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城管非法拆除我近三十年的合法房产
2018年12月15日 15:03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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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娄书记:
您好!我是泰兴市济川街道南街社区居民朱永久。作为一个合法财产被不法侵害的无助受害者,向您反映泰兴城管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的问题。
我有一处二十多年前所建的四十多平米的房屋,近期被泰兴城管强拆,仅给予250元/平米的补偿。此房产于1997年已经当时的泰兴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所审核和超面积缴款,现持有当时的缴款通知书和收费收据。此外,我大门前2012年流转的1亩多土地合同租期10年还未到期,合同限定土地性质仅限绿化用地,到期若不续签须恢复原状返还。现在社区已单方毁约强行将我原先的二三十棵银杏树等果木树全部砍光,在附近不到300米已有襟江广场的前提下,在居民区我家正大门建扰民的广场舞场地。整个一千多平米的场地光秃秃竟没有一棵绿化树木! 除了破坏绿化增加噪音扰民恶化生活环境,不知道是为民还是害民?请求娄书记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做主,赔偿我合法房产的正常补偿,还我绿化!
万分感谢您,英明的领导!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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