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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小民之后:华融开启文革模式

2019年11月06日 23:03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一手提拔的华融高管胡继良是如何用“”手段对热心于公益普法的郭卫华博士进行疯狂地扣帽子、揪辫子、打棍子的?

原创: 郭卫华 法界大侠华哥说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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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法界大侠郭卫华

郭卫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郭卫华博士胸怀天下,坚持用文章和演讲传播理念,所着文章集“三独”(视角独到、观点独到、语言独到)和“三美”(内容美、语言美、体例美)于一身,被誉为“法界大侠”、“民间司法改革专家”、“法官的守护者”、“有思想的法律人”、“有情怀的法律人”、“中国法治理念传播志愿者首倡人”、“中国苦口良药派法律评论家”。

————以下为正文————

赖小民一手提拔的华融高管胡继良是如何用“文革”手段对热心于公益普法的郭卫华博士进行疯狂地扣帽子、揪辫子、打棍子的?

(此文原于2019年11月5日凌晨1点发布于新浪微博“法界大侠华哥说”,原标题为“【重磅长文】原华融法务总监郭卫华:为什么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公司法务人?——以在华融遭到的极个别高管疯狂算计的奇葩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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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文后的附件1、附件2、附件3共3个附件,与正文一样精彩,正文阅后,请继续滑动手指以免漏看而遗憾!

[预先正告]

本人预先正告胡继良及胡继良的小弟弟们和小妹妹们,千万不要去删我的帖子。如果删掉我的旧文,我会写新文的。华融系的朋友们给我提供了太多太多的材料,我随便一扒拉,随便熬个夜,几千字的东西就能写好!正所谓正义挡不住,删后新文生。不要去干那些徒劳的事情,还是坐下来好好反省一下吧!

廉洁从业毫不例外地是公司法务人必然的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同时,也是公司法务人保护自己平平安安的法宝!就本人而言,在华融期间如果我没有严格约束自己、不干不净,那我今天是无法顺利地潇洒地与华融goodbye的!即便能够脱身,也很难找到下家!有真本领在身,又干干净净地离开,当然市场上那些法律意识强的求贤若渴的企业家们会抬着轿子在门口等着抢你呢!

—题记一

职场险恶、人心难测,但无欲则刚,万事无忧。行的端坐的正,任歪风邪浪肆虐,我仍闲庭信步。

——题记二

希望更多的企业高层认识到法务人员参与公益普法活动既有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也是为企业增光添彩的大好事,应当提倡和鼓励,不可“井底之蛙”眼界狭隘在一边吹阴风、泼冷水,更不可给人扣上“不务正业”的大帽子!

——题记三

传播法治理念是包括公司法务人在内的所有法律人的责无旁贷的事情,是正确的事情,应坚持下去,应不屑于不惧于任何歪风邪浪的阻挠,敢于拍案而起,决不退缩!

——题记四

这几个月,有一些公司法务论坛陆陆续续邀请我去演讲,会议的主题有“法务如何从防范风险到创造价值”、“如何做一个有担当的法务人”等等,我主要和大家分享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法务人、法务人所必备的素质等等。很荣幸,我的发言每次都得到听众的认可,大家都认为我讲的实用、接地气,对于法务人的职业发展十分有帮助。在发言中,我每次都会特别强调法务人一定要廉洁从业,并且会提到我在华融时的一段可谓“惊心动魄”的奇葩事例。

