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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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航
王永航,1973年生,原遼寧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先後在大紀元網站發表了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信件等7篇文章,2008年他發表致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法“300條”強加法輪功學員罪名違法違憲。並從法律的角度、從犯罪構成四個要素上,分析了當前中國法律框架範圍內以該款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提出這項罪名的本身就是違背法律原則,要求最高司法機關認清問題嚴重性,立即糾正自己的錯誤,釋放自1999年以來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以擺脫自設的困境。2007年開始,王永航多次為法輪功修鍊者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6月16日,為大連法輪功學員叢日旭作無罪辯護,再次觸怒中共當局。隨即被跟蹤,周永康下密令致使大連市出動20多個警察將王永航在家中秘密綁架后劫持大連看守所。抓捕期間,右腳踝骨被打骨折,在看守所期間也因制止毆打法輪功學員而遭受灌食等酷刑折磨。2009年11月27日,一審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訴后,2010年2月4日上午,二審法院在大連市中級法院1號庭開庭,開庭僅15分鐘,最終結果維持原判七年。2010年4月2日,王永航已經從大連看守所被轉到遼寧省瀋陽第一監獄第十八監區。2010年10月11日晚,王永航遭到獄警指使的幾個犯人毆打,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後來惡警把他關進了小號迫害,令王永航身心遭受嚴重摧殘。2012年5月,傳出王永航因長期被關押迫害,遭遇酷刑折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身體出現肺結核、胸腹水病症,而且腰部以下全都麻木表現出癱瘓癥狀。而三年前在惡警抓捕他時被惡警打傷的右腳踝骨的傷口到現在還沒有愈合。行走不便,虛弱的他現在連說話都是有氣無力。希望看到消息的好心人,能夠幫助營救他儘快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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