有,但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笼统地说,大体上有四个阶级:一是垄断了生产资料和政治权力的统治阶级;二、名义上是领导阶级、实际上仍不免于专制之苦的工人阶级;此外,还有两个被剥削、被压迫阶级——农奴阶级、贱民阶级。
   先说说农奴阶级。
   通过土地改革分到田地的农民,是有着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自由小农。他们是保持个体耕作,还是联合起来合作生产,应该由他们自己选择。农民根据自己的切身利益,完全可以找到最有利于收成的劳动形式。但毛泽东却只凭他的主观意愿,强制推行合作化、公社化,由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直到人民公社,短短几年就完成了剥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过程。大跃进食堂化期间,甚至连铁锅、铁勺、门锁、箱攀都被搜去炼铁,桌椅板凳则被搬到公共食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的农业劳动者,就这样从农民演化成为农奴。他们每天辛勤劳动,所得工分只值几分钱,一年劳动的代价,扣除从生产队领取的口粮钱后,就所剩无几了,有的甚至还倒欠队里。三年大饥荒时,由于超额征购,连口粮都被搜刮一空,以致饥饿而死的人达三千多万,而国家的粮食仓库里却储存着大量粮食,甚至宁可出口也不肯用来救灾。
   在经济剥削的同时,政治上实行城乡不同的户籍制度,限制公社社员进入城市;到城市谋生的被称为“盲流”,查获后不是被遣回原地,就是送到被管制的劳动场所;连到外地乞讨也要公社或大队开证明才能出门。杨献珍1959年嘲讽大跃进时大刮“共产风”,说这样的共产主义是“叫花子共产主义,甚至比叫花子还穷,因为叫花子还有一条打狗棍嘛!”(7)他大概还不知道,公社社员连做叫花子的自由也没有,他们哪里有什么打狗棍呢!文化大革命时取消自留地,在门前屋后种些瓜菜,或养鸡生蛋拿到集市上去换点油盐酱醋,也要遭到批判,称之为“割资本主义尾巴”。如果有人对这种恶劣的生活状态表示不满,就被加上“反社会主义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等头衔,批判斗争,处境就更恶劣了。
   亿万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的这种生活状态充分表明,经过公社化后的农民,一切权利都被剥夺殆尽,沦落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虽然在名义上他们仍是国家的主人,毛泽东甚至号召城市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但这丝毫也没有改变农奴的悲惨地位。1978年安徽小岗村的农奴冒着生命危险实行包产到户,按血手印立下盟誓,相互约定,如果有人因此受害而死,其子女由生者代为抚养。这个事实,典型地反映出农奴生活的艰辛和公社统治的严酷。
   另一个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是贱民阶级,它是政治运动的产物。所谓政治运动,说白了就是发动广大群众打击少数特定对象,并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利的运动。被划为“地富反坏”的“四类分子”,即使按照官方的标准,也有很多不应划进来的。但在“和平土改”、“地富路线”、“右倾思想”、“包庇反革命分子”等等强大的政治压力下,那些土改工作队员不得不扩大打击面,“分子”群体不断膨胀,甚至有些土改后勤劳致富的农民也被划为“新富农”而打入“四类分子”的队伍。
   “四类分子”真正形成为贱民阶级,是在经过反右运动,“四类分子”扩充为“五类分子”之后。在此之前,“四类分子”虽然备受歧视凌辱,但官方文件承诺,经过劳动若干年后,他们可以摘掉“地富反坏”的帽子,恢复公民地位。而在毛泽东把反右运动定性为“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后,对“四类分子”的监督管制也被提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高度。他们同右派分子一起,都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从而由被“专政”的零散“敌人”,演化成为与社会主义不共戴天的敌对阶级。他们日日夜夜都承受着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压力,处在风声鹤唳的紧张状态里;社会上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他们便被拉出来批判斗争;节庆期间,对他们的管制警戒更加严厉。最为荒唐的是每年10月10日,对他们都要采取特殊措施,或是加强警戒,专人监视;或是集中起来,“学习”一天。为什么呢?因为这一天是中华民国的国庆日,专政者生怕这些“国民党的残渣余孽”造反生事,所以要严加监管。无产阶级专政的神经居然脆弱到这种程度,真令人啼笑皆非!
   贱民阶级还包括“五类分子”的亲属子女,他们除在政治上备受歧视外,在上学、参军、婚姻、就业等社会生活中也是低人一等,处处受到排斥、打击,在阶级斗争的高潮里,还要接受莫名其妙的批判斗争。沉重的“出身论”,使他们从小就成为社会异化的受害者。
   在贱民阶级中,大量被送往劳改场所和生活在农村的“五类分子”,承受着最为沉重的压迫和剥削。他们是贱民中的农奴,农奴里的贱民。所谓“劳动改造”,是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例如在甘肃酒泉夹边沟劳改农场的三千多名右派,不到两年就死了两千多人,仅有八百多人生还。从近几年出版的一些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的书刊上可以看到,几乎每一个从生到死的右派分子,都经历了惨绝人寰的最后挣扎,结果抛尸荒野,骸骨无存。这就是许多贱民的悲惨结局。
   不久前看到一篇文章,说“改革开放前的30年的传统就是平等”。这位作者为了美化毛泽东时代,竟然昧着良心,抹杀事实,实在令人齿冷。在那个年代里,几亿农奴一贫如洗,连外出乞讨的自由都没有,几千万人坐而待毙;成千上万贱民在社会最底层的生死线上经受煎熬,垂死挣扎。请问,这是哪门子的平等?即使是有幸没有被划“敌对阶级”的公民,在连绵不绝的政治运动里,在那些积极参加批判斗争的积极分子同挨批挨斗的运动对象之间,难道还有什么平等可言吗?
   粉碎四人帮后,安徽等地的农奴自发地站了起来,砸烂人民公社的牢笼,以包产到户实现自己的权利,从农奴地位里挣脱出来,向自由农民回归。至于贱民阶级,胡耀邦以快刀斩乱麻的胆略和勇气,平反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冤假错案,使千千万万贱民脱离苦海,回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建国后第一个30年的最后年月,就以两个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解放,宣告了毛泽东时代的结束。
   由于农奴阶级和贱民阶级获得解放,第二个30年的头十年,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等的时期。改革开放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胡赵新政”则改善了人民的精神生活。虽然有极左思潮和专制主义的不断干扰,但总的说来,整个社会欣欣向荣。在经济逐步市场化的同时,出现了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的趋势。当然,所谓平等,指的是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而不是、也不可能是能力的平等,财富的平等,劳动岗位和工作职位的平等。
   但1989年的枪声,打断了这个良好的发展趋势。以反腐败和政治民主化为主要诉求的民主运动既遭到镇压,腐败和专制统治必然随之加强。邓小平1992年的南巡讲话虽然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民营经济的繁荣,但腐败和专制这两大致命毒剂的注入和强化,却使经济体制改革走上歧途。国有企业的改革,既不经过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会的研究讨论,更不容许职工分享改革的好处,拒绝拿出国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分配给职工。有些国有企业在经过职工讨论后把企业的部分产权分给职工,这个完全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改革方向,却被当时的“经济沙皇”斥为“国有资产流失”,勒令已经这样做了的企业恢复原状。于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行股份制也好,“国退民进”也好,都成了有权势者掠夺国家资财和职工的大好机会。或者被经营管理者以极低的价格收购,有的甚至“空手套白狼”,以将要收购的企业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自己不费分文就把企业攫为己有;或者官商勾结,有关官员收取贿赂后,把国有企业廉价转让给私商。改革的结果,前者孕育了权贵资产阶级,后者孕育了豪强资产阶级。企业职工则被“买断工龄”,踢出劳动岗位。有些虽然还挂着国有企业的牌子,但经过改制,多数被有权有势、既富且贵的官员或“八旗子弟”所掌握。他们随意挥霍国家资财,为自己规定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工资。这些凭借政治特权和经济特权暴富的新富豪,连同八十年代依靠权势倒卖批条、走私贩私而大发横财的门阀子弟,与国有企业改革所孕育的权贵、豪强,构成为两个新的剥削阶级。他们或采取行政手段,或利用专政力量,或与黑社会沆瀣一气,侵害老百姓的权益,从中获取不义之财。近几年来每年数万起群发性事件,大部分是由他们侵占农田、拆毁民房而引起的。他们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他们剥削、压迫老百姓,和老百姓的维权抗争,是当前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社会不平等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埋藏着爆发社会严重危机的隐患。这是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没有注意社会平等的结果。平等是普世价值的重要内容,漠视社会平等,正是“指导思想上没有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的反映。
   为了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是逐步剥夺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所聚敛的不义之财,制定《社会平等法》,通过高税收、查罪行、上法庭、罚没财产等法律手段,把他们从国家和人民那里掠夺来的财富归还原主。另一方面,扩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享有平等的监督权、参与权、出版权、结社权、集会权等等自由权利。当然,要实现这两方面的平等要求是非常困难的,但如果指导思想上能够进行彻底的转变,实现社会平等化不是没有可能的。
   (五)简短的结语
   综合以上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诸领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的分析,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
   第一,实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是我国必须“经过”的民主主义过程,是不可逾越的历史发展阶段。这是现阶段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当政者应该明智地选择历史必由之路,不要违抗历史发展规律。
   第二,就这“四化”来说,市场、民主、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的目标就是实现普世价值,指导思想上有没有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是改革是否能够达到“四化”目标的决定性关键。
   第三,3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市场化的成绩显著。它发展了生产力,改善了人民生活,增强了国家实力,培育了中产阶级,融入了全球化进程,等等。但对垄断经济的保护,却给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危害。至于政治、文化、社会、三大领域的改革,都只是在一些技术性行政性的问题上作一些修补,远未触及政治民主、文化自由、社会平等的本质问题,很难说是已经取得“重大成绩”。
   第四,所谓改革开放,通常都把开放理解为对外开放,向外资、外企开放。其实,开放更为重要的含义是对内开放,改革开放两者相需为用。经济上的开放是开放垄断领域,让民营企业进入,让职工参与管理、监督,让民众参与价格变动等等;政治上的开放意味着允许公民参政议政,可以选择政府、监督政府;文化上的开放包括解除思想禁锢,实现新闻自由,开放报禁、刊禁等等;社会领域的开放则要求结社自由,取消限制人身自由和各种歧视性的法规等。总之,改革意味着开放,开放也意味着改革。
   第五,就目前的状况来说,要实现四大领域的“四化”,无异于水中捞月,镜里取花。但既然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我们迟早要“经过”的历史过程,那么,迟化不如早化,迟经过不如早经过。历史必将推出能够把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提上日程的人物,这样的人物,不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都将青史留名,流芳百世。
   第六,“四化”的关键是政治民主化,目前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的诸多弊端,无不来源于政治权力的不受制约与监督。在现行的专制体制下,任何掌握政治权力的人,都可以滥用他的权力来化公为私、损人利己,这是各个领域腐败丛生的总根源。所以,在四大领域的改革中,应当把改革政治体制放在首要的位置。目前,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喧声甚嚣尘上,我们更应该大声疾呼: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
   顺祝
   秋安!
   
