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主義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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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主義的基本特徵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10月29日

作者 杜導斌

個人主義是壹個看似簡單,實則包含多種思想、觀點和學說的十分複雜的概念。這些不同的思想、觀點和學說有壹個共同要素:都以「個人」為中心。「個人」是相對於「集體」而言的。在某些時候,個人被理解為集體的反義詞。這種理解當然是錯誤的。因為任何時候個人與集體都不可能是互不兼容的兩種實體,任何個人都歸屬於某個集體——即使是野蠻部落民,也可能屬於某個家庭或部落;任何集體都不可能離開個人;二者僅僅只是在觀念層面,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發生矛盾和衝突。把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對立起來,就好比把川普與美國共和黨、與美國對立起來,把科比與湖人隊說成是勢不兩立的存在壹樣可笑。就事實而言,個人與集體是互不矛盾的實體;就名稱與事實的關係而言,「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是對「個人」和「集體」兩種實體在頻繁互動中的關係和狀態的描述。
壹般而言,個人主義作為壹種思潮,發祥于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於19世紀正式「粉墨登場」,但它在法國,德國,英國和美國卻曾有過幾乎相反的含義。法國人過去曾視個人主義為無政府狀態和社會動亂的根源。歷史上法國人的個人主義是消極的,意味個人的孤立和社會的分裂。德國的個人主義剛好相反,是積極的,是個人的自我完成與社會的有機統壹;德國的個人主義強調個性的浪漫主義思想、個體特徵、獨創性和自我實現,最初用於天才人物。也就是說,在以前的德國人眼中,個人主義者是天才,或只有天才才是個人主義者。在英國,個人主義則意味著最低限度的國家干預。在美國,個人主義起初表示自由經營、有限管轄的個人自由。
學術思想史上,對個人主義的看法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托克維爾認為,個人主義會削弱社會聯結,對公共生活構成威脅;會把每個公民從夥伴中孤立起來,離開家庭和朋友,放棄更為廣闊的社會,侵蝕公共生活的長處,攻擊和毀壞所有其他人,最終墮入純粹的利己主義。雅各布•布克哈特則認為,個人主義是個人自主需求增長的產物,是對私人秘密的保護和最大限度地發展個人的衝動。在當代,個人主義主要指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社會由個體組成,旨在實現的主要是個人的目標。它假定,社會總體或整體的行為模式必須始終根據或最終根據個人進行解釋;擔當公共職責的人們在制定公共政策時,應當把個人,而非集體放在優先位置考慮。
