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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
近期有个话题引起网友热议。这一次,大家的观点出奇一致,原因是有一名女士在淘宝商家处购买了18件衣服后,在7天无理由期限内要求退货。本身退货这件事无可厚非,但令人惊奇的是,商家在加了对方微信后意外发现该女士居然和朋友穿着自家衣服出去旅游。
在我们一般人的观念中,如果穿着衣服旅游拍照,说明顾客对这件衣服本身是认同的。但是买家想法却不太一样,“衣服肯定都要试穿的呀,自己买了衣服不试穿吗?”看上去好像回答得并无瑕疵,且衣服的吊牌还在,但是衣服试穿和穿出去拍照并发朋友圈性质已经完全不同。
买家在衣服穿着后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尚待商家确认,但是从新闻评论中我们足以看出,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一些淘宝店主纷纷现身说法,有些顾客寄回来的衣服散发着异味,甚至还有把下装弄脏寄回来的顾客。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淘宝平台可以设立信用黑榜,定期公示。另外对于七天无理由的规则处置,平台工作人员也需要合理变通。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奉劝那一小撮不诚信的顾客,也许您觉得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失去的却是做人的诚信与尊严。没有诚信,即使有诗和远方,又何来尊严? _(网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