    杜 光
   2009年8月25日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直排本第3卷第1083页。
2、同上,第2卷第622页。
3、见于《周易*系辞下》第二章,《孟子*公孙丑下》。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256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20卷第126页。
6、《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
7、《杨献珍传》,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265页。
老蒋当年剿匪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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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著

帖子老蒋当年剿匪不力 » 2014年3月10日

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
  
  自从前年下半年某些政治势力掀起批判普世价值的高潮以来,谴责温家宝的风声不绝于耳。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借批判普世价值之名含沙射影、指桑骂槐,接着是张勤德的《对温家宝总理的六条意见》,再是署名为李必胜者所写的《对30年改革十大失误原因和责任的追问》。这两篇文章声势汹汹地把改革开放以来所出现的种种社会恶疾,一股脑儿都算在温家宝的头上,把他描画成为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直欲掀起“全国共讨之,全民共诛之”的“大批判”高潮,置温家宝于死地。
   近一年来,对普世价值的批判渐趋低潮,但批温之声却仍然持续不断,批温的主力是毛左派和权贵势力。这两股政治力量走的本来不是一条路,一个企图在中国恢复毛泽东时代,一个致力于维持现状,以保护既得利益。但他们在一个问题上有着共同的语言,那就是反对政治体制改革。批判普世价值和温家宝,实质就在于抵制政治体制改革。我在去年12月写的《哪里来的“赵紫阳集团”?》一文里指出:“批判普世价值的人士所反对的,不是普世价值这个概念,甚至也不是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价值理念;他们所反对的,是根据这些价值理念来设计和建设的制度。他们反对按照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理念来改革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至于批判温家宝,根本原因也在于他赞成普世价值,主张政治体制改革。早在2006年9月,他在接受5家媒体采访时就说过:“民主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在2007年2月的一篇文章里,他进一步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2008年他在美国接受CNN采访时说:“我相信我们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推进政治改革。因为发展是全面的,所以改革也应该是全面的。”这些讲话无疑强烈地触动了那些政治体制改革反对者的神经。于是,他们借司马南挑起普世价值争论的由头,掀起批判普世价值的高潮,并把这股批判的烈火引向温家宝。
   不久以前,温家宝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纪念胡耀邦逝世21周年的文章,竟引起毛派的狂怒。他们发表文章大肆毁谤、污蔑胡耀邦,把胡耀邦说成是“中国诸多灾难形成的标志性人物”。他们说胡耀邦主持的平反冤假错案是对老百姓的政治权利的全面剥夺,对造反派的反攻倒算和血腥报复;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则被贬斥为摧毁中华民族道德体系和伦理基础的“兽性化口号”。如此颠倒是非,伪造历史,用令人齿冷的文革手法来否定胡耀邦,借此打击温家宝。这个事实,充分暴露这些毛派的文革余孽真面目。
   接着是张宏良的《千古兴亡 亡于一相》,把两三千年的中国历史,描述为“宰相亡国史”,以古喻今,用来影射给国家带来最大危险,威胁着民族命运和国家前途的,是当朝宰相——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大教授玩弄小儿科,堪称当代一绝。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所谓“赵紫阳集团”的新概念。去年有一篇文章批判陈奎元反对普世价值的谬论,竟被毛派说成是“赵紫阳集团的大反攻”。他们危言耸听地说什么“赵紫阳集团是当前最危险的敌人”,“眼下我们面临的斗争焦点,是如何防止和反对赵紫阳集团”。而且不点名地把温家宝封为“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稍微有点当代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赵紫阳和胡耀邦是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带头人。把温家宝看做“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一方面反映出毛派反对改革的本性,同时也说明温家宝受到他们攻击、毁谤的真正原因,是他坚持了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
   “赵紫阳集团”的提出,并且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温家宝,表现出毛派的策略与机心:
   首先,离间、破坏“胡温体制”。虽然胡锦涛也说过一些承认普世价值的话,如:“依法保障人民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年4月在耶鲁大学讲话)、“我们衷心希望各国人民自由、平等、和谐、幸福地生活在同一个蓝天之下”(2008年新年贺词)、“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2008年5月7日签署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但毛派却只批温而不及胡;给温家宝戴上“赵紫阳集团的新头子”的荆棘冠冕,更把胡锦涛排除在改革派之外。表面上是拉胡倒温,实际上是通过打击温家宝来架空胡锦涛,这已成为毛派近几年的主要策略原则。
   其次,把改革派缩小为一个集团,颇有“长自己志气,灭他人威风”的劲头,为毛派战友壮胆,吓唬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打出赵紫阳的名号,则是利用了当局幽禁赵紫阳达15年的政治优势,制造自己与当局一致的假象,突出改革派的孤立和不合时宜,蒙骗民众。
   再次,把“赵紫阳集团”从体制内分离出来,以抚慰、拉拢权贵集团。毛派近年来十分注意拉拢体制内反对改革的政治力量,而且颇有成效。国庆60周年的“毛泽东思想方阵”,重庆的“红歌”、“红短信”,都表现出权贵集团向毛派靠拢和两者配合默契的趋向。特别是中国工人(共产)党去年7月23日到8月1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56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会议期间还浩浩荡荡地参拜了“毛主席纪念堂”。这个事实说明什么问题呢?在国家安全部门的严密监视和控制之下,许多学术性的研讨会都被勒令禁止,我们有些老年人准备在一起喝喝茶,谈谈天,或者是就一部新书座谈一下,都要受到阻拦或禁止,而一个党派的有五十多人参加的代表大会,会期长达7天,而且来自全国各地,开会之外,要吃要住,这些都是在国安部门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居然安然无恙。没有权贵集团的支持、默许、配合,这个分裂性的党派能够这么顺利建立吗?
   令人意外的是,除了毛派和权贵集团合力批温外,近来还有些民主派自由派的朋友也参加了批温的队伍,形成了新的批温大合唱。不同的是,毛派和权贵集团反对政治体制改革,而新的批温人士反对的却是由共产党来主导或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其实,反对由共产党来主导或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不是近一两年才出现的,但把批判的矛头集中在温家宝身上,却是近期才有的现象。这个值得注意的趋向是许多客观条件积累而成的。在八十年代的“胡赵新政”时期,民众曾经把未来的发展寄托在共产党的领导上,1989年的和平示威,提出反腐败和政治民主两大诉求,实际上是表达这种期望的特殊形式。不幸的是,暴力镇压了和平,粉碎了许多人对共产党的期待。但是,人们还是希望着、等待着。熬过江泽民当政的13年,盼来了“胡温体制”。“胡温体制”曾经给许多人带来美好的想象和期盼。可是,8年过去了,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又一次地陷入了失望的深渊。不少人对共产党丧失了信心,不寄予任何希望,甚至认为只有根除共产党,中国才有前途。所以,他们乐于见到共产党的腐朽溃烂,脱离群众,不可救药。可是,温家宝却以一种开明的、亲民的改革派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欺骗民众的假象,它会给老百姓带来对共产党的幻想,阻碍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进步。毛派和权贵们对温家宝的诋毁和攻击,更使他们觉得温家宝是共产党内的积极因素,他的存在和当政,不利于共产党的加速腐烂。
   但是,他们的思维方法却同毛派如出一辙,如把目前社会上的种种不良现象,包括舆论钳制、政治迫害、经济停滞等等,都归罪于温家宝,甚至责备他要对刘晓波、谭作人等的判刑负责。对于温家宝的亲民、流泪、谈民主,则斥之为“作秀”,“更具欺骗性”,“危害性反而更大”。最近博讯网上有一篇说温家宝“左右开弓打压批评”的文章,谈到张宏良博客被封、廖祖笙因撰写批温文章受到国保威胁而宣布“不再写作政论、时评的声明”、余杰因准备出版《中国影帝温家宝》书稿被国保警告,等,认为都是温家宝打压的结果。所以文末有“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的结论。这位作者凭什么根据可以做出如此肯定的判断?也许,在这位作者看来,凭臆想,凭感情,就可以独立地判定是非。这是许多批温文章的通病。就以他这篇文章所说的事实来看,打压批温作者有三种可能:最大的可能是那些主管宣传和政法的人员自行干预,因为他们习惯于把官员形象等同于国家利益,以此为借口作威作福;最小的可能是温家宝亲自指令宣传和国安部门,封杀一切对他的批判,这个可能性几乎等于零;此外,还不应排除另一种可能,掌握宣传和政法大权的权贵们有意制造扼杀批温文章的事件,以败坏温家宝在老百姓中的声誉。在这三种可能性里,作者选择的是最不可能的那种可能性。为什么呢?恐怕只能归因于某种“反共情结”:他们期待着共产党的腐烂溃灭,而温家宝所代表的却是共产党内那股健康的、开明的、可以抑制腐烂的力量,在他们的眼里,这是共产党用来欺骗老百姓、挽救民心的招牌。
   存在某种反共情结是可以理解的。六十年来,共产党的错误政策造成了无可计数的冤案,导致亿万公民倾家荡产甚至死于非命,使大量拥护者转变为反对者。俗话说得好,“冤家宜解不宜结”,“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开这个冤仇之结的,只能是施加伤害、造成恶果的一方。这就是说,执政者应当主动采取措施,承认错误,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这样才能化解民间的怨气、戾气,共建和谐社会。无奈当政者毫无这种政治器量,他们不但拒绝公布历史真相,拒绝承担应有的政治责任,而且还不许民众讨论、反思某些历史上的重大问题,这就更加深了民间的这种抱怨、对立,甚至怀恨的情结。
   正是这种反共情结影响了许多朋友的判断力。我认为,真正忧国忧民的人士应该超越反共情结,正视当前中国的现实:共产党目前有七千多万党员,并且全面掌握着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甚至军队的领导权,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没有任何政治力量可以摧毁它、取代它。因此,期待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不能不承认这个政党的领导。尽管它在思想、文化、政法、社会等领域的专制日益加剧、日益严峻,但这个趋势并非是不可逆转的。这个政党不是铁板一块,也绝不是没有完善化、民主化的可能。批温高潮,正标志着分裂和剧变的开端,转型和改弦易辙的征兆。它在七八十年代曾经产生过胡耀邦、赵紫阳那样的主张民主自由的改革派领导人,为什么今后就不能再出现王耀邦、张紫阳,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把中国引上民主自由、健康发展的道路呢?
   杜导正7月8日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我认为中南海是两种主张、两个力量在那里较量。”我认为,这“两种主张、两个力量”,一个是主张保持现状、腐败透顶的权贵集团,一个是主张改革开放、开明健康的进步力量。对于前者,我们不能寄以任何希望。但这个集团目前正主导着大政方针的决策权,遍布各个层次的大小权贵,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进步力量则被排挤而日益边缘化,以至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维护民众权益的法规政令,往往由于某些中央机关和地方诸侯的阻挠而无法贯彻,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就是目前这种权力格局的生动刻画。在这两种力量的较量中,支持主张改革的力量,就是对权贵集团的打击;相反,打击改革的力量,就支持了权贵集团。目前的批温高潮,实质上是权贵和毛派向改革派进击的表现。面对两种力量的较量和对决,希望所有朋友都能做出明智的抉择。
   在权贵集团和毛派日益合流的危急形势下,一切主张改革和民主的力量都应密切合作,“团结就是力量”,这个团结的力量包括在朝在野的所有主张改革和民主的人士。朝野改革力量的团结和合作,最终将主导社会发展的方向,把中国引上政治民主、文化自由、社会平等的轨道。目前的批温高潮,既表现出权贵集团和毛派的得意和猖狂,也反映出他们内心的紧张和恐惧,说明他们已经黔驴技穷,只能以对温家宝个人的人身攻击,来实现铲除在朝的改革力量的妄想。这种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企图,是绝对不会得逞的。
   
