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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上海邵铄兰被剥夺办理《港澳通行证》权利 /宋嘉鸿

2019年04月29日 7:3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剥夺办理《通行证》的公民政治权利】

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政府承诺香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并实行“一国两制”,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由于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自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经济上迅猛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最快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堪称“亚洲四小龙”之一。回归后,对内地居民而言,到香港旅游、观光、学习以及探亲访友都是梦寐以求的。然而,内地居民进入香港,中国公安部管理局实行《往来港澳通行证》制度,笔者从网上得到解释为:“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但是,笔者最近了解到:户籍在闵行区七宝镇沪星村公民邵铄兰于2018年12月21日向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并收取人民币125元受理费。本是旅游事项,却纳入了“政治偏见”,以所谓“系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人员”不予批准,其法律依据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查找相关法条为“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把一个小老百姓“出境”认定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实在是改革开放的一大创新,比文革还要文革了!

如此荒唐的出入境管理,除了当权者害怕内地居民进入香港,看到香港与内地在民主自由、依法治国、社会繁荣等方面的极大差距之外,恐怕这些官老爷连“国家是什么”都已弄不清楚了。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到香港就成为“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这在逻辑上是错误的。邵铄兰告诉笔者,她已于2019年4月8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起诉状》,将被告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不予批准决定书》,但收到“起诉状”后,已整整20天该立案却未立案,岂非咄咄怪事?

邵铄兰《行政起诉状》的主要理由是:“原告认为,我一个外来媳在上海遵纪守法,打工为生,只有受到对外来籍人士的欺负,没有任何超越宪法的行为。就被告认定原告‘系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人员’之行为,可见,被告执法思维还停留在文革时那种‘扩大化及污蔑’之作风上,拿不出半点事实依据,实在算得上‘国际笑话’!”

堂堂的国家机关究竟为什么要置一个老百姓于死地呢?笔者了解到:邵铄兰一个外来媳,因2000年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政府没安置她宅基地拆迁住房,违反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4号文件有关“在城镇工作未住房的配偶”之规定,她坚持维权,坚持上北京,却带来相反的结果:两次刑事拘留共46天;四次治安拘留共37天;由政府收买黑社会,秘密关押在“黑牢”总共175天,其中期间被关在江苏海门一农户家80天,这样的数据完全证明——

谁在“危害国家”,谁在颠覆国家,这不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了吗?

上海“民告官”志愿者:宋嘉鸿

2019年4月29日。

联系手机:+86- 177 1708 5149。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上海邵铄兰被剥夺办理《港澳通行证》权利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上海邵铄兰被剥夺办理《港澳通行证》权利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上海邵铄兰被剥夺办理《港澳通行证》权利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上海邵铄兰被剥夺办理《港澳通行证》权利 /宋嘉鸿

中国一党体制与流氓环境(十三):上海邵铄兰被剥夺办理《港澳通行证》权利 /宋嘉鸿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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