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手段救人心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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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手段救人心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殺人手段救人心

   ---儒家政治特色之一

   余東海

   儒家重不重視法律,能不能夠殺人,本不是問題。禮制是禮樂刑政的統一,刑即刑法、法律。德治涵蓋法治,仁政不礙征伐,德教不礙刑殺,這是儒家常識。可不少人誤會,講道德就是不講法律,施仁政就不應該殺戮,一說到嚴刑重法,就屬之於霸道或法家,以致有封疆大吏說出「對恐怖分子不能施仁政」的傻話。

   

   這個誤會還相當古老,至少可以追溯到漢宣帝。漢宣帝教訓「柔仁好儒」的太子即後來的漢元帝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漢書-元帝紀》)這段話將德教與刑法割裂開來了,以為周政是純任德教的。殊不知周政漢政都是儒政禮制,即任德教,也重刑罰,教而不誅謂之虐,教而不改誅之宜。

   

   周政漢政,具體制度法律形式不同,但本質完全一致,都是儒家政治。漢朝自劉邦起就從思想上摒棄了法家,儒道並尊,到武帝完成獨尊儒術工作,此後道統政統學統合一,三統皆儒。漢制屬於家天下小康式王道,遠高於霸道。霸道尊王攘夷,不錯,但不能克己復禮建設禮制。宣帝視漢製為「以霸王道雜之」,是自我貶低。後人將霸道等同於商韓法家,遂有陽儒陰法說,更是誤解。

   

   漢宣帝是尊儒的好皇帝,但思想理論糊塗。其子漢元帝好儒而「柔仁」,同樣糊塗。仁道剛柔相濟,豈能唯柔?

   

   儒政禮法並重,德主刑輔,重德慎刑,並非不要或不重視刑法。歷代王朝都非常重視法律建設,歷代史書中多辟有《刑法志》。《尚書》中的《盤庚》、《微子》、《金滕》、《康誥》,《梓材》、《多方》、《立政》諸篇都有關於古代刑法的記述,《呂刑》篇專門論述刑法,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系統的刑法文獻,是周政的重要內容。

   

   周穆王在各地遊歷之時,見到某些諸侯任意施刑,遂命呂侯以「明德慎罰」為指導原則,「作修刑辟」,對周初刑法改革修正,重新制定了一部法典。因為是呂侯主持修訂,故稱為《呂刑》。

   

   慎刑慎罰並非一味輕刑輕罰。《呂刑》說「刑罰世輕世重」,意謂刑罰隨世輕重,刑罰的輕重要根據當時社會的實際情況而定。《周禮-秋官-大司寇》說:「刑新國用輕典,刑亂國用重典,刑平國用中典」,這成了歷代儒家王朝的刑罰原則。

   

   鄭玄雲:「新國者,新闢地立君之國。用輕法者,為其民未習於教也。平國,承平守成之國。用中典者,常行之法也。亂國,篡弒叛逆之國。用重典者,以其化惡,伐滅之也。」伐滅就是殺伐和消滅。

   

   亂國人性敗壞,如果刑法寬緩,犯罪成本低小,就會導致罪惡行為上升而難以控制的局面。宋李覲說:「篡殺叛逆之國,紀綱大壞,風俗大惡,強弱相勝,眾寡相暴,從而緩之,則羊狠狼貪,難以制矣。」(《周禮致太平論五十一篇•刑禁第一》)

   

   《呂刑》中周穆王介紹了「上帝」對苗民的嚴厲懲罰。「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于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

   

   大意是說,苗民互相欺詐,紛紛亂亂,沒有中正誠信,以致背叛誓約。受了虐刑和被侮辱的人,都向上帝申告無罪,上帝考察苗民,沒有芬芳的德政,刑法所發散的只有腥氣。顓頊皇帝哀憐眾多民眾無辜被害,於是報「為虐者」以威,將「苗民」滅絕,滅其人,絕其後,使他們沒有後嗣留在世間。

   

   這就是猛葯去痾,重典治亂。文中的上帝和皇帝,或說指黃帝,或說指顓頊,或說是帝堯。因接著有「乃命重黎,絕地天通」事,應以顓頊為是,因為絕地天通是顓頊時事。重黎都是顓頊時人名,重主管天神,黎主管臣民。

   

   寬仁二字常常連用。其實政治一味寬鬆,反而不義,有傷于仁。如賦低稅輕法律鬆弛,就是元政一大弊端。例如,自忽必烈建元至順帝初年七八十年間,天下死囚審讞已定,卻不執行死刑,皆老死於囹圄。這麼做,寬容有餘,但傷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導致民不畏法,不可取也。政治寬縱成了元朝滅亡的原因之一。朱元璋有鑒於此,變寬為嚴,又過於嚴苛了。要遵循政治中道,不容易也。

