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平縣公安局敢強制羈押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權利誰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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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平縣公安局敢強制羈押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權利誰來保障?

帖子馬建平 » 2020年10月29日

一關於安平縣公安局嚴重侵犯人大代表權益警濫用職權的情況反映
 
我是馬建平,邯鄲市永年區人,身份證號:132133196910310018,  電話15128875015,是永年區人大代表、永年區人大常委會常委、邯鄲市人大代表,反映衡水安平縣公安局部分幹警違法辦案、野蠻執法,嚴重侵犯人大代表權益一案,希望媒體給予鏈接,並請求省公安廳追究相關公安人員濫用職權的相關責任。具體情況如下:
 
2019年1月8日早8時許,在我家門,突然湧上來七名陌生男子,不分青紅皂白強行將我拉進一輛民用車輛內,並強行欲給我配帶手銬,自稱是安平縣公安局的,但未向我出示任何採取強制措施的證明,我亮明人大代表身份,他們才沒有給我帶手銬,但並沒有停止他們的野蠻執法。他們強行將塞進車裡,從永年奔波幾百公里,帶到衡水市安平縣交警隊內,並採用威脅、欺騙的手段對我進行審訊,逼供,讓我承認是紫山特鋼集團建發高強度標準件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安平縣王彥彬高利轉貸和套路貸問題,說我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所謂,我依據事實進行抗辯、解釋他們置之不理,不允許我講話,安平縣公安局一直持續對我進行羈押、審訊,至到次日12時,因末取得邯鄲市和永年區人大常委會許可才將我釋放,非法扣押我達28個小時,且至今未給我出示對我採取強制措施的任何手續(后附案發照片為證)。
 
我是永年區人大代表、永年區人大常委會常委、邯鄲市人大代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習,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規定,在人大會議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大常委會許可不能對我採取強制措施。但是安平縣公安局幹警,在我已經亮明人大代表身份后,仍然無視法律規定,強行將我從永年帶到安平縣公安局,未出示任何強制措施手續的情況下對我採取威脅、欺騙的手段進行審訊長達28個小時。關於安平縣公安局幹警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多次向安平縣監察委進行舉報,請求監督處理,但至今無果。
 
綜上,安平縣公安局部分幹警無視國家法律,踐踏公民及人大代表權益,公然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在邯鄲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嚴重的社會影響。在習主席倡導全社會學法,尊法和守法的今天,為何安平縣公安局如此的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是什麼利益驅使堂堂公安局為一個高利轉貸和套路貸民間個人如此賣命,你們在為誰服務,還配得上人民公安這個稱呼嗎???人大代表權益誰來保障!
 
反映人:馬建平2020年10月29日
馬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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