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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坐「滴滴」遭奸杀父母获赔62万人民币

2019年03月01日 11:5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空姐坐「滴滴」遭奸杀父母获赔62万人民币

21岁女死者(左)及已跳河自尽的疑凶刘振华(右)。

去年5月内地郑州一名21岁李明珠乘「」公司的「顺风车」时,被司机刘振华,刘振华其后跳河自杀。李明珠入禀法院要求继承刘振华遗产的父母作出赔偿。法院作出裁决,判处被告赔偿逾62.66万元,运营出行的公司亦需支付补偿费。

判决书指出,刘振华是独子,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其父母。法院查出,刘振华的遗产有一部越野车及城中分配的120平方米安置房,刘振华自杀后全由其父母继承。刘振华父母曾称其子已将两套安置房以30万贱卖作日常花销,法院调查后证实是刘振华父母为隐匿财产避免赔偿而故意虚构。法院判决刘振华父母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因李明珠遇害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62.66万元。

运营滴滴出行平台的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受害人父母达成补偿协议,因双方恪守协议秘密,法院不能得知详尽内容,但依协议,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补偿费,具有精神慰籍的性质,因此原告要求赔偿10万精神损失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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