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法院调查令 山东荣成公安局被罚十万人民币
2019年12月06日 20:18 PDF版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国山东荣成市公安局因拒不配合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被罚款10万人民币(1.93万新币)。
据澎湃新闻报道,该媒体记者12月6日从山东法院系统获悉,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12月4日下达决定书,荣成市公安局因拒不配合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被招远市人民法院罚款10万元。
该决定书称,招远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告主张曾向荣成市公安局报警称为原告出具的借条是受胁迫所致。为此,招远市人民法院出具了调查令,授权律师持调查令去荣成市公安局复印当时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荣成市公安局拒不配合。
该决定书称,法院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荣成市公安局罚款10万元,限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纳。
-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 🔥灵魂之谜|中华文化|治国大道
同时,该决定书写道,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请点赞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


脸书专页
粉丝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