    2010年7月14日
回应《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
引起的波澜
  
  我的《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在网上发表后,引起了朋友们的广泛议论,多数评论者倾向于认同我的观点,也有一些朋友提出了不同意见。有这么多朋友注意和关心这篇文章,使我感到十分欣慰。因为这篇文章所谈的问题,涉及中国的发展路径的选择和改革前景的估计,而探讨这样宏大的主题,非常需要广大公民的关怀和参与,大家踊跃提出自己的看法。所以,我乐于见到围绕这篇文章的议论,包括对我进行批评的论述。我尊重他们发表不同见解的权利,更赞赏他们对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关切。不同观点的碰撞、交流,是寻求真理的必不可少的途径。因此,我觉得有必要进一步阐述我在那篇文章里的看法。
   我对我国的改革路径和发展前景的思索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展开的:
   首先,中国目前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压制民主自由的政治体制,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政治权力,是现阶段贪污腐败、两极分化、道德沦丧、人心涣散等等不良现象的总根源,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态,非改革政治体制不可。
   其次,改革的方式,是暴力革命,还是和平变革?我认为,暴力革命是不可取的,这不但因为暴力革命将造成极大的破坏,使人民再次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且,强大的武装力量和组织严密的共产党,使暴力行动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但是,遍布各地的官民冲突、犹如不计其数的星星之火,随时有可能点燃暴力的引信。为了避免暴力革命的灾难,有必要把冲突引上合情合理合法的轨道,以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争端。不论是一个具体的冲突案例,还是政治体制的变革,和平非暴力都是代价最少的方式。
   第三,和平变革的可能性,存在于朝野主张政治改革的民主力量的团结与合作之中。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农村的包产到户和乡镇企业,推动了当政者改革经济体制的决心;当局推行改革开放的方针,获得了广大民众的拥护,这是朝野一致带来社会良性发展的历史证明。与此鲜明对照的是1989年的朝野对立,血腥镇压,造成了社会的全面倒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都昭示了朝野合作对于社会健康发展的意义。
   第四,1989年的惨剧,把朝野主张改革的民主力量几乎一网打尽。但经过20年来的反思和孕育,民间逐渐恢复并发展了主张宪政民主的舆论力量;公民意识的觉醒,维权运动的高涨,公共知识分子队伍的扩大,使公民社会呼之欲出;互联网的普及,更为民间的改革力量提供了发育滋长的园地。
   第五,但是,从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考量,改革的主导力量还是在朝而不在野。在目前的最高权力结构中,大体上有三种政治力量:第一种力量是占据决策主导地位的权贵集团。这个阶级集团孕育于八十年代——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个依仗权力和父辈的勋位而致富的群体,他们利用价格双轨制倒卖批条,走私贩私,聚敛财富。形成于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为他们提供了掠夺国家财富、抢占国企高管地位的机会;民营经济的兴起则使他们有了更多的官商勾结、敲诈勒索的对象。成长于新世纪——地产业的崛起和土地财政,加剧了他们对老百姓的掠夺;卖官鬻爵,贪污渎职,实现了从官僚到权贵的转化。这个集团垄断了决策和指挥大权,特别是在舆论宣传和政法领域。他们反对改革政治体制,力求维持现状,因为目前的政治体制最有利于他们保持既得利益,也最有利于他们继续获取更大的利益。
   第二种政治力量是改革的反对派,他们从八十年代以来,就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和平演变”等幌子诋毁改革;后来又多次上送万言书,再三申述他们反对改革的主张;近两年来,他们公然分裂共产党,成立毛泽东主义共产党和中国工人(共产)党,主张恢复毛泽东体制,回到毛泽东时代。为了扩大在朝的影响,他们寻求权贵集团的庇护,结成了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联盟。
   还有一股政治力量,是主张改革政治体制的开明派。他们在1989年的大镇压时遭到毁灭性的打击,直到现在还没有恢复元气,但十多年来仍然不绝如缕,在艰难的条件下发出微弱的呼声。如在最高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里,九十年代就有人提出重新评价“六四”,在乡镇实行领导人普选制,在县级实行领导人选举试点等主张。近几年里,他们多次表示对民主自由的期许;虽然在许多问题的决策上被边缘化,但在经济领域,仍然掌握着决策的主导权,为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前年开始的对于普世价值的大批判,实质上是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舆论大演练,是朝野的反改革势力讨伐在朝改革派的联合行动。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最高领导层的改革力量的复苏,已经引起权贵集团和毛派的警觉,司马南挑起的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正好给他们提供了绝妙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二十多年来,朝野的改革力量首次共同面对朝野反改革派的联合进攻,从而开启了联合对决的新局面。遗憾的是,民间的民主力量,多数没有认识到普世价值争论对于改革政治体制、建立宪政民主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没有积极参与,以致让权贵和毛派占尽优势。
   第七,推进非暴力的和平变革,需要在朝在野的改革力量的联合与协作。在朝的三种政治力量里,我们应该团结、联合哪一股力量?如果说,领导层的政治分野在两三年前还不十分明朗的话,那么,经过普世价值的争论,总可以做出判断了吧。我们要团结联合的,是反对普世价值的政治力量,还是赞成普世价值的政治力量?这个答案应该是不难做出的。
   以上七点,就是我对《试析“批温高潮”的来龙去脉》所引起的波澜的回应,也是我对这篇文章的进一步的说明。
   
    2010年7月27日
   
   



