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人的生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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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人的生活狀態
作者 景祥
中國工人工資佔GDP之低,在世界是名列前茅,而且勞動時間之長,恐怕也是在世界名列前茅。儘管8小時工作制早已經是世界通行的勞動制度,中國的法律也確立了8小時工作制,但對中國很多的工人來說,他們8小時所能拿到的工資,根本不能保障他們有足夠的生活保障,不要說現今國際勞工組織所倡導的「體面生活」了。對於中國的普通工人來說,要想多掙錢,只有多加班,依靠加班費來彌補8小時工資對基本生活開支的不足。於是很多工友在確定在哪壹家工廠工作以前,往往先要打聽這家工廠的加班多還不是多。
其實,工人們這種希望有更多加班的現象,都跟他們不懂得工資的原理有關。所以今天我想要跟工人朋友講壹講「工資四定律」。了解了「工資四定律」,就能理解工資與勞動時間的反比關係,懂得要有效提高工人的生活質量、改變工人階級苦難的命運,應該採取什麼的行動了。
「工資四定律」的第壹定律是「最低生存成本區間定律」。我們知道,資本為了佔有更加廣大的商品市場,為了使己方跟同行競爭的競爭力更加強大,為了使自己的利潤最大化,總是希望給予雇傭工人的工資是越低越好。但是,因為工人的勞動需要有勞動力的存在為前提條件,這就使得工資有壹個能夠維持工人的勞動力存在的最低限度。資方給予工人的工資,通常就是工人的最低生存成本區間,也就是工人餓不死但總是感到生活不易的水準。之所以稱為最低生存成本區間,是因為生存有質量差異,從工人只能維持「餓不死」的最低的生理存在,到「總是感到生活不易」,都是壹種生活質量有所差異、但是都處在貧困生活的狀態區間。在工人沒有自我組織好進行有效的集體行動的狀態下,工人之間存在著相互競爭。工人由於沒有生產資料因而沒有自由勞動的能力,只能依附資本家的企業進行勞動從而獲得生活資料,他們為了競相爭取獲得就業的機會而只能相互壓低勞動力的價格,導致至他們的工資徘徊于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底部。他們常常因為不滿意目前的工資而頻繁變動工作,他們的工資待遇也可能因為不同的工作單位而有不同,但是他們的工資沒有辦法跳出最低生存成本區間,他們擺脫不了「餓不死但總是感到生活不易」的生存狀態。在壹些工人組織較好的國家,由於工人有比較強的集體議價能力,他們的工資就會處於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較上層,比起缺乏自我組織的國家的工人生活,水準要好壹點。
在工人沒有自我組織好的國家,即使政府通過立法強制規定了剛性的最低工資標準,這個剛性標準也不會比恰好維持工人生存的成本強多少,因為工人沒有自我組織好,他們不僅沒有跟資方議價的能力,跟政府「議價」、也就是迫使政府把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的能力就更不會有。而在工人沒有能力影響政府決策的國家,壹定是把資本家階級當作統治的基礎的資本主義性質的國家。這樣國家的政府必然只是與資本的利益相壹致,當然不會把最低工資標準離得最低生存成本底線太遠。當然,資本及其政府也不能把工人的工資壓低到工人的最低生存成本底線。這是因為如果把工人的工資壓低到生存最低成本底線以下,就意味著工人所獲得的工資不能維持勞動力的存在,不能持續為資本創造利潤;對於工人來說,與其進企業勞動也不能維持溫飽,還不如在家餓死。
了解了工資第壹定律,我們再來談工人的加班。因為工人沒有自我組織起來,他們只能從資本手裡拿到「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工資」,但是作為人,工人的追求幸福的慾望是不會泯滅的,因此他們想增加自己的收入。但是工人要增加他們的收入卻又沒有能力跟資本議價,所以他們只能依靠更多地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來增加收入。可說殊不知對於資本而言,它追逐利潤的慾望壹點也不差於工人增加自己利潤的願望。資本與其讓妳勞動8小時獲得能夠維持工人最低生存的工資,倒不如讓妳勞動更多的時間才能獲得同樣的工資。既然妳可以每天工作10小時甚至更多時間,資方為什麼不讓妳干呢?反正他打算給妳的工資就是「最低生存成本區間」,資本家只需要把8小時的工資壓低,把這個差額變成加班工資支付給妳就可以。這樣,工人就進入了這樣壹個怪圈:越希望多加班、加班越多,每天8小時的基本工資的增加反而更加成為奢望,甚至長期停止增長。妳看看吧,在東莞,如果沒有每天2~4小時甚至更多、沒有雙休日的加班,每月領取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1310元,能夠維持壹個工人和他的家庭過什麼樣的生活呢?我做過壹個調查,東莞工人的工資有超過40%是加班工資。如果我們理解了工資第壹定律,我們就會明白,如果能夠有辦法減少我們的加班,我們的工資水平其實不會有什麼下降,因為我們的工資本來就處在最低生存成本區間,我們的工資本來就沒有什麼可以負增長的餘地。 [i]