大家都知道我是2012年左右从武汉调入中国华融工作的,而后于今年的5月8日离开华融,在华融工作了将近七年,主要都在主管法律条线的工作。这近七年的工作里,自我评价我还真的是管住了自己,同时也管住了自己所管的人!(赖小民案件,我及法律部的同志们没有一个被叫去问话)尤其有一件事令我难忘,也可以证明我是经历了检验!如果我没有干干净净地、没有守住廉洁从业的底线,现在很可能身败名裂甚至还可能进监狱!为什么这么说呢?众所周知,我是一个有情怀有信仰的法律人,喜欢传播法治理念。在华融工作的同时,我亦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法律人,没有忘记一个法律人所肩负的担当与使命,因此我总是会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法律评论(如雷洋案、于欢案、贾敬龙案、张文中案、张扣扣案等等)和参加法律论坛来宣传法治理念。本来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然而我所做的这些事情却遭到了一个叫做胡继良的副总裁的强烈不满,这令我感到十分困惑。他对我写法律文章、参加法律论坛一直颇有微词、一直看不惯,于是总在赖小民那里告状。看他如此有意见,于是我多次进行了解释,然而他还是不理会、狠抓不放,始终拿这个做文章、刁难我。我解释没用、装糊涂没用、不理会他也没用,加上他总是到赖小民那告状,导致我俩矛盾不断升级。

矛盾升级后,我曾简单地以为少打交道、公事公办就行了,谁知胡继良怀恨在心、欲置我于死地。赖小民被查后,胡继良可能巴不得我和赖小民有牵连从而也被带走,但是,我清清正正、干干净净,所以,在赖案方面他对我无计可施后,胡继良便开始试图从其他方面对我下手,想不到他盯上了华融系统最大的一个诉讼案件:在2016年,华融有一个20多亿的案件主动找到了总部,说由于这个案件十分重要,请求总部推荐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当时我一听,认为事关重大,便推荐了一个大所的业务骨干律师,过后我也就忘了此事。大约两年后,也就是2018年417赖小民被查之后,他挖空心思盯上了这个20亿标的的律师代理案。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地认为,这么大的案件,律师费比较可观,先入为主地认为我可能会拿回扣,于是想尽办法地调查和审计,查了个底朝天,从头发梢查到脚底板,希望找出问题从而置我于死地。

最开始,胡继良一方面装模作样地让我去华融证券调研此案的律师费用是否超标,同时另外悄悄地派了一批人悄悄去审计(后来我才得知审计之事)。然而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已“包藏祸心”,我很认真地带队去华融证券进行了调研,发现此案的律师费并未超过华融系统的律师费收费规定并向他进行了说明。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明白该律所的收费标准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低于市场价的。同时,在调研的过程中我还发现华融证券那边和律所的谈判力度很大,将律所的前期代理费压到了很低的标准。在此须特别向非法律行业的朋友说明的是,诉讼案件特别是疑难的诉讼案件一般是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即前期支付一定费用(该费用一般较低),后期视律所完成委托事项情况支付律师费(即若成功完成了,才会支付后续的费用;若未能完成委托事项,一般是不付费的)。我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可孰知他让人带话给我“解铃还须系铃人”,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势。胡继良同志兴师问罪的态势令我很不解:第一,是华融证券主动找到总部要求推荐律所的;第二,向华融证券推荐律所也在总部法律部的职责范围之内;第三,推荐律所后,后来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后续的律师费等等都是华融证券自己去谈判的;第四,我推荐的律所看在我的面子上真的是低于市场标准在收费,前期代理费真的比较低;最后,胡继良同志让我去调查,我也立即带队去华融证券调查了,并且也向他说明了。可他却依旧不依不饶,在向其解释后却仍被其怀疑和质疑、并且还试图用此事整我:他可能以为这么大的个案子,我很可能拿了回扣;如果我拿了回扣,他是一定会把我往监狱里送、往死里整的。惊险吧:若我拿了回扣,朋友们很可能就见不到我了。但是我可以拍胸脯地说,不论他想尽各种办法调查,结果我一尘不染,反倒他有点灰溜溜的!我连杯茶都没喝,真的是出于公心在介绍律师,希望能够成功地打赢那个案子,结果他自己搞的很狼狈!

