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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丽芳
Skycom是香港注册公司,既要受到香港法律的管理,也要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香港认定Skycom是独立公司,美国加拿大却认为是华为子公司,这是藐视香港法律公正性,损害香港作为公平投资地的声誉。
林郑月娥作为香港行政长官有维护香港公司利益和香港声誉的职责,应该挺身而出,抗议美加的行为,要求美加作出解释,尊重香港法律体制,还香港企业和香港人民一个公道。
否则香港保留不再承认美国加拿大出示的所有法律文件的权力。
来源: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