在對待個人主義這個觀念上,中國文化的特點與19世紀的法國人和古代德國人有些相通,崇尚群體,對個人主義主要是否定的。掌握話語權、同時也可稱為讀書人共同體的共識是:壹個沒有受過良好家教,又沒有受過正規教育,因而缺乏道德的人,只會被慾望牽著鼻子跑,為所欲為,與禽獸強不了多少。這種觀念可上溯到有文明記載的春秋戰國年代。《春秋》及《春秋三傳》中,有不少地方把文明相對落後的少數民族稱為禽獸。在中國朱熹以後的傳統中,個人主義幾乎鐵定是個負面詞彙——所謂貶義詞。朱熹有存天理,滅人慾壹說,天理屬於普遍的,可理解為整體的,人慾可理解為個人的。天理聖潔高貴,人慾低賤骯髒。個人主義等同於壹個只為自己活著的人,通常被稱為小人,也被形容為螻蟻,其生命沒有價值可言。那些把個人看得比群體還重要的人,經常被指責為極端自私自利者,不利於他人和整體,並可能損害群體利益,當然也會被視為團結合作的破壞者。在中國傳統語境中,個人主義幾乎等同於極端自私,是團結合作的障礙。
從今天世界文明現狀看,在個人主義普遍盛行的英美德等國,不僅政治文明,經濟、文化等高度發達,而且團結合作普遍良好,社會道德也未因個人主義盛行而見墮落,國家社會沒有出現原子態的人與人衝突頻發,從搖籃到墳墓的社會保障和完善的慈善體系讓人與人漠不關心成為謠言。從這些事實看,中國傳統中對個人主義的輕蔑,以及相對應的對群體主義的極度推崇,即使不能斷定為絕對錯誤,至少可認為是偏見。
反個人主義的中國人不清楚的是,實際上中華同樣存在認可個人主義的「文化基因」,儘管從未有人加以系統梳理和綜合,也未能得到正名。典籍中提及的有巢氏、燧人氏、神農氏,是將有所創造發明的個人作為整個氏族的名稱,等於認可偉大的作出突出成就的個人是群體的重大福祉。不過,遠古歷史中的個人,只是極少數傑出人物,絕大多數人個性模糊,歷史記載中「從來不給鏡頭」。遠古的中國人先有氏,後有姓,重要人物在開始時使用單名,如堯、舜、禹、益等等,逐漸發展到有姓有名。歷史記載中的主要人物的個人身份定位似乎經歷了壹個逐漸複雜化、精準化和個性化的進程。至少到周朝開國的年代,儘管普通民眾仍然藉藉無名,但主要精英人物,都有二至三字的姓名,如姬發,姜尚姜子牙之類。春秋戰國時期留下來的歷史記載,既是諸侯國以整體相互博弈的平台,也是極具個性特點的各路傑出人物斬露頭角爭取名垂青史的年代。活躍在《論語》、《春秋左氏傳》、《莊子》、《列子》等典籍中的人物,個個個性鮮明;《史記》有「帝王將相的家譜」之說,但其記載歷史重要人物的方式,卻是高度強調個性化特徵的,隱含有命運取決於個人選擇的潛在個性決定論命題;從據說是傳自古人的「古之學者為己,為己而成物;今之學者為人,為人而喪己」這句名言看,至少在學術領域,中國古代存在相當強大的個人主義。
中華文明對個人主義的歧視性偏見發端於何時,從已有的歷史文獻記載中未發現有價值的證據。較可理解的情況也許是,《詩經》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說明中華文明最遲在孔子存世的年代以前,已經存在作為族群整體象徵的王權至高無上的觀念。王權擁有對個人包括生命在內的壹切私權的終極所有權,被當時的人們視為正當。春秋戰國時期頻發的諸侯戰爭是以集群而非以個人決戰進行,除將帥而外的普通軍士必須壓抑個人以適應軍隊整體的壹致性意志和行動,軍隊的高度集權化需要個人臨陣放棄生死權衡,普通士兵存在的意義只是作為軍隊集體中的壹分子,任何軍人都不得脫離群體擅自行動,即使是普通平民,敢於自作主張特立獨行,也可能被視為群體的禍害而遭到消滅。透過《商君書》高度強調君主任意馭民的思想,也許可以這麼認為,大約在商鞅改革,實行里甲制、保甲制等集體負責制,並在此基礎之上建立起強制主義國家模式前後,諸侯王擁有以群體名義強迫任何個人無條件服從的觀念趨於定型,泛化為周王朝區域內的官民共識。在秦始皇創建的高度集權的皇權帝制中,皇權——國家整體的代表,擁有對個人包括生命、財產、思想、教育等在內的壹切的絕對主宰權,已經不再是觀念,而是事實。隨後,在楚漢爭霸以及抵禦匈奴的頻繁戰事中,君主、將帥作為群體權力的代表,在戰時對個人擁有絕對支配權力得到進壹步鞏固和強化,並有可能被泛化為和平時期的權力。在漢代公羊學「嚴華夷之辨」的族群認同話語中,個人主義精神遭到進壹步忽視,所謂「復巢之下,焉有完卵?」個人自主為族際戰爭的緊急狀態所不容。