所以,第壹工資定律「最低生存成本區間」定律提示我們,工人要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不能靠拚命加班,而是靠工人有效的團結和組織起來的跟資本的集體議價,老老實實地做牛做馬就只能過牛馬壹般的生活。工人的自我組織可以防止工人之間為了就業而相互競爭,並使得跟資本的議價行動具有強大的力量,使得他們的工資可以經常性維持在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較高層面。
工人的反抗其實隨時隨地都存在的,不管工人是否已經自我組織好。工人為提高工資和福利水平的鬥爭被稱為經濟鬥爭。隨著工人鬥爭規模、力度的不斷增強,工人的工資水平會由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底部向上擡升,使得工人的生活水平有壹個暫時的改善。但是,由於資本主義生產是把工人的工資當作產品的成本構成之壹,因此,工人展開的為著經濟利益的鬥爭規模和力度越大,工資的提升就越意味著市場商品價格的提升,意味著工人經過艱難的鬥爭才用右手從企業老闆手中拿到的多壹點的工資,最後又在他們購買作為生活資料的商品時,用左手交還給了狡黠的資本家。這是工資的第二定律。因為它有點像水漲船高的比喻,我們姑且稱為「舟船定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每次在政府頒布更高的「最低工資標準」后就會有壹場物價上漲,然後剛剛有所改善的工人生活,又隨著物價的擡升而又再墮入生活艱難之中,迫使工人周而復始地為工資而鬥爭。「舟船定律」提示我們,工人階級如果僅僅進行經濟利益的鬥爭是沒有多少解放工人階級的意義的,其實馬克思和恩格斯身故以後的100多年的世界工人運動,很大程度上都在做這種重複的爭取擡高工資的運動,以致無產階級的解放至今仍然只是夢想! [ii]
但是「舟船定律」絕不說明工人不需要開展經濟鬥爭。工資經濟鬥爭作為工人運動的初級階段,壹方面具有暫時改善工人生活條件的作用,另壹方面,它也是為了日後開展旨在變革整個社會生產關係制度從而變革社會制度的團結、組織和訓練工人的作用。沒有工人階級不斷的局部的集體的經濟鬥爭,就不能有未來工人階級要擺脫雇傭勞動地位的變革整個社會生產關係制度、社會制度的鬥爭,工人階級就不能有自由的未來。
第三個關於工資的定律是「加薪自危定律」。任何壹個企業的工人提高工資福利的集體抗爭行動,雖然可以暫時改善工人的生活條件,但是因為工資是商品的成本構成之壹,所以,單個企業工人的工資福利的提升,會因為該企業產品成本的增加導致企業競爭力下降,導致企業以外利潤下降而搬遷、關閉,增加工人失業危機。這個定律不是提示工人為了就業穩定而放棄要求提高工資的鬥爭,而是提示我們工人看清工人階級作為壹個整體進行聯合鬥爭的重要性。工人為了爭取更高工資水平的鬥爭,必須和推動整個行業、所有產業的抗爭聯繫在壹起,才能避免本企業工人因為提高工資而帶來失業風險。這裏要說明的是,工人加薪從來不是資本搬遷和關閉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資本要追逐更高的利潤。因為工人的勞動從來是為了勞動力的價值而不是為了利潤,而資本壹旦沒有利潤甚至因為利潤減少就不會繼續他們的經營。另外,壹國相對於別國,也存在「加薪自危定律」。資本的全球化某種程度上就是「加薪自危定律」的結果。歐美國家的工人因為工資水平普遍高於中國,所以這些國家的資本家就拋棄了他們的工人,把他們的工廠搬來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還沒有搬遷的企業往往這樣對要求提高工資福利的工會和工人說話:「妳們不要逼我把工廠搬到中國或者越南!」工會和工人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更多地向資方妥協。資本流向工資福利更低的地區和國家在中國現在也已經是現實情況。所以,現在世界工人需要支持中國工人的抗爭,中國工人未來也要像歐美國家工人支持中國工人那樣,去支持其他國家工人。馬克思說過「資本主義是建立在工人不團結基礎上的」,所以在資本全球化下,工人階級的自由是無法在壹個國家和部分國家實現的,因此「工人階級的聯合」在現在要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加是真理!
