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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煤矿安监局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2019年11月28日 20:0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国国家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官网今天的消息,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出通知,将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通知指出,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依法打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预防控制,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展开整治工作,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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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一些煤炭赋存条件较好的地区突击蛮干的;

(二)超层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的,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

(三)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四)安全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的,瓦斯超限作业的;

(五)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六)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的,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水害严重矿井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八)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设备”等名义违规生产的;

(九)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产复工的,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的;

(十)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十一)各地认为应当集中整治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通知还提出如下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察执法和指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以及加强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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