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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批次食用醋不合格被通报

2019年12月07日 10:2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显示,有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总酸(以乙酸计)未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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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标准 使用标准》(GB 2760),食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值应≥3.50g/100mL。

而此次通报的两批次不合格食醋中,标称辛公府食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辛公府经典香醋(酿造食醋)(500毫升/瓶,2019-05-0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4.06g/100mL,低于产品标签明示指标(≥5.5g/100mL);标称为河曲晋海醋厂老陈醋(800ml/壶,2019-09-0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3.00g/100mL,低于国家标准(≥3.50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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