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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陈裕咸之死"中止行政诉讼":刑事部分未审结

2019年11月08日 8:2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此前报道的江西上犹上访者陈裕咸之死案有了新进展。今日(11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陈裕咸家属处获悉,市中级于10月29日做出行政裁定,中止陈裕咸家属对上犹县政府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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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陈裕咸之死中止行政诉讼:刑事部分未审结上访者陈裕咸之死中止行政诉讼:刑事部分未审结2018年11月14日,新京报刊发《者陈裕咸之死》、《截访公司的“火热生意”》两篇调查报道。报道称,2017年6月初,江西省上犹县63岁的陈裕咸因伪劣种子案进京上访,其间在北京丰台、大兴多辆车内遭拘禁殴打,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陈裕咸符合他人用钝性外力反复多次作用于头颈部、躯干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陈裕咸长子陈维树提供的一份视频资料显示,事发当天,时任上犹县信访局长赖学文开价2.5万元,让牛力等截访人员将陈裕咸送回上犹。后截访公司包括负责人牛力在内的12名主要嫌疑人被警方控制。

2018年10月14日,陈裕咸家属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起诉状》,向上犹县政府索赔497万余元。2018年11月7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立案。

2018年12月5日,上犹县政府就陈维树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向赣州中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状称陈裕咸死亡系牛力等人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上犹县人民政府无关,上犹县人民政府不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019年4月2日,陈裕咸行政诉讼案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犹县政府称,陈裕咸死亡系牛力等人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上犹县政府无关,但考虑本案实际,可给予陈裕咸家属适当的补偿。庭审中,上犹县政府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陈裕咸家属未予表态。

陈裕咸长子陈维树向记者出示的赣州中院行政裁定书显示,该院在审理陈裕咸家属诉上犹县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中,因与本案相关的刑事案件尚未审结,而本案的审判涉及的相关问题,须以该刑事案件的裁判为依据,因此“本案中止诉讼”。

来源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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