漢武帝壹改漢朝立國后清靜無為、與民休息的國家哲學,積極進取,被視為國家權力象徵的皇權向民權擴張,以鹽鐵專賣為標誌,建立在剝削臣民利益之上的所謂國家利益得到伸張,國家與民爭利獲得了正當性,拆除了公權力與私權利之間的關鍵屏障,掃清了公權力借整體利益等名義肆意侵犯私權的主要障礙。中國古代的個人主義雖未從此絕跡,但政治話語——所謂大傳統——中的個人主義匍匐在整體主義國家的權威腳下,就變成天經地義了,並再未能站直身體。此後兩千年間,個性獨立在魏晉南北朝之間雖有所露頭,但隨即在司馬氏的屠刀和楊堅的勝利中遭到沈重打擊,並在朱熹「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中遭到滅頂式的否定。從此,個人主義在精英話語中幾乎完全喪失正當性,只是在民間得到壹定程度的保存,比如小說傳奇中的超人如過五關斬六將的關羽、能掐會算的諸葛孔明、劉伯溫之類,或被黑以「個人英雄主義」的貶稱,或則以「各人自掃門前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等消極形式,給處於家族集體負責制和皇權專制陰影下的平民百姓甘願茍且安身,抵禦專制官府借國家整體利益等名義肆意巧取豪奪以壹席自我存身之地。
考慮到個人主義盛行的英美德(以及低地國家,北歐,今天的法國、義大利等當今世界除日本外幾乎所有被冠以「發達」二字的國家)幾乎全是基督教復蓋的區域,也許可以這麼說,中國承傳至今文化中的尊群體貶個人的特點,應該與缺乏基督教信仰有關。在英國,個人主義常用來指稱新教徒。基督教教義主張人是人和神的二元性存在,人屬於神,人的靈性即是神性,它不屬於任何俗世的權威或集體,就隱含有個人主義因素。基督教的觀念認為,人的人/神雙重特性,能給人以意志的引導力量,從而有機緣成為更高級的自我。有的基督徒認為,規制更高級自我的是屬人的法律,與之形成對照的是規制感官享受的屬物的法律;如果人否定人的人/神雙重特性,就窒息了人成就更高級自我的可能,相當於自己殺死了自己。在毀掉更高級的自我后,人也註定較低級的自我的命運,會陷入野獸式的無政府狀態。但早期基督教強調教會在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介作用。現代基督教,首先是新教,更進壹步,否定了中世紀及以前的個人需要經過教會等中介才能獲得上帝救恩的觀念,強調個人直接面對上帝,認為社會生活和個人良心直接由某種神聖意志主導。這種神聖意志能在權利和責任之間建立起永恆的聯繫。在但丁看來,沒有個性的人的命運是極其悲慘的,將墮入他在第四層地獄中所描述的貪婪者的深淵,在這層地獄里所有失喪的生靈中,全是被最悲慘地剝奪了個性的人,而且永遠都沒有形容。
那麼,基督教直面上帝的個人,是如何實現團結合作的呢?
首先,基督教認為信徒因信仰才得以升華為更高級存在的觀念有利於團結合作。更高級的存在,就否定了任何低級存在的正當性和可欲性。人的神性的壹面也許體現在,人始終嚮往更高級,所有的個人奮鬥都指向更高級,而沒有人或極少人會嚮往更低級併為之努力。更高級是相對於高級、中級、低級而言的。「更高級」壹語就隱含在群體中作比較的含義,是不甘願與平庸平等,是以超越平庸為人生目標。更高級的人很容易成為群體的偶像,成為群起效仿的對象和團結的中心,也有利於提升群體的平均品質。同時,另壹面,如果沒有群體,沒有高級、中級、低級作為對照,「更高級」就不可能存在。這種對更高級存在的嚮往和努力會在人的精神與現實世界生成強大的自我激勵和自我約束動力,以避免作惡。所謂惡,除了不信上帝,還有不遵守「十誡」等約束人個體行為和群體行為的規則。向更高級個人存在的精神向度和現實努力,能有力地規避人陷於與他人、與社會的分裂衝突。