然而没想到胡继良同志至此还不死心,依旧想着公报私仇,便迁怒于华融证券当时参与合同签订的人员和聘用的律师(这个时候他又兼任了华融证券党委书记,更可以利用职权整人)。据说他一直狠批当时参与合同签署的人,并且二十多次强迫律师变更合同······你们想想,假定我拿了回扣,如果拿的少,会被纪律处罚;如果拿的多,就会进监狱。其实到现在我都不清楚,这件事到底是有其他人对我不满而诬告,胡刚好借机生事?还是胡继良专门挑这个大案子暗地里指使其他人诬告来挑事?如果是后者,那简直是卑鄙顶天了!不过不管哪种原因,胡继良都试图利用这件事狠狠地整我!在此,我还想再补充说明一点,在417赖小民被查之后,华融新一届党委组织审计机构对各个职能部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选聘工作进行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法律条线的中介选聘工作是最规范的!

此外,我一直想借这个机会强调一下,公司法务人应力所能及地传播法治正能量。在这方面,我再说说胡继良,由于他对我写法律文章和传播法治理念不满,产生矛盾后他想着给我穿小鞋,并在借律所选聘做文章以失败而告终后,他仍然不罢休,又返回来想继续从文章方面黑我:据说他认为我的文章有政治倾向问题。事实最终证明,尽管我写了很多文章,但我的文章全部都是正能量的,因此他在这方面无法挑出我的毛病;由于我的文章广受欢迎,有些读者朋友觉得我文章写得好,便会打赏个几元、几十元的,这本是好玩的事,结果被他举报为违纪;好多朋友和我说非常喜欢读我的文章,但年级大了在电脑或手机上看眼睛不太好使,于是我便自己掏钱在打印社印刷了一些当做礼物送给朋友,可孰料被他知道后据说他认为我是在印“非法出版物”。可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之前出过一些书,现在也无须评职称了,所以也就懒得再到出版社出书了,自费印刷送朋友,他的“非法出版”言论令我无语凝噎。各位读者朋友们,若是我的文章真的有政治倾向问题或者“非法出版”,可能又要被他给整死!

我还想说的,我原来在法院工作,从一般科员逐步上升为高级法官,在晋升过程中没有送一分钱;到了华融之后,我也没有给人送过一分钱。有人曾和我说“郭总呀,你的能力这么强,或许去烧烧香,职务可能不限于华融法务总监了”。我笑了笑,升不升职并不重要,我不会为了升职而烧香。朋友们,人这一辈子可以不当大官,可以不发大财,但一定不能触犯法纪底线!像我上面所说的惊心动魄的案例,如果我真的有问题,那可能真的就完蛋了,那时也就无法怪别人了。

这些事也说明职场很凶险,但是你们看,我本人行的端坐的正,只要我堂堂正正的,任凭他想怎么公报私仇都是徒劳的!这个事情充分说明我是廉洁自律的,也充分说明廉洁从业之重要性!!在职场中大家一定要坚守廉洁从业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不能逾越的。如果不能看住这个底线,则别人很可能整死你,整死你那也只能怪自己!由此可见,廉洁从业真的是保护自己的法宝,一定一定要守住,千万千万不能逾越。我干干净净地到华融去,又干干净净地离开华融。若是我在廉洁从业方面没守住底线,那是会毁掉职业生涯的!一传出我想离开华融,立马便有几家企业聘请我为首席法律顾问,所以廉洁从业不单是平平安安的法宝,亦是自身的无形财产。廉洁从业,别人才信得过,才会对你高看一眼;与良好的水平相得益彰,如此方能在市场上吃的开。

上面我讲了廉洁从业和传播正能量两个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握住底线、守住底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干干净净、都做到正能量,这样就可以让你的朋友佩服你,对你心怀不良的人无法挑出你的刺!

最后,我还想特别说明的是,虽然胡继良同志因为小心眼疯狂地算计我,但这并非我离开华融的原因。他的确想让我离开华融,但是他没这个能耐:第一,他只是华融的高管之一,且并非华融的主要领导;第二,胡继良没根据没理由地黑我在整个华融不得人心;第三,华融的其他领导都很正派,我也与他们相处合谐,胡继良同志对我的打压只能是孤家寡人的行为,最后都成为了笑话;第四,公道自在人们心中。华融的普通员工分的清是非曲直,华融的领导更分得清。