關於工資的第四個定律是「價值工資定律」,也可以稱為「工人最終解放定律」。在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係下,工資僅僅是勞動力的價值,也就是勞動力的成本,而不是勞動所創造的全部價值,資方將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扣除支付給工人的勞動力的價值,得到了剩餘價值。為了得到超額的剩餘價值,資本必須使勞動成為資本的附屬,即讓勞動處於服從資本的地位,這樣資本就天然地成為生產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成為分配的主宰。資本的這種天然權力事實上是對工人階級人權的蔑視、對勞動所有權 [iii]的剝奪、對工人階級個人自身自由發展的妨礙。勞動者對勞動價值享有所有權是壹個不言而喻的公理,但在資本主義世界卻成為被嘲弄的對象。
「價值工資定律」指出的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下,工資本身代表勞動價值被資本佔有,工資不是勞動的價值,而是勞動力的價值。工人階級的最後解放,只有通過自己集體的反抗行動,變革工人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逐步消滅資本對勞動天然的組織和領導的權力的壟斷,消滅資本對分配權力的壟斷,從而消滅勞動對資本的依附,實現誰勞動創造,誰擁有整個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只有當全部勞動價值而不是勞動力價值即工資成為勞動者的勞動回報,工人階級才能走出最低生存成本區間定律、舟船定律和加薪自危定律的陰影,擺脫資本的壓迫和剝削,最終真正成為自由人。所以「價值工資定律」又可以稱為「工人最終解放定律」。當工人階級真正獲得自由解放,就因為沒有僱主,也就沒有僱工的身份;因為沒有資本,也就沒有利潤的概念 [iv];所有的人都可以相互自由聯合,組成生產單位,並通過由他們民主制定的猶如《五月花號公約》般公平的企業章程,共同治理他們的生產單位,共同創造勞動價值、民主地進行分配。
「價值工資定律」不同於「分享經濟理論」。分享經濟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威茨曼提出的主張,這個理論儘管提出工人可以分享企業利潤,但整個理論不是建立在勞動所有權基礎之上的,也不強調工人在生產過程的權利。這個理論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資本的利益存在,而不是為了提供勞動者最終獲得經濟自主。威茨曼的分享經濟理論主張實際上不過是把相當固定的工資轉變成按照壹定比例的分紅,由於資本仍然壟斷著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力和分配權力,所以事實上工人不僅未必能夠獲得更高收入,而要更多地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帶來的風險。
而「價值工資定律」建立在勞動者打破資本對於生產組織和領導的天然特權的基礎上 [v],它是通過「產業民主」逐步向擺脫資本對勞動羈絆的結果。產業民主是在國家首先實現國家體制民主化以後,民主向著社會層面和經濟層面的深化,是把公民從政治的獨立發展到政治、經濟和社會完全獨立、成為真正自由人的壹個必然過程。產業民主把每個企業視為壹個小型的政體,在這個政體內部必須引入或者說實現這個政體的民主化。它有自己的「公民」,所有與生存相關的內部成員,無論資方還是勞方或者管理者,都是這個政體的平等公民;勞資雙方因為不同的利益自然形成不同的公民群體,各自自由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企業通過勞資集體談判和企業公民大會,共同制定的憲章——企業章程,依照企業章程民主治理企業,實現集體談判的分配,並變企業主的資本積累為包括全體勞動者的積累,通過這種更加公平的分配和積累方式,實現勞動者個人所有制,也即社會所有制 [vi],逐步使資本逐步淡出社會生產領域,真正實現自由人聯合勞動的夢想。
一百多年前,芝加哥工人其實已經懂得了勞動時間與工資之間的關係,所以他們決心不再受資本的愚弄,傻傻地靠拚命加班來增加收入、維持生活,他們提出了「8小時工作、8小時睡眠、8小時生活娛樂」的訴求,要過人的生活。可悲的是在今天我們稱為社會主義的中國,工人還像一百多年前的人壹樣在8小時以後還要拚命加班才得溫飽。