其次,信仰基督教的個人持有的共同信仰,會促進彼此間高度認同,從而給彼此間的團結合作提供更堅實的基礎。對同壹個上帝的敬虔,在神面前的謙卑,對彼岸世界的嚮往,愛鄰居、愛敵人等倫理,規訓人避免作出魯莽滅裂的野獸行為。不是依賴外在強制,而是從靈性層面產生的自我約束,其約束力勝過人間的法律,信徒們遵循共同的倫理道德和獲得幸福因此才成為可能。
其三,基督徒之間擁有大體相同或相似的內在秩序,更有利於他們建構相互認同的有益於每個人的良好外在秩序。成為現代英美政治秩序堅實基石的《大憲章》和《五月花號公約》產生於基督徒之間,而非其它信徒之間,並非偶然。當代保守主義者認為,基於基督教信念的有秩序的自由是以英美為代表的西方世界持續強盛繁榮的最重要、最根本原因。宗教信念派生出有秩序的自由觀——壹種在群體生活與個人生活之間劃界,保障個人與他人、與群體能各安其位的強大的觀念;有秩序的自由觀派生出自由市場和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自由市場和有限政府的制度安排則為美國經濟、社會和個人活力的發展提供了儘可能多的保障。
個人主義價值觀的另壹大優點是給個人獲得和充分發揮其才幹提供正當性支持。「才幹是某種個體性的努力」。才幹只屬於個人,通常指發明創造、設計方法、提供想象、指揮勞動、組織生產、分配和防禦、維繫秩序等方面優於常人的特殊能力。在文明國家,才幹被稱為「首屈壹指的生產力要素」,被視為自然壟斷之物:也就是不可能經由立法被重新分配,儘管它可能會被摧殘。才幹和勞動緊密聯繫,各自無法獨立存在。沒有勞動付諸實施的才幹僅僅是空想,而「沒有才幹的勞動不過是自然人為維持生存的原始勞作。」。
才幹作為人在某個方面的優勢,既需要天分——遺傳因素,也需要後天的教育,通常是需要個人努力學習——閱讀和(或)歷練才能獲得。個人努力奮鬥,以追求特殊優勢,並非群體的破壞性因素,而是能給文明共同體提供取之不竭的財富的主要來源:其所提供的動因會引導具有超常才幹之人竭盡全力為所有人謀利益。所有形式的進步——政治、經濟和文化的進步,無壹不是人們避免淘汰或追求優勢——獲得某種超越其他人的成就的結果,也就是個人追求不平等的結果。如果取消了這種個人通過努力以獲得超過他人——也就是不平等的可能,「壹個民族只能壹直處在勉強維持生計的慘淡凄涼的水平上,……在認可了不平等之後,壹小撮富有才幹之人便將野蠻轉化為文明。」否定個體通過努力在群體中獲得某種優勢不利於任何人。群體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質量的提高,最開始只能是來源於其中的某個或某些個體作出的某種創造性改變。佛教、儒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無壹不是始於個人或少數人創教,然後才逐漸盛行開來。阻止、壓制這種創造性改變,任何人類群體都只能在原地打轉,不可能有進步和發展可言。
任何發明創造在其開始時都只是由壹個人或幾個人所作出,因它能給人帶來特殊的好處,不斷被人們所接受,才逐漸推廣開來。柯克認為,特別是在生產性事業和政治中,創造性少數的權威並非源自任何單純的法律上的認可,或者源自任何權利神聖的理論,而是源自造化(nature)。多數人能夠興旺發達的唯壹途徑是分享好處,除非追隨或接受有超級能幹的少數人的影響或權威,這些好處無論是物質享受、機會、教養或社會自由,對多數人來說都是不可能的。
「要想取得更加令人滿意的進步,則無疑要有豐富多樣的功能,要有更差別細分的培訓和職業。每壹個進步都意味著,與現有全部因素具有某種差別的人文因素的增加。文明的進步……必然是組成社會的個人的日益多樣,……各種新發明、新工藝、新知識以及道德原則的更廣泛運用,都必然是相互銜接的。」羅思巴德認為:文明愈進步,個人愈多彩,千篇壹律的領域也就愈來愈少。「平等」也隨之減少。只有裝配線上的機器人,或者無情草木,可被看作是完全平等的,它們的全部屬性別無二致。未被冠以「反平等主義者」的羅斯巴德認為,兩種生物的共同屬性愈少,其「平等」就愈少,其不平等就愈多。他由此推論:文明人在個性方面是不平等的;嗜好、能力及性格不平等這樣的事實,不必然是令人反感的差別,只是反映出壹類多樣性的廣度。
