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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发布房价限令:不能涨价、只能降价

2019年08月02日 17:5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辽宁大连发布房价限令:不能涨价、只能降价日前,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调控进行加码,明确限制了商品房的出售价格,要求商品住房不能涨价、只能降价,其中对降价幅度也做出了限制。

《通知》显示,大连加强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其中,发布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发布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分期预售项目,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

通知还指出,对不接受商品住格指导的企业,将暂停网签备案资格,暂停申请预售许可证办理,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各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仲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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