中國工人工資佔GDP之低,在世界是名列前茅,而且勞動時間之長,恐怕也是在世界名列前茅。儘管8小時工作制早已經是世界通行的勞動制度,中國的法律也確立了8小時工作制,但對中國很多的工人來說,他們8小時所能拿到的工資,根本不能保障他們有足夠的生活保障,不要說現今國際勞工組織所倡導的「體面生活」了。對於中國的普通工人來說,要想多掙錢,只有多加班,依靠加班費來彌補8小時工資對基本生活開支的不足。於是很多工友在確定在哪壹家工廠工作以前,往往先要打聽這家工廠的加班多還不是多。
其實,工人們這種希望有更多加班的現象,都跟他們不懂得工資的原理有關。所以今天我想要跟工人朋友講壹講「工資四定律」。了解了「工資四定律」,就能理解工資與勞動時間的反比關係,懂得要有效提高工人的生活質量、改變工人階級苦難的命運,應該採取什麼的行動了。
「工資四定律」的第壹定律是「最低生存成本區間定律」。我們知道,資本為了佔有更加廣大的商品市場,為了使己方跟同行競爭的競爭力更加強大,為了使自己的利潤最大化,總是希望給予雇傭工人的工資是越低越好。但是,因為工人的勞動需要有勞動力的存在為前提條件,這就使得工資有壹個能夠維持工人的勞動力存在的最低限度。資方給予工人的工資,通常就是工人的最低生存成本區間,也就是工人餓不死但總是感到生活不易的水準。之所以稱為最低生存成本區間,是因為生存有質量差異,從工人只能維持「餓不死」的最低的生理存在,到「總是感到生活不易」,都是壹種生活質量有所差異、但是都處在貧困生活的狀態區間。在工人沒有自我組織好進行有效的集體行動的狀態下,工人之間存在著相互競爭。工人由於沒有生產資料因而沒有自由勞動的能力,只能依附資本家的企業進行勞動從而獲得生活資料,他們為了競相爭取獲得就業的機會而只能相互壓低勞動力的價格,導致至他們的工資徘徊于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底部。他們常常因為不滿意目前的工資而頻繁變動工作,他們的工資待遇也可能因為不同的工作單位而有不同,但是他們的工資沒有辦法跳出最低生存成本區間,他們擺脫不了「餓不死但總是感到生活不易」的生存狀態。在壹些工人組織較好的國家,由於工人有比較強的集體議價能力,他們的工資就會處於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較上層,比起缺乏自我組織的國家的工人生活,水準要好壹點。
在工人沒有自我組織好的國家,即使政府通過立法強制規定了剛性的最低工資標準,這個剛性標準也不會比恰好維持工人生存的成本強多少,因為工人沒有自我組織好,他們不僅沒有跟資方議價的能力,跟政府「議價」、也就是迫使政府把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的能力就更不會有。而在工人沒有能力影響政府決策的國家,壹定是把資本家階級當作統治的基礎的資本主義性質的國家。這樣國家的政府必然只是與資本的利益相壹致,當然不會把最低工資標準離得最低生存成本底線太遠。當然,資本及其政府也不能把工人的工資壓低到工人的最低生存成本底線。這是因為如果把工人的工資壓低到生存最低成本底線以下,就意味著工人所獲得的工資不能維持勞動力的存在,不能持續為資本創造利潤;對於工人來說,與其進企業勞動也不能維持溫飽,還不如在家餓死。
了解了工資第壹定律,我們再來談工人的加班。因為工人沒有自我組織起來,他們只能從資本手裡拿到「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工資」,但是作為人,工人的追求幸福的慾望是不會泯滅的,因此他們想增加自己的收入。但是工人要增加他們的收入卻又沒有能力跟資本議價,所以他們只能依靠更多地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來增加收入。可說殊不知對於資本而言,它追逐利潤的慾望壹點也不差於工人增加自己利潤的願望。資本與其讓妳勞動8小時獲得能夠維持工人最低生存的工資,倒不如讓妳勞動更多的時間才能獲得同樣的工資。既然妳可以每天工作10小時甚至更多時間,資方為什麼不讓妳干呢?反正他打算給妳的工資就是「最低生存成本區間」,資本家只需要把8小時的工資壓低,把這個差額變成加班工資支付給妳就可以。這樣,工人就進入了這樣壹個怪圈:越希望多加班、加班越多,每天8小時的基本工資的增加反而更加成為奢望,甚至長期停止增長。妳看看吧,在東莞,如果沒有每天2~4小時甚至更多、沒有雙休日的加班,每月領取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1310元,能夠維持壹個工人和他的家庭過什麼樣的生活呢?我做過壹個調查,東莞工人的工資有超過40%是加班工資。如果我們理解了工資第壹定律,我們就會明白,如果能夠有辦法減少我們的加班,我們的工資水平其實不會有什麼下降,因為我們的工資本來就處在最低生存成本區間,我們的工資本來就沒有什麼可以負增長的餘地。 [i]