個人主義者認為,相對於農牧業社會,個人主義盛行於工商業分工合作高度發達的社會。由法律保障的大體平等的商品交換和勞資契約,要求交易必須是有獨立身份者合作完成。工商業社會是高度分工合作的社會,所謂隔行如隔山,任何人都很難在千行萬業中行行是行家裡手,甚至「壹雙手抓兩條魚」都不大可能。所謂「家財千萬,不如薄技在身」,越是窮畢生精力以精於壹技的人,成功可能性越大。越是在某個領域專長突出的人,越是有利於集體。壹個人在某個領域投入的時間精力越多,相對的,在其它領域投入的時間精力就肯定會減少甚至沒有。所以,高度發展的個人,是高度專業化的個人,是創造性潛力巨大的個人,是最能給集體帶來巨大福利的個人。同時,他也是產出單壹的個人,因而也是在所有他未事生產的需求方面對他人依賴性最強的個人。壹個生產最好鞋子的企業家,他的衣服,襪子,食物,車子,房子,等等,都是他人生產的產品。因而,貌似「獨狼」的個人主義者反而更有」團隊精神「。任何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和國家,都可理解為給予個人以充分施展空間的、因而個人的激情和活力得到充分發揮的、由專業人士組成的超級團隊。只有這種既高度專業化,又能團結合作的社會,才能讓每個成員成為贏家。「愈有內聚力,勝利的機遇也就愈大;愈有競爭力,每個集團內聚力的趨向也就愈大。」。越是專業化,越是個人化,合作越普遍,社會越發達,國家越團結,愛國主義力量越強大。
為什麼支持和鼓勵個人主義的團隊,反而會有更高質量的團結合作?原因在於,由個人主義者組成的團隊,因為制度鼓勵個人的創造性表現,個人會自發地選擇並嚴守最佳合作契約。破壞契約、侵害他人或妨礙團隊合作將會讓他的收益下降,因而會自覺認同,自我激勵,以維持和發展自己認為最好的團隊,以為了實現他心中美好的事業或需要的職位而與同伴攜手奮鬥,結果往往是強強聯合。反觀反個人主義的團隊,合作規則中有太多對個性的抵制性和壓制性成分,逼迫個人服從集體需要,服從集體的領導人,破壞個人對團隊的自覺認同和好感,容易滋生反叛。這種團隊往往要求贊同現行制度,贊同信條和它的日常解釋,在集體權威面前,個人必須且只能作出不可避免的讓步,但這其實是整體腐敗的源泉。在反個人主義的團隊中,個人往往害怕犯錯影響集體和自己在集體中的位置,甘於被動服從,互相依賴和推諉,惰性強,喪失創造性發揮的動力與活力。團隊也因喪失個人的認同、激情和創造性貢獻,淪為壹團死水,最終在競爭中失敗或解體。
個人主義的個人,是社會人,而非反社會人,完全能夠團結合作。正由於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完全的責任,他更離不開他人的幫助和集體合作。所以,個人主義最為盛行的英美德,其需要多人合作的集體運動項目,如足球、籃球、排球、棒球等,多數是世界強隊;需要很多人分工合作才能完成的現代企業,工業流水線等等不是首先誕生於盛行集體主義的東方、非洲、拉美,也不是法國,而是誕生於有強大個人主義傳統的英國和美國。歐美的大型工商企業,如洛克希德公司、波音公司、空客公司、殼牌石油、微軟公司、通用電氣等等巨型跨國公司,僱主僱員動輒上萬、數十萬人,可以非常流暢順利地完成任何市場需要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在個人主義盛行的歐美國家裡,公路、水網、街道、給排水、大型灌溉工程等公共基礎設施不是無人問津,而是普遍健全,必不可少的公共財政、國家機構、軍隊絲毫不弱於集體主義國家,社會和國家秩序也沒有因為個人主義盛行而發生混亂,救災、社會救助、義捐、義演等慈善事業,反而較集體主義國家更為多見,質量更為良好。
