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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武侠巨人 政治小人 /孟泳新

2018年11月14日 5:0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武侠、政治小人


孟泳新

一,引言

11月03日博讯登了殷瑞安《金庸梁羽生都是不孝之子 这种出名宁可不要》一文。文章很短,仅仅几行字,全文抄录于下:

“金庸梁羽生在港台出名是靠书写得好,但是在大陆出名却是靠不孝。他们两人有个共同点,两人的父亲都在解放初镇反时被杀,但是他们都“大义灭亲“和杀父者亲密合作。

常言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金庸梁羽生忘了杀父之仇,都是不孝之子。

靠老爸的命换名利,这种名利宁可不要。”

按我的看法,此短文自不能算论述、论证和立论型的论文,但它明白地表达一部分公众对刚刚仙逝的金庸一生的总评价。自然这一总评价,是否妥当,是否确切,特别是,若站在整个中国民主运动事业的立场上,或者是站在千年历史的角度来应该如何评价金庸一生,这一部分公众对金庸一生的总评价,那就更值得每个从事民主运动的人深思的了。

1981年7月18日,会见金庸,向金庸道歉,微笑着说:“团结起来向前看!”金庸点点头,说:“人入黄泉不能复生,算了吧!”

金庸在1981年7月18日,邓小平会见时,他对其父被杀一事如此轻描淡写了事,这可以说,是对历史的犯罪。

我们分析问题,不仅要看讲的什么话,更要看,①是对谁讲的这番话?②是谁讲的这番话,他是干什么的?③他是在什么样背景下讲的这番话?这番话表明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从这三个问题来分析,方能得出完整与正确的判断。

二,对前两个问题的分析

1,先分析第一个问题,对谁讲的这番话?

大家全知道,此话是金庸对邓小平讲的。这就表示,说话的严重性、重要性,决不是金庸对自家的子女聊家常时随随便便,而是非常正式的场合下说的,对双方都是极正式、极重要的,甚至对任何一方来说事先都需化了不少时间与谋士秘书商议如何谈、谈些什么、怎么谈、对方有哪几种反应。.而且需要按排专门的书记员负责速记等等。

而邓小平却发现,一个与有最大仇恨的名人却能如此健忘,喜出望外,邓小平错误地以为金庸是所有这类人的代表哪,全国所有与共产党有杀父之仇的人都是认同、拥护共产党的,都是响应共产党的号召,积极地向前看,还都能「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呢!

2,再来分析第二个问题,是谁讲的这番话,他是干什么的?

大家全知道,此话是金庸讲的。如果金庸是一位物理学家或化学家、植物学家,或是个一、二十岁的小年轻,那道是情有可源,没有什么“耗子向猫要肉吃——稀奇”的了。

可金庸是何许人呢?他与共产党及中国政治是密不可分的人物,请看四个证据。

第一个证据是,博讯北京时间2018年10月31日转载的一篇文章,《金庸曾准确预言老邓复出 靠读书掌历史规律》。文章写道,金庸“原来曾大胆预言,在文革被打倒的邓小平,一定会东山再起,结果给他言中。

话说当邓小平在「文革」中第三次被打倒,落难江西时,金庸在《明报》上大胆指「邓小平一定会东山再起」。后来,邓小平果真的第三次复出。

1981年,金庸到北京获邓小平接见,成为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接见的第一位人。据说,在见邓小平之前,金庸当时已预测,中国政府一定会收回香港。果然,1982年,中国政府就正式宣布将在1997年收回香港。

金庸曾表示,所谓预测其实也只是碰运气罢了。内地媒体则指,金庸之所以预测那么精准,是因为爱读《资治通鉴》。金庸曾说:「我读《资治通鉴》几十年,一面看,一面研究,《资治通鉴》令我了解中国的历史规律,差不多所有中国人也按这个规律的。」”

第二个证据是,百度百科的评价。我们可从金庸的百度百科生平介绍中,摘出一部分如下。

据百度百科职业项目被誉为作家、政论家、社会活动家。

1944年考入重庆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1945年抗战胜利后返乡,曾在杭州《东南日报》暂任外勤记者。

1946年赴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插班修习国际法课程,同年秋天金庸进入上海《大公报》任国际电讯翻译。

1948年毕业并调往《大公报》香港分社。

1959年,金庸等人于香港创办《明报》。

198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宣告成立,金庸作为委员之一,任基本法政治体制起草小组的港方负责人兼经济体制起草小组成员。1985年至1989年,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政治体制小组负责人,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2007年11月,应邀于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主持讲座,题目为《中国历史的大势》,并出任中大文学院荣誉教授。

2009年受聘中国作协第七届名誉副主席 金庸坦言非常高兴。

第三个证据是,据2018/11/05,网上文章《金庸这个人,很容易令人误解》写道

“1999年金庸以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的身分,在一次研讨会中发表《两种社会中的新闻工作》,当中有段话惹怒不少有识之士,我们又应如何理解?