第二部分——论《08宪章》

08宪章: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

   一、理性的、和解的、合作的宣言
   “08宪章”的发布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注意,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反对者大体上包括三类情况:第一类是海外的一些反共人士,他们认为“08宪章”的发布,旨在“为共产极权思想留一条生路”,“让中共苟延残喘”,甚至是“掩盖中共罪行,欺骗民众”,实际上是“与虎谋皮”,不会有什么效果。第二类是毛极左派,他们攻击“08宪章”是“彻底实现资本主义复辟的纲领”,“企图颠覆我国社会政治制度的反革命行动纲领”,“使中国重新成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甚至詈骂“08宪章”的签署者是“汉奸”、“卖国贼”、“外国资产阶级代理人”。第三类是执政当局中的顽固派,他们把“08宪章”看做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敌对势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所以运用国家权力,查抄了“08宪章”起草者张祖桦的家,拘捕了另一起草者刘晓波,对部分签署者采取传讯、监控、跟踪等违宪违法的措施,甚至严格控制报刊媒体和互联网,禁止“08宪章”的传播。
   这三类“08宪章”的反对者,政治立场大相径庭,但在反对“08宪章”这一点上,却表现出奇异的一致。这种少有的政治现象,说明“08宪章”激起了从三个不同的方向阻遏社会进步的政治势力的“同仇敌忾”,这个事实本身,就衬托出“08宪章”的巨大意义。
   “08宪章”立场温和,持论理性,语气平缓,态度和解。它认为我国目前“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以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为了避免“灾难性的暴力冲突”,应该改革现行政治体制。为此,它提出了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等六条价值理念,十九点基本主张。这些价值理念和基本主张,有些是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后来的两个权利宣言明确记载了的,有些是共产党在四十年代的《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的社论和文章里多次强调过的,有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有着具体规定的,以宪章的形式发布这些理念和主张,可以为社会提供一个探讨社会改革的方向和途径的平台。
   作为“08宪章”的签署者,我认为它确实描划出中国的合乎历史规律的发展前景,是我们应该努力促其实现的政治蓝图,至少是一张可供参考的蓝图。但是,我们(我认为其他签署者也会同意这一点)并不想把它强加于人。我们欢迎社会各界接受它,同意它,支持它,也欢迎大家对它提出质疑、批评、驳难。真理是愈辨愈明的,我只是希望能有一个自由的、宽松的环境,使所有关心国家命运的人,都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同寻求社会发展的康庄大道,实现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最佳途径。“08宪章”是一个可以讨论、修订的改革方案,可以成为这个大讨论的基础和参照系。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这是唯一既对现有体制进行深刻的批判、又设计了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完整路线图、并且充满了和解合作精神的文献。这是一份理性的宣言,同时,也是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
   我说“08宪章”是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它虽然提出了一些目前的当政者难以接受的改革目标,但通篇文字温和、理性,充满善意,且怀有期待,它没有丝毫暴力推翻现政权的意图,相反,字里行间,洋溢着和平改革现有体制的愿望。至于思想观点的分歧,完全可以通过讨论、对话来取得一致。民间和官方在哪个问题上有了共同认识,就可以先在哪个问题上进行改革。我国的体制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只有在官民和解、朝野合作的前提下,才能够完满实现。
   作为“08宪章”的签署者,我反对任何企图通过暴力来改变现有政治秩序的作为。因为在现有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暴力革命不会带来任何建设性的成果,它只能造成极大的破坏: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山河破碎,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毁于一旦,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荡然无存。这是谁也不愿意见到的前景。因此,和解、合作、非暴力,应该是我们改造社会的最佳选择。“08宪章”就是适应这个社会需求而出现的。
   二、摆脱困境的最佳选择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08宪章”其实也应该是执政党摆脱目前困境的最佳选择。
   首先,“08宪章”指出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由于九十年代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歧途,社会上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贪腐遍地、社会动荡、道德沦丧等等不良现象。严重的社会危机,因当前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和改革停滞而更加尖锐。如何克服面临的危机,摆脱目前的困境,已经成为举国上下共同关心的焦点。“08宪章”指出“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点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而没有法治和宪政,关键在于“党比法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虽然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法律却往往屈从于各级党政第一把手的意志。不受限制、不受监督的政治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是一切丑恶现象的总根源。所以,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民主法治的政治结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应该是当前改革的唯一出路。“08宪章”提出的六条价值理念,十九点基本主张,为政治体制改革指出了方向和途径,很值得当政者认真考虑。
   其次,中国共产党执政六十年来,十分缺乏反思检讨、总结历史教训的精神,对历次政治运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六四”等等历史关节,不但自己不认真反省总结,而且禁止民间进行探讨研究。当然,六十年来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挽回了,但总结这些错误的教训,却可以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精神财富。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思想解放运动,虽然仅仅是十分初步的反思和回顾,便给改革开放打下了坚固的思想基础。可惜的是这个运动刚开始初见成效,就被邓小平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打断了。不肯反思总结的结果,使专制权力长期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僵化的顽固的传统观念无法克服。“08宪章”提出的价值理念和基本主张,为执政党提供了总结经验教训的参照系,两相对比,更有利于发现问题所在,取得经验教训,
   再次,“08宪章”的和解合作精神是消解目前这个充满着暴戾之气的社会的清醒剂。由于五六十年代的政治运动和大跃进、文化大革命败坏了社会的道德风貌,而禁止反思、总结历史教训,又堵塞了治疗社会创伤和道德缺陷的途径,以致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条件下,广大群众丧失了追求美好未来的理念,目光短浅,唯利是求,社会道德江河日下。“08宪章”为全体公民展示了中国发展的绚丽图景,吸引人们关注祖国的未来,从拜金主义转向民主主义,这对于改变社会风气、提高公民素质,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最后,“08宪章”可以成为执政党清除污垢、完善自身的契机。九十年代以来,执政党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曾多次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党内教育,如“三讲”、“三个代表”、“先进性教育”、“提高执政能力”等等,但收效甚微,甚至,进行一次教育,就搞一次形式主义,反而使党风更加败坏。就理念来说,共产主义过于虚渺,遥不可及;社会主义名不符实,流于口是心非。广大党员没有高尚的理念和奋斗的目标,加上权力没有制约,许多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私欲膨胀,贪污腐化,以致民间有“不反腐败要亡国,反腐败就要亡党”之讥。此话虽然有点危言耸听,但确实是值得重视的警钟。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是重塑理念,确立民主主义的近期目标。毛泽东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国虽然号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实际上,不论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都还没有“经过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相距甚远。而由于过去党内教育的失误,党员对民主主义不甚了了;至于怎样“经过”,更是无从谈起。“08宪章”对民主主义作了最简要、最明确的概括,实现“08宪章”,就意味着“经过民主主义”;共产党员今天为民主主义而奋斗,就是为明天的社会主义准备条件。把党内教育放在这样一个切合实际的基点上,与严惩贪污腐败双管齐下,才能脱胎换骨,摆脱目前的困境,挽回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重建执政的合法性。
   三、对“08宪章”的几个问题的解读
   由于长期以来指导思想对民主主义的排斥和批判,人们对民主主义所知甚少,甚至存在着许多误解曲解,因而在有些问题上,对“08宪章”难以理解,难以接受。而“08宪章”要用最简略的文字来表达最丰富的内容,无法展开论述。这里,我想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对“08宪章”里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些解读。
(一)关于修改宪法问题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是一切国内法的母法。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范围,确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切公民和政党、团体、机关、部队,都必须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从而保证社会生活的井然有序。宪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它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近代宪法多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但宪法形式在社会契约论出现以前就已经有了,最早的宪法是英国在1215年颁布的《自由大宪章》,它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同时给予臣民一定的自由,1676年根据《自由大宪章》第39条制定的《人身保护律》,是进一步保障人民权利的法案。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为近代宪法提供了许多最根本的原则,其核心就是公民权利。我国最早的宪法是光绪34年(1908年)的《宪法大纲》,它在所附的《臣民权利义务》里,规定了臣民的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的自由,财产和居住不受侵扰,非按法律规定不得逮捕、监禁、处罚等,一百年来,宪法几经变化,内容各有不同,但公民的自由权利,一直是宪法的重要内容。我们现行的宪法是2004年修订的,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算起,已经50年了,关于公民自由权利的条文,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有迁徙和罢工的自由权利先后被删掉了),但这些权利的实现,却实在不能令人满意。“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条款,也没有切实履行。宪法的文本和实践产生这种悖谬现象的原因,在于宪法本身存在着限制公民实现主权和自由权利的条文。所以“08宪章”提出“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真正成为公共权力的许可状。”
   现行宪法中有哪些“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呢?我认为,最成问题的是宪法的序言。序言全文将近两千五百字,叙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就,并将继续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然后是阶级斗争、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国际关系等。我查阅了28个国家的36部宪法,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苏联东欧解体前,所谓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宪法大部分有长篇序言,南斯拉夫的宪法序言甚至长达一万余字;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大部分只有很简短的序言或没有序言。在序言中提到党的领导的,只有南斯拉夫、保加利亚和缅甸,都是在历史叙述中提了一下,《多哥共和国宪法》(1980年)则是明确规定“多哥人民联盟党是唯一的政党。它凌驾于国家所有机构之上。”但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序言像中国这样再三强调共产党的领导的。十分明显,强调的目的,就是要确立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
   应该指出,在宪法里规定国家由某个政党领导,这是同现代宪法精神背道而驰的。既然是主权在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把国家的权力托付给谁,就应该由人民来选择。除了人民,谁也没有权利指定或自封为国家的领导者。用宪法的形式确立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意味着公民是否可以享受宪法规定的自由权利,享受到什么程度,哪些人能够享受,都要靠共产党恩赐。这显然是“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
   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写进宪法,也是很不恰当的。这部分的文字,1982年宪法是这样表述的:“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1993年加上“坚持改革开放”,1999年在“指引下”的前面增加“邓小平理论”,2004年又增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在胡乔木的策划下,为了阻遏思想解放的高潮而提出来的。它在理论上是错误的,每一条都是经不起剖析的,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是抹杀公民自由权利的四根大棒。它的唯一“好处”,是维护既得利益者的既得利益,巩固专制统治。至于用“重要思想”来拔高它的重要性的“三个代表”,本身就是一个政治笑料,写进党章宪法,更是荒唐透顶。说共产党可以“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已经是对中国人民的智商的挑战,而说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这是《江泽民文选》和《论“三个代表”》里的说法,最初在报纸上的说法是“始终代表着……”)更是对中共党史的讽刺。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把它写进宪法修正案,当时就已经成为国际舆论的笑柄。把这样的文字放在宪法里,简直是对中国公民的侮辱。
   不仅是序言里的某些内容,连整个序言是否需要都是可以考虑的。我倒欣赏1913年的《天坛宪法草案》和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在正文前的导言:“中华民国宪法会议为发扬国光,巩固国圉,增进社会福利,拥护人道尊严,制兹宪法,宣布全国,永矢咸遵,垂之无极。”1934年和193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更加简单:“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付托,遵照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之遗教,制兹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则在“遗教”后增加“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四句。短短几十个字,就把制订宪法的缘起、目的、意义都说清了。我认为这些例子是可以供我们修改宪法参考的。
(二)关于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指的是政府的几种不同职能的权力相互制约,它不是政府机构的组织形式,而是政府各部门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人们把国家权力委托给政府,为了使权力不至过于集中,以致于被官员任意滥用而伤害人民的权利,就需要用权力来限制权力,使不同职能的权力相互制约。这样,既能保证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行,也可以防止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所以,三权分立是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在英语里叫“separation of powers”,意思就是权力的分离,两权也好,三权也好,四权、五权也好,只要是不同职能的政府权力,就需要建立彼此之间的制约机制。至于分立的具体形式,当然应当根据各国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国不同于德国,英国不同于美国,没有什么统一的模式。国民党政府的权力分属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所以他们的宪法被称为“五权宪法”。
   那么,为什么通常把它叫做三权分立呢?这是因为国家权力机构多由立法、司法、行政三种不同职能的部门组成。亚里士多德早在两千二百多年前就在他的《政治学》一书里指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一为有关城邦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其二为行政机能部分,……其三为审判机能。”(1)在最早实现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三种国家权力原来都集中在国王手里,通过1688年“光荣革命”和新兴资产阶级的不断斗争,这些权力才逐渐从国王手里转移出来:立法权力转到国会,行政权力转到内阁,司法权力转到法院。孟德斯鸠根据英国政治结构的演变,在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一书里提出了三权分立的理论。他说: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司法权力必须分开, 因为“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来约束权力。”“政治自由是通过三权的某种分野而建立的。”“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2)这个历史过程说明,三权分立是英国资产阶级经过长期斗争才取得的政治成果,是社会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演变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历史产物,二百多年来,它已经成为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共同的政治原则。
   三权分立作为现代国家的政治原则,它的最大意义在于防止执掌政治权力者独断专行,滥用权力,侵害人民利益,甚至导致专制主义复辟。所以,三权分立既是民主主义的政治成果,也是防止专制主义复辟的利器。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贪污腐化盛行,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动荡,道德沦丧,主要原因是政治权力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和监督,从上到下的工作人员,只要有一点权力,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私利。改变这种局面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改革政治体制,建立权力制衡的机制,实现权力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这也就是“08宪章”提出的“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有些人仿佛是患了三权分立恐惧症,一谈到三权分立,就忙不迭地表态:“我们绝不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那一套”,“我们不能要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似乎,只要把三权分立贴上“西方”和“资产阶级”的标签,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它拒之门外了。这种说法做法,实际上反映了专制主义对民主主义的本能的抗拒。目前我国政治体制的症结,在于以党代政,以党治国,三权都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既不能独立地行使职能范围的权力,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相互制约与监督,这才导致滥用权力与专断盛行,公民的权利屡受侵害而投诉无门,而有权者则可以放心大胆地攫取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实行三权分立,改变这种局面,势必损害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这才是他们反对三权分立的奥秘所在。
   三权分立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各个权力机构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我国目前的政治结构,却是任何权力机构都要听命于共产党,唯共产党的马首是瞻,连高等学校、社会团体、文教部门的领导人都要由党委组织部委派。这种高度集权的专制主义,是现在许多社会弊病的主要根源。三权分立正是治疗专制主义的良药,它一方面把各个政府机构应有的权力还给政府,同时又建立起健全的制约机制。这样不但可以杜绝滥用权力的条件,克服遍布全国的贪腐现象,而且,大陆与台湾的统一也就水到渠成了。
(三)关于军队国家化
军队是保卫国家的领土与安全的武装力量,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和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但是,军队的领导权实际上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手里,即所谓的“党指挥枪”。这在战争年代是可以理解的,为了保持军事指挥的高度统一,部队实行政委制,政治委员握有最后决定权,有它一定的好处。但在建立全国政权之后,就应按照宪法规定,把军队交给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政权机构,党军分开,实现军队国家化。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之一是“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则有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之职权。这就表明,任何重大的军事行动都必须报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通过,才可以付之实施。因为军队掌握着现代化的武装设备,一旦动用,非死即伤。通过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经过委员们的慎重讨论,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权衡利弊,最后作出决定,才能保证军事行动的必要和正确,避免不应有的损失。1989年在出动军队以前,如果能够按照宪法程序提请全国人大讨论,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六四”惨案。所以,那一次军事镇压完全是违反宪法的军事行动,应该查清真相,分清是非;对于武装镇压所造成的不幸后果,必须妥善地加以处理。
   “08宪章”提出“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完全符合于宪法的规定,这样做可以摆正军队、国家、政党三者的关系,有助于克服专制主义,建立民主政治。需要指出,“08宪章”不是军队国家化的首创者,早在六十多年前,中国共产党就曾经提出过军队国家化的主张。1945年在同国民党政府谈判时,共产党的代表团提出“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路。”并且争取写进了国共双方代表签订的《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国民党当政时向国民党要求军队国家化,自己当政时却拒绝军队国家化,这至少不是一个光彩的选择。
   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有一件事情使我感触很深。在我主编《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双月刊时,曾在1989年1月收到一篇主张军队国家化的文章,题目是《从阶级军队向共和国军队的跨越——试论我军领导体制的改革》。文章主张“变党对军队的直接领导为国家对军队的直接领导”,“使军队体制纳入国家统一体制”,“实现军队的国家化”,“党委把权力交给行政首长”,“军队中党的组织不再是权力机构”。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济南军区的一位青年军官,他的文章曾经在军队的一个内部刊物上发表,在军内引起强烈反响。在军委总政治部,有的人赞成,有的人反对。他把文章略加修改,经由中央党校的一个研究生(也是一位青年军官),交到我的手里,我把他编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第2期。但打出清样后,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他们怕因此“触雷”,为慎重起见,只好把它撤下。但这个事情使我了解到,即使是在军队内部,包括军委总政那样的领导机关,也有人倾向于军队国家化。目前,虽然共产党继续加强对军队的控制,但我相信军队国家化迟早是会实现的,因为它是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民主主义的大潮,早晚将冲破“党指挥枪”的旧习。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四)关于“联邦共和国”问题
“08宪章”提出:“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这是对未来的国家模式的一个设想,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不料竟引起一些人的大惊小怪,把它说成是“颠覆国家政权”,“分裂祖国”,把签名者斥之为“卖国叛徒”。真可谓“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
   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组织原则,也可以说国家结构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里,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民族,由于一定的历史的或社会的原因,而在同一主权国家内实现享有一定主权的高度自治。我们从《瑞士联邦宪法》的条文上,可以大体了解它的特征。这个宪法的总则第一条就载明:“瑞士联邦由……等22个有主权的结成联盟的各州人民组成。”第三条:“各州的主权,未经联邦宪法限制者都得自主。凡未委任于联邦政府的权力,概由各州行使。”(3)这部宪法从1874年制定后,到1974年,一百年间修订了37次,但这一条却一直没有修改。目前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大部分都有瑞士宪法所规定的两大特征:一、组成联邦的各州享有主权,但它受着联邦宪法的限制,也就是说,是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主权;二、各州可以行使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外的权力,也就是说,体现各州共同利益的权力集中于联邦国家的中央政府,各州行使的是有关本州事务的权力。但在具体的实施上,各国又各不相同。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20世纪以来,联邦制被广泛用来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手段。”“1971年,世界上共有17个国家实行联邦制,还有18个国家采用了联邦制的分权制原则。”“实践证明,联邦制或类似联邦制的政治体制,是最稳定最持久的政治组织形式之一。”(4)
   可见,联邦制是当今世界上一种通行的政治组织形式,把它列为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更没有理由大加挞伐。熟悉中共党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苏区时期就考虑过联邦共和国的问题。1934年1月经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在规定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时,就明确说明,少数民族可以“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5)同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第五章第24条也提到:“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规定如下:……20、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境内各民族订立组织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条约。”1945年6月12日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里又提到“……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现在有些人把提出联邦共和国视为“叛国卖国”,不知道他们把这些曾经提倡联邦共和国的先辈置于何地?
   四、简短的结语
   “08宪章”引起许多人的讨论,赞成也好,反对也好,都是很自然、很正常的。我深深地相信,“08宪章”所提出的目标必将实现,因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什么时候实现,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将取决于人民的觉悟和当政者的觉醒。只要人民从专制主义、奴隶主义的影响和毛左派的蛊惑下解放出来,只要当权者从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和个人既得利益的枷锁里解脱出来,并且采取理性的、和解的、合作的态度,“08宪章”就有逐步实现的可能。为此,需要一个广泛、深入、持久的启蒙运动。希望当局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使大家有可能通过各种舆论媒体,畅抒所见,而不要像现在这样封锁打压。真理是压不住的,它必将为自己开辟前进的道路。
   本文所述,全是我个人的管见,与“08宪章”的其他签署者无关,不当之处,请关注“08宪章”的朋友们赐教。
   注释:
  1、《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15页。
  2、《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187页、156页。
  3、《中外宪法选编》下册,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113、114页。
  4、《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5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287页。
  5、《中外宪法选编》上册,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87页。
   
