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臂之遙 79# 可笑可惡之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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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臂之遙 79# 可笑可惡之惡法

帖子全民共振平台 » 2019年5月23日

《情報法》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

國家對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個人和組織給予保護。

第九條 國家對在國家情報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和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我想對所有在外國學習工作的中國年輕人說幾句話。 中共2017年頒布的情報法,首先在有常識的人看來是個國際笑話。 但是這個笑話給我們中國人帶來的是災難。 8月9日,2018年,川普說了,大部分中國學生都是間諜。這真實反映了我們面對的現實。

一個國家公布這樣的法律,就是要全民為國家做間諜,可以說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這個法頒布一年多后,華為就被西方圍剿。也難怪呀,  有個這個法,哪個正常國家敢把關係到國家人民安全的工程再交給中國公司呢? 這是它可笑的地方。

另外一方面,它又是可惡的,是中共暴政的體現。 指使任何組織公民去從事間諜活動,不啻于把人往火坑裡推。最近有個學音樂的中國學生趙前里,因為闖入禁區,拍攝美國軍方基地照片,而判刑一年。 這個孩子才20歲。他人生就此改變。

情報法也是騙局。 因為你人在國外, 國內的法律對你起不了作用。而你所在國的法那是實實在在對你起作用的。  趙前里出事後,中共政府能給他什麼保護嗎? 不能呀。 他能得到中共對他得什麼表彰和獎勵呢?恐怕沒有。中共不懲罰他就已經開恩了。 因為中共會相信他在美國法庭和監獄里,沒有說過對中共不利的證詞嗎?

那麼你也許會問,我該怎麼辦呢。

首先,不參加任何中國學生會僑團。 學習之餘,多和外國學生交流。你不參加中國學生會,他們派你做事的機會就小很多。

第二,如果他們已經找到你,那麼你就消極對待,不要合作

第三,如果他們威脅你,那麼收集證據,向FBI或者當地政府舉報

總而言之,無論從道德,還是個人利益來說,你沒有理由服從一個可笑但是可惡的惡法。 沒有理由做中共暴政的犧牲品。

祝您事業,學業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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