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節明:為什麼維權的道路在中共國走不通? ——中國的新生沒有漸進之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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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節明:為什麼維權的道路在中共國走不通? ——中國的新生沒有漸進之路(二)
為什麼維權的道路在中共國走不通?——中國的新生沒有漸進之路(二)
中共國的維權運動,從江澤民時期萌生,到習近平發起「709」大整肅后陷入低潮,歷經了二十多年。維權運動沒有帶來中共國人權和社會的絲毫改善,中國的人權和社會反而大幅地惡化。迄今,以要求中共中央當局為自己做主,懲治貪官,討還損失,恩賜公正。。。為特徵維權行動,已經很難引起國內外華人的共鳴了。。。必須承認,中共國的維權運動徹底地失敗了。 中共國的維權運動為什麼會失敗?因為與別的許多國家不同,中共國的社會不公是共產黨的極權體製造成的,而不是某些行政制度的不完善或政策執行的不當造成的。 這種制度化造就大量社會不公的極權體制包括:中共壟斷政權,軍警公檢法媒體出版全部抓在一個專政黨的手裡,沒有司法獨立,毫無新聞自由(輿論監督)。。。
正因為中共國的社會不公是共產黨的極權體製造成的,所以不觸及體制、只為討還個人權益和經濟損失的維權運動,是根本無法消除或減少這種社會不公的——大家可以看一看,從江澤民時期開始,中國人維了二十多年,現在中共國社會不公是減少了,還是大幅增加了? 極少數幸運的維權人士或許成功地討還了個人的損失,但是製造大量不公的極權體制仍在那裡,而且在製造著更大量的社會不公。。。而且,極少數成功地討還了個人的損失的幸運維權人士,也完全不能確保社會不公的鐵拳再次砸到自己身上。 應對中共國的社會不公,維權運動就如「揚湯止沸」,只能短暫讓湯水稍降溫一點,但那個導致湯水沸騰無法飲用的根因——燃燒的柴薪,仍在發生作用。這燃燒的柴薪,就相當於中共的極權體制。
不觸及體制的維權運動,也無法達成讓中共當局收斂或調整暴政的目的,因為有許多中共暴政之所以惡,根本原因不是因為執行的人壞,而是制度衍生之惡,沒有惡,這些制度就不能發揮作用。例如: 「鄧計生」暴政中的綁架結紮、強迫墮胎、抄家重罰踐踏人權的惡行,就根本不是不觸及體制的維權運動能改變的,因為強制計生政策的必須,沒有這些侵犯人權的暴力,強制計生就無法實施——而不廢除中共的極權體制,是不可能杜絕如「鄧計生」這樣大規模侵犯人權暴政出台的:中共習近平政權的「清零」封控暴政就是例子。 所以,那些認為「(中共)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只是地方的貪官把經念歪了」的人,不是一般的愚蠢。真相是:中共中央才是毒蛇的頭! 「天安門母親」之一丁子玲教授曾經公開向高智晟喊話,呼籲高智晟:停止「搞政治」,回到維權的正軌上來!丁子玲不是一般糊塗,因為中共國的社會不公是極權體製造成的,不觸碰體制的維權之路,不是正軌,而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