不反個人主義,不強調紀律,不強調統壹思想意志和行動,必定無法形成堅強有力團隊的觀念,現在看來是存在問題的。這裏面的主要問題在於,團隊的管理者用來管理團隊的規範和方法往往只是對前人或所謂成功「原理」、「秘訣」的簡單重複,把這些所謂成功經驗或理論當作不容質疑的規律或經典,逼迫所管理的團隊成員壓抑自己個性、削足適履地適應陳腐的規範和方法;管理者缺乏針對團隊具體情況創造性地作出調整和改變的能力,有的只是壹時心血來潮,把自己的臆想當作「好主意」、「金點子」強推,缺乏團隊成員的自願合作和自主創見,缺乏能把團隊成員的激情、活力和特長充分激發出來的新的管理方法。這實際上是把管理者的無能、無知強加給整個團隊(社會、國家)。包括管理者對集體利害的錯誤理解,對規範的機械性應用,自覺或不自覺把領導者的個人利害算計、個人偏好、價值取向當作團隊需要。對所謂團隊紀律的過度強調和過度依賴,適合於從事簡單重複工作的團隊。對於從事創造性職業的團隊,整齊划壹性質的紀律和規範應該僅限於基礎性質的內容,對創造性質的內容,管理者應該設法支持和激勵個人自主。壹切不利於創造活動的紀律、規則,在有創造性的個人面前,也許應該實行創造性彎曲。不是強求個人彎曲以適應集體,而是集體的制度紀律彎曲以成全個人。
個人主義可描述為進取精神的代名詞。個人主義者清楚,生存境況的好壞主要取決於自己,而不是別人,堅強有力才能過上好生活,虛弱無力只能讓自己在競爭中處境不利。因此會有更強烈的意願付出時間精力把事情干好。個人主義者往往不會去在意別人的偏見,活在他人的評價之外,會認為他所在的群體沒有那麼重要。相比于集體目標,個人主義者更看重自己的人生夢想,因而更容易調動激情,成就自我。支撐起個人主義者自尊的,更多是個人因素,而非關係因素。個人主義者的成就定位在獨特貢獻,獨特專長,生存優勢,而非官場位置。平庸的官僚是乏味的人生。當官最多只能讓少數人,而不可能讓每個人實現人生價值。
當代世界主流心理學研究表明,與注重集體相比,注重自身有其特殊的好處。這樣的人會更自信,更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效率,處理起事情來,比那些習得性無助和悲觀絕望的人會應對得更好。最重要的是,個人主義者容易取得更大成就。同時,活出自我的人,會有更多的身心健康。清楚可能性自我,並自信具有很強的自我控制能力,還更容易實現生活富足。
個人主義的個人,不是危害他人和集體、為所欲為的個人。個人主義的個人是負責任的個人。注意「負責任」三字。單個的人,不存在負與不負責任。所謂負責任,就是對他人而言的。負責任的個人,是兼顧人的個人性和社會性兩面,是自己行為對自身有好的和壞的後果,都必須且只能由自己承擔;自己行為對他人不論是有好的和壞的危害,同樣必須且只能由自己承擔。個人為自己承擔責任,不容易滋生對他人、對集體的依賴性,有利於增強每個人的危機感,督促個人不懶惰,促使個人努力奮鬥,發家致富,實現自我人生夢想和人生價值
個人主義者不可能屈服於集體的整齊划壹的要求。個人主義者不需要向人看齊,只需要按照自己的愛好和意願去說話行事。反個人主義的文化經常重視人際關係領域——政治社會領域的超常才幹,崇拜帝王將相和高官厚祿,「萬般皆下品,唯有做官高」,輕視其它領域的工作。個人主義者不是這樣。個人主義者把所有領域的創造都視為對文明的,也是對集體的貢獻,尊所有作出創造性成就者為優秀人物,鼓勵每個人在自己最喜愛最熟悉的領域作出優異成績。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社會,領導僅僅只是無數職業中的壹種,也受尊重,但並非獨尊。個人為獲得認可,需要去尋求那個既能造福于眾人因而獲得眾人認可,又能改變和提升自身處境的創造冒險事業。這就是創造的動因。
