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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公交司机遭乘客殴打致车辆失控,车内一高中生挺身而出

2019年11月15日 20:1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近日,岑溪市发生一起乘客殴打司机,造成车辆撞上路边护栏的事故,庆幸的是在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事情发生在10月23日,男子苏某坤从岑溪市区天桥站上了公交车,在车上偶遇带着孩子到市区看病返程的父亲。当公交车到达大冲口村时,一位乘客按响了下车铃,司机靠边停车打开车门,但无人下车,司机就提醒到培东村的可以下车了,苏某坤父亲以为司机是叫他们一家人下车,表示离培东村还有一段距离,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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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交车开到了马路镇培东村路段时,苏某坤父亲要求下车,车辆靠边停车打开车门后,苏某坤父亲抱着小孩下车离开。

不过,苏某坤并没有跟着家人一起,他在车上越想越气,随后走到驾驶位旁,殴打正在开车的司机头部。

司机被袭击后,双手离开方向盘捂住头部,致使车辆撞上路边护栏。苏某坤随后下车逃走,司机立刻报了警。

嫌疑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10月24日晚上1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苏某坤在岑溪市内某小区被成功抓获。经审讯,苏某坤对自己殴打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导致车辆失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广西一公交司机遭乘客殴打致车辆失控,车内一高中生挺身而出犯罪嫌疑人 苏某坤:动手是不对,要拘我三两个月我都可以接受,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错。要重来一次,我只会叫他下车,约他领导来。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今年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行为将从重处罚。

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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