    2009年3月1日

强烈抗议对刘晓波的新迫害
   据新华社今天报道,北京市公安机关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对刘晓波正式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已于昨天批准逮捕。这是加之于刘晓波的又一次政治迫害,对于这个严重的事件,我表示强烈的抗议和愤怒的谴责!
   去年12月8日,刘晓波因起草并发起签署“0 8宪章”,被公安机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捕,不久将拘捕改为“监视居住”。这一改变曾经使人们以为当局开始有点尊重事实的转变。今天的事实却表明,对于专横的公安机关,是无法寄以善良期望的。
   给“0 8宪章”加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是非常荒唐的。“0 8宪章”是一个理性的、和解的、合作的宣言,它提出的六条价值理念和十九点基本主张,指出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同时,也为执政党提供了改善自身的良好机会。毛泽东说过“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08宪章”正是一幅“经过民主主义”的路线图。只有满怀爱国之心而又才智洋溢的人,才有可能写出如此切中时弊的社会改革方案。把刘晓波这样的智者爱国者诬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最典型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60周年。60年来的最大教训,无过于把忠贞的爱国者当作危害国家的敌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者,文革中的叛徒、特务、走资派、内人党,等等,多少冤假错案,多少社会精英惨遭残害,这些血的教训难道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继续这种危害社会、戕贼民族的罪恶行径呢?必须指出,如果你们继续怀着这种“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把批评你们、与你们持有不同政见的智者爱国者(还有大量因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而起来抗争的上访者)视为仇雠,肆意迫害,就必然会搞得天怨人怒,以致真的发生“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变,那么,真正的罪魁祸首就是你们!
   我强烈抗议并愤怒谴责北京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倒行逆施,希望最高当局对这个问题有所省悟,及早扭转错误,以慰民心。
    2009年6月24日晚
政治改革的蓝图,宪政民主的丰碑
——纪念《08宪章》发布一 周年
  一年多前,一份南方报纸发表了一篇关于四川地震后救灾情况的报道。编写通讯的记者也许是不经意地用上了“普世价值”这个词儿,却不料搅动了现阶段社会最敏感的政治神经,由此引发了一场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大风暴,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息。
  《0 8宪章》的发布,像晴天霹雳一般震撼着中国的政治舞台,把这场改革反改革的斗争推向新的高潮。掌握了政治主导权的权贵集团,气急败坏地发动了对《08 宪章》的围剿:武的一手是拘捕宪章起草者刘晓波,对许多签署者进行威胁、恐吓,压迫他们退出签名,禁绝《0 8宪章》出现在国内的所有媒体和网站上;文的一手是声讨改革政治体制的呼求,从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主席台上的口诛,到一些御用学者在《求是》杂志及其他报刊上的笔伐。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声浪,一时弥漫着中华大地,甚嚣尘上。
  《0 8 宪章》的出现不是偶然的。
  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曾经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并把改革的长远目标,设定为“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但是,1989年后,体制内外所有坚持政治体制改革的民主力量,都被一网打尽。在强度的政治高压之下,民主自由的呼求,改革政治体制的呼求,在中华大地上几乎销声匿迹。虽然如此,民间的民主潜流却仍在地下涌动,少数不甘于沉默的激进青年结社组党,宣言民主变革,无不遭到残酷的镇压。倒是在文化领域,开始出现一些反思历史、揭露真相的实录、回忆录、访谈录,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疗治着人们的精神饥渴;进入新世纪后,这些为当局所不容的“山寨文化”更如星火燎原,遍及全社会。接着,评论时政得失、宣扬宪政民主的文章、著作,也起而占领民间的文化阵地,并且借助于互联网而扩大影响,形成为一场反专制的民主启蒙运动。改革政治体制,建立宪政民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民众、特别是进步知识分子的共同呼求。如张博树在2007年初提出《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了宪政改革的背景、目标、实施条件和约束条件,认为宪政改革的目标,“就是解构以致终结中国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体制,再造共和,建设名副其实的宪政民主国家。”他的这个研究报告在知识分子中广泛传阅复印,影响很大。
   这些情况表明,提出一个全面的、简约的,在中国实现民主、宪政、共和的文献,时机已经成熟了。《0 8 宪章》于是应运而生。
   《0 8 宪章》指出:我国现行体制“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它重申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的价值理念,提出了19条基本主张,实际上是为政治体制改革描绘出一幅完整的蓝图。1989年后,中共完全抛弃了十三大关于改革政治体制的承诺,《0 8宪章》只不过把它引向更为彻底、更为完备的目标罢了。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困扰,当局只能在“猫论”、“摸论”的指导下,采取实用主义的方针和政策,没有、也不可能认识改革的民主主义性质,更不可能高瞻远瞩地描画未来的宏伟蓝图。现在,这个任务已经由民间的民主力量帮助他们完成了。《08宪章》为当政者提供了一个可以推进改革、完善自身,从而加强执政合法性的明确无误的目标。可是,目光短浅、心胸狭隘的当政者却看不到《0 8宪章》的历史价值,竟把它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宣言,批判查禁,不遗余力。其实,一个“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的政权,迟早要被颠覆,转型为有法治、有宪政的民主政权,这是历史潮流的不可违抗的必然趋势。问题只在于:现有政权的主政者是否能够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自我颠覆这个违背历史潮流的国家政权,建立起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
   《0 8宪章》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也是民主革命的纲领性文献。一百多年来,为了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一代一代的仁人志士殚精竭虑、呕心沥血,提出了许多政治主张,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理论财富;六十年来的一党专政的专制统治,更使我们获得十分沉痛、同时也十分丰富、十分深刻的历史教训。《0 8宪章》就是在继承前人的理论遗产和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产生的。它的内容丰富充实,行文简约明快,既有理论性的深刻论述,又有文献性的高度概括,逻辑严密,分寸有度;它尖锐地揭露了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鲜明地展示实现宪政民主的决心,但始终坚持善意、理性、和解、非暴力的原则立场;它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上,树立了一个和平对话的范例,具有长远的示范意义。
   《0 8宪章》的出现,意味着中国民主运动在经过二十年的沉寂、酝酿、发酵、积聚之后,已经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欧阳懿最近在一篇纪念《0 8宪章》发布一周年的文章里说,经过西单民主墙以来30年的民主运动的洗礼,“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力量积蓄足够将自己放置到一个新的局面和阶段”,“持不同政见运动基本结束,中国社会已经转进到非暴力公民权利实现的阶段。”这样来形容从《0 8宪章》发布前后的形势,我认为还是比较贴切的。《0 8宪章》正是中国民主运动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欧阳懿把它概括为“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重要的里程碑”,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在这个历史丰碑上,记录着人们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思考成果,凝结着大众对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宪政民主的心愿和期待。一切真正“以人为本”的政治家,都应该给以足够的重视,不能等闲视之。
   但是,一年来的事实却令人不胜遗憾。在政法和宣传领域最高决策层面上起主导作用的权贵集团、即特殊利益集团,却把《0 8宪章》视同洪水猛兽,千方百计地加以打压。他们敌视《0 8宪章》,就因为如果按照《0 8 宪章》所描绘的蓝图来改革政治体制,势必危及他们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来封锁信息,不让人们看到《0 8宪章》。他们的恐惧,正好说明他们的虚弱,同时也充分表明,《0 8宪章》是反对专制、争取民主的强大思想武器。为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很有必要扩大对《0 8宪章》的宣传与普及。要努力突破权贵集团的打压与封锁,让更多的民众读到《零八宪章》,由他们自己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断和臧否取舍的抉择;让《0 8宪章》自身的真理性去征服民众,去占领宽阔无垠的社会思想空间。
   进入2010年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民主力量和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专制力量之间,将会继续对抗、斗争,甚至会出现新的高潮。《0 8宪章》是我们争取当权的改革派和广大民众的有力工具,我们有责任把它所阐述的真理转化为力量,让它在改革专制体制、建立宪政民主的伟大历史潮流里,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9年12月8日
   
愚蠢的判决,可耻的判决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这是一个十分愚蠢、十分可耻的判决。
  说它是十分愚蠢的判决,是因为刘晓波一贯坚持以理性的、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改革我国的政治体制,提出了许多具有远见卓识的观点。他是一位真正的爱国者,一贯胸怀祖国,忧国忧民,为争取祖国的民主自由和繁荣昌盛而不懈思考,呕心沥血。虽然多次因此而被捕入狱,却依然不改初衷,著文立言,依法抗争。他起草的《0 8宪章》,是民间一万多名爱国志士发出的改革现行政治体制的宣言,它呼吁官民和解、朝野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正式文献里,曾多次提出要改革政治体制,但从没有向全国人们展示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现在,这个艰巨的任务却由《0 8宪章》完成了。至少,它可以作为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让机关干部和全国公民展开讨论,在这个基础上,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改革政治体制的路线图,按照这个符合于全国人民意愿的路线,稳步前进,以期“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由此可见,《0 8宪章》是一个促进政治改革、推动社会进步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文献。刘晓波也因为起草《0 8宪章》而对国家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而司法当局却要把他判刑,投入监狱。是非颠倒,一至于此,这是多么愚蠢!
   说它是十分可耻的判决,是因为法院判处刘晓波的罪名,既违宪非法,也逆情悖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号刑事判决书里,裁定刘晓波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根据有二,一是他在互联网上发表的六篇文章,二是《0 8宪章》。判决书举出六篇文章里的所谓“造谣、诽谤”的内容:“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判决书还说刘晓波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至于《0 8宪章》,判决书提出的“罪状”是:“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主张,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
   这就是判决书所列的、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11年徒刑的全部依据。我把它一字不漏地照抄在这里,就是想让全国人民都来分析一下,这是“造谣诽谤”、“煽动颠覆”吗?不!这只不过是一个具有历史责任感的公民对掌权者所作的判断和批评,以及对社会发展前景的分析和期待。每一个公民都有对政府的所作所为进行批评、作出自己的判断的权利,你不能因为不同意他的看法就说他是“造谣诽谤”。就以“独裁”为例,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毛泽东发动历次政治运动和文化大革命,邓小平出动军队镇压学生,江泽民下令迫害“FL功”,难道不都是独裁的具体表现吗?他们事先同谁商量过?征求过谁的意见?更不用问有没有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这样重大的、与成千上万公民生死攸关的国家大事,居然完全由一个人决定,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独裁统治吗?
   至于所谓的“煽动颠覆”,颠覆是个动词,说明的是一种摧毁某个对象的行动。在刘晓波的文章和《0 8宪章》里,有哪一行哪一句是“煽动”别人采取行动,去摧毁、推翻政府的?判决书说《0 8宪章》“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就更荒唐了。政治体制改革是“现政权”早就提出的主张,《0 8宪章》不过描绘出政治改革的目标图景,怎么就成了“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了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其实,我说对刘晓波的判决是愚蠢的判决、无耻的判决,还真是高估了政法当局。说他们作了愚蠢的判决,似乎表明他们还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肠,只是错把诤友当敌人了;说他们作了可耻的判决,似乎表明他们还有一点廉耻之心,还知道有耻无耻之分。但是,这些掌握着政法大权的权贵集团,根本就没有什么是非善恶的观念,也不知廉耻为何物,更不会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他们一心要保持现状,以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和权势地位,继续捞取不义之财。这是一些国家的蠹虫,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真正威胁。
   听说刘晓波将提出上诉,我百分之百地支持。在力量对比强弱悬殊的情况下,只要有可能,就绝不能放弃争取公正判决的机会,虽然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希望高层的倾向民主的开明派能在刘晓波这桩冤案里挺身而出,主持正义,还刘晓波以公道。
   在这个刘晓波被判有罪,并且《0 8宪章》被认为是“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的时候,我们除了全力支持刘晓波外,还有必要大力宣传《0 8宪章》,让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它是我国政治体制和社会发展途径的最佳选择,是改革政治体制的明确目标,从而接受它,支持它,或者, 在它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为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良好而巩固的社会基础。一切还有良知的共产党员,想必都记得“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的名言。怎样“经过民主主义”?《0 8宪章》为你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本,希望你们读一读这个文献。我相信,只要你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就一定会独立地作出自己的判断。

