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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批评禁蒙面法违宪裁决孔杰荣:测舆论风向

2019年11月20日 20:57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央社记者尹俊杰纽约19日讯)高院裁决立法方式违宪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其他机关无权决定。美国学认为,表态是为测试舆论风向,若反弹强烈,人大也许不会释法推翻裁决。

10月初,香港行政长官(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俗称紧急法)订立禁,以遏止「反送中」示威者蒙面上街游行。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昨天裁决,禁蒙面法「不符合相称性验证标准」,但对紧急法是否违宪不作裁断。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Jerome Cohen)今天在部落格撰文指出,这项裁决充分展现香港司法体系基于法治的优越性,并彰显何谓「依法治理」,与中国治理模式迥然不同。

孔杰荣写道,中国的法院以侵犯言论自由为由,宣告政府先前颁布的规定无效,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此外,中国的法院根本无权审理任何宪法议题,「与台湾大 法 官会议近年积极保护政治与公民权利相比,简直天差地远」。

鉴于香港高等法院裁决禁蒙面法立法方式违宪,香港警方已暂停执行禁蒙面法,「反送中」阵营为之振奋。

北京当局今天打破沉默,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臧铁伟说,香港高等法院相关判决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首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孔杰荣认为,北京当局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发表声明,用意可能只是测试香港等地的反应。如果由新华社或其他中国媒体表态,风险可能低一些,但这份声明正式许多,似乎预告人大常委会将出手宣告香港高院判决失效。

他表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若这么做,肯定会引发众怒,这份声明可能是要外界做好心理准备,以期减轻后续冲击。

孔杰荣说,声明最后提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能代表人大常委会正在商议,但外界对这份声明的反应如果够强烈,或许能避免人大常委会第6度解释基本法、推翻香港高院裁决。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先后5次对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释。其中,第2次关于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和特首普选,以及第5次关于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的释法,均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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