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粉丝交流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深圳前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囚终身

2019年06月22日 17:1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深圳前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囚终身法院二审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网上图片)

被称为「五毒干部」的市原市委常委、蒋尊玉因8千多万元财物,前年8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蒋尊玉其后提出上诉。

周五(21日),广东高院对该案二审宣判,维持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蒋尊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4年,蒋尊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地产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265万元、港币4670 万元。

此前据《法制晚报》报道,蒋尊玉18年的贪腐之路,随着他的不断升迁「胃口」越来越大。报道指,蒋尊玉的第一次受贿,是在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期间。

当时,蒋接受「深圳市龙园山庄实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庄某,用纸箱装的100万人民币,将当地一块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批准给了该公司。随后,蒋尊玉仕途一路高升,蒋单笔受贿最多的一次,是2013年接受某教育机构负责人姚某2000万人民币的「好处费」。

广东省纪委官方刊物《广东党风》曾称蒋尊玉为「五毒干部」,指控他曾挪用公款送礼,还多次接受私企老板的安排,沉迷嫖妓赌博等不良嗜好;其家庭成员亦生活奢华,子女出国留学和旅游消费皆有企业老板「买单」,其妻更直接参与权钱交易,负责为蒋尊玉拉线收贿。

(澎湃新闻、法制晚报)

请点赞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林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