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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道宇、王道峰兄弟二人辍学后,涉猎工程项目领域,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在县城关及周边地区打出声势,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及前科劣迹人员聚集到自己麾下,逐渐形成以二人为核心的恶势力。此后,又多次实施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非法影响、确立强势地位,承揽投资开发项目的土石方及相关工程,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多年来,以被告人王道宇、王道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与另一犯罪团伙之间相互打击报复、争强斗狠;为称霸一方,扩大组织影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为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多次有组织的实施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土方工程、抬高市场价格,干扰土方工程、混凝土市场经营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造成多名土方、混凝土行业从业人员准备退出该行业经营,对某开发项目区域内的土方工程、混凝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查,被告人王道宇、王道峰及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意志内,通过暴力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案件20多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道宇、王道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恐吓、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自己服务;多次组织他人大规模聚众斗殴;为报复他人、树立非法权威,多次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王道宇、王道峰作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其依法按照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对陈春等29名被告人根据其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应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于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