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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深圳拟一齐禁电子烟

2019年02月14日 20:1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香港和深圳拟一齐禁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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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法广RFI 特约麦燕庭)全球现时有约三十个国家或地区禁售电子烟,香港最快可望在年底加入此禁烟先峰行列,届时进口、制造、售卖和分发电子烟和加热烟的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和监禁半年,访港旅客亦受规限。条例不禁电子烟的买家和自用者,但不许在禁烟区使用电子烟,否则会处以定额罚款1500港元;若经法庭定罪,则可判罚款5000港元。当局表示,修例是要避免青少年养成吸用电子烟的习惯,最终转为吸食传统烟,确保香港现时每日人口比率为10%的不会上升。

与此同时,亦发出修例征求意见稿,以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为由,建议扩大吸烟定义,将电子烟亦列入控烟范围。其他修订包括扩大禁烟区范围至巴士站台及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学校及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范围不得售卖香烟,以及撤销「须经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条文,一旦发现,即可对吸烟者科以罚款,令烟民不能再以「未经劝阻」为逃责借口。

两地不同的是,深圳主要是禁吸烟,香港则只禁售、不禁吸,烟民自用不会受到处罚;罚则方面,香港则较重,而深圳违反吸烟条例者,私人罚款50元至500元人民币不等,场所管理者罚3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不等。

港府对电子烟的立场在三年多来经历禁售、只规管但不禁售之后,终于返回禁售一方,于昨(13日)天向提交《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电子烟、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和草本烟在内的另类烟草产品,违者可被判罚款和监禁。条例草案亦订明,此等另类烟草不得经包裹、货物运入或由旅客携带入境,即使声称自用亦不可以。法例生效后,当局会在入境口岸设置垃圾桶,方便旅客放弃自携的另类烟草。

当局更期望,禁售电子烟可遏止另类烟大行其道,希望吸烟率由现在约10%降至2025年7.8%。

草案将于下周三在立法会首读,若获三读通过,法例会在刊登宪报后半年正式生效。但能否顺利通过,存在变量。立法会内大部分政党均支持修例方向,但部分政党对「一刀切」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有保留,烟商和有兼售香烟的报贩更反对禁止,希望政府只作规管。代表中小商人的自由党副主席邵家辉指出,新例会导致电子烟零售商结业,报贩亦首当其冲,对小商户不公;此外,英国政府的最新研究显示,加热烟对人体伤害较传统香烟低,不应一刀切禁售及入口另类吸烟产品,会提出修订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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