在美國,甚至在大陸民國、兩蔣台灣、前南韓等威權國家,都可以通過維權方式,對具體的行政制度和政策進行修補,從而實現改良,美國的種族平等制度、勞動法和環保法的出台和實施,就是例子。。。 但在中共國這樣的極權國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中共國的行政制度,是支撐極權且綁定於極權的制度,它不可撤除、也難以更改的,因為撤除或更改必然、或者很容易引發極權的倒塌;而中共國的許多暴政都是維護極權,因為沒有這些暴政,支撐極權的行政制度,將發揮不了作用。
並且,因為中共國是極權國家,所以維權運動要想升級為公民運動,是不可能的:
一,由於中共當局擁有全世界最大最先進的防火牆,並且壟斷一切媒體和出版,中共國維權群體在國內沒有任何發聲的渠道。
二,中共當局嚴禁任何獨立於共產黨政府的任何組織,「不搞政治」的組織也不行,2001年開始對14種氣功組織的取締,對家庭教會的鎮壓,對民間商會、老兵協會。。。甚至「同城飯醉」活動的取締,都是例子。
在中共的極權高壓下,中共國的維權運動無法形成組織,一直處於「各維各的權」的分散狀態。 沒有組織,沒有發聲渠道,也就沒有統一的行動,沒有共同的理念,也沒有思想的交流。。。這種狀態下要升級為公民運動是不可能的。
三,中共當局一直狡猾地對維權運動採取分化瓦解的策略。 對於帶有公民意識(自由、民主、人權)萌芽的維權人士和維權行動,嚴打重判;而對於完全迴避體制(即「不搞政治」)、哭求跪求黨中央為己做主、伸冤。。。的奴性維權,則網開一面,打壓較輕,且幫助和籠絡其中極少數人。
不能不承認,中共這種分化維權群體的手段獲得了巨大的效果:在恐懼和利誘的雙重作用下,為求個案解決的大批維權人士,主動自我約束——與「搞政治」(追求憲政民主)的反對派人士相切割,並在自己個案得到解決后,對中共當局感激涕零,山呼頌聖,甚至恩將仇報,反過來攻擊幫助自己維權的異議人士。。。全然不顧其他人和更多人正在或繼續遭遇著社會不公——自己個案得解后,背刺攻擊異議作家方方的「武漢敲鑼女」,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其中的道德特別敗壞類,甚至為了自己個案的解決,不惜充當中共當局的走狗線民,監控自己的維權同類。 這樣維權人士要能引發公民運動,那才是咄咄怪事!
最後,維權運動自身基因的局限性,也決定了局限於維權運動,不可能引發社會的廣泛共鳴,形不成對當權者的壓力和挑戰,從而無法帶來社會的改變。 維權運動由於沒有體制訴求,只求解決個人或一部分群體的不公遭遇,且由於任何社會,在某一個具體的時間節點,遭遇不公的群體幾乎總是少數群體,所以光是維權,是無法引起社會的廣泛共鳴的。例如:
數年來經常在日本東京中共國大使館門外舉牌伸冤,哭求中共中央為己伸冤,懲辦害死她母親的女訪民李寧,就越來越得不到牆內外華人的關注。。。 為什麼?就因為她訴求牢牢局限於維權,這自然引不起別人的共鳴。這個李寧她的訴求只為自己,並不為同樣遭受中共極權損害的他人,當然引不起他人的共鳴: 她的母親之死,與兇手以外的所有人無關,而且害死她母親的貪官,並沒有加害於其他絕大多數人,人家當然沒有大的興趣去關注她,因為她母親的死與人家無關。 你不能斥責不關心她維權的人,都是道德低下的自私之徒,因為這是人之常情(也可以說是正常的人性)。因為要說自私,李寧她一樣自私:她的維權只為自己,別人受害時,她發聲了嗎?別人的父親、母親受害時,她聲援了嗎? 但是,如果,李寧的訴求不僅是為她母親伸冤,而是要打倒中國共產黨的極權專制、要求司法獨立、真實選舉。。。那麼她一定能收穫大得多的關注和社會共鳴!因為中國共產黨的極權專制,是中共國億萬受害者的共同的災禍之根——倒共關乎中國絕大多數人!
