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敲诈勒索华为前员工羁押251天后获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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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流传的李洪元《刑事赔偿决定书》。(取材自微博)
日前网络上一分关于华为离职员工李洪元裁决书被曝光,42岁的李洪元在离开华为之后获得一笔30万元人民币的离职补偿款,却在之后被起诉敲诈勒索,换来251天牢狱之灾,近日他因证据不足被释放。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他获得10万元国家赔偿;同时会向原工作单位发函,为其恢复名誉。
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指出,深圳工程师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31日被劝退离职。他在华为工作12年,他与公司协商获得个人离职经济补偿款约30万,3月8日,部门主管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帐户向李洪元转款约30万元。
报导指出,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李洪元被指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3月期间,向华为公司举报部门主管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约30万。报案人是其前雇主,证据是那笔从部门秘书个人帐户汇出的、30万元的转帐记录。
据微信公众号极昼工作室报导,随身带录音笔的李洪元对于被公司举报勒索时,并不害怕,因为他手上有证据,他不认为这项罪名会成立。
提审的过程中,李洪元写过一分“自辩书”,除此之外,最直接的证据是一段两个多小时的录音。录音内容是他与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商赔偿金额的过程,谈话并没有涉及到任何以“举报业务造假”来要挟获取赔偿金额的事实。
报导说,在2016年间,李洪元发现逆变器业务部门业务造假,并向公司举报。他没想过举报的代价是坐牢,“我没觉得怕,只觉得冤。我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李洪元这样说。
李洪元在看守所待了251天,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次日,李洪元重获自由。
案件曝光后,多个知乎、微博上的爆料文章被删除,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就算涉嫌犯罪也要宣判后才可以羁押,“接近一年的羁押足以毁了一个人的职业生涯” ,有人说“补偿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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