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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自导自演”剧情 诈骗近十万

2019年10月13日 17:4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日前,省淮北市濉溪县的陈某因诈骗罪已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陈某自诩“有个叔叔在上班”,骗取受害者信任,并且先后带领张某、曹某等被害人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通过“自导自演”让被害人相信一工作人员就是其叔叔,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再通过微信、支付宝和现金转账的方式向被害人索取钱财。

不仅如此,陈某更是“做戏做全套”,他还先后伪造合同供被害人签署,同时提供给被害人一张盖有“”字样印章的收条,让被害人以为自己交给陈某的钱已被陈某转交到财政局。合同签订后被陈某收回,仅将欠条留给被害人。

在迟迟没有等到消息,房屋没有着落之时,被害人开始警觉,后到财政局询问打探,此时此刻才发现该“财政局”的印章为陈某伪造。

随即被害人找到陈某,要求其退还钱款,并欲报警。陈某因害怕事情暴露当即将部分钱款返还给被害人。截至案发,陈某还有2万余元没有退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93720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基于陈某累犯、退赔、自愿认罪等情节,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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