這就是公民運動和維權運動的區別。
由於維權運動引不起社會共鳴,維權運動不升級為公民運動或者反對運動,是不能引發社會變革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的維權運動也是在匯聚成了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之後,方才帶來了制度性去種族歧視的巨變。 由於中共國是極權國家,中國的維權運動要想升級,肯定會遭受中共的嚴酷打壓、經歷非比尋常的痛苦,但是這一關是繞不過去的:中國人必須擯棄目光短淺的「只圖一時實惠」的小聰明,必須追求根本性的改變: 必須直接提出倒共和多黨制的訴求,因為面對中共極權,維權毫無用處、更毫無意義,而且照樣會遭到中共的打壓;而且現在中共經濟十分困難,也不可能再籠絡維權人士。
曾節明 2025.9.17 秋燥凌晨夜
中共國的維權運動,從江澤民時期萌生,到習近平發起「709」大整肅后陷入低潮,歷經了二十多年。維權運動沒有帶來中共國人權和社會的絲毫改善,中國的人權和社會反而大幅地惡化。迄今,以要求中共中央當局為自己做主,懲治貪官,討還損失,恩賜公正。。。為特徵維權行動,已經很難引起國內外華人的共鳴了。。。必須承認,中共國的維權運動徹底地失敗了。 中共國的維權運動為什麼會失敗?因為與別的許多國家不同,中共國的社會不公是共產黨的極權體製造成的,而不是某些行政制度的不完善或政策執行的不當造成的。 這種制度化造就大量社會不公的極權體制包括:中共壟斷政權,軍警公檢法媒體出版全部抓在一個專政黨的手裡,沒有司法獨立,毫無新聞自由(輿論監督)。。。
正因為中共國的社會不公是共產黨的極權體製造成的,所以不觸及體制、只為討還個人權益和經濟損失的維權運動,是根本無法消除或減少這種社會不公的——大家可以看一看,從江澤民時期開始,中國人維了二十多年,現在中共國社會不公是減少了,還是大幅增加了? 極少數幸運的維權人士或許成功地討還了個人的損失,但是製造大量不公的極權體制仍在那裡,而且在製造著更大量的社會不公。。。而且,極少數成功地討還了個人的損失的幸運維權人士,也完全不能確保社會不公的鐵拳再次砸到自己身上。 應對中共國的社會不公,維權運動就如「揚湯止沸」,只能短暫讓湯水稍降溫一點,但那個導致湯水沸騰無法飲用的根因——燃燒的柴薪,仍在發生作用。這燃燒的柴薪,就相當於中共的極權體制。
不觸及體制的維權運動,也無法達成讓中共當局收斂或調整暴政的目的,因為有許多中共暴政之所以惡,根本原因不是因為執行的人壞,而是制度衍生之惡,沒有惡,這些制度就不能發揮作用。例如: 「鄧計生」暴政中的綁架結紮、強迫墮胎、抄家重罰踐踏人權的惡行,就根本不是不觸及體制的維權運動能改變的,因為強制計生政策的必須,沒有這些侵犯人權的暴力,強制計生就無法實施——而不廢除中共的極權體制,是不可能杜絕如「鄧計生」這樣大規模侵犯人權暴政出台的:中共習近平政權的「清零」封控暴政就是例子。 所以,那些認為「(中共)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只是地方的貪官把經念歪了」的人,不是一般的愚蠢。真相是:中共中央才是毒蛇的頭! 「天安門母親」之一丁子玲教授曾經公開向高智晟喊話,呼籲高智晟:停止「搞政治」,回到維權的正軌上來!丁子玲不是一般糊塗,因為中共國的社會不公是極權體製造成的,不觸碰體制的維權之路,不是正軌,而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
在美國,甚至在大陸民國、兩蔣台灣、前南韓等威權國家,都可以通過維權方式,對具體的行政制度和政策進行修補,從而實現改良,美國的種族平等制度、勞動法和環保法的出台和實施,就是例子。。。 但在中共國這樣的極權國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中共國的行政制度,是支撐極權且綁定於極權的制度,它不可撤除、也難以更改的,因為撤除或更改必然、或者很容易引發極權的倒塌;而中共國的許多暴政都是維護極權,因為沒有這些暴政,支撐極權的行政制度,將發揮不了作用。
並且,因為中共國是極權國家,所以維權運動要想升級為公民運動,是不可能的:
