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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公交车爆炸致15人伤案宣判:凶手被判死缓

2019年11月02日 10:4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四川乐山公交车爆炸致15人伤案宣判:凶手被判死缓11月1日下午,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古佳犯爆炸罪一案。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市中院依法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采用庭审实质化的方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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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佳无视国家法律,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依法应予严惩。根据被告人古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古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四川乐山公交车爆炸致15人伤案宣判:凶手被判死缓来源于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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