这几句话最多人引述:

“在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从事新闻工作,那又怎样?「为人民服务、为国家的利益效劳」这是第一要义,所以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因为党在领导国家人民,在做根本的大决策。”

可是,较少人完整引述他及後所言:

“然而,这中间也有个尺度与分寸的问题。如果再遇到「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之类明显违反国家与人民利益的大事,新闻工作者有义务搜集人民的真实意见,向上级领导反映。在从前,有可能被打成「反右」、「反党」、「反革命」,那时候,要作取舍是极困难的。

我现在可以说的是,现在这种情形大概不会再发生了。否则的话,我们国家又会陷入一次大不幸之中。我只能说,一个人真心诚意的忠於人民、忠於国家、忠於组织,自己问心无愧。後果如何,不是我能说的。作为一个一生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我信奉「忠於事实,公正评论」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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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我们社会更进步、更开放,法治更加制度化,我们新闻工作者应当负起更大的任务,协助政府改善工作,揭露各种不合法、不公正的情况,在社会上提倡良好的风气,抨击腐化和不道德。”

笔者将整个讲话重看一遍後,看法稍为有别於那些激愤反应,基本上金庸最玩火的那段话,是刻意「讲空话、讲废话」,空话、废话之後的才是真话。

金庸在耍文人咬文嚼字的小聪明,他标题玩了个技巧,开宗明义是「两种社会中的新闻工作」,把香港、中国先後分开来谈。

先说香港人生活在政府不能干预新闻的社会,只有公司老板可以,随即说中国的新闻工作者要服从党,不过要有分寸。金庸再一次流露现实主义价值观,包装背後要跟中国人说的另一些话。说实话,当时江泽民治下,「中国」新闻工作者有可能不服从党吗?说的通通是「空话」,金庸自己说过,连美国也管不了中国,管中国的都被打走,到底中国新闻工作如何,他更加管不了。”

其实,对金庸的新闻观、媒体网站的公共任务是什么和每个媒体工作者要遵守的职业道德的行为准则等等,该文的作者,以及香港大多数媒体从职人员都是说不清楚的,金庸那是更糊涂了,究其缘故,主要是由于政治历史的遗传,(而并不是那个当今的人的作为所成)可以说,香港所有的媒体从职人员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是否遵守什么样的职业道德的行为准则,香港所有的媒体都执行的是民主集中制秩序下的媒体网站“一切由主编说了算”的制度,至于主编又听从谁,全是听共产党的,而全党又是服从于一个人造神,这就是全部问题的关键。大多数媒体从职人员都分辨不出其与自由民主制有何区别。请阅读一下《二零一八宣言》就明白了。

第四个证据是,金庸死后二岸三地、海外华人世界、及国外媒体的评论和评价,都认为,金庸是写作了数量惊人的武侠小说后,成功地华丽转身,由记者,转作者,又转社会人物,再转政治人物,成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政治体制小组负责人,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从此四个证据,任何一个人都会得出,金庸是位政治人物的结论。

3,介绍一个简单的逻辑关系

在讨论第三个问题以前,先来讲一讲,第三个问题中包含的二个子问题,即一个子问题是他是在什么背景下讲的这番话?另一个子问题是此话表明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这两个子问题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逻辑关系?

可以用这样简单的逻辑关系,由他是在此背景下讲的这番话(第一个子问题)可推断出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第二个子问题),也由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第二个子问题)可预料到他是在此背景下必然讲出这样的话(第一个子问题)

由前面一句话,我们用第一个公式表示,第一个子问题⇀第二个子问题

由后面一句话,我们用第二个公式表示,第一个子问题↽第二个子问题

合起来就成了我们的新公式第三个公式

第一个子问题⇄第二个子问题

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把这两个子问题视作为我们将讨论的第三个问题。

下面我们就运用一下此新公式《第一个子问题⇄第二个子问题》,于分析邓小平在1981年接见金庸时必然是这样说的。

据下面的一段报道:这是邓小平说的话

1980年3月,距离反右运动二十三年,邓小平在讨论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说,“我多次说过,那时候有的人确实杀气腾腾,想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扭转社会主义的方向,不反击,我们就不能前进。错误在于扩大化。”也就是说,邓说:反右没有错,是必要的。

我们的分析推理如下。

1980年对二十三年前反右运动邓小平在此背景下讲的此话(对反右运动的第一个子问题),我们就可推断出邓小平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对反右运动的第二个子问题)。这里我们用了一次第一公式《第一个子问题⇀第二个子问题》,至于邓小平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们这里暂且不必去深究,留到以后再议。

