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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追尾车祸2死铲车司机淡定打电话挨批见死不救

2019年07月20日 17:3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视频显示,白车冒起白烟,铲车驾驶员正在打电话。(取材自新京报)

南四环16日发生一起一辆SUV铲车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据目击者拍摄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铲车司机在现场长时间打电话,未理会路人挪车救人的提醒,引发「见死不救」争议。目前,该名司机已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北京青年报报导,16日凌晨3时30分,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18里店南桥西侧,戚姓男子(22岁)驾驶不被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恰有一辆白色小客车从戚姓驾驶的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姓(女,31岁)和白姓(女,34岁)两人死亡。

报导指出,目前,戚姓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这起事件,网友议论纷纷,称事发后,铲车司机「不救人,一直打电话,简直就是故意杀人。」谴责其「见死不救」,认为其应尽快挪车或灭火。

但也有网友认为, 在人员被困且无专业救助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贸然挪车会对被困人员造成伤害。「如果铲车司机进入后车救人,最后后车上的人还是不行了,其家属会不会告他施救不当致死?」

另有网友说,现场难以预料「真的要先保证自身安全」,「(小客车)车门已经完全变形你说怎么救,周边拍视频起哄的才是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需要嫌疑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戚姓司机未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很可能是因为事故情况还未查清,无法认定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最终认定则需要法医鉴定死因,也即轿车中的两人是否因交通事故后戚某某未及时施救而死。」阮齐林说,若查明事故发生后,戚姓司机即使施救也无法挽回二人生命,其也不应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北京消防救援人员则表示,如果汽车发生碰撞后起火,司乘人员还有意识能够动弹,就赶紧离开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被困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拨打119、120、110报警,请专业人员救援。当事人在确认受伤者伤情后,能够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

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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