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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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帖子Jackhero » 2025年8月25日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正是指示如如不動,應從觀一切法 如夢如幻中證入。
故法法皆如,必須一切情執遣盡,唯證方 知,非可空言。若或取著之病,分毫不遣,而語人曰一切皆如。則有法法成障焉耳,豈能法法皆如哉!是亦妄人也已矣,妄談般若,罪至墮落無間者,因其疑誤眾 生,令人因而謗佛謗法,輕視三寶故也。當知法法皆如,若其證到,必能行出,如促無量劫為一剎那,延一剎那為無量劫,以芥子納須彌,變娑婆為凈土。至此事事 無礙地位,方許說得此話。一切學人,惟當向法法皆如上觀照,以盡遣其我見遍計之執情,以期證入,斯為可耳。豈可生大我慢,輕以一如之言,作口頭禪哉!試觀 本經最後結束處,亦即流通分之初,于說如如不動之後,即接曰: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正是指示如如不動,應從觀一切法 如夢如幻中證入。作如夢幻等觀者,遣情執也。此皆經中緊要關鍵所在,不容忽也。
參考資料《金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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