2009年12月28日


对自由理念、自由权利的误读
和自由宪章的真谛
不久前有一位朋友给我发来中国社会科学有院董小英的《与“零八宪章”对话》,文章对《08宪章》有所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尖锐的批判。我读后颇有感触,一吐为快。
(一)自由是《0 8宪章》的真谛
   《0 8宪章》已经发布一年多了,在海内外获得了广泛的赞同,签名于其上者已达万余人,但对宪章的理念和基本主张加以阐述、或提出不同见解进行讨论者却寥寥无几。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0 8宪章》的传布。
   我在《0 8宪章》发布一周年时写过一篇纪念文章,题目是《政治改革的蓝图,宪政民主的丰碑》。一位朋友提醒说:不要说是“蓝图”,还是说“草图”吧,是一个可以讨论、可以修改的草图。我同意这个看法。《08宪章》为政治改革描绘出前景,体现了某些爱国公民的理念和期望,但它绝不是一个排斥异见的宣言,相反,它所提出的六条理念和十九点基本主张,都是可以进一步探讨的,或补充,或修改。其实,即使是众多的宪章签署者,也并不见得完全同意这个宪章文本的文字表述。我在网上就读到过有人在文章里表示,他并不同意宪章的某些说法,但赞成宪章的基本理念和多数主张,所以还是签名了。这说明《0 8宪章》确实还有着可以讨论修改的余地。我们不妨把它称为“0 8宪草”。像这样一个事关社会发展方向和民族前途的重大课题,十分需要凝聚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共同画出全面而完善的蓝图,以指导实践。无奈掌握着无限政治权力的集团对《0 8宪章》却充满了恐惧,没有容它发布就抓捕了它的起草者,严令全国媒体不得透露任何关于《0 8宪章》的消息,以致境内民众绝大多数至今不知《0 8宪章》为何物,更不要说议论它的是非了。
   有关当局对《0 8宪章》的封锁和对它的起草者刘晓波的迫害,使我们更感到讨论、宣传《0 8宪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董小英写出《与“零八宪章”对话》,并把它作为《给胡锦涛主席的第三封信》的附件,送达国家最高领导人。这就为讨论《0 8宪章》开辟了一个新的契机,很值得欢迎。
   《与“零八宪章”对话》的主要内容是对自由、平等、民主、宪政、人权等理念的分析与批判,其中着墨最多的是对自由概念和基本主张中的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的分析和批判。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自由是一切宪章法规的灵魂,任何宪法和法律的社会意义,就在于保证社会成员的自由权利。1215年英格兰的约翰国王颁布了人类社会的第一个宪法,绝非偶然地被命名为《自由大宪章》,为此后全世界各国的立宪运动,创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0 8宪章》的核心是自由,这在文字表述上就可以看得出来,除把自由列为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并在基本主张里明确表明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外,还在其他条款中提出人身自由、选举自由、迁徙自由、创业自由;即使没有在文字上提及自由的基本主张,也无不贯串着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精神。可以说,《0 8宪章》就是当代中国版的“自由宪章”或“自由宪草”。只有正确地理解自由,才能读懂《0 8宪章》的真谛。
(二)对自由理念的误读
   董小英在《给胡锦涛主席的第三封信》和《与“零八宪章”对话》里,都说到“《0 8宪章》有许多具体的概念没有考虑清楚,漏洞太多,不能解决问题,是不适用的。”看来他是误读了《0 8宪章》的真谛。考虑到他的这些看法也许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对《与“零八宪章”对话》中的一些观点,特别是关于自由理念和自由权利的见解,提出个人的看法,以供进一步的讨论参考。
  董小英在《与“零八宪章”对话》里写道:“先说自由这个概念。1)自由与法律对抗。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矩’、‘规矩’的同义转换就是‘法律’,‘从心所欲’便是自由。有规矩就不可能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接下来他说:“在法治社会自由是有限度的,首先是不能妨碍他人。”这当然不错,但他认为“自由与法律对抗”,把自由同法律对立起来,却与自由的本质特征不符。
   什么是自由?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是每一个人都具有的本质。但社会的不平等却使人们无法实现自己的自由权利,所以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发出了“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的感叹。从这个特定的视角来考察人类进化的历史,可以说,不同时期、不同社会的所有人,毕生都在为争取自由、摆脱枷锁而努力奋斗,但自由形成为一种价值观念,并且成为反封建、反王权、反专制的精神武器,则开始于中世纪的后期。它在观念形态上孕育了、培养了反封建的中坚力量——资产阶级。《自由大宪章》规范了贵族、教会和自由人的自由,开启了自由作为价值观念的大门。13世纪以降,意大利的人文主义者把自由树立为城市独立和共和自治的旗帜。随着资产阶级的兴起,有些思想家、政治家把自由解释成为个性解放和个人自由,于是便有了关于自由的理论体系——自由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对自由所作的种种理论解读,一直绵延到今天,仍然有它的深刻而丰富的现实意义。我们且看看一些古典自由主义者是怎样论述自由的:
   第一,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十六世纪的欧洲人文主义者和和反人文主义的托马斯学派,就分别提出了“上帝创造的万民生来自由和平等”,“人生来是自由的”。 (2)美国1776年制定的《独立宣言》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3)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也在第一条里宣告:“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4)
   第二,自由是在理性指导下的行为。英国的启蒙思想家洛克说:“我们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人。”“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5)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也指出:“人是一种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6)他们认为自由不意味着率性而为,而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选择。
   第三,每个人的自由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人权宣言》第四条指出:“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个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7)卢梭在《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里则说:人们不应当把“与自由相对立的那种放荡不羁当作自由。”(8)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有些人还把自由等同于放荡不羁、肆意妄为来批判,实在令人遗憾。
   第四,自由的范围由法律界定。前面所引的《人权宣言》第四条明确指出,对自由的限制由法律规定。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沦法的精神》里也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9)
   我们从以上这些古典自由主义的论述里可以了解: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既是普世人所共有的自然权利,又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并且以无害于他人为原则,由法律加以规范。对自由的这些阐释,描画出了自由的本质特征,并且使自由成为普世价值的最重要的内涵。许多对自由的误解、歪曲以至无端攻击,都根源于对自由的本质特征缺乏全面的了解。
   董小英在论释自由的概念时,不仅没有看到自由的本质特征,而且把自由同法律对立起来,认为“自由与法律对抗”,这显然是由于对自由的误读。他虽然接着也谈到“在法治社会自由是有限度的,首先是不能妨碍他人”,但这个思考路径仍是以“自由与法律对抗”为前提的,没有理解由法律规范是自由的本质特征。就自由的本质特征来说,只有由法律规范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董小英却认为自由本身有缺陷,才需要法律来限制。至于自由作为人人俱有的自然权利,是建立在人类理性基础上的选择,看来也没有进入董小英的视野。对自由的误读,是他对《0 8宪章》作出误判的根本原因。
(三)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兼谈马克思的自由观
   自由是近现代一切仁人志士追求的共同目标。许多思想家、政治家、理论家在他们的论著中,都以人类的自由为指归。这就是所谓的“殊途同归”,马克思也不例外。讨论自由之所以要论及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是因为:马克思的自由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容,而一百多年来,它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反,却受到许多自诩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专制维护者的毁谤。这是因为自由是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的精神武器,对一切专制制度构成严重的威胁。所以,获得专制权力的统治者,无不竭力反对自由;那些为既得利益者摇旗呐喊的御用学者,自然也就以此作为升官发财的敲门之砖。而更多的民众则根本不知道马克思主义还包括着马克思的自由观。所以,我想借这个解读以自由为真谛的《0 8宪章》的机会,对这个问题稍加论述。
   董小英在《与“零八宪章”对话》里没有提到马克思主义,但在《给胡锦涛主席的第三封信》里,则明确地表明:“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这个大概念掩盖着其具体理论、基础理论的错误,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接下来他谈到一些“具体理论、基础理论的错误”,因为牵涉较广,与本文主题无关,这里暂不讨论。需要指出的是他在信中还谈到:“马克思主义比较实用的,在目前还属于比较合理的部分,一是无神论思想,二是它强调对下层的民众,特别是对于现在来说是贫困人口、贫困户、贫困地区予以关注,并且要求‘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那部分地区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以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
   在董小英看来,“马克思主义比较实用的、在目前还属于合理的部分”,只不过是无神论和关心下层群众,共同富裕。这样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实在有点匪夷所思。如果要破除迷信,古今中外的无神论者成千上万,何必借重马克思主义!至于共同富裕,则是把三十年来的中国的现实和口号,生硬地贴到马克思主义上,岂不有点滑稽?
   在我看来,马克思的自由观,正是马克思主义在目前“比较实用”和“合理”的部分。正如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名言:“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0)已经成为对近一百年来的假社会主义(从苏联到中国)的尖锐批判和强烈谴责,马克思的自由观则是对那些反对政治体制改革、批判普世价值的政客和帮闲的当头棒喝。它对目前中国社会,不是更“实用”、更“合理”吗?
   马克思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关于自由本质特征的思想,认为人的本质特征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11)并且肯定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12)他还指出,“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13)明确肯定了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古典自由主义者强调个人自由,马克思也特别重视“每个人的自由”,“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4)在他的视野里,自由不是多数人或少数人的自由,也不是哪个阶级或哪一部分人的自由,而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
   但马克思并非单纯继承古典自由主义者的自由观,在继承的基础上,他还添加了自己对于自由的进一步的理解:首先,他把自由的价值观升华为对人类未来社会的崇高理念,认为未来的社会制度,将是“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构成这个社会的细胞是“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尽管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充满着乌托邦的遐想,但他把自由作为未来社会制度的目标,还是难能可贵的。其次,马克思认为自由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他说:“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理想所决定和所容纳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 “权利永远不能超过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16)这个判断,既说明了自由受制于一定的物质条件的局限性,我们不能对自由的实现怀着不切实际的要求和期待,同时也表明,“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争取实现最大限度自由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再次,马克思主张“以自由、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生产条件”,“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而“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17)在这里,他把争取自由同生产资料所有权结合起来了。由此我们可以明白,马克思为什么把未来的公有制定义为劳动者在联合占有的生产资料中享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所有权。因为劳动者只有这样,才能从雇佣劳动者转变为自由劳动者,才能从无产者转变为有产者,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由此可见,马克思在他的著作里,不但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者的自由理念,而且以他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丰富了自由的理论内涵。他的自由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同《0 8宪章》的精神是一致的。可笑的是,那些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的专制政客和帮闲文人,却总是敌视鼓吹自由、争取自由的言论和行动,把这些言行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不遗余力地加以批判、打击、迫害。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公然背叛,他们是马克思主义的真正的叛徒。
(四)对自由权利的误读
   结社自由 董小英说:“‘结社自由’的要求只在政治方面,因为各种合唱团、舞蹈队、各种学会也属于结社,从来也没有禁止过。”“之所以要求结社自由,其政治目的就是要参加竞选。”在这里,董小英认为结社“从来也没有禁止过”,因此他把“结社自由”的要求,归结为以竞选为目标的结党自由,并认为结党自由会造成种种不良后果,因而“结社自由是不必要的“。
   我很奇怪,董小英对当前的社会情况怎么会这么隔膜。事实上,各种学会、研究会之类的民间社团,不是“从来也没有禁止过”,而是“从来也没有自由过”。几年以前的“新青年学会”被取缔,四个主要成员被判刑,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证。多少年来,负责社团登记的民政部门,拒绝了所有找不到主管单位的民间结社的申请。有些有志于建立“各种学会”、研究机构,以探讨学术问题或从事社会活动的志愿者,只好采取“曲线结社”的方式,以公司的名义到工商局登记注册,才为自己争得了进行学术研究和社会活动的空间。但即使是这样的结社方式,也不断受到权力部门的骚扰、查抄。如去年遭到迫害的“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益仁平中心”,都是因申办民间研究机构失败而不得不以公司名义在工商局登记的民间团体。他们成立几年来,在进行法律研究、宣传法律常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援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为社会作出了出色的贡献。按照他们的劳绩和贡献,他们本应受到政府的奖励,然而,在去年7月里,他们却先后遭到执法机关的查抄,许多资料和办公用品被没收。公盟下设的“法律研究所”被认为是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立即取缔;益仁平自行印制的、在同行和友好间免费交流的双月刊《中国反歧视法律行动通讯》,则被认定是“非法出版物”,全部没收。请看,民间社团“从来也没有禁止过”吗?
   民间社团是公民社会的支柱,是抑制政治权力、调节市场的一个杠杆。结社的自由度和社团作用的大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0 8宪章》把“结社自由”写进基本主张,正是针对当前社会缺乏“结社自由”的现实。董小英却认为民间结社“从来也没有禁止过”,提出“结社自由”是为了结党“参加竞选”,结党又会造成种种不良后果,所以“结社自由”完全没有必要。这样来解读“结社自由”,是不是太荒唐了?
   集会自由 董小英说:“‘集会自由’除了保障学术会议、听证会自由有积极意义以外,就剩下消极意义了:那种街上的飞行集会、示威游行只会扰乱社会秩序,对整个国家没有好处。”他接着大谈游行示威的“消极意义”,认为“公民社会应该通过一切正常渠道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建议”,“而不是要给民众造成困难,甚至颠覆国家。”总之,集会自由是要不得的。
   在这个问题上,又显出董小英对社会实际情况的隔膜。他认为目前学术会议、听证会之类集会的自由已经有了保障,其他内容的集会都只有消极意义,因而没有必要保障其自由;有什么意愿、建议,可以“通过一切正常渠道来表达”,不必采取集会的方式。问题在于:首先,听证会多由官方组织,自由当然有保障,学术会议却未必。我就遭遇过一次学术会议被迫取消的事例;还有一次,会议虽然如期举行,却有安全部门的人员在席。他们是为保障自由而来的吗?其次,其他内容的集会是否都只有“消极意义”?我这几年曾多次遇到会议被禁止的情况,光去年就有三次:一次是关于维权事件的学术研讨会,一次是关于公共知识分子的座谈会,一次是网络公民颁奖会。前两次是开会前临时通知会议被禁,不得不取消;后一次我已经到会,却受到警察的盘问,原来这一天恰巧是胡耀邦逝世20周年忌日,警方以为这个会议是为纪念胡耀邦而举行的,所以禁止召开。我并不认为这三次会议都是“消极意义”的会,其中一次还是学术研讨会,可是权力部门却都横加禁止。再次,董小英说“应该通过一切正常渠道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建议”,然而,现在有哪一个(更不要说“一切”了)“正常渠道”可以让公民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建议呢?当然我这里指的是自由的表达,而不是随声附和、吠影吠声的表达。“舆论导向”的存在,使“一切正常渠道”都不可能自由表达公民的意愿和建议。近几年来,因自由表达而招致查处、停刊、改组、开除、处罚的媒体,不知道有多少。这个现实使集会自由的需求更加突出。至于“颠覆国家”云云,出现在《与“零八宪章”对话》里,就显得太不协调了,我只能表示遗憾,不说也罢。
   言论自由 董小英说:“‘言论自由’之中,我非常赞同‘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又不能完全开禁,什么都可以印。色情的必须禁止。”看来董小英并不根本反对言论自由,只是主张有限制的言论自由。我在原则上是同意这个意见的,问题在于“不能完全开禁”的线划在什么地方。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量被禁止的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富有史料价值的专著和文章。这些宝贵的精神产品,目前只能由作者或亲友自费印刷,或送到境外出版而携入境内,却统统被认为是“非法出版物”而没收、扣押,禁止邮寄。这些被我称为“山寨出版物”的作品,许多是作者经过长期积累、呕心沥血才得以成书的,它们的社会价值和学术品位,普遍高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之类御用机构的那些大部头的陈词滥调。争取言论自由的目标之一,就是让这些有价值、高品位的“非法出版物”,能够以公开合法的形式,在广大民众中流传,发挥它们的启蒙与教育作用。这应该也是董小英“非常赞同”的“学术自由”,但是不是超出了他“非常赞同”的范围,我就不知道了。
   宗教自由 董小英认为“‘宗教自由’也不可行。”他在对宗教的起源、特点等作了分析后断言,宗教之所以建立,“就是为政治目的——‘政教合一’,这是宗教的本性,”“信徒就是最好的政治工具”。《0 8宪章》主张“政教分离”,既“有悖宗教人士办宗教的初衷”,也“无法符合‘宗教自由’的条款”。他还认为,美国宪法中的“宗教自由”,“缺乏对宗教本质的认识”;甚至“原教旨主义者之所以能够发动战争,也是受到‘宗教信仰自由’这条法律保护。”他还说:“‘宗教自由’是与‘科学与民主’观念相对立的”,“所以,把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放到宪法中,显然会与这种社会前进的方向相左”,“等于维护了封建迷信,是开历史倒车。”
   这些反对“宗教自由”的论据,都是经不起推敲的。所谓宗教为政治目的而建立,政教合一是宗教的本性,完全是违背历史常识的奇谈;说“政教分离”不符合于“宗教自由”的条款,意思就是只有允许宗教干预政治,实现“政教合一”,才符合于“宗教自由”的原则。在这里,董小英又把自由理解为不受约束的任意妄为。正是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他又引申出“原教旨主义者之所以能够发动战争,也是受到‘宗教信仰自由’这条法律保护。”这个判断甚至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难道“宗教信仰自由”给予原教旨主义者发动战争的“权利”了吗?是哪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为他们发动战争提供依据?至于他把宗教自由和封建迷信等同起来,认为宪法里写上“宗教信仰自由”就是“维护了封建迷信,是开历史倒车”,更表现出他对自由的误读。显然,他是在误读自由的基础上 ,误读了宗教信仰自由。
   董小英还对《0 8宪章》提出的平等、民主、宪政、人权等理念进行了分析与批判,因本文只限于就自由理念和自由权利的误读作一些分析,他对其他理念的批判就不说了。
(五)简短的结语
   董小英对《0 8宪章》提出的理念和部分主张进行了分析与批判,这是《0 8宪章》发布一年多来我所读到的最为全面的评述。他在《与“零八宪章”对话》的最后总结式地指出:“《0 8宪章》有许多具体的概念没有考虑清楚,漏洞太多,不能解决问题,是不适用的。”但我却认为,对“许多具体的概念没有考虑清楚”的,恰恰是董小英自己,特别是关于自由的概念。我在前面已经指出,自由是《0 8宪章》的真谛,董小英正因为误读了自由理念和自由权利,才导致了他对整个《0 8宪章》的误读。
   我感到奇怪的是,董小英肯定普世价值,在《给胡锦涛主席的第三封信》里明确表示:“总之,批判普世价值是愚蠢的——等于与全世界为敌,与科学与文明为敌,更不能采取镇压的方式。”可是他对普世价值的最重要的内涵——自由理念的认识,却是如此地不可理解。这是一种什么现象,我现在还猜不透。
   董小英反对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除“学术自由”以外的言论自由,可是目前社会最缺乏、公民最需要的,恰恰是这些已经载入宪法而迄今未能落实的自由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文末还表示:“尽管我赞同修改《宪法》,但都无法赞同这个草案。”这里说的草案,无疑是指《0 8宪章》。根据他在《与“零八宪章”对话》里的见解来推断,他“无法赞同”的,主要是《0 8宪章》里的自由理念和自由权利,而他认为应该修改的宪法条文,看来首先就应当是删除结社、集会、言论、宗教信仰等自由权利。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主张!
   不过,无论如何,我还是应该感谢董小英,他给我提供了一个从特定的角度来解读《0 8宪章》、宣传《0 8宪章》的机会。
   注释:
   1、《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页。
   2、《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下册,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86页、第220页。
   3、《中外宪法选编》下册,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215页。
   4、7、同上,第60页。
   5、《政府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8页、第39页。
   6、《正义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42页所引康德语。
   8、《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52页。
   9、《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第一版,第13卷第9页。
   11、同上,第42卷第96页,第1卷第67页。
12、同上,第1卷第101页、第105页。
13、同上,第1卷第71页。
14、同上,第4卷第491页,第23卷第649页。
15、同上,第16卷第219页,第23卷第95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7页,第19卷第22页。
17、同上,第17卷第594页,第19卷第264页。
2010年3月12日
让“我没有敌人”的旗帜高高飘扬
   