一般讲,每个人思想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但此变化尽管有些人变化很大,有些人变化很小,但是有原因(如读了一本新书受到的教育,或通过与某人一次交谈后的反思等等)、有结果、有规律可循的。但从1980年3月邓小平讲话到1981年7月18日邓小平接见金庸,这一年多一点,由资料表明,邓小平这样大的年龄的人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了。

故我们运用一次第二公式,即是,由邓小平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第二个子问题)可预料到邓小平是在此背景下必然讲出这样的话(第一个子问题)。邓小平在接见金庸时的表态,是向金庸道歉,微笑着说:“团结起来向前看!”。

4,读懂书、看透人、通事理

上面三个公式,其实早就为许多中国学者所熟知,并且经常应用于着作之中,在这里我只是试着用一个不同于常人的方法,即用数理逻辑的方式将内部的逻辑关系简单明白地表达出来罢了。象思想史学家余英时读陈寅恪的书,能做到真正地读懂陈寅恪,就是一个例子。

郭梓棋在《真正的阅读——余英时与陈寅恪》一文中说,“余英时告诉我们,在陈寅恪过身十多年後,他得到一封书信,信中有陈寅恪的女儿陈小彭希望转告余英时的消息,头一项说,陈寅恪当年读过余英时的〈陈寅恪论再生缘书後〉一文後,说过四个字,掷地有声——「作者知我。」”

其实,此乃雕虫小技,会了不难。用标题的话讲,只是做到了会读懂书的第一项罢了,而且只是真正读懂了一个人的书而已。天下有千千万万人,真正读懂了一个人的书,未必表明他真正读懂了千千万万的人。我首先要说的是,任何一本书所能记录下的以致于能传播开的信息,不论科技如何发达,相对于真实的表象、现实而论,还总是极为其少的一点点(可能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罢了),事实的背后、背后的背后的那些本质是无法完全表现出来的。这是任何一种传播工具,如书之类的,为所有其他人在带来传播信息的过程同时又带着许多没能传播的信息。读书者未必能真正地读懂书的全部道理所在。故讲这一套雕虫小技,也不是人人都会。其次我要说的,就余英时来讲,余英时读懂了陈寅恪的书,也谈不上看透人、通事理了。这里我举两个例子。陈永发写《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的总思路是沿用李泽厚的革命夺权、不断革命、告别革命的思路来书写中国共产革命的。资料和观点都取自于大陆,毫无一处有自己独特的分析,毫无什么创新之处。这中间我可肯定地说,是余英时作的中介。这是例一。他完全读不懂他的恩师钱穆与张君劢之争中,孰对孰错。这是例二。这两个例子说明了,余英时根本看不透人、更不通事理。此事留到以后再作详细分解。

天下有千千万万人,真正读懂了千千万万人的书,我们要讲,这是无人能做到的事。人生苦短,对当代迫不及待的中国民主运动而言,只要一个人在一生中能读懂一点书、看透一部分的关键人、通一小部分的事理,为中国民主运动做出一点微薄的推动力,绝不做损害中国民主运动的一点事,应该讲,这才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良心所思所想的吧。

三,金庸与邓小平对谈说明了什么?

人们常常说,我们当今世界,说到底,是个说理的世界。没有说不通的理,只有说不清理的人。要说理,就得要会说理的人。不可轻视执迷不悟之人,任何人在一念之差都可以弃恶从善。

共产党杀了金庸之父,这一事实,一般人想问要问的是,金庸他是怎样看的,其他的人是怎样评判的。金庸的父亲查枢卿在50年代初,在土改、镇反中被中共判死刑处决的。共产党杀了金庸的父亲这一件事实是整个土改、镇反运动中的一个案例。而我们想问要问的是,金庸他是怎样认识、评判或看待共产党的土改、镇反运动的,其他的人是怎样认识、评判或看待共产党的土改、镇反运动的?历史(在土改、镇反运动的当时、事情过去了三十年后、事情过去了一百年后······),我们的后人应该又是怎样地来认识、评判或看待共产党的土改、镇反运动的?

一般人和我们这中间的区别在于,什么叫政治?政治这二字有何涵义了?