個人主義主導的社會,遍地都是獨裁者,惟有公權力不能獨裁。因為公權力為壹個個的人所共有,非壹人或某個集團所私有。個人是自己的獨裁者,卻不可以是他人的獨裁者,自己的事務自己作選擇,自己行動,自己收穫碩果或承擔苦果、惡果。言行的動機歸自己,行動歸自己,後果的評判則不能全由個人說了算,得容許言行產生衝突的對方與自己共同主張,由第三者,通常是公權力擔任裁判。
個人主義者不僅鼓勵個人創造,崇拜成功,也鼓勵道德激勵和人道行動。個人主義者往往也是受強烈而又模糊信仰激發的人道主義者,對教會間鬥爭漠不關心,崇拜科學與效率,不禁止有關宗教、經濟和政治的自由討論。認可競爭的殘酷,對未來樂觀,拒斥存在的焦慮,將壹切簡化為可解決的技術問題,傳統上敵視權力和托拉斯以及事實上接受軍事國家和大公司。」。
個人主義者尊重憲法,遵守規則。他十分清楚,個人自主以法治為前提。沒有法治作保障,個人主義就會陷入人與人的戰爭泥潭。獸性是淺淺地隱藏在人的表象之下的,沒有法治作保障,好勇鬥狠,不顧他人利害肆意擴張自我就會猖獗,使每個人的正常生活都面臨危險。個人主義的優點要得到充分體現,必須依靠法治,必須尊重人權。儘管有所謂集體人權壹說,但《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的所有條款的立足點,毫無疑問都是個人的。個人主義的團結合作主要依靠自願,需要而不依賴強制,認為強制越少,個人、社會和國家越好。認為過分的強制只能抵制及摧毀人的成長和努力,在脅迫的氣氛下,理智和創造力無法發揮功能。在激勵機制能夠打動人的地方,強制是不必要的。
不可否認,個人主義確實存在某些負面問題。典型的是所謂「極端個人主義」,壹切以自我為中心,毫不利人,專門利己,損公肥私。這種所謂的個人主義,其實與上面所討論的個人主義相悖,不是真的個人主義,而是不負責任的人。這種人因其內在的秩序混亂而經常危害外在秩序。個人主義者由於把更多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參与集體公共生活的時間和熱情就不可能很高。但這無須過慮,因為人是社會性動物,獨處和個人空間固然必不可少,但如果長期缺乏公共生活,個人的精神會陷入孤寂和苦惱,其生活也會面臨許多不可解決的困難。所以,壹個理性的個人,肯定會給參与公共生活留足壹定的時間。
也許,個人主義最大的問題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個人主義主張將道德自主權交給每個人。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道德承擔責任。但我們知道,人有可能會墮落,所謂墮落,就是失去了生活目標。壹旦人失去了道德目標,他的腐化墮落便開始了。自責後悔接踵而至,而且沒有獲得解救的可能;接著是自我厭倦;然後是冷漠無情。不過這種墮落在集體主義盛行的地方,也未見就能杜絕,有時反而更甚。
生長於有集體主義文化傳統的印度的阿馬蒂亞•森認為,主流社會如果過度強調個人主義,可能導致人們漠視身邊人的命運,造成集體責任缺失,對社會整體的福利缺乏興趣,壹味追逐個人財富、權力和名聲地位,將會嚴重破壞社會結構,造成嚴重的經濟不平等,從而降低社會凝聚力。
Swarthmore大學的心理學家施瓦茨則認為,個人主義的現代文化確實存在「過度的自由」,反而導致人們生活滿意度下降和臨床抑鬱症的增多。過多的選擇可能會導致無所適從,或像施瓦茨所說的「自由的專制」。在從30種果醬和巧克力中做出選擇后,人們表示其選擇的滿意度比那些從6種物品中做出選擇的人的滿意度低。更多的選擇可能會帶來信息超載,也帶來更多後悔的機會。這些對個人主義的批評和質疑,既非沒有事實依據,也非不在理上,更非不可克服。只是,對這些問題的探討超出本文範圍。本節討論的主題是,探討個人主義與團結合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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