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余樟法):龍泉公安,貪婪又兇惡的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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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余樟法):龍泉公安,貪婪又兇惡的漁翁!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杭州錢老明鏘,集企業家、詩詞家、社會活動家於一身,豪俠士也,在舊體詩壇素享詩俠之譽。日前錢老聞悉「林樟旺」案,大怒,立即致電麗水林業公安處蔡處長,嚴辭相斥。蔡處長作了認真「解釋」,並透露是有人舉報,龍泉市森林公安才立案的。
   
   這讓我想起《蠢驢論壇》註冊網友的跟帖:我不了解情況,更不了解甲方(姚坑村)的態度,但我對路即將完工的時候出這樣的事情覺得有的疑問,因為從上面的敘述來看,前期的投資都是乙方(林樟旺等人)出的,而乙方現在又被突然出現的執法部門判斷為「涉嫌非法佔用農地」,也就是說,乙方的前面的所作都是非法的,乙方的「非法」投資當然也是不受保護的。從路建成后的收益人是甲方,從目前的受損方是乙方,從當地主管執法部門的態度和時間巧合,這些各個方面來看,我怎麼越看越覺得這是甲方和當地執法部門聯合布下的一個圈套呢?但願我是想錯了,否則這世道人心實在的太可怕了。
   
   撇開為人的道義、原則等問題不講,僅從經濟人(利益)角度看,註冊君的猜疑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國人本缺少團隊精神合作精神,最擅內爭內訌窩裡斗,閉塞的山裡人窮怕了,更容易見小利而忘大義。證之浙江遂昌縣龍洋鄉政府在呈龍泉市委市政法委《關於要求對林樟旺等人從輕處理的報告》中所言「岩梓鄉姚坑自然村與我鄉(龍洋鄉)黃塔村毗鄰,以往兩村因種種原因發生過多次磨擦,甚至發生鬥毆事件,群眾之間關糸極為緊張…」云云,眼前利益的誘惑加上歷史矛盾的累積,完全可能讓姚坑村有關村民「背後下毒手」。

   
   但縱然假設是真,是姚坑村有關村民「窩裡反」,給了龍泉市森林公安借「專項整治」之便勒索林樟旺等人以可乘之機,我對舉報者也只有憐憫而無怨恨,不準備深查。一切都是龍泉公安造的孽,一切責任都要由枉法玩法的執法部門承擔。舉報者也是「世間大苦人」和可憐的受害者。舉報之後,公安介入,事態的發展巳非他們所能掌握。他們為巳自己的愚昧和貪圖便宜付出巨大代價:
   
   首先,通過「外資」修路發展和致富的希望已經破滅,修成的路因無人管理多處塌方而不通,由於難以忍受生活的閉塞和貧困,其次,由於害怕遭到龍泉市公安的追究處罰(由於老梟和律師的介入,龍泉森林公安再赴姚坑村取證。可想而知,龍泉森林公安為了洗脫自身,會做些什麼),姚坑村已有大批村民外逃和外出打工了。真是:兩村鷸蚌相爭,公安漁翁得利。
   
   再補充一句:在整個修路過程中,當地林業行政部門多次到過現場(鄉政府里也設有林業站),並沒有對雙方行為作出警示或處罰。而公安部門進行刑事立案后,立即以"治安"和「預收款」名義收了六萬元(不包括三人取保侯審的一萬伍千元)。好個滋潤快活的漁翁呀。
   
   而且此漁翁不以得利為滿足,不僅貪婪而且兇惡陰毒!就這麼簡單的一個姚坑村程序性違法的案子,卻對集資幫助姚坑村的梅善良等刑拘,對林樟旺不僅刑拘,而且批捕,而且不許取保候審,理由是「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何其荒唐,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而且倒打一把!----本案究竟是什幺勢力在危害社會,誰的行為產生社會險性,不是一目了然嗎?
   
    東海一梟20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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