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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2019年02月02日 0:3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国有句成语:一字千金。说的是,吕不韦叫其学生写了一部《吕氏春秋》挂在咸阳城楼上,有谁能增一字减一字予千金。古代官员写文章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现代官员却做不到 ,难道这个社会倒退了吗?最近,笔者遇到家住黄浦区的陈敏芝大姐,她在上海市黄浦区门口喊冤,什么案子呢?说出来,或许你会不相信。陈敏芝大姐,姐妹三人,父母留下一间老房子,价值为50万元,大家怎么分?《遗产法》十分明确。但最终陈大姐还是起诉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被告为俞敏君、陈敏华都是姐妹,案号为(2006)黄民一(民)初字第200号,主审法官为毅。

本案在庭审过程中,经王伟毅法官主持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摘录有关庭审记录):

时间:2006年3月14日下午

地点:417

审判人员:王伟毅;书记员:曲成萍。

在场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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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无调(解)方案,

原告:有,已协商好。系争房屋产权归被告俞敏君所有,被告俞敏君给付原告陈敏芝人民币16万元,于2006年3月30日前给付清······

本记录上签名人员为“俞敏君”、“陈敏芝”、“陈敏华”还有原代“黄修”、法官“王伟毅”、书记员“曲”(记录全文附后)。这份当场作制的《调解笔录》相关人员签名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再也改变不了了。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2006年3月14日由院长签发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原告陈敏芝收到后,仔细一看,第一项将原先商定的“16万”改变成“6万”,一字之差,假案便产生。《民事调解书》与庭审记录都有同等法律效力、都是白纸黑字,任何人都看得懂,主审法官王伟毅公然“吃”掉原告陈敏芝10万元的继承款。

经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抗诉,得到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支持发回重审,但是审来审去万变不离其宗,一审、二审包括再审均回避了本案实质问题——吃了原告10万元继承款。最后结果:另行判决“该房原告陈敏芝未继承权”,陈敏芝大姐越告越冤,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将原案《民事调解书》暗箱操作一笔勾销。

陈敏芝大姐不服,为了一个字“16万”,从上海中院到上海高院,再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冤,要讨回公道,讨回正义,十多年风风雨雨,拼着老命也要上访。但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某些官员对陈敏芝大姐已恨之入骨,相关领导答复陈敏芝“这是误笔?”,同时2017年北京开“两会”陈敏芝大姐遭到截访,被关进“黑牢”囚禁,看守的沈忠法官竟动手打了陈敏芝大姐的耳光,真太可恶了!

“吃了原告再吃被告”印证了的话,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案由“16万”吃掉了“10万”的案子,真是一字千金!

上海“民告官”志愿者:宋嘉鸿

2019年2月1日。

联系手机:+86- 177 1708 5149。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四):法院徇私枉法造假案领导查后说“误笔” /宋嘉鸿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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