或许有人问,那我为什么离开华融呢?第一,我当年从法院来到华融时,承诺5年内不离开。干了近7年后离开,我并没有违背诚实信用;第二,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折腾,喜欢不断挑战自我。在国企干了好几年,已经没有太多新鲜感了。有研究表明有些发达国家的人一生平均从事六种职业,我可不甘心于只干了两个职业,我也想到市场上试一试,因为我在法律服务市场上还是有一定竞争力的;第三,国企现在对兼职有严格的限制,即便是纯公益的兼职也只能兼一个。我是一个热爱宣传法治理念的人,在不少法律公益社团有兼职,因此我要么辞去这些兼职,要么离开国企。譬如前几年最高法院的一个领导推荐我担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该学会是一个非常好的为法治建设助力的平台,然而去年我也依依不舍地辞去了在该学会的兼职;第四,我自己希望在有财务基础时,出资创办公益法律基金支持和资助各种法律公益活动,然而在国企一直干下去很难实现我这个想法。第五,长期写作到半夜,早上很难早起,而国企考勤很严,所以我也想今后时间上自由一些,早上可以睡睡懒觉。正是以上等因素使得我选择了离开。因此,离开华融是我自己的选择,不存在华融对我不好一说。(由于我在华融工作了快七年,对华融还是有很深的感情。除了极个别人,其他的人都永远是我的朋友)。从组织层面而言,华融待我不薄;从我个人而言,在华融任职期间为华融和不良资产管理行业也做了一些事,我也没有辜负华融。可以这么说,我昨天是华融的一份子,今后永远是华融的朋友!我衷心祝愿华融的明天会更好!我衷心祝愿华融的可爱的兄弟姐妹们,一天比一天更幸福!

此外,有许多关心我的朋友一直问我,郭大侠到哪去了?借此文我一并告诉大家:蒙各位朋友的关心和厚爱,我现在过的非常充实,依旧在法律行业前线!我现在担任好几家混合所有制公司的首席法律总管······我的工作繁忙而充实,谢谢朋友们的关心。

接下来意犹未尽,再叙说一些认识。一、级别高者未必能力或水平就比别人高。还拿这个男胡来作例子,在华融,他是副总裁,级别比我这个法务总监高。有些朋友问我,胡继良这种人凭什么级别比你高?他级别比我高,一是因为他是华融土生土长的“本地苗”,我是中途的“外来户”,我天然地处于弱势。国企对外来干部一般两种安排:一种是平职平就,另一种是是平职低就。对于前者,一般是从出资单位如财政部或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调来的干部;对于后者,即平职低就者一般是从和企业关联不大的单位过来的,因原单位既不是企业的东家也不是企业的管家,既不是企业的娘家也不是企业的婆家,当然不会给安排高位了。不过,外来干部一般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收入会高一些占了一头,职级也就无所谓了,不然也不会选择从原单位过来。第二,我从院长位置上过来,对当官已经没有那么大兴趣了,倒是对专业的东西永远感兴趣、终生感兴趣。由于法务总监这个头衔是法律专业方面的我还比较看重;而对于副总裁之类的行政职务,我并不感兴趣,所以就不会努力去追求。第三,我向来瞧不起那些“黏贴型干部”(这个词是我的原创,专指像老胡这样的对于那些能够决定自己升迁的关键领导能够想尽一切办法的很快黏上去贴上去。华融的人都知道,如果胡不拼命地拍老赖的马屁,他根本提不到副总裁的。据说2012年,胡提总裁助理时,老赖亲自为他拉票)。我本人从来不去黏贴,我也在此提醒那些靠黏贴升职的人,不要太把自己当根葱!以上三者说明,老胡和我,只有在华融位置高低的区别,其他方面谁比谁高还真说不好!大家本来同事一场,本来是一种缘分,何必相煎呢且还煎的那么猛那么急呢?真是搞不懂!本来呢,我这人比较豪爽、喜欢交朋友,本来我与胡也是可以成为朋友的,可是没料想他目光短浅、心胸狭隘、不自量力、狂妄自大,若是一般地算计,我可能也就一笑了之,但是没想到他竟然想置我于死地,那我当然也就不客气了!从同事成为水与火不能相容、冰与炭不能同炉,这不能怪我。