   几位朋友给我发来了本月10日举行的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大会的大量材料,图文并茂,洋洋大观。我作为受刘霞邀请赴会的人员之一,虽然不能参加这个盛典,但看了这么多的报道、文章和照片,仍然感受到会议的庄严和和隆重,分享着会议的喜悦和荣光,感触良多。
   感触之一是刘晓波的名言“我没有敌人”,作为和平非暴力的民主运动的价值理念,已经成为世界性的一面旗帜。在颁奖会上,挪威著名女演员丽芙·乌尔曼朗诵了刘晓波去年12月25日在法庭上所作的慷慨激昂的陈词《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朗诵后全场起立,热烈鼓掌。坐在贵宾席上、将在第二天主持诺贝尔和平奖音乐会的名演员安妮·海婴薇流着热泪,和邻座女宾激情拥抱。同日举办的诺贝尔和平奖主题展览,介绍本届得奖者的生平和思想,展览的名称就是“我没有敌人”。刘晓波虽然无法亲临奥斯陆,但他的名言“我没有敌人”,就像一面鲜明的旗帜,向全世界宣告今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和平非暴力的价值理念。
   我认为,“我没有敌人”应该成为当代自由主义者、民主主义者共同信守的价值理念。
   我9月10日在林昭、张志新铜像“开光”仪式上的即席讲话里,谈到铁骨仁心时,曾经说:“我赞赏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的思想,任何个人都不是我们的敌人,我们的敌人是专制制度,是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会后整理成文时,我觉得这个判断是否恰当,还要再好好想想:制度是由人制定的,并且由人来维护,说某种制度是敌人,而制定、维护这个制度的人却不是敌人,这说得通吗?所以,在《继承和发扬铁骨仁心的崇高品格》这篇发言文字稿里,就没有把这句话整理进去。
   接着,我就病倒了,在住院和出院后全面调养的日子里,脑海里不断翻滚着大千世界的凡人俗事,也包括“我没有敌人”。
   不错,制度是由人制定的,它必不可免地会反映制定者的利益所在和思想意识,但它同时也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更准确地说,它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作用于某些特定人物的结果。在我国近代一百多年来的历史上,充满着民主与专制的对峙和斗争。民主主义的每一次胜利,还没有能建立起相应的民主制度,就被专制主义的复辟大潮淹没了。辛亥革命、北伐战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都标志着民主革命的胜利,给广大民众带来希望,但民主主义的微弱光辉,很快就被专制主义的浓云覆盖掉了。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来的,仍然是二千多年来沿袭下来的专制制度,只是形式有所不同罢了。这固然同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等人的独裁野心有关,但更主要的根源是源远流长的皇权专制文化,它广泛而深刻地弥漫于整个社会,成为历次专制复辟的社会基础。
   因此,当我们分析专制制度的时候,不能完全归罪于个人。就拿毛泽东来说,他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改变了民主主义的发展轨道,在社会主义的旗号下,把全部统治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上,建立起同社会主义毫不相干的高度集权的专制制度。为了巩固他的专制独裁的统治,他一次又一次地发动政治运动,翦除所有被他认为有可能威胁他的最高权威的社会力量;他的残暴统治,使几千万无辜的生灵死于非命。他当然是中国现当代的专制制度的罪魁祸首。但是,对于毛泽东如此严重地违背《共同纲领》、违背宪法、违背共产党自己的方针路线的倒行逆施,共产党的这么多领导干部却没有一个提出不同意见,更不要说普通共产党员和广大的民众了。普遍存在的“明君意识”和“奴隶主义”,是毛泽东得以用冒牌社会主义来建立他的个人独裁的社会基础。甚至,直到今天,除了那些打着社会主义旗号为专制主义遮羞的帮闲文人外,仍然还有大量民众看不清专制制度的实质,不敢起而抗争;或面对权贵豪强的残酷压迫委曲求全,或在贪官恶吏的压榨下忍气吞声,或热衷于追逐金钱而对社会不公熟视无睹,客观上成为维护专制制度的“良民”。
   可见,中国现当代的专制制度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过程,在这个形成过程中,毛泽东固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我们这些当年曾经狂呼“毛泽东万岁”的共产党员和民众,也不能说毫无责任。正因为如此,我们今天才更能体会到改革专制体制的责任是何等沉重!
   专制制度是横亘在中华民族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是阻碍我们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大敌,必须及早革除。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变专制主义为民主主义。在这个变革过程中,任何个人,包括顽固地反对改革的丑类,都不是我们的敌人。
   “敌人”这个概念主要适用于战争状态。处于战争状态的双方,势不两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因而相互为敌。而在和平时期,有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危害社会或他人的罪犯,可以依法惩处,没有必要作为敌人对待。今天残酷压迫人民、剥夺民众财富的权贵豪强,总有一天会被送上法庭,得到应有的惩处。他们是罪犯,不是敌人。在某种意义上说来,罪犯是社会的公敌。对于争取自由民主的改革者来说,任何个人都不是我们的私敌,即使是那些滥用权力、罗织罪状、残酷迫害无辜公民的专制制度维护者。
   把公民划分为“人民”和“敌人”,是毛泽东提出来的,他1950年6月在第二次政治协商会议上的讲话里说:“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说来则……是用民主的方法”。这个意思,他在一年前的《论人民民主专政》里已经论述过,不过当时是用“反动派”来称呼敌人的:“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对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说:“在现阶段,在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团体,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的公民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那么,用什么标准来划分人民和敌人呢?在同一次讲话里,毛泽东在谈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时,提出了辨别香花和毒草的六条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这六条实际上也是划分人民和敌人的标准。
   这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但是,这六条都没有明确的内涵,说是标准,实际上没有足以定性定量的指标。这就使掌权者——首先是毛泽东,得以随心所欲地作出解释,把他们认为有可能对自己构成威胁的社会力量,加上“敌人”的名义,进行打击迫害。毛泽东在讲话几个月后所发动的“反右派运动”,把55万知识分子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就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了最好的注脚。
   可见,把公民划分为人民和敌人,是毛泽东为了维护专制制度、巩固独裁统治而采用的伎俩。他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外衣,掩盖了这个阴险狡诈的独裁权术。“敌人”是专制思维的产物,是同自由民主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的。
   自由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和民主权利,宽容地对待一切不同的思想和言论。当然,我们不能容忍专制权力不受制约、不受监督地剥夺亿万民众的权利。权贵集团从它孕育产生以来,就不断地对弱势群体进行残酷掠夺,对维权人士和坚持改革主张的民主主义者则视为敌人或敌对势力,动用国家机器,暴力镇压。对这种暴政必须起而抗争,如果沉默地接受现实,只能助长专制维护者的气焰,巩固权贵资产阶级的专制统治。而为了使抗争取得成效,就应该从根本上铲除专制体制。我们不遗余力地推进改革,就是为了使这个垄断了全部政治权力和社会资源的专制体制,转变为公民能够当家作主的自由民主的体制。但是,这个转变过程应该是和平的,非暴力的。
   改革是现阶段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形式之一。我之所以主张民主革命应该采取和平非暴力的改革形式,是基于历史和现实的两大因素。
   从历史上看,一百多年来的民主革命,贯穿着三次暴力革命:辛亥革命、北伐、解放战争。三次革命的胜利,都以专制主义复辟而告终。因为以暴力取得的政权,往往要依靠暴力来保持,而把有可能威胁政权的社会力量看做敌人,进行无情打击,这就必然导致专制复辟。要避免“民主胜利——专制复辟”的循环,就应该摆脱对暴力革命的迷恋,采取和平非暴力的方针。
   从现实来看,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积累了庞大的社会财富。尽管社会面临严重的危机:分配不公、两极分化、官民对立、腐败加深、民风败坏,等等,但民众的生活毕竟大为改善,国家基本上摆脱了贫穷积弱的状态。如果发生暴力革命,势必战火遍地,血流成河,人民的生命财产无法保障,改革的成果毁于一旦。这个前景,我想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当然,如果掌握军政大权的权贵集团不能悬崖勒马,继续一意孤行,日益加紧剥削和压迫,也不排斥出现暴力革命的可能。群发性事件日益增多,就是一个具有警告性的迹象。遍布各地的星星之火,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点燃什么样的引信,就会引起暴力革命的熊熊大火,甚至再次出现“民主胜利——专制复辟”的恶性循环。这是不该出现的悲剧,中华民族不能再一次地承受如此沉重的苦难。
   为了避免这个可悲的前景,我们一方面需要向权贵集团提出严重的警告:你们的所作所为正在把中国引向暴力革命;而暴力革命是不符合于你们的个人利益的,它是对你们的身家性命的最大威胁。因此,即使仅仅从你们的个人利益考虑,也应该倾听民众的呼声,接受改革政治体制的建议,革除专制体制,建立民主政体。这虽然会损害你们的眼前利益,但避免了暴力革命,留下了身后清誉,却是你们可以获得的最大的个人利益。这里面的是非得失,是任何常人都不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的。
   另一方面,在民间的民主运动中,我们应当高举“我没有敌人”的旗帜,把运动纳入“合情、合理、合法”的轨道。清除长期的专制统治和政治思想教育留给我们的阶级斗争思维方式,特别要从理论思想上理解:我们争取自由民主,首先要尊重他人的自由民主权利,学会尊重他人——既要尊重朋友,也要尊重对手。朋友和对手都不是我们的敌人。这才是自由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应有的胸怀。
   “我没有敌人”是一面鲜明的旗帜,它将指引我们沿着理性的大道,在中国建立起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
   让“我没有敌人”的旗帜在中华大地上高高飘扬!
   