   

   仁政,禮法並重,仁義並重,義是正義、適宜義,義德體現於政治,包括義刑義殺義戰。義刑即正義合宜的刑法。《康誥》說:「用其義刑義殺。」曾運乾說:「義,宜也。刑罪相報,謂之義刑義殺。」義刑也就是《呂刑》中說的祥刑。刑罪相報,就是有罪必罰,罰必當罪。

   

   義戰,正義之戰,包括剿殺內匪和抵抗外敵,包括自上而下的征伐和自下而上的革命,是王道仁政的內容。儒家慎殺,殺一無辜而得天下不為也,但不能不阻止和懲罰罪惡。對罪惡的縱容,無異於對善良的犯罪。便是大赦也須謹慎。有人批評諸葛亮惜赦,諸葛亮回答說:「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

   

   《尚書》中多數篇章都涉及刑法、誅罰、征伐和殺戮,《湯誓》、《太誓》、《牧誓》、《武成》等更是革命的檄文。即使聖王在位,有時候也不得不訴諸于武力,堯舜不能不誅四凶,周公不能不平叛和東征,都是為了盡他們敬天保民的責任,都是在其位謀其政的表現。易經謙卦五六爻亦講征伐,謙德有助征伐。

   

   懲惡就是揚善,罰罪就是保民,革命就是順命,順天應人,替天行道。到了條件成熟、應該革命的時候,如果不起而革命,就是違天逆命,不負責任,就有罪。《太誓》中周武王說:「商罪貫盈,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罪惟鈞。」意謂商紂的罪惡,象穿物的串子已經穿滿了,上天命我討伐他;我若不順從上天,我的罪就與商紂相等。

   

   若有菩薩心腸,必有霹靂手段;若是赤子情懷,必須除惡衛道。曾國藩麾下大將彭玉麟有一副名聯:「烈士肝腸名士膽,殺人手段救人心。」彭玉麟確實是這樣的人。他書生從戎,膽氣過於宿將,兩軍對敵勇於殺戮,對貪官惡少也毫不容情,李鴻章的侄子就死在他手裡。殺人手段救人心,以殺止殺,以殺人為救人手段,是儒將風範,也是儒政的一大特色。

   

   但彭玉麟堅決反對濫殺無辜,對曾國荃誘殺降兵和屠城暴行很是不齒,數次要求曾國藩大義滅親。不僅不許濫殺無辜,對罪犯也強調罰當其罪,不許輕罪重判,這是儒家不言而喻的共識,是儒家與法家、仁政與暴政的重大區別。

   

   順便破除兩個相關的誤會。第一個誤會是:儒生鬥不過流氓,儒生要戰勝流氓,首先要變成流氓。大謬不然,儒生鬥不過流氓,或是因為儒化程度太低,無智無勇,或為特殊現象,非常態也。流氓鬥不過儒生才是社會常態和歷史常態。儒士從商則為儒商,從戎則為儒將。像彭玉麟那樣的儒將,古來俯拾皆是,曾國藩集團中就不少。

   

   儒生從政則為儒官,為君則為明君,仁者無敵。儒家主導了數千年中國歷史,從堯舜到明清,所有較為持久和興盛的王朝都是儒家締造的,儒門中智勇雙全的聖賢君子英雄豪傑層出不窮,堯舜禹集團(可三)、湯伊集團、文武集團、劉秀集團、王陽明集團、曾國藩集團等等就是儒家政治群體中的佼佼者。試問天下什麼流氓集團惡勢力配做他們的對手?

   

   第二個誤會是:打江山要反儒。對於政治勢力,「革命就要反儒」這種謬見是致命的。除了洪楊,古來從無公開反儒的人物和勢力而能成功「打江山」的,可謂「反儒成功自古無」。古代最大的政治反儒派秦始皇,也是坐穩江山後才公開反儒的,其相父呂不韋的門客和朝廷博士群體多是儒生。即使焚書坑儒之後,朝廷仍然保留了一隊儒生。洪楊成不了大氣候,反孔反儒是要因。

   

   明白了儒家以殺止殺的征伐和革命精神,知道了仁者自可無敵、仁政最善除暴的道理,上述兩個誤會自然就消除了。2014-12-8余東海

   首發於《南華早報中文網》2014年12月11日,有改動。

(2015/05/08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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