孙中山早有句话剖析政治,所谓「政者,众人之事也;治者,管理也。」顺理成章,「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这句话肯定是金庸这一辈的人所人人熟知的了。并且由上面的论证,金庸还是个政治人物,那就是说,金庸平时处处所思所想,应该是众人之事了,而绝对不该是个人的私事了。可是,金庸此人却仅仅将共产党杀了金庸之父这一历史政治事件,看成了一个孤立的个人私事。可想而知,在金庸的心里已经不再有什么更为有意义有价值的众人之事,政治的事了,尽管他一天到晚地与众人讲什么历史的大势啊,一个人要真心诚意的忠於人民、忠於国家、忠於组织啊,尽管他满口是政治啊,政治啊。

这里我们完成了证明金庸是政治小人的第一个理由。

我们也有此实例,可以将这一部分人称为政治小人。如果我们将所有的人,他们的观点与立场综合地表现在一个数轴上的话,要划分出政治小人,我们说,还需要确定一个严密意义上的分界点一一数轴原点。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确地讲,在数轴原点的右边的数为正数,在数轴原点的左边的数为负数。再扩大一步,对应着邓小平与金庸的对谈,可扩大到共产党的人和与共产党有杀父之仇、杀舅之仇的人的对谈,或者扩大到所有共产党的人和与非共产党的人的对谈,如果把所有共产党人视为一数轴,非共产党人视为另一数轴,那就成了二条对谈者平行线。

当这二条对谈者的平行线都确定了他们各自的原点与度量标准后,就成为二条平行数轴了。但要确定严格意义上的数轴原点就不是那么简单、轻而易举了,因为它要能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又要符合世界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并使各种有分歧的多方都能接受及达到共识。在对中国近代史上共产党的所有历史事件的评判数轴原点仅有一个,而且只有一个,那就是,共产党在需要评议事件上是错还是罪?是犯了什么样的罪?如果此罪行已为《二零一八宣言》所建议成立的各级仲裁委员会所确认后,然后由仲裁委员会提出如何惩罚的意见方案。

中国民主运动所有力量,都应该集中在这样的数轴定位上,论证中国近代史上共产党所有的重大历史事件都是对中国人民、中国历史的犯罪,不仅仅只是犯错而已。

对共产党在土改、镇反运动上是错还是罪?其实,这一问题是从当时,土改、镇反运动之时就应该为每一个中国人所思考的,但这问题一直没有成为舆论的中心。这一问题在共产党执政五十年后,也还一直没有成为舆论的中心。这不能不说,这是多年对民众的洗脑是多么的有力、是多么的强大。在近年来,已经出现有中国人又才开始重新思考此问题了,尽管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干扰。在此原点的右边是认为罪的一边,在此原点的左边是认为错和正确的一边。我在这里仅举一例。即孟泳新《论价值评判和必须彻底否定镇压历史反革命运动》(2014年1月30日)开头引用的张思之律师的一席话。“在发布于2014-01-27的张思之律师口述:《我所经历的历史——反思始于疑》一文中,张思之律师说,“我对1951年镇反的做法,当时就是不赞成。因为这样做不是依法办事,处决一个人起码得经过法律的审判,得给人有个说法。镇反的时候也不经审判了,一张布告几十个人命就没了;没有布告也可以杀人。”

张思之律师所讲的这席话的核心,“处决一个人起码得经过法律的审判,得给人有个说法”,讲出了一个人类文明社会的本质性的起码要求。若用严格的世界法律经典来讲,那就是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到第十一条。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是“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条是“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第十一条㈠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㈡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如果我们确定两条对谈者数轴原点后,实际上,也就把所有的人都分属于两条平行数轴的四个部分。

那邓小平来讲,他自然是属于共产党人数轴原点的左边,即是认为错和正确的一边。胡耀邦等人也都是属于共产党人数轴原点的左边,因为他们是共产党的最高层成员,若认为共产党是有罪的话,那他最起码是,自己从这个对中国历史而言是有罪的共产党中坚决地退出去,我的这一逻辑推论结论就是我与有些民运朋友的分歧之处,今特借此机会加以公开说明之。

就金庸而言,也自然是归属于非共产党人数轴原点的左边,即是认为错和正确的一边。故邓小平对金庸的对谈,实质上是,属于共产党人数轴原点的左边人对属于非共产党人数轴原点的左边人之间的对谈。属于非共产党人数轴原点的左边人,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政治小人。因为连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到第十一条都不懂、不认同、或不明白。这里证明的是金庸是政治小人的第二个理由,一个最根本的理由。

另外我在这里还必须要交代一个历史的事实,从金庸的生平、经历、职业、外语新闻报业的从职人员、1948年12月10日那段时间金庸的生活,可以作出如下的判定,金庸肯定是读过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只就是对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到第十一条读不懂、不认同、或不明白而已。

邓小平很少见到与共产党有杀父之仇的人,也许金庸是邓小平所亲自会见的唯一的一位与共产党有杀父之仇的人,因此,无论如何,这样的交谈会给邓小平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我们可以遗憾地说,金庸在与邓小平交谈时,未能给邓小平上一上课,即给邓小平启蒙一下1948年12月10日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到第十一条写着的起码的法治知识。以致在1989年邓小平胆敢在光天之下再次地胡乱杀人。相反地金庸给了邓小平一个错觉,使在八九时邓小平还心想的是,反正过了多少年后还会有又一个新的金庸出现。从这点可以讲,金庸是历史罪人。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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