一,由於中共當局擁有全世界最大最先進的防火牆,並且壟斷一切媒體和出版,中共國維權群體在國內沒有任何發聲的渠道。
二,中共當局嚴禁任何獨立於共產黨政府的任何組織,「不搞政治」的組織也不行,2001年開始對14種氣功組織的取締,對家庭教會的鎮壓,對民間商會、老兵協會。。。甚至「同城飯醉」活動的取締,都是例子。
在中共的極權高壓下,中共國的維權運動無法形成組織,一直處於「各維各的權」的分散狀態。 沒有組織,沒有發聲渠道,也就沒有統一的行動,沒有共同的理念,也沒有思想的交流。。。這種狀態下要升級為公民運動是不可能的。
三,中共當局一直狡猾地對維權運動採取分化瓦解的策略。 對於帶有公民意識(自由、民主、人權)萌芽的維權人士和維權行動,嚴打重判;而對於完全迴避體制(即「不搞政治」)、哭求跪求黨中央為己做主、伸冤。。。的奴性維權,則網開一面,打壓較輕,且幫助和籠絡其中極少數人。
不能不承認,中共這種分化維權群體的手段獲得了巨大的效果:在恐懼和利誘的雙重作用下,為求個案解決的大批維權人士,主動自我約束——與「搞政治」(追求憲政民主)的反對派人士相切割,並在自己個案得到解決后,對中共當局感激涕零,山呼頌聖,甚至恩將仇報,反過來攻擊幫助自己維權的異議人士。。。全然不顧其他人和更多人正在或繼續遭遇著社會不公——自己個案得解后,背刺攻擊異議作家方方的「武漢敲鑼女」,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其中的道德特別敗壞類,甚至為了自己個案的解決,不惜充當中共當局的走狗線民,監控自己的維權同類。 這樣維權人士要能引發公民運動,那才是咄咄怪事!
最後,維權運動自身基因的局限性,也決定了局限於維權運動,不可能引發社會的廣泛共鳴,形不成對當權者的壓力和挑戰,從而無法帶來社會的改變。 維權運動由於沒有體制訴求,只求解決個人或一部分群體的不公遭遇,且由於任何社會,在某一個具體的時間節點,遭遇不公的群體幾乎總是少數群體,所以光是維權,是無法引起社會的廣泛共鳴的。例如:
數年來經常在日本東京中共國大使館門外舉牌伸冤,哭求中共中央為己伸冤,懲辦害死她母親的女訪民李寧,就越來越得不到牆內外華人的關注。。。 為什麼?就因為她訴求牢牢局限於維權,這自然引不起別人的共鳴。這個李寧她的訴求只為自己,並不為同樣遭受中共極權損害的他人,當然引不起他人的共鳴: 她的母親之死,與兇手以外的所有人無關,而且害死她母親的貪官,並沒有加害於其他絕大多數人,人家當然沒有大的興趣去關注她,因為她母親的死與人家無關。 你不能斥責不關心她維權的人,都是道德低下的自私之徒,因為這是人之常情(也可以說是正常的人性)。因為要說自私,李寧她一樣自私:她的維權只為自己,別人受害時,她發聲了嗎?別人的父親、母親受害時,她聲援了嗎? 但是,如果,李寧的訴求不僅是為她母親伸冤,而是要打倒中國共產黨的極權專制、要求司法獨立、真實選舉。。。那麼她一定能收穫大得多的關注和社會共鳴!因為中國共產黨的極權專制,是中共國億萬受害者的共同的災禍之根——倒共關乎中國絕大多數人!
這就是公民運動和維權運動的區別。
由於維權運動引不起社會共鳴,維權運動不升級為公民運動或者反對運動,是不能引發社會變革的: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的維權運動也是在匯聚成了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之後,方才帶來了制度性去種族歧視的巨變。 由於中共國是極權國家,中國的維權運動要想升級,肯定會遭受中共的嚴酷打壓、經歷非比尋常的痛苦,但是這一關是繞不過去的:中國人必須擯棄目光短淺的「只圖一時實惠」的小聰明,必須追求根本性的改變: 必須直接提出倒共和多黨制的訴求,因為面對中共極權,維權毫無用處、更毫無意義,而且照樣會遭到中共的打壓;而且現在中共經濟十分困難,也不可能再籠絡維權人士。
曾節明 2025.9.17 秋燥凌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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