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张扣扣死刑案致中共习近平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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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习近平主席的公开信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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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习主席: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8日判张扣扣死刑,4月11日维持死刑判决。
消息一出,天下哗然,神州动容,不平之声四海不绝,鸣冤之情五洲遍传。腾讯微信、海外推特数万人为张扣扣请命呼吁,突显了传统孝道文化深植人心,也印证了对张扣扣死刑判决的疑问和不满。
张母之死,凶手被庇护,赔偿不到位,刑期过于短,凶手全家事后没有丝毫忏悔,真实地上演了一场农村基层政权黑社会倾向下,底层农民的冤屈悲剧。当张扣扣抱着母亲,眼看着她吐血而亡,再眼看着母亲在马路边被开颅验尸,13岁的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除了痛彻心扉,怎能不有刻骨铭心的仇恨?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不忠不孝枉为男儿!为母复仇就有了天然的合理性。
当代“孝子”为母报仇有罪,但张扣扣罪不至死!
中国传统司法实践对复仇案例大多给予了从轻发落。孔子有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论述;《宋刑统》规定,地方官员遇到复仇案件,需要奏请皇帝敕裁,以期实现人伦天理和王朝法制在个案中的统一;《明律》规定:“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其余亲属人等被人杀而擅杀之者,杖一百。” 对复仇杀人较之普通杀人给予了减轻处罚;清律继承了明律的相关规定。清律法学者沈之奇曾经对此注释:“义应复仇,故擅杀之罪轻。若目击其亲被杀,痛忿激切,即时手刃其仇,情义之正也,何罪之有?”
当代“孝子”为母报仇有罪,但张扣扣罪不至死!
张扣扣复仇,事前不娶妻不生子,事中不滥杀无辜,事后主动投案自首,平时与人为善,从未危害社会,不得不让人佩服是一个真正“男儿”!他杀人只是个人复仇,不是报复社会。
当代“孝子”为母报仇有罪,但张扣扣罪不至死!
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礼仪之邦的熏陶影响,习主席您孝敬母亲已经被传为佳话,也令人钦佩。十八大以来,习主席您推行依法治国,狠抓基层组织建设,但政令常有不通,其黑社会倾向虽然得到了改善,但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张扣扣案,正好就是一个契机,如果此案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既能凸显习主席您依法治国的决心,又能彰显习主席您关心民众疾苦,既公平公正,又合情合理,既给法律以尊严,又给民众以交待。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您以民为本的心声和情怀让人敬仰。张扣扣作为升斗小民,隐忍二十二年,别无他求,只求为母伸冤,我们在此请求您,刀下留人,留张扣扣一个活命。以此来彰显法治威严,人道精神和领袖厚德,如果您能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实乃中国百姓之大幸事!国家之希望!
恳请习主席救张扣扣一命!
2019年4月19日 来源: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