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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纠正错误刑拘逮捕20多人荒唐大案

2018年12月21日 2:4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昨天,电话通知多名至纯珠宝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称他们的刑事申诉理由成立,已经作出无犯罪事实的决定。因人员分布很广,北京、南京、扬州、湖南、江西、广西等十多个省市,问能否通过当地的派出所送达,或者是深圳检察院的人员上门亲自送达,多数人表示需要他们自己送来,赔偿道歉并消除影响。下周一开始,深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将陆续到各地找申诉人和单位,派出所送达文书,赔偿道歉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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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上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于2016年10月,办理杨文海非吸案时,在毫无任何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情况下,以涉嫌非吸罪之名把二十几个有限合伙人脚镣手铐从全国各地押到深圳,关进看守所一个多月。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本身在远离深圳几百公里到几千公里的北京、南京、扬州、太原、西安、长沙、南昌,南宁、惠州等城市工作、生活,职业分别是核武器专家,大、中学教师,医师,公司老板,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外贸公司业务骨干,超市老板。深圳龙岗区检察院知错不改,为掩盖龙岗公安错误和龙岗检察院错误逮捕涉及的渎职和滥用职务罪行,还故意诬陷他们为“犯罪份子”。深圳龙岗检察院公诉人王磊丧尽天良,故意在决定书上把他们的身份——深圳市至纯珠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写成“深圳市至纯珠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股东“,实际上“合伙企业股东”一词是他处心积虑杜撰的,合伙企业叫有限合伙人,股份公司才有股东,适用法律完全不同。王磊还违法作出为“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决定书。受害人不服,提出复查申请,龙岗区检察院再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复查决定。今年4月份,向深圳市检察院申诉后,法定期限过后,又延期审理,到12月份才最终作出无犯罪事实,绝对不起诉决定。宣布有限合伙人全胜。目前,只有少数几个接到了检察院和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仅仅赔偿几千元,而实际损失都是数万元到几十万元。部分没有提出申诉的,目前还是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没有平反昭雪。

两年来,虽然无数次向各级政府、公安、检察、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申诉、控告,受害人接触了很多公安和检察的办案人员,也有各部门很多官员,得到的是一次次的逃避、踢皮球、欺骗。

深圳市、龙岗区两级检察院从犯罪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决定,到证据不足不起诉复查决定,最后到无犯罪事实,绝对不起诉决定,法律都让他们穷尽了,逼一下退一步,对公安和检察机会的违法责任追究问题,深圳市检察院称,先要求龙岗区公安自查,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再说。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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