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来泉:官商勾结下的镰刀韭菜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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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申请书
琼海市公安局:
我们是天来泉养生俱乐部会员代表。我们对琼海市公安局关于天来泉养生俱乐部不予认定诈骗犯罪的决定不服,特向你局提出复议。
一、俱乐部为了兜售会员卡,特推出海南琼海天来泉旅游不动产公司2015年2号文件,标明该公司以名下所有财产为俱乐部推行会员制而产生的一切经营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并将其张贴悬挂在售楼大厅,刻意向每一个购卡人展示,并给许多购卡人分送了该文件的复印文本(许多持卡人保留至今)。2012年至2013年,俱乐部卖出部分1.5万、2万、3万、4万、5万不等的低价位卡,均涉及入住卡房。为了吸引更多人购卡,俱乐部大量张贴广告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用电瓶车免费载欲购者参观硬件配套设施、承诺异地置换居住······如此种种。2014年底,俱乐部抛出一个可使用(使用标注为42年)、赠予、转让、继承的6万元会员卡,并将上述内容以合同形式存续下来。在6万卡卖卡率看好的情况下,卡费一路飙升。短短的三年里,卡费从6万升至9万、15万。从2014年11月售出6万卡始,至2018年3月底止,凡购6万、9万、15万卡者,居住时间最长者不超过三年半,时间最短者不过几日,更有甚者一天未住。期间,俱乐部法人曾在多种场合大肆宣传: 俱乐部的卡房及配套设施都归俱乐部所有,从末贷过一分钱。并欲与英国爱德华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养生养老新理念,保本微利,全力打造一个全新的养老模式,为社会做出大贡献。俱乐部蓄意、积极的引导,使购卡者解除了疑虑,放心购卡。不动产公司一直否认此文件的真实性,认为是俱乐部人员伪造。现仍为甲方的法人代表、至今未卸任的俱乐部公司经理王海马,当属此案中的重要人物,但你局至今未传讯和调查过此人(有电话录音为证)。对2015年2号文件如此重要证据,你局并未做出鉴定,就轻易下结论为时过早。
二、俱乐部与不动产公司对俱乐部的经营场所及房屋、各种设施等先是签定了45年的委托经营合同,后又改签为20年的租赁合同,用以服务会员。这些真实情况购卡人一概不知。俱乐部的欺骗宣传,让购卡人确认所有房屋及各种配套设施都是俱乐部所有,从而放心购卡。确属隐瞒事实真相,诱骗购卡人上当。
三、俱乐部经营状况良好。几年来,入住的会员并不多,且每年一、二月份都要交费入住,俱乐部有充足的房源对外营业。事实上,每年旺季俱乐部都是人满为患,顾客盈门。各种配套设施收费也很可观。俱乐部经理蔡锋曾向会员坦言: 俱乐部不亏损。以俱乐部经营不善造成亏损为由向法院提请破产,这是俱乐部的又一骗局。在收取五千多万会费后,仅经营六年,就停止服务,显然早有预谋。其目的就是企图将会费据为己有,一破了之。你局并未查清俱乐部的经营和帐目往来情况,就轻易下结论,是不妥当的,也是不负责任的,理所当然不为会员所接受。
四、自2018年6月15日始,俱乐部大股东公开发布告知书,以俱乐部长期亏损为由,自行收回805套会员房,对居住会员强行驱赶,采取停水断电······等一系列非法手段逼迫会员离开会员房。据大股东发给会员的短信交代: 成功办理416名会员的补偿,金额壹仟多万元。按40%计算,直接诈取会员购买会籍费用800多万元。我们在与俱乐部签订合同时,仅知会所的所有房产系俱乐部所有,所有宣传广告均末提及俱乐部房产系旅游不动产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俱乐部伪造文件,隐瞒真实情况,以破产为手段,企图将会费和大量营业收入据为己有,已构成诈骗犯罪,特向你局提出复议,要求查清事实,对重要文件依法做出鉴定,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惩治违法犯罪分子。
会员代表: 杜木木
林 海
于和平
李雅君
吕 萍
郝传和
李继敏
陈 桥
刘玉萍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