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拆遷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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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遷怎麼維權
面對拆遷糾紛,主要應用的維權手段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時限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時限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
面對拆遷糾紛,主要應用的維權手段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時限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時限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時間都比較緊張,因此,被拆遷切莫一味消極對抗、採用置之不理的「拖」字戰術,拖過了維權時限,可就回天乏力了!
以下就拆遷的各個階段需要及時掌控的複議或訴訟的時限信息做一下描述。
拆遷公告階段
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被拆遷人就應該積極了解拆遷公告載明的各項信息,如果確定與自己有利害關係,一定要記得在60日之內就頒發拆遷許可證、立項批准書、規劃許可證、用地批准文件等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複議或在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先提起行政複議的,要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之內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行政裁決階段
如果是拆遷人提請行政裁決,被拆遷人會收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下發的《拆遷裁決申請通知書》,這時候被拆遷人一定要詳細了解通知書中載明的答辯時限和申請聽證的時限,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裁決答辯書和申請聽證等。
在裁決書送達以後,被拆遷人如果覺得裁決不合理,與自己的要求差距較大,一定要在前述60日時限內提起複議或在3個月內提起訴訟,千萬不能耽誤了期限。
強制拆遷階段
如果收到了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強拆聽證通知書一定要在通知書載明的時限內參加聽證。
在收到政府的《強拆通知書》后,如果不服,一定要在通知書載明的強拆時間之前提起複議或訴訟;在收到法院的《強拆裁定書》后,如果不服,一定要在裁定書載明的強拆時間之前提出書面異議,對駁回異議的裁定不服的,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總之,被拆遷人在各個階段一定不要消極被動地採用拖字戰術,一定要抓住有利時機在時限內反戈一擊,變被動為主動,爭取合法權益的最大化!
面對拆遷糾紛,主要應用的維權手段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時限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時限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時間都比較緊張,因此,被拆遷切莫一味消極對抗、採用置之不理的「拖」字戰術,拖過了維權時限,可就回天乏力了!
以下就拆遷的各個階段需要及時掌控的複議或訴訟的時限信息做一下描述。
拆遷公告階段
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被拆遷人就應該積極了解拆遷公告載明的各項信息,如果確定與自己有利害關係,一定要記得在60日之內就頒發拆遷許可證、立項批准書、規劃許可證、用地批准文件等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複議或在3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先提起行政複議的,要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之內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行政裁決階段
如果是拆遷人提請行政裁決,被拆遷人會收到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下發的《拆遷裁決申請通知書》,這時候被拆遷人一定要詳細了解通知書中載明的答辯時限和申請聽證的時限,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裁決答辯書和申請聽證等。
在裁決書送達以後,被拆遷人如果覺得裁決不合理,與自己的要求差距較大,一定要在前述60日時限內提起複議或在3個月內提起訴訟,千萬不能耽誤了期限。
強制拆遷階段
如果收到了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強拆聽證通知書一定要在通知書載明的時限內參加聽證。
在收到政府的《強拆通知書》后,如果不服,一定要在通知書載明的強拆時間之前提起複議或訴訟;在收到法院的《強拆裁定書》后,如果不服,一定要在裁定書載明的強拆時間之前提出書面異議,對駁回異議的裁定不服的,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總之,被拆遷人在各個階段一定不要消極被動地採用拖字戰術,一定要抓住有利時機在時限內反戈一擊,變被動為主動,爭取合法權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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