所以,第壹工資定律「最低生存成本區間」定律提示我們,工人要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不能靠拚命加班,而是靠工人有效的團結和組織起來的跟資本的集體議價,老老實實地做牛做馬就只能過牛馬壹般的生活。工人的自我組織可以防止工人之間為了就業而相互競爭,並使得跟資本的議價行動具有強大的力量,使得他們的工資可以經常性維持在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較高層面。
工人的反抗其實隨時隨地都存在的,不管工人是否已經自我組織好。工人為提高工資和福利水平的鬥爭被稱為經濟鬥爭。隨著工人鬥爭規模、力度的不斷增強,工人的工資水平會由最低生存成本區間的底部向上擡升,使得工人的生活水平有壹個暫時的改善。但是,由於資本主義生產是把工人的工資當作產品的成本構成之壹,因此,工人展開的為著經濟利益的鬥爭規模和力度越大,工資的提升就越意味著市場商品價格的提升,意味著工人經過艱難的鬥爭才用右手從企業老闆手中拿到的多壹點的工資,最後又在他們購買作為生活資料的商品時,用左手交還給了狡黠的資本家。這是工資的第二定律。因為它有點像水漲船高的比喻,我們姑且稱為「舟船定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每次在政府頒布更高的「最低工資標準」后就會有壹場物價上漲,然後剛剛有所改善的工人生活,又隨著物價的擡升而又再墮入生活艱難之中,迫使工人周而復始地為工資而鬥爭。「舟船定律」提示我們,工人階級如果僅僅進行經濟利益的鬥爭是沒有多少解放工人階級的意義的,其實馬克思和恩格斯身故以後的100多年的世界工人運動,很大程度上都在做這種重複的爭取擡高工資的運動,以致無產階級的解放至今仍然只是夢想! [ii]
但是「舟船定律」絕不說明工人不需要開展經濟鬥爭。工資經濟鬥爭作為工人運動的初級階段,壹方面具有暫時改善工人生活條件的作用,另壹方面,它也是為了日後開展旨在變革整個社會生產關係制度從而變革社會制度的團結、組織和訓練工人的作用。沒有工人階級不斷的局部的集體的經濟鬥爭,就不能有未來工人階級要擺脫雇傭勞動地位的變革整個社會生產關係制度、社會制度的鬥爭,工人階級就不能有自由的未來。
第三個關於工資的定律是「加薪自危定律」。任何壹個企業的工人提高工資福利的集體抗爭行動,雖然可以暫時改善工人的生活條件,但是因為工資是商品的成本構成之壹,所以,單個企業工人的工資福利的提升,會因為該企業產品成本的增加導致企業競爭力下降,導致企業以外利潤下降而搬遷、關閉,增加工人失業危機。這個定律不是提示工人為了就業穩定而放棄要求提高工資的鬥爭,而是提示我們工人看清工人階級作為壹個整體進行聯合鬥爭的重要性。工人為了爭取更高工資水平的鬥爭,必須和推動整個行業、所有產業的抗爭聯繫在壹起,才能避免本企業工人因為提高工資而帶來失業風險。這裏要說明的是,工人加薪從來不是資本搬遷和關閉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資本要追逐更高的利潤。因為工人的勞動從來是為了勞動力的價值而不是為了利潤,而資本壹旦沒有利潤甚至因為利潤減少就不會繼續他們的經營。另外,壹國相對於別國,也存在「加薪自危定律」。資本的全球化某種程度上就是「加薪自危定律」的結果。歐美國家的工人因為工資水平普遍高於中國,所以這些國家的資本家就拋棄了他們的工人,把他們的工廠搬來中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還沒有搬遷的企業往往這樣對要求提高工資福利的工會和工人說話:「妳們不要逼我把工廠搬到中國或者越南!」工會和工人為了保住飯碗不得不更多地向資方妥協。資本流向工資福利更低的地區和國家在中國現在也已經是現實情況。所以,現在世界工人需要支持中國工人的抗爭,中國工人未來也要像歐美國家工人支持中國工人那樣,去支持其他國家工人。馬克思說過「資本主義是建立在工人不團結基礎上的」,所以在資本全球化下,工人階級的自由是無法在壹個國家和部分國家實現的,因此「工人階級的聯合」在現在要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加是真理!