二、借这篇文章,我还想告诉企业里的像老胡同志这样的人,一定要尊重人、一定要善待人,否则只能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尽管老胡这个人水平一般、心眼儿也比较小(华融有两个姓胡的高管,一男一女,私底下流传着一句话:女胡男人心,男胡女人心——哎呀,这个胡继良也确实是个奇人奇事和葩人葩事。比如:赖小民口才很好,他也因此爱炫耀自己的口才,每次开会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上午开个会,能开到中午1点多。而我又惜时如金,故经常找理由不开会,没有料想到,胡又去老赖那告我状说:郭卫华经常不开你董事长的会。他告状的方式很奇葩,不是一次一告,而是像处理不良资产一样打包告状。他悄悄地把我缺会的情况悄悄地记录下来,攒够一定时间、攒够一定次数,到赖那里告状,以便让赖大怒整我!这种奇特的告状方式,恐怕整个华融就他这么一个人!打包告状成了胡氏的创新。经营上不搞创新,而在告状上搞创新,我真是服了!奇葩吧!)尽管男胡他一直因为写文章而责难我,我一直尽量装糊涂、避免矛盾升级,直到最后他竟想找茬想置我于死地才导致我忍无可忍,开始“死怼”和“怒怼”!水平差点没问题,但是人品绝对不能差!

据说胡继良同志还想长期在华融干,据说还很想再进步,这品行这能力还是别做梦了,真希望他有点自知之明!银保监会党委和华融的新一届党委根本不吃黏贴型干部那一套,所以还是少做梦吧!

后记:

此文写我和胡的恩恩怨怨,还真不是为了报复。一则他不值得我报复。即便在华融这条河里,即便他官大一级压死人,拼命地对我扑腾来扑腾去,但最终连我一根胡子都没揪掉;而在华融之外的大河里,我是更不惧他那几下子。在华融之外的大江大河里,尽管我的“肺活量”比他大的多,但我不屑与他“浪对浪”。在华融那座庙里,因胡位置在我之前,他尚可牛逼一下;而在华融之外,他在我面前连牛逼的资格都没有。二则,如果是为了报复,我就不会仅仅局限于写我俩之间的一些事。我和胡的矛盾在全华融公开化之后,有不少华融的同事看不惯他的做派,给我说了不少他其他方面一些不太阳光的事。甚至还有我来华融之前他的一些“奇人奇事”,但我在这篇文章里通通不提。费了这么多笔墨,又不是报复,那是为什么呢?第一,我是希望提醒所有国有企业的高管,对于公司的法务人员,他们在履行好本单位工作之外积极参加法律公益活动,对全社会有益,反过来又能促进本单位的法务工作,他们公益普法是应该是受到鼓励和支持的行为,千万不可横加阻挠、设置障碍,千万不可抹黑诋毁、更不可借机整人穿小鞋等等;第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本土干部,但外来干部同样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也都是党的好干部,切不可使拌子打棍子疯狂排挤。有个人告诉我,胡对所有的外来干部都看不惯。他算计我,一方面是对我参加法律活动看不惯,另一方面可能因为我是外来干部吧。他这种狭隘的观念真让人无语,他想没想过他如果有一天交流的其他单位不也是成了“外来干部”。哈哈哈。第三,万万不可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大官小,都要尊重。更何况,前文已述,职位高的还真的不一定比人家职位低的水平高。所以,善于尊重比自己职位低者应该是领导艺术之一,被同志们看不起的领导不是好领导。第四,要与人为善,不要与人为恶。我被朋友们绰号为郭大侠,我是不会轻易与人怼来怼去的,除非让我忍无可忍!胡竟用下三滥的手段黑我,这种人品卑劣的做法,我当然要与他硬扛上去。他最终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完全是自作自受、不能怪别人!因此企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对待每一位同志,方能凝心聚力把事情办好。

附件1:法界大侠华哥与外甥刘杰关于“法律人生”的微信悄悄话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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