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恭慶一個水貨數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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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恭慶一個水貨數學家
現在,我們介紹張恭慶的錯誤,張恭慶是北京大學的數學院士。
循環論證是一種邏輯錯誤,是指:1,論據的正確依賴論題的支撐。2,兩個論據的正確性互相依賴。
什麼是數學定理?
1,數學定理必須是一個明確的判斷。
2,數學定理必須是一個全稱(一切,所有的,任何,每一個)判斷。
3,數學定理是一個已經經過正確的演繹法證明的數學命題(不能使用歸納法和類比法證明,演繹法-三段論有256個格式,只有19個格式有效)。
4,數學定理結構(或者說命題結構)由主項與謂項組成。
5,主項與謂項必須是全異關係(不能是種屬關係,例如「龐加萊猜想「就是一個錯誤的命題,主項與謂項是種屬關係;「素數有無窮多個」就是一個正確的命題,因為主項」素數「,與謂項」無窮多個「是全異關係)。
6,主項和謂項的含義必須明確表示和界定,不能有「假設」「估計」。
7,數學定理必須符合語法(例如陶哲軒的」存在任意長的素數算術數列「,主項與謂項都是錯誤的,主項」素數算術數列」是一個集合概念。謂項「任意長「違反語法:肯定判斷謂項不能周延)。
8,用公式表達的定理,每一個符號必須是明確的概念和含義,不能有歧義(例如張益唐的公式)。
9,主項必須是普遍概念或者單獨概念,不能是集合概念。
10,數學定理的主項必須經過正確的」種加屬差「的方法定義。例如,」素數就是大於1並且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自然數「。
11,一個定理陳述一個給定類所有的元素不變的性質和關係,適用於所有的元素,在任何時候無區別的成立。
什麼是數學命題證明
1,證明就是理清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關係,得出確鑿無疑的結論--新概念。
2,證明就是理清判斷與判斷之間的關係,得出新的判斷。
3,證明就是利用公理-定理把命題說的明白。命題就是帶有判斷功能的語句,概念的本質是事物的差異,就是不同事物的否定(概念無限否定性,例如梨子不是饅頭,不是包子,不是雞蛋,....。),多個概念在連接詞的作用下形成判斷語句。模糊的和錯誤的句子無法判斷。
4,因為數學是研究數量-空間結構-數量和空間結構的變化,我們面對的情況是複雜的和變化的,常常需要從一個時空到另外一個時空,從一個命題推出另外一個命題,從一個判斷中得到另外一個判斷。證明就是在轉換命題-時空-判斷時不會出現錯誤。
5, 我們從已知命題推斷出未知命題的行為叫推理,已知命題叫前提,未知命題叫結論。我們證明一個結論的系統化行為,叫做論證。
邏輯就是確保這些推理和論證能夠有效的規則。邏輯學就是研究這些有效推論和論證規則與標準的學科。
下面這一頁說:定理1.1,設....,又設.....存在適合,如果還有適合.....。
(批判:既然是定理,不能存在預期理由的多重假設)
下面一頁:引理3.1,假設...成立,又設....,其中K,G滿足假設(3個條件)則.....。最後有「由歸納遞推得」
(批判:引理作為論據,必須是明確無誤的。而張恭慶假設成立,再設滿足3個假設條件,最後還是由歸納所得,足夠荒唐。)
歸納假設證明和先驗估計命題,假設:
(1)沒有進入因果關係;
(2)沒有進入構成關係;
(3)無法被感知。
(4)估計和假設進入證據以後,如果從區分兩類否定真理的角度來檢視這一問題:第一類涉及虛構或者主觀創造的一些對象;第二類涉及實際存在的對象。而假設的虛構的對象並不具有事務的全部屬性。
(5)假設最後必須被證明才能進入證據鏈。
下面一頁:引理4.2設....滿足.....。又設......。此外設滿足ps條件。定理4.1,在引理4.2的假設下,又設J在....。
(批判:引理作為一種論據,是在多重假設下的觀點,不能成為論據)
循環論證是一種邏輯錯誤,是指:1,論據的正確依賴論題的支撐。2,兩個論據的正確性互相依賴。
什麼是數學定理?