關於工資的第四個定律是「價值工資定律」,也可以稱為「工人最終解放定律」。在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係下,工資僅僅是勞動力的價值,也就是勞動力的成本,而不是勞動所創造的全部價值,資方將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扣除支付給工人的勞動力的價值,得到了剩餘價值。為了得到超額的剩餘價值,資本必須使勞動成為資本的附屬,即讓勞動處於服從資本的地位,這樣資本就天然地成為生產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成為分配的主宰。資本的這種天然權力事實上是對工人階級人權的蔑視、對勞動所有權 [iii]的剝奪、對工人階級個人自身自由發展的妨礙。勞動者對勞動價值享有所有權是壹個不言而喻的公理,但在資本主義世界卻成為被嘲弄的對象。
「價值工資定律」指出的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下,工資本身代表勞動價值被資本佔有,工資不是勞動的價值,而是勞動力的價值。工人階級的最後解放,只有通過自己集體的反抗行動,變革工人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逐步消滅資本對勞動天然的組織和領導的權力的壟斷,消滅資本對分配權力的壟斷,從而消滅勞動對資本的依附,實現誰勞動創造,誰擁有整個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只有當全部勞動價值而不是勞動力價值即工資成為勞動者的勞動回報,工人階級才能走出最低生存成本區間定律、舟船定律和加薪自危定律的陰影,擺脫資本的壓迫和剝削,最終真正成為自由人。所以「價值工資定律」又可以稱為「工人最終解放定律」。當工人階級真正獲得自由解放,就因為沒有僱主,也就沒有僱工的身份;因為沒有資本,也就沒有利潤的概念 [iv];所有的人都可以相互自由聯合,組成生產單位,並通過由他們民主制定的猶如《五月花號公約》般公平的企業章程,共同治理他們的生產單位,共同創造勞動價值、民主地進行分配。
「價值工資定律」不同於「分享經濟理論」。分享經濟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威茨曼提出的主張,這個理論儘管提出工人可以分享企業利潤,但整個理論不是建立在勞動所有權基礎之上的,也不強調工人在生產過程的權利。這個理論的目的是為了維護資本的利益存在,而不是為了提供勞動者最終獲得經濟自主。威茨曼的分享經濟理論主張實際上不過是把相當固定的工資轉變成按照壹定比例的分紅,由於資本仍然壟斷著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力和分配權力,所以事實上工人不僅未必能夠獲得更高收入,而要更多地承擔企業經營管理不善帶來的風險。
而「價值工資定律」建立在勞動者打破資本對於生產組織和領導的天然特權的基礎上 [v],它是通過「產業民主」逐步向擺脫資本對勞動羈絆的結果。產業民主是在國家首先實現國家體制民主化以後,民主向著社會層面和經濟層面的深化,是把公民從政治的獨立發展到政治、經濟和社會完全獨立、成為真正自由人的壹個必然過程。產業民主把每個企業視為壹個小型的政體,在這個政體內部必須引入或者說實現這個政體的民主化。它有自己的「公民」,所有與生存相關的內部成員,無論資方還是勞方或者管理者,都是這個政體的平等公民;勞資雙方因為不同的利益自然形成不同的公民群體,各自自由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企業通過勞資集體談判和企業公民大會,共同制定的憲章——企業章程,依照企業章程民主治理企業,實現集體談判的分配,並變企業主的資本積累為包括全體勞動者的積累,通過這種更加公平的分配和積累方式,實現勞動者個人所有制,也即社會所有制 [vi],逐步使資本逐步淡出社會生產領域,真正實現自由人聯合勞動的夢想。
一百多年前,芝加哥工人其實已經懂得了勞動時間與工資之間的關係,所以他們決心不再受資本的愚弄,傻傻地靠拚命加班來增加收入、維持生活,他們提出了「8小時工作、8小時睡眠、8小時生活娛樂」的訴求,要過人的生活。可悲的是在今天我們稱為社會主義的中國,工人還像一百多年前的人壹樣在8小時以後還要拚命加班才得溫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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