   2010年12月24日
   
第三部分:附录
08宪章
(2008年12月10日发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改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 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略)
关于《08宪章》的两封信
关于克服当前面临的社会危机的建议
(杜按:本文是我在2009年1月4日所写的建议的一部分,建议信经由中央党校李景田常务副校长转送习近平校长并报党中央,没有在网上披露,后收入2010年初编印的《杜光文存》第21 辑。全信约三千字,这里仅摘录与《08宪章》有关的内容。)
   至于以友为敌,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着十分惨痛的教训。反对“胡风反革命集团”,反右派,反右倾,都把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和共产党员打成阶级敌人,文化大革命就更不用说了。粉碎四人帮后,胡耀邦推动平反冤假错案,使300万余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上千万无辜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了解脱。结果,大大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广阔的社会基础。遗憾的是,那种以友为敌的思维方式,十多年来竟死灰复燃,造成许多新的冤假错案。最新的例子是有关部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08宪章》起草人刘晓波。《08宪章》(我也在上面签名)其实是一份立场温和、语气平缓、态度和解、对党与政府寄以殷切期望的宣言书,它认为我国目前“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导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为了避免“灾难性的暴力冲突”,应该改革现行体制。为此,它提出了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等六条价值理念,十九点基本主张。这些理念和主张,有些是联合国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和后来的两个权利宣言明确记载了的,有些是我们党在四十年代的许多社论和文章里多次强调过的,有些是现行的宪法里有着具体规定的。以“宪章”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可以为社会探讨改革的方向提供一个初步的平台,因为“宪章”的所有内容,都是可以讨论、可以修改的。正因为这是一份温和、平缓、和解、怀有期待的宣言,所以发布后立即遭到国外的反共反华人士和主张回到改革开放前的旧时代的极左派的批判。把这样一种观念形态的政治主张加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实在是过于牵强了。希望党中央能够关心并检查诸如此类的案件,摆脱改革开放前的那种思维方式,用理解、宽容、团结、和解的精神来对待持有不同政治见解的知识分子。凡是仅仅在言论或文字上提出自己的政治见解、却没有实际的犯罪行为的人,都应该无罪释放,还其自由;并且在今后杜绝“因言获罪”、“以文治罪”的恶劣传统。从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共同为建设伟大祖国而尽心竭力。
    关于报送《杜光文存》第16辑的信
李景田同志并请转
习校长近平同志:
  送上我的文存第16辑,其中的第一篇《08宪章:和解的宣言,合作的宣言》(首页目录为避免警方查抄,删去“08宪章”四字),务祈拨冗一读。
  “08宪章”发布后,许多同志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采取了排斥、打压的态度。我却认为应该从积极的意义上去看待它:首先,目前社会危机四伏,最危险的是党内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它败坏了党的形象,腐蚀了党的精神,使党脱离群众,根本原因在于权力不受制约。要摆脱这种困境,最佳的选择是改革政治体制,建立完善的、保证政治权力不至于滥用的机制。“08宪章”提供了一整套可供选择的方案。其次,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当前社会各个领域的现实表明,到处都存在着需要经过民主主义加以革除的封建专制主义遗毒,这说明我国的民主革命任务远未完成,还没有“经过民主主义”。我们党的目标是要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这个目标,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实现。对于这个问题,党内普遍认识不足。“08宪章”描画出“经过民主主义”的路线图,是很有参考价值的。再次,“08宪章”立场温和,持论理性,语气平缓,态度和解,是从国家民族的前途着想,对党怀有期望的宣言,把它看做是“海外敌对势力”“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阴谋,是很不恰当的。
  在这篇文章里,我还就“08宪章”所涉及的修改宪法、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联邦制等问题,作了一些历史回顾和理论分析,供你们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教。
   顺致
敬礼!
中央党校离休人员 杜 光
2009年5月4日
八十一周岁之日
老蒋当年剿匪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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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杜 光着

帖子yimingzhang » 2019年4月10日

论普世价值和《08宪章》
yiming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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