1,數學定理必須是一個明確的判斷。
2,數學定理必須是一個全稱(一切,所有的,任何,每一個)判斷。
3,數學定理是一個已經經過正確的演繹法證明的數學命題(不能使用歸納法和類比法證明,演繹法-三段論有256個格式,只有19個格式有效)。
4,數學定理結構(或者說命題結構)由主項與謂項組成。
5,主項與謂項必須是全異關係(不能是種屬關係,例如「龐加萊猜想「就是一個錯誤的命題,主項與謂項是種屬關係;「素數有無窮多個」就是一個正確的命題,因為主項」素數「,與謂項」無窮多個「是全異關係)。
6,主項和謂項的含義必須明確表示和界定,不能有「假設」「估計」。
7,數學定理必須符合語法(例如陶哲軒的」存在任意長的素數算術數列「,主項與謂項都是錯誤的,主項」素數算術數列」是一個集合概念。謂項「任意長「違反語法:肯定判斷謂項不能周延)。
8,用公式表達的定理,每一個符號必須是明確的概念和含義,不能有歧義(例如張益唐的公式)。
9,主項必須是普遍概念或者單獨概念,不能是集合概念。
10,數學定理的主項必須經過正確的」種加屬差「的方法定義。例如,」素數就是大於1並且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自然數「。
11,一個定理陳述一個給定類所有的元素不變的性質和關係,適用於所有的元素,在任何時候無區別的成立。
什麼是數學命題證明
1,證明就是理清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關係,得出確鑿無疑的結論--新概念。
2,證明就是理清判斷與判斷之間的關係,得出新的判斷。
3,證明就是利用公理-定理把命題說的明白。命題就是帶有判斷功能的語句,概念的本質是事物的差異,就是不同事物的否定(概念無限否定性,例如梨子不是饅頭,不是包子,不是雞蛋,....。),多個概念在連接詞的作用下形成判斷語句。模糊的和錯誤的句子無法判斷。
4,因為數學是研究數量-空間結構-數量和空間結構的變化,我們面對的情況是複雜的和變化的,常常需要從一個時空到另外一個時空,從一個命題推出另外一個命題,從一個判斷中得到另外一個判斷。證明就是在轉換命題-時空-判斷時不會出現錯誤。
5, 我們從已知命題推斷出未知命題的行為叫推理,已知命題叫前提,未知命題叫結論。我們證明一個結論的系統化行為,叫做論證。
邏輯就是確保這些推理和論證能夠有效的規則。邏輯學就是研究這些有效推論和論證規則與標準的學科。
下面這一頁說:定理1.1,設....,又設.....存在適合,如果還有適合.....。
(批判:既然是定理,不能存在預期理由的多重假設)
下面一頁:引理3.1,假設...成立,又設....,其中K,G滿足假設(3個條件)則.....。最後有「由歸納遞推得」
(批判:引理作為論據,必須是明確無誤的。而張恭慶假設成立,再設滿足3個假設條件,最後還是由歸納所得,足夠荒唐。)
歸納假設證明和先驗估計命題,假設:
(1)沒有進入因果關係;
(2)沒有進入構成關係;
(3)無法被感知。
(4)估計和假設進入證據以後,如果從區分兩類否定真理的角度來檢視這一問題:第一類涉及虛構或者主觀創造的一些對象;第二類涉及實際存在的對象。而假設的虛構的對象並不具有事務的全部屬性。
(5)假設最後必須被證明才能進入證據鏈。
下面一頁:引理4.2設....滿足.....。又設......。此外設滿足ps條件。定理4.1,在引理4.2的假設下,又設J在....。
(批判:引理作為一種論據,是在